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荣 知名房地产律师,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深圳十大地产名博、地产草根思想家。
点评案例曾被央视《新闻周刊》、《中国法治报道》、《第一财经》、深视《第一现场》、《深圳新闻》、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华夏时报、深圳晚报、深圳特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并被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信息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易、搜房、腾讯等各大网站转载。
服务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业、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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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兴事变: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兴衰记!
——我和深圳李建国律师不得不说的事
▇ 原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茂荣律师
说明:本文所述内容全部属实,如李建国律师起诉本律师诽谤,给世界一个认清其真实面目的机会,本律师将不胜感激,本律师已备有充分证据,只等天赐的呈堂证供良机!
今日确切得知本人于2006年创办的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已不复存在,怀着十分沉重而悲愤的心情书写此文以作铭记,同时警示世间善良的人们:人心很叵测,交友须谨慎!
一、起源
深圳台商协会曾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两千万元捐助,为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深圳设立广东办事处,由台商成立深圳耕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耕兴公司与深圳律师合作的方式为台商提供法律服务,但合作并不顺利。

本报从今天开始,将推出房产中介服务系列报道,将市民反映集中的中介公司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属的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及房地产律师,将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本报继续征集中介违规操作方面的线索,报料电话:15118152520。读者也可登录深圳新闻网论坛发表自己对中介行业的各种看法和经历,
“中天事件”后续,法院判决被骗款项由业主承担!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深圳律师张茂荣:客观评说“钓鱼式”执法
——兼与维权战士郝劲松商榷“钓鱼查黑车”现象
而随着本月19日《人民日报》大幅报道上海司机张军(化名)、孙中界(被钓后为证清白,愤而自伤手指)、陈瑞勤被“钓鱼”事件《“钓鱼执法”,上钩的是谁?》并配发评论《钓鱼式执法,危害猛于虎》(见: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9-10/19/content_363169.htm )后,“钓鱼
“阴阳合同”令业主反价“有理”
据了解,去年房价下跌,房产交易纠纷大多是“买家主动毁约”,但是今年则转向了“卖家主动毁约”并反价,而二手房交易中为了避税存在的“阴阳合同”更为卖家反价提供了“方便”。
张先生今年4月购买了南山一间两房住宅,卖家实收价120万元,但张先生想以房产证最初登记价“82万元”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实行“阴阳合同”。卖家一开始也同意了,并签订了“阴合同”,但后来认为卖便宜了,要再加5万元,张先生不同意,于是卖家提出要按照实际成交价格120万元去过户,这样,张先生需要替卖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就达到6万多元,而且卖家还以“阴阳合同”涉嫌《刑法》的“逃避缴纳税费”来相逼。张先生无奈与卖家协商解除了协议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圳报道
传统的金九银十面临落空。截至9月23日,深圳9月的一手房成交量只有约2000套,日均不足100套。
“现在业主毁约明显减少,由此判断房价基本企稳,再度上涨可能性不大。”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张茂荣告诉记者,根据他对买卖双方的案子分析,现在楼市应该是进入了一个横盘调整期。
而距离“粤十五条”救市政策中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2009年12月31日,还有三个月,业内人士认为,届时政策将如何变,是影响楼市方向的主要因素。
楼市进入盘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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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 |
深圳二手房律师:
业主,请慎赐您的尚方宝剑!
——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全权委托公证书的重要性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说明:本博文写于2007年7月的楼市疯狂期,当时房价持续飙升,业主频频毁约之时,炒房客借机入市,ABC单大量出现(业主不知情情况下的一房两卖,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业主做全权委托公证时未指明买受人,导致业主与炒房客签订买卖合同后,炒房客又以其受托人名义与实际买家签订买卖合同,一旦一个合同发生纠纷,就会波及另外一个合同形成连环诉讼,业主可能被真假两个买家同时起诉),形成业主侵害买方权益,ABC单侵害业主权益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之势!今年房价再度回升,ABC单再现,在追究业主违约责任的同时,对其合法权益亦应予以保护,为此,有必要再度重发本博文,以示业主。
“尚方宝剑”,古代钦
深圳房地产律师:
2009年上半年深圳房地产买卖纠纷分析
▇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一手房方面:
由于2009年楼市回暖,房价回升,一手房纠纷明显减少,几乎未见有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诉诸法律,2008年小区业主集体维权情形消失。因购房合同版本基本都是官方示范文本,权利义务相对均衡,购房者需重点注意:
1、签约时应重点审查合同附件条款,对于自己明显不能实现的霸王陷阱条款(如按揭不成一次性付款)必须予以抵制,在开发商拒不同意修改的情况下考虑是否放弃购买(见《谨防购房合同四大陷阱》:http://blog.soufun.com/10695734/2608857/articledetail.htm );
2、房贷政策变化较大,按揭贷款不成导致的房屋处理争议是一手房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房贷变化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是否能够解约法官观点不一
二手房律师PK牛刀、国世平:
谁才能真正预测深圳房价走势?
——还楼市走向市场话语权,拒经济学家纸上谈兵,本律师成功预测深圳三年来房价走势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谈论深圳楼市,不能不提深圳房地产界两大狂人牛刀、国世平,一个自称是中国房地产最具影响力的独立评论家,一个是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深圳市政府经济顾问。
长期以来牛刀剽窃民意(利用绝大多人人买不起房,希望房价下跌的心理,持之以恒地唱空房价以成就自己的名气),不设时限地预测房价一定会下跌(几乎是人都知道房价在历史的潮流中必然是呈波浪起伏状态的,所以只要坚忍不拔地唱空或唱多都会有唱对的时候),从2006年一路唱来,从2006年就开始劝人不买房至今,误人无数(2007年曾有网友在其博客留言:牛刀,你就牛B,2006年听你的话没买房,现在想买买不起了,误我买房!)
国世平身为教授学者,却
终审判决未必正确: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再次成功申请广东省高院撤销深圳中院错误判决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关键词:深圳二手房律师团 二手房纠纷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即生效判决,因系终审生效判决,一般人都认为案件尘埃落定,即使有冤大都也无奈放弃,究其原因:或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或是对翻案没有信心,或是根本不知道还可以再审。对此深圳二手房律师团提醒各位网友:2007年10月28日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已将再审案件的审查权提级至做出生效判决的上级法院,并规定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原来规定再审法院是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实践中基本都是原审法院自己审查,且没有审查期限规定,导致遥遥无期),终审判决未必正确,再审或可力挽狂澜!
因优先购买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委托代理再审,2009年1月深圳二手房律师团成功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