论为什么湖南花鼓戏不能离开乡土的娘胎
湖南花鼓戏,湖南各地地方小戏花鼓、灯戏的总称。也有人说是'演人戏',余秋雨说:'一种文化现
象是否重要,首先要看它在时间和空间中被接受的状态'。刊行的《浏阳县志》谈及当地元宵节玩龙灯情况
时说:“又以童子装丑旦剧唱,金鼓喧阗,自初旬起至是夜止”。说明一旦一丑演唱的花鼓戏——地花鼓
,最迟在清嘉庆年间已经形成。又据杨恩寿《坦园日记》清同治元年(1862),杨恩寿在湖南永兴观看的
“花鼓词”(即花鼓戏)中,已有书生、书童、柳莺、柳莺婢四个角色,而且情节与表演都较生动,说明
这时的花鼓戏不但已发展成“三小”(小旦、小丑、小生)戏,而且演出形式也具有一定规模。从声腔和
剧目看,湖南花鼓戏在二百多年的生产劳动耕耘中,剪辑了最鲜活的生活片断,诠释了最丰富的精神神韵.余
秋雨也说'某一种文化如果长时间的被一个民族所沉溺,那么这种文化一定触及到了这个民族的深层心理'
湖南花鼓戏是土生土长在乡村的绿色食品,会神的导演了一个区域的艺术品位的感情升华,在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