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神话,说人原本是四手四脚,可与神匹敌的奇特存在。于是神用雷把他劈成两半,所以后来人一生下来,就不断地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作者心记
一
我,怎么说呢,我不知道我是谁,我向上帝借了一年的时间,所以在这一年里我没必要知道我的身份,我只要知道我叫欣宁,并且让“他”记住我的名字。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上帝一再地告诫我:“你只有一年的时间。”所以在这一年里,我必须让“他”记起我,可是,如果“他”记不起来,那怎么办?我会付出代价的。
他在哪儿呢?我找遍了所有他从前爱去的地方,可是都没有他的踪影,他到底在哪儿呢?
上帝的使者来到我身边,把我带到了他的家门口,我躲在窗外,偷偷地往里看,是他,他一点都没变,是他。
“小宇”,有个女孩叫着他的名字走进来,他现在叫“小宇”。那个女孩是谁,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小宇微笑着揽着她的腰,让她坐在自己的身边。怎么可以这样,你的温柔只属于我一个人,不是吗?(女)
我,是个大学生,来到这世上已经二十年了,一直在寻找那个属于我的“她”。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叫乐乐,是个漂亮的女孩,
得不到,已失去(2009-01-01 20:55)
这不是一个神话故事,而是为了使你领悟一个道理!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祖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祖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祖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祖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祖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
春天里的一场爱情事故(2009-01-01 20:55)
她和他认识,是很庸俗的相亲方式。约会、见双方父母、买房、装修、购置家具,一直到结婚,平静得像流水线上的程序,按部就班
他没说过爱她,她也没有。奔三的年龄了,谁的心口上,还没有一道伤?像《倾城之恋》的范柳原和流苏,都将各自的心,掩了一半。他们真正像两个搭伴过日子的伙伴,彼此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她会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可口的早餐,把要穿的西服衬衣熨得笔直挺括;他的父母,她亦侍奉得安适妥帖。他则戒掉抽了多年的烟,每个月,他按时把薪水交到她手里,家里的米袋永远是满的,下水道总是通畅的,头天坏掉的电脑,第二天打开,照样可以安然地上网写字。
他们从不吵架。他是个沉默的男人,木讷,不懂风情。人前人后,他和她从不曾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当然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已是初春,天气还是干冷,而那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是她的前男友,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身体一下子僵直,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本以为,那些曾经的往事,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然而,他的电话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种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着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的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些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的时候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正朝女孩头上砸来,此时已经来不急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声。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正当快着地的时候,男孩猛的翻了个身让自己身体朝下,结果只是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2009-01-01 20:50)
他對她一見鍾情。
他跟她是大學同屆同系不同班的同學,在大一新生報到那天,幾千名新生排隊等候辦理註冊,他穿著藍色格子襯衫,恰巧排在她後方,從那天起他就對她一見鍾情了。四年來,他從來不敢去表達他對她的愛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來表達他對她的愛,成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參加合唱團的高音部,他則是鋼琴伴奏,她在學校談了幾場戀愛,他就成為忠實的聽眾,她畢業後出國留學,他就在當兵時寫了一封封的信件鼓勵她,她回國後沒幾年就結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她不是嫌他不夠優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對她的好,只是因為彼此太熟了,她無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從朋友變成情人後會是什麼樣的情況?所以,她跟他之間一直在友情與愛情的模糊地帶來回擺盪。
她始終堅持她跟他之間只是好朋友,不願正視卻依賴著他對她的好。而他卻因為缺乏勇氣加上他一向溫吞的個性就這麼錯過彼此的緣份。
在她的婚禮上,他上臺致詞祝她幸福快樂。
一個月後,他悄悄的瘦了五公斤。
從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並不如想像中的幸福。
因為她個性好強加上事業心旺盛,她根本沒有多少心思去經營她的婚
凌晨一点多接到凌寒的电话,随便聊了聊最近上映的《黑客帝国2》和《海底总动员》,也就没有特别的可说。
我至今仍不习惯接他的电话,便单刀直入地问:“你说找我有事,怎么了?你结婚了?”
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什么都很顺利,除了感情这件事。”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说:“今天发现钱包里有张蓝色的纸巾。”
我没答腔。
“你还记得里面包着的是什么吗?”
我叹了口气:“大概记得吧。”
我记性太好。很多事情不提醒,可以“不想起”,仅此而已。忘记?我的辞典里没有这个词。但是,本来他该忘记的。
他继续说:“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这么老了,除了我的钱包之外,身上已经没有其它任何东西比它老了。”
我实在不想继续听下去,忍不住回应说:“你运气真好,从来没有小偷看上你。”
他想笑,又觉得不对;过了一会儿,他说:“艾维,我恨你。”
啪的一声,电话挂断了。
这是我最怕的事情,如果说我还有什么怕的话。
我怕他还是爱我。
据说男人很难忘记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
每天对着天堂说爱你(2009-01-01 20:44)
一个纯真的爱情童话在都市里温柔上演。他是武汉男孩,她是天津女孩,他们在网络相遇,彼此相爱,但是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他们也没有相见。
很多次、很多人问我:“你采写的那些故事都是真的吗?”我总是肯定地回答:“是真的。”通常,他们接着问:“你怎知道陌生的讲述者说的一切就是真的?”
“首先,他们没有必要撒谎,我们没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再者,他们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照片和书信做证明的。”
再有人问:“难道从来就没有怀疑过吗?”
我只能说,我相信自己的直觉。他们讲述时,眼光没有游移闪烁,甚至会抑制不住地哭泣。我相信,如果不是真的痛苦、真的无处诉说,一个人是绝对不会轻易剥开自尊、选择跟一个毫不相干的记者交谈,并忘情下泪的,就像今天走进“讲述”的天成(化名)。
应该说,天成是个非常养眼的男孩,挺拔的身形、饱满的额头、浓重的睫毛,纯真与成熟混合在一起,向外散发出来,一如清晨向正午过渡的阳光。但是,刚一落座,他的眼泪就无声地顺着面颊流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胸前。
他哽住了好一会儿,说:“我也奇怪自己怎么会这样,挺没出息的。我和她是因为网
人世间有种情感叫“喜欢”,另一种叫“爱”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喜欢是在深夜看书时突然想起他,想象他现在做什么,心里漾起一阵轻飘飘的温暖,却从不主动给他打电话。几分钟后,注意力又重新被书中的情节吸引!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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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2009-01-01 20:40)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
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
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
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甚至当她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带着笑容睡去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他好像习以为常,
习以为常通常不是一件好事,有好多该发现的东西没法发现,有好多不寻常的事都因习以为常变得寻常了。
于是他还是过着寻常的日子,他还是不知道这一切并不寻常。
在那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这是自然的规律。
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某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
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因为长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