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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冬至节的经典论述(2008-12-21 22:11)

 冬 

   邵康节

冬至子之半,

天心无改移,

一阳初动处,

万物未生时。

业主可以炒物业(2009-07-18 01:01)

********业主委员会

关于解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

    鉴于星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部分业主要求解聘星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双兴小区业主大会议议事规则》、《双兴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及其相关规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大部分业主签署了自己的同意解聘星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解聘星火物业公司签字簿》附后。

   业主委员会认为,大会的召集于法有据,投票权数合法,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据此决定解聘星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该物业公司已经于二○○八年十月收取了二○○八年十一月至二○○九年十月的物业费、排污费等相关费用,本决定自二○○九年十一月一日开始生效。本决定生效前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仍然由星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如服务仍然不到位,视同自动解聘,物业公司应该退还已经收取但未为业主服务期间的相关费用,如不退还,我们将诉之法院依法追回,业主委员会则雇佣他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双兴小区业主大会    **双兴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三

杉木水桶 黄梅戏(2009-04-1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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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要稳定,不要折腾(2009-04-10 07:48:09)

    昨天听说汉字又要折腾了,这次是大专家不认可某些简化字,而且主管部门要对简化字动手术,近期还要公布。

    我的妈呀,简化字得罪谁了?为什么十多亿人用的好好的简化字非要折腾它不可?

    这次手术据说是大专家不认可。比如说“同音替代”,一个“干”字代替了四个繁体字;比如说“草书楷化”,等等。

    专家不认可不等于百姓不认可。专家的识字远非百姓可比,专家的学识亦非百姓可比;但是,简化字是十几亿老百姓天天使用的啊!不仅仅是专家使用,专家尽可天天写繁体字,和专家打交道的肯定都认识繁体字,近朱者赤嘛!但是,涉及十几亿老百姓天天使用的简化字最好不要折腾了。折腾简化字实质上是折腾十几亿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啊!既然是主管部门要动用权力,我倒认为这场涉及十几亿中国大陆老百姓的事最好搞个听证会,听听草民的意见,千万不要一纸文字就要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毕竟与时俱进嘛!我们这几年并非没有这方面的先例,这可是涉及十几亿老百姓的事啊!

    汉字从简从俗是文字发展的规律。数千年来汉字的简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因此,五、六十年代诞生的简化字,不管其初衷如何,客观上顺应了汉字从简从俗的原则,并无过错。大专家的建议其实是对产生于五、六十年代简化字的全盘否定,惟一让大专家不主张立即废简用繁的理由是“代价太大”,如果不是“代价太大”,我们的大专家也主张全盘废简用繁。真真匪夷所思!

    主管部门制订政策要顺从民意。这次来势甚猛的简化字手术据说有主管部门的权力支持,但是,以人为本的核心是顺从民意,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顺从民意。看看新浪网、腾迅网的民意调查,不同意废简用繁者高达60%以上。这是什么?这就是民意!即使有大专家发表意见,有主管部门动用权力,但是,民意终归是民意。大专家也只是个人意见,不可能代表十几亿天天与简化字打交道的老百姓。主管部门拥有权力,但是,权力是人民授予的,顺从民意是一切运用权力的基石!

    海峡两岸实理统一的关键是中国大陆的更加强大,不是靠繁体字!

    承载与传播传统文化的是经典。繁体字可以传播传统文化,简化字同样可以传播传统文化!因为文字本身承载的传统文化实在是太少太少,真正承载与传播传统文字的是中国古代的经典(如《论语》《孟子》《老子》《庄子》《史记》等等),不论这些经典之作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以《论语》为例,它的最早版本应当是战国时代的齐国文字、鲁国文字,不是我们今天所谓的繁体字。如果以为文字的变迁会导致传统文化的丧失,那么,今天的繁体字也无法完成传播传统文化的重任,最好是恢复战国文字!天啊!如果以战国文字印刷《论语》,我真不知道当今有几位专家能读懂?

    汉字要稳定,不要再折腾了!

阴阳(2008-12-22 00:07)

女人是个宝,
男人离不了。
男人属阳刚,
女人为之狂!!!!!
夏娃和亚当,
曾经渡陈仓。
欲问何缘故?
世界本阴阳。

 

告物业公司书(2008-12-08 19:56)

告所谓的**物业公司书

物业公司:

    我认为你无权向我收取你所说的各项费用,理由和法律依据如下:

    1、你公司未经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聘用,故此你不具备收取费用的资格。你向我们收取费用真实岂有此理!!?

    2、你所谓的取暖费32元和其他费用标准没有经过业主的认可,不知你的标准从何而来?

    3、依据《物权法》等相关法规2007年你公司不应该向我们收取暖气费等费用,而你公司却非法收取了我们的暖气费等费用,我们以协商的方式依法要求退还,你公司断然拒绝。

    你公司去年非法收取暖气费=(230+190)/3*2*25=7000(元)(其他费暂未列入)。

   我要求你公司一次性退还去年非法收取的暖气费本息,然后取得收费资格,再依据业主通过的价格向我收取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那190的面积是我朋友***的面积,他已经授权我依法追回。

    在此郑重提醒物业公司:

    1、不退还去年的不合法费用别和我谈暖气费等费用。

    2、没取得业主委员会聘用和我谈暖气费等费用。

    3、取得聘用未经业主认可价格前别和我谈暖气费等费用

    试问你连资格都不具备就收费,其行为与强盗何异同?要知道国家收费机关收取合法费用还的出示证件呢!

出水芙蓉(2008-12-07 20:30)

雨过荷裙湿,芙蓉出水靓,露缀娇杏艳,初秋池鱼荡。

 

取暖费预算报告(2008-10-17 17:33)

***************

关于取暖费问题的预算报告

一、 预算方法

首先弄清锅炉在取暖期内的燃煤数量、所耗电费、人员工资、修理费等数据,根据市场价格,预算出到底需要多少钱。其次搞清有多少面积需要取暖。之后,计算出一平方米需要多少取暖费。

二、 锅炉所耗费用

(一)煤炭费用:煤炭数量*市场价格=300*700=210,000.00(元)。

(二)人员工资:人数*市场价格*月份=2*800*5=8,000.00(元)。

(三)电费:18,000.00(元)

锅炉所耗费用合计:210,000.00+8,000.00+18,000.00=236,000.00(元)。

三、 需要取暖的面积

(一)   正面(临主街部分)

总面积=(284.60*10+318)/4*3=2,368.50M2

(二)   西面(北雁东面)

总面积=(189.72*3+230.37+289.08)=1,088.61 M2

(三)东面(院里东侧)

总面积=(230.1*10/4*3)=1,725.75 M2

(三)   院里西侧

总面积=(189.72*6+230.37+289.08)/3*2=1105.18 M2

(四)   住宅

总面积=972.57*3+697.05-197.41=3417.35 M2

五、需要取暖的面积合计

合计面积=2,368.50+1,088.61+1,725.75+1105.18+3417.35=9,705.39 M2

四、 每平方米需要的取暖费用

单位取暖费用=236,000.00/9705.39=24.32元/ M2

特别提示:

一、价格对比

未经业主委员会聘用的物业公司给咱们的业主、房屋承租人制定的价格是38元/ M2

二、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法律关系

舒可心先生的友善提醒:你们(物业公司)手中的物业管理的权利,本是业主们所授予;你们所花费的金钱,本是业主们所创造和归集。曾经授予的,业主们可以收回!一个物业管理者,不论是善为,还是恶为,或者不为,总是要靠业主们的积极支持、消极合作和默默容忍才得以支撑。业主们无须乞灵于任何权利之人和富贵之人,因为权利之钥本来在业主们自己手中!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二

   以前没有做过买卖,也就是说谈不上什么工商管理费用,刚刚坐了点贡献,管理费用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附件: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