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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丫子,住在小县城,写些小文章,创此小博客,做个小女子

2、允许表扬,允许批评,博客文字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原创,未经同意请不要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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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我有一杯,浸满夜色的清水(外一首)

 

给夜晚一个心事

给心事一串痕迹

亲爱的,如果你能问起我的沉默

我愿意,给你一个

和夜色一样无垠的胸怀

给你一颗

花间滴落我指尖倾情的露珠

 

想告诉你

露是那月亮

一颗颗清澈的泪珠

心是那一杯

浸满夜色的清水

月色撩人

心事醉人

可是你在我背后

默默无语

默默离去

 

还能说些什么呢

那些无可指责的事情

那些无法回头的日子

我俯首,滴露成珠

我触摸,清水无尘

亲爱的,你可知今晚

这一颗露的重量

足以碾碎,那千年的月色

和你我半生的漂泊

 

终于有勇气去承认

爱念不过是夹在指尖的

一抹生锈的光线

回忆不过是多年前

趁着夜色逝去的苍白青春

 

(二)

这是江北

这是小城

这个冬天的阳光

如南方一样明媚

如春天一样温暖

鸟群自然地飞翔

树木安静地生长

雪花来过的痕迹

像梦一样苍促,轻灵

诗人们会说

美丽的少女啊

我看见你正从春天里出嫁

 

我不是诗人

但我能看见田野里

那些至上而下的绿

已站在雪花背后

像女子的辫梢

拂过少年日渐浓黑的眉目

 

这是一场偶遇的梦境

这里有一对

在草地上拍着婚纱照的恋人

他们恣意而又放肆地相拥

此刻嫁衣洁白,玫瑰火红

此刻阳光端正,容颜张扬

有钟声断续的传来

一对老人,一群路人,包括我

看见那个湖边女子的爱情

拖着长长的裙裾踏雪而来

看见那腼腆的少年

抬着她的花轿

从春天里盛妆出发

十字绣(2009-11-12 15:41)
悲观者称半杯水为半空,乐观者称为半满。
                                         ——伯特兰·罗素
 
 

    雄光醒来的时候,郝凤正坐在床沿上静悄悄地穿着衣服。他撑起身想靠上床头,郝凤见了,忙拿起枕头垫在他背后,这样他就能靠得很舒服。
    雄光直着脖子,故意打着长长又响亮的哈欠,以“抗议”郝凤每天都起来得那么早。
    郝凤忍不住想笑,说,你想做跟屁虫吗?我起来你干嘛也跟着起来?说完站起来去拿梳子梳头。
    雄光也伸出手,十指当梳在头上抓了几下,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随着郝凤身子的活动,在这间不足二十平米的房子里扫来扫去。
郝凤有一头浓密的令人羡慕的黑亮长发,母亲说过“痴人长头发”,郝凤不明白怎样才算是痴人,或许自己这样众叛亲离地跟随着雄光也算是一种“痴”了吧。
裁成四方形的镜子贴着墙,就竖在床头边的柜子上,右边角上郝凤用透明胶布粘上了一张她和雄光合影的彩色照片。照片中正是春光大好,山花烂漫的时候,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亲密地站在绿油油的麦地里,笑容像头顶上扯飞的风筝,绽放得无拘无束的。郝凤每次看着照片心里都很暖洋,也有点麻麻的痛。这还是初中毕业那年,她过生日,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出来玩时,雄光和她一起拍的相片。那时,她和雄光是同班同学,也是仅隔一条马路的街坊,更是青梅竹马的朋友。那时,雄光也许并不知道,她蓓蕾般的心,已经是春意盎然。因为后来父亲被调到市里一中当老师,全家随即搬走了。
谁也不曾想到,十年后无意间的重逢,当初英姿勃发的少年,却成了一个躺在医院病床上气若游丝的男人。
郝凤不想再叹息了。重逢后她已暗地里,为雄光叹过太多的气,流过太多的泪,现在,她只想让雄光每天看到的都是她灿烂的笑脸,这样,雄光的生命也会越来越重现生机的。
这张五吋的照片郝凤一直视若珍宝,那里面暗藏着她最初的少女情怀。她说,雄光,你傻冒呢,笑得像个痞子。
    雄光也伸长着头去看,嘿嘿地笑,说,你不也是个傻凤姐,笑得像个“妖精”。
郝凤喜欢听雄光说她是“妖精”。这是雄光宠她呢,她开心地扭动了一下腰身。
镜子放得有点矮了,郝凤得勾着腰,才能将脸完整地映在镜中,双手举起往上梳笼头发时,就露出了腰间那一截白皙的肌肤,梳顺了的头发瀑在身后,沿着浑圆的臀部微微晃动,雄光看着有点痴了。
郝凤从镜子中瞧见了他的样子,说你坏着呢,大清早的又想犯昨天的错误啊?
    昨天?雄光不由乐出了声。
昨天也是这样看着郝凤梳头,看着看着,他就忍不住想用手去摸摸郝凤那腰间白嫩嫩的皮肉。许是离得远了点吧,他下身瘫在床上动不了,只能靠上半身的力气,左手掌撑在床沿上,伸出的右手刚蓄好了劲,却不提防郝凤突然抬直了身子,他手指借劲顺势就扯在了郝凤的裤腰上,那是一条松垮的花棉绸睡裤,腰间串着松紧带,松紧带肯定是没什么弹性了,他手上的那点力气一使上,就将裤子拽退下一截,掉到了大腿根部,露出了里面巴掌大裹着屁股的三角内裤。郝凤一时猝不及防,只能尴尬地站着,眼睛睁大了不知所以。
雄光也愣住了,继而忍不住哈哈笑出声,就想起小时候,巷子里常有好找乐子的大人,老趁他正玩得灰头土脸的时候,突然扒下他的裤子,拍拍他瘦皮猴似的光腚,说,看这毛孩子,有没有长个黑屁眼!全然不顾他眼泪汪汪的委屈和愤怒。
郝凤回过神赶紧提起了裤子,啼笑皆非地瞪了他一眼,又慌慌地扫了眼窗户,虽然窗帘还没被拉开,但这房子是那种有点像四合院似的单层民房,几户一起连着一个大通道的走廊,外面已有早起的邻居在院子里叮当咣咚地刷锅洗碗,不时也有人从窗户前闪过模糊的身影。
想着昨天这些,雄光意犹未尽地抬手揉了把脸,嘴角依然噙着笑意,神情散漫,目光清澈,看上去竟有孩子般的天真。
他嘴里喃喃地说着,凤啊,你是个好女人哩。
    郝凤听着,脸不由就红了。心里倒是又甜又酸的,眼角胀胀的竟有泪想涌出来。她忙掩饰地背过身去拉开窗帘,说,炉子上的水要开了,我装瓶去。
    雄光说,开水不响,响水不开,水声正呼呼的,还要分把钟才开呢。他说完故意扭头去看郝凤的侧脸,嘴里轻哼哼着“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郝凤不由扑哧一笑。
    雄光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应该是恢复得差不多了。将近一年来,在她日夜的陪伴和鼓励下,他总算肯打开心里那扇原本暗无天日的大门,让她看到恶梦发生时,那灰蒙蒙的天空和血淋淋的伤痛;肯在她面前无限依赖地,展露或悲或喜的情绪;也肯重新拾起笔,让多年的文学梦化成明媚的文字绽放墨香。刚开始,雄光那瘦弱不堪而又萎靡不振的样子曾让她心痛得像刀割似的,不过郝凤心中一直坚信,只要她努力,雄光也不放弃,哪怕今后雄光的身体再也不能站立起来,但雄光的心一定会重新站立起来的。机缘是会关爱那些坚强的人,她今天能呆在雄光身边,并不是老天爷对她有多么的眷顾,是因了她自己的坚守。
    郝凤将手中放好水的漱口杯递到雄光手里,牙刷上已挤好了碧绿莹莹的牙膏,软绵绵地,蚕似的卧着。床前还放着一只小板凳,凳上搁着用来接漱口水的塑胶盆。
    雄光说,不舍得刷呢。
    郝凤疑惑了,这点牙膏还能都舍不得?
    雄光说,看这牙膏,也像个女子吧,和凤你一样温顺哩!
郝凤说,雄光就你说话稀奇呢,牙膏也能像个女子?
接着她又端来盆热水,雪白的毛巾浸在盆底,轻轻的拧干后,仔细地为雄光擦拭着脸颊,最后停在他腮边茂盛的胡茬上,指头上稍微用点劲按着,雄光就能感受到毛巾里湿润的热气,正一缕缕开了闸似的直往毛孔里熨,熨得他心里面打着漩儿般地舒坦。他闭着眼,任由郝凤为他涂上胡须水,然后用剃刀一点一点地刮净。
这些是每天清晨郝凤都要为雄光做的,雄光清清爽爽的样子让她觉得就是一种幸福。
一张小矮桌放到床上雄光残疾的腿上面,郝凤将早饭端上来,有牛奶,鸡蛋,还有自己蒸的菜肉馅的包子。因为雄光自觉行动不便,不想再喝稀饭,以减少起来方便的次数。每天郝凤还要出门,开着那辆二手买来的红色“马自达”三轮车载客,挣钱养家,他不想让她中途老惦着回来扶他起来方便,郝凤那么娇小,他就是因生病躯体再瘦削,对她来说也还是沉重的负担。郝凤也就随他了,让他保留一个男人的姿态,胜过千言万语的扶持,也不想因这件事让他想得太多,每天上午就只给他准备一杯牛奶和一个苹果。有时怕他活动少了消化不良,也备些香蕉放着。雄光吃早饭的时候,郝凤又将床边书桌上那些散乱的书刊整理齐了,移到雄光的边上,捧着雄光写的那一大撂稿子,郝凤的手不禁有些颤抖,这些可都是雄光的心血。
雄光现在在写书呢。这在郝凤心里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啊!前几天雄光过去认识的一位报社的朋友,来家看过已写好的文稿,他很惊叹,说回去可以帮助与几个出版商联络下,如果不行,就先在报纸上连载。
朋友的鼓励,更使雄光的面色就像打了营养剂一样,日渐红润。
郝凤每天安顿好雄光后,自己往往是来不及再吃完早饭的。走时她都会摸摸雄光的头,雄光也会摸摸她的脸,雄光说这样每天的日子就过得“有头有脸”了。
雄光真是能说呢。郝凤带着一种隐秘的幸福和自豪的心情,开着车左拐右拐地驶出那条通往大街的狭长的巷道。
她要先去菜市场门口守着,早上能赶早买菜的大多是些老年人,仔细挑拣后,大袋小袋的出了菜市场就都累得够呛。郝凤一般都会笑着迎上前去,说,瞧您老这白菜买得多好,叶儿多,又够嫩。哟,这鸡也挑得肥,土鸡吧!那些老爹爹老太太听着也高兴,就顺口说,腰酸腿胀的哦,坐你的车回去吧。这样顺利地拉完几趟上早市的客人,时间也就到了学生们上学的时间,她又转到一些住宅区入口处等着,再拉上几趟上学的孩子,顺便也拉几个赶去上班的人。等早上的这段黄金时间过得差不多了,她才将车停到双桥边上的“麻二早点摊”边,包份油条大饼,或盛碗稀饭加个馒头,边吃边等双桥旁边小车站里的客人要车。
停在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开三轮车的,郝凤来这地方久了,大家也都混了个脸熟,又是一个县城里住着的,几乎也都晓得了她和雄光之间的关系。见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肯为一个瘫了的男人付出自己的一生,还出来做这种累人的活,患难中的真情是最容易感动人的,大伙有机会也都挺关照她的。
今天郝凤来晚了,长条板凳上已坐满了人,她和大伙招呼了声就端碗稀饭,站到桥头边倚着石狮子喝着。稀饭很厚,又有点烫,她就用手中的筷子搅着,正要低头喝时,一边的大琴姨挪到了她身边。大琴姨快五十岁了了,比郝凤长了十多岁,平日像妈妈似的很亲近她。有次,郝凤车子轮胎爆了,坏在湖滨路上,正是放学的时间,路上涌满了大人孩子,来往的三轮上车也坐满了人,都要忙着拉客做生意,有注意到她的人,也只能简单地安慰下却不便停下车来帮她一把。郝凤守着动荡不得的车子正着急,大琴姨这时停在了她身边,二话不说用绳子拴住了她的车头,将她的车拖到了修车的地方。大琴姨自家有块菜地,还时不时地带点新鲜蔬菜给她。
郝凤很感激她,也愿意有空就和大琴姨谈谈心里的事。
大琴姨一碗稀饭已快见底了,她说,你上次不是说想租房子吗?我帮你打听了一个地方,挺合适的,今天有空去看看?
郝凤一阵惊喜,她就和大琴姨说过那么一次,她说雄光身体不好,不想让他住在潮气太重的地方,想有合适的房子带他换个住处。
郝凤现在住的地方是在过去老城区里的一个巷子,房子还是雄光父母早年前去世后留下的那种老旧的带着门楣的民房,大哥成家后分走了前面二间朝阳的房间,雄光就住在了后屋,那间只几平米的小厨房大哥倒慷慨相让了。后屋里光线比较暗淡,走廊外就是各户砌着自来水池的院子,因为背阴,潮气显得更重。
郝凤觉得这样的房子对雄光的身体不太好,曾想过要和他大哥商量下,让雄光移到前面的一间屋里。但几次到了大哥屋里,看着大嫂那阴得都快下雨的脸就说不出口了。大哥倒是硬邦邦地开口了,说,我们家的事,你一个外人能管吗?
这话让郝凤挺伤心的。她就只想呆在雄光的身边而已,照顾他,关心他,因为她爱他。
大哥大嫂的无情,让她能够想像出,雄光在出事后,那种无依无靠的绝望感了。
雄光出事是前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当时他正准备穿过马路去对面的报亭买当天的报纸,却被一辆突然冒出来的车子撞出了几米开外,那是一辆酒后行驶的黑牌照轿车,车主仓惶逃逸了,是报亭的老板拨打120抬走了血糊糊的雄光。那场车祸让雄光锯掉了一条腿,另一条腿也因神经受损,软绵绵地提不上劲,像个鸡胁似的摆设,用不得,又弃不得,瘫在床上没法动了。雄光出事后,原来谈好的女朋友随即硬了心肠离他而去,大哥大嫂借口忙于生计来医院看了他两次后也没了身影。他孤身躺在市医院的病房里,无钱治疗身上的伤口,也无人能安慰他受伤的感情,身心俱疲,生命萧条得就像外面凛冽的寒风,生亦冰冷,死亦冰冷,不禁心如死灰。他开始抗拒医生的治疗,深夜里偷偷用输液的管子缠紧自己的喉咙,想活活地憋死自己了事,值班护士发现时,他已又一次徘徊在了鬼门关口,医生全力抢救再次挽回了他的生命,可面对他心上的伤口只能束手无策了。
第二天一早,这件事在病区里就迅速传播开了。当时郝凤的母亲因在家中洗澡时不慎摔倒,导致小腿骨折也住到了市医院的骨科病区。郝凤为母亲办完住院手续,手里正抱着医院配给患者的床单被褥,看到许多患者家属都围在一间病房外的走廊里交头接耳地谈论,就好奇地伸头向病房里看了一下。就那一眼,她如同雷击一般怔住了,浑身缠满纱布的雄光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面唇青紫,可那两道漆黑的眉毛、英挺的鼻子一下子如巨浪般掀开了郝凤心中搁浅多年的思念,那锥心藏匿的影子怎么变成了眼前这个形似木偶的男人?
郝凤神情恍惚,泪水涟涟地进了母亲的病房,父亲见了她的样子心里吓一跳,母亲也以为自己是不是摔出了不得了的大毛病。等她哽哽咽咽地说出看到的一切,母亲也湿了眼角,雄光也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怎么就遇上了这么凄惨的事情。何况知女莫若母,她隐约能猜到女儿心里多年来一直有的那点念想。
等到了晚上,郝凤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心思和脚步,又去了雄光的病房,孤独的雄光依然处在昏睡中。她站在床前,抖抖索索的握住了雄光因流血过多显得枯黄的手,难过的泪水滴到他的手上,而他却没有任何反应。她想呼唤他一声,张着嘴一时却开不了口。
回到母亲病房后,看到母亲正在流泪。郝凤刚想说点什么,母亲就摆手止住了她,说,你别对我张口,我是不会同意的,你就死了那份心吧。
郝凤说,妈,他真的很可怜!没人管他怎么行?
母亲说,你妈断了腿不可怜啊?你怎么不花点心思照顾我?再说你还有资格可怜他吗?
郝凤心里一颤,知道母亲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原是位军人,退伍后,在武装部工作的父亲安排下进了市政府开车。他们认识时,郝凤还只是市政府招待所的一名服务员,但男朋友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对她紧追不放。
郝凤咬了咬牙说,妈,我必须去照顾他。
母亲装着没听见,抹着泪不再理她。
郝凤站着不动,想了想还是说,我打了电话给姐姐,她马上就会来。都在一层病房呢,有什么事我也过来。
母亲听到这里,气得想起来打她一下,可是腿上了石膏不能动。
郝凤默默地退到门外,病房里母亲在身后喊,你要走了,就别再回来,你这么痴傻,哪里像我的女儿啊?
因为是在医院里,母亲到底还是压抑了自己的声音,但郝凤能想到母亲有多么的愤怒,就有多么的伤心。
她一个年轻的女子,自愿要独自去照顾一个无亲无故的重病的年轻男人,这事当时也成了医院里一件众口闪烁的传闻。
雄光醒来时,看见自己的身边竟然奇迹般地出现了少年伙伴的身影,他以为是在梦中,等他逐渐清醒过来,明白了一切,就艰难而又坚决地要郝凤赶紧离开。想起当初的时光,他当然明白郝凤的心思,因为郝凤离开后他也曾一度痛苦过。现在他已是沉在绝望深渊里的废人,了无生趣,对朝着自己真心伸过来的这双手他根本就视若无睹。
郝凤只能默默地忍受着雄光的拒绝,雄光越是拒绝,她越是觉得自己无法离开。
一日两日,一月两月。从医院到家里,从市区到县城。母亲来哭求过她,父亲来威逼过她,姐姐来奉劝过她,就连男朋友也来深情感动过她,可郝凤始终忍着泪,她愿意放弃身后的一切,却始终不愿意放开雄光的双手。
终于,等身边所有的亲人对她彻底失望而决绝不见时,雄光却在这时渐渐接受了她的靠近。
那是雄光躺在床上沉默大半年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他说,凤啊,让我摸摸你的手吧。你的手真温暖。
郝凤喜极而泣了,雄光接受的不仅仅是她的真心,他同时也是接受了命运对他的打击。这个终于敢面对残酷现实的男人,瞬间有着飘扬旗帜那样的魅力,那一刻,雄光在郝凤的心中重新站立了起来……
大琴姨喝完稀饭,想擦嘴看看桌上餐巾纸没有了,就从兜里掏出几张折好的卫生纸,给了郝凤一张,看着郝凤恍惚的样子,就问,想什么呢?去看房子吗?你要是满意我再帮你杀杀租金。
郝凤回过神来,说,谢谢你啊,琴姨。
大琴姨说,谢什么谢啊,现在你这么好的女子打灯笼也找不着了。你妈肯定想你想得心都痛呢。
郝凤低下了头,她心里在问,妈妈,你会想我想得心都痛吗?你会原谅我吗?
看完房子后郝凤非常满意,房子在一楼,是个两居室,前面有个院子,靠近墙脚都栽满了盆花,最让雄光和郝凤惊喜的是,院子里还摆了张石桌。雄光说记得当年郝凤家院子里也有这样的一张石桌,经常放学后俩人总喜欢挤在桌上一起做作业。房东还说,前面没高楼挡着,只要是晴天,阳光尽可以满屋子尽情地钻。房东是位退休的老干部,儿子刚搬了新房子,房子大,想接他过去一起住,劝他把这房子卖了,可老人房子住久了不舍得,只同意把房子暂时租出去。郝凤和雄光住进来后,他没事还常回来看看,侍弄侍弄那些花草。老人年轻时也喜欢写点文章,看雄光那么热爱文学,俩人交谈起来还挺舒心的。
郝凤给雄光买了辆轮椅,天气好的时候,中午回家就推雄光到院子里坐坐。有时,雄光会兴致颇高的让郝凤坐在他旁边,给她念新写的稿子。有时,他会牵住她的手,翻开手心在阳光下默默地摩挲着那天天扶着车把磨下的老茧。这时雄光非常渴望自己还是个健壮的男人,那样就可以站起来把郝凤紧紧地抱在怀里,用他的双臂宣誓对这个女人一生的守护。他一低头,每次郝凤都能看穿他的心思,会温柔地把他的头揽进自己的怀里,她那饱满而又柔软的胸脯,瞬间就安抚了雄光沮丧的心情。郝凤这时就会感到一种母性的幸福,绵绵延延地想对怀里的这个男人付出更多的呵护。
再过一个月就要到中秋节了,郝凤心里一直有个盘算,节后就是雄光的生日,每天看他趴着那么辛苦的俯案写稿,残疾的身子肯定受不了的,她想攒钱买台电脑让他用,这样也可以让他通过网络多与别人交流,多接触外面的信息,投稿也方便些。可是目前雄光和她都只能靠自己每天开三轮车挣点钱,勉强维持家用。雄光的稿费虽然也陆续能收一些,但都不多,雄光又喜欢看书,郝凤想把这钱留着给他买书用。忽然想起前段时间她有次在街上碰见一个过去的朋友,她开了一间精品店,代卖“十字绣”品,也收一些绣好的“十字绣”成品,然后通过自己的网店卖出去。她让郝凤有时间也可以绣些,说好的绣品可以卖到很高的价格。
郝凤的手很巧的,她相信这个自己应该也可以学会的,下午出门时,她开着车想转去朋友的店里看看。路过一间装璜材料店时,看到有人招手要车,就停了下来。那是个很胖的女人,问她能不能用车运送刚买的几桶乳胶漆,说路也不太远,给她十块车钱。她想想同意了,十块车钱也要她拉好几个客人才能挣到呢。那胖女人跟车到了住的地方,又问她六楼能不能帮忙搬上去,再给她十块钱。郝凤没做过这种生意,沉默了一下,那胖女人倒是个爽快人,说那二十块,行了吧。郝凤不好说什么了,她跳下车,提起一桶试了下,真够沉的,她不好意思说出口,就咬牙往楼上爬。等拎完最后一桶,她已是气喘吁吁,浑身都是汗水,苦笑着对那胖女人说,这二十块钱真不是好挣的啊。胖女人也觉得把她累成那样挺过意不去的,就说,进屋喝口水吧。人家这么客气,郝凤听了觉得身上也轻松些,就说,不用了。胖女人拿出钱包,说,要不我给你再加五块钱?郝凤还真没见过这么大方的人,尤其是女人,她有点好笑,说,讲好的,就二十块吧,累些出点汗也没什么大不了。
下楼时,她觉得头有些晕,眼睛有点发黑,脚下也有点飘,就扶着墙壁歇了会儿。再抬步时,一脚却踩空了,膝盖一弯,一屁股跌倒在楼梯上,脚腕处顿时一阵钻心的疼痛。她怕人看见,只好又忍着站起来,瘸着一只脚,一步一步移下楼梯。回到车上时,一看脚腕处已肿了一点起来,还好没伤着用来刹车的那只脚,车还能开。去医院让医生看了,幸亏没什么大碍,开点膏药让带回家贴贴。
雄光看她瘸着脚进门,吓了一大跳,忙挣起身子,差点从轮椅上俯倒。这下又把郝凤吓了一大跳,忙跳上前扶住他,说,我没事,就脚崴了下。
晚上躺到床上,黑暗中郝凤觉得脚还是很痛,心里忍着不敢咝出声。这时雄光不声不响地伸手过来,把她的头揽进了怀里,自己的脸贴在了郝凤那头浓密的长发上。郝凤觉得耳畔湿湿的,她忙仰起头,捺下心酸用衣袖去擦雄光的脸,故意开玩笑地说,眼里进灰了吧,来,开灯让我给你吹吹。
雄光用食指点刮了下她的鼻子,叹息着说,凤啊,跟着我,这辈子能有什么让你幸福的呢?
    郝凤摸着雄光的两只胳膊,柔声说,有啊,你不是还有双有力的胳膊吗?我只要能枕着它,这辈子就很安心了。你就是我的幸福啊。
    歇会儿她轻声地问,雄光,现在我是你的另一半吗?
    雄光说,你是我的全部呢,而我却只能成为你的一半的一半。
    郝凤将手指压上了他的嘴唇,轻轻来回地抚动着,不一会儿,俩人各自进入了安静的梦乡。
    梦里,幸福很浅,但一样深情久远。
雨中即兴(2009-07-30 17:10)

时近傍晚,天色并没见暗沉多少,雨却下得越来越大了。连绵的雨水,斜风里,赌着气般迎着阳台的玻璃胡乱地直砸过来,那些落在台檐上的,则激起一朵朵炸开的小水花,蹦蹦跳跳地,像众多调皮而又精灵样的孩童。

刚完成手头急要的一篇文稿,心里顿时轻松许多,眼睛盯久了电脑很是涩胀,美目,才能顾盼生辉嘛,我得小心呵护才是。揉揉眼起身到了阳台上,极目眺望,远山近树,朦朦雨幕中身姿依然篷勃,夏天的雨水清透得很,似乎总带着一种晶莹的光亮。虽不及沐着阳光,心里攸忽觉得清爽,乃至亮堂。

第一次,我对雨水放弃了忧郁。这种湿淋淋的天气,放在以前,总令我无故愁怅,方明白好的心情,才是所有快乐的源泉。趁性就去鼓动隔壁的同事们一起出来活动一下筋骨,可他们嘴上嘻笑着,埋头对着电脑显示器,屁股都没想抬一下。偌大的走廊,地面早已湿了大半,新来的那个小伙子倒是伸了下头,调侃我说:美女赏雨,如此浪漫,粗俗之人不便打扰滴。这家伙喜穿酱红T恤,顶着一头很是茁壮的浓发,神似初生牛犊,我只好端着一副70后前辈的样子,淡淡地回他这个80后晚辈:小伙子要学着懂礼貌啊!霎时,办公室里哄声四起。生来面皮很薄,逞过口舌之快,我只好逃到了走廊尽头的角落里,两耳不闻身后事,一心只看眼前雨了。

好像很多的人都是喜欢听雨的,想来那是种唯美般的意境,天地间,唯雨声喧哗,倚窗凝目,反而能闹中取静,怡悦心神。而我还是比较喜欢看雨的,看雨势强弱,看雨声嗔怒,看雨姿飘摇,看雨临天下。目力所及,雨中的诸多色彩衬托着雨中的一切声响,看似淡然,却听着热烈。天色或明或暗,思绪忽远忽近,这时脑子里如果吸氧充足,心扉敞开,倒能文思泉涌呢,虽无听雨小轩,也无红楼绮窗,暗地里尽可学那佳人,浅吟低唱,不亦乐乎!

正霸着眼前的雨景偷偷美着,突然就瞧见了楼下右侧几棵石榴树旁边的草地上,有两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各自撑着一把花朵锦簇的黄色小伞,穿着一样的粉红小裙子,正光脚穿着凉鞋在雨中的草地上捡那些飘落的树叶。一片片普通的绿叶,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这样的暴雨中,会有一对孪生的小姐妹,用她们稚嫩的小手,来安慰它们跌落尘埃的难狈。树叶儿已被雨水冲刷得碧绿,锃亮,两个小女孩轻轻地把它们放入了随身带来的那种玩具塑料小红桶里,嘴里还在低声呢喃着什么。我一瞬间的讶然,继而一种久违的甜蜜从心间一点点地弥漫出来,昨日重现,童年的往事逶迤而来。我相信每个人的童年也许并不一样,但童年带给我们的欢乐却是一样的历久弥新。这真是一幅令人感动的画面,掏出手机,我想拍下她们雨中撅着小屁股可爱的身影,她们就是雨中的小天使,她们扭动的小小腰肢,让我想起了家中正独自留守的女儿。孩子,现在你会不会也在看雨呢?你大大的眼睛里,能看得见雨的快乐吗?又或者,你觉得这雨滴的韵律,和你正笨拙弹奏的古筝的声音,哪一个更让你喜欢聆听?这一刻,真希望女儿就在身边,我一定会让她和那两个小女孩一起,在雨中释放她们的童真,拾捡她们的快乐。

这时不远的房子里,两个小女孩年轻的妈妈已在佯装发怒:你这俩个孬伢,还不快滚回来!小姐妹俩咯咯地娇笑着,一边慌乱地应着妈妈,一边还各自用小铲子铲了些湿透的泥土放在桶里,起身跌跌撞撞地往家里跑去。我恋恋不舍地看着她们的身影,像恋恋不舍地看着我的童年,重新远远地逝去。

眼睛竟有些湿润了。闭上眼,仰头故意让溅起的水滴,淋湿我裸露的双臂,张开手掌,接住一些雨水,扑在脸上,肌肤募然感受到连日酷热后难得的清凉。贪娈地再一次伸出手,我激动的指尖分明触到雨水的温润,一寸一寸地,化作了快乐的滋味!

    对于小说的创作者来说,现实生活要求自己必须不断地对自身有所创造。只有这样去做,小说及作家本身才不会流于平庸。文学是崇高的。这并不等于说,只要涉足文学,一个人就会自然地跟着了不起。
  写作是为了完善一个人的生命。因为它是生命对文学的想象。
  反过来,还有文学通过书写对人的想象。书写之想象并非只是虚拟的天马行空,难的是对生活本身的想象,既要超出人们的普通智慧,又不能脱离生活的本真。它不是纯技术的,而应该是人的意识如何对宏大世界进行把握。
  随着阅历的不断增长,我现在越来越发觉:那种貌似平凡、随处可见的东西,往往是最深刻、最难弄懂的,同时也是最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正是这样,没有谁说过自己不懂其中一些玄妙之处的,然而,又没有谁能做到在文学与生活的碰撞中,时时保持着清醒意识。生活时常有意无意地将自己打扮得蓬头垢面,听任作家们用自己的情感尺度来尽情梳理,其结果往往是大相径庭,甚至出现人与鬼的差异。
  有句老生常谈:生活无所不在,生活就在手边、身边和眼边。情况的确是这样,生活是每个人一起共同创造的,因此每个人的行为也就是生活的一部分。症结在于作家如何在自己的写作里,将自身经历融入生活大潮中。
  十几年前,偶然听到一首名为《一碗油盐饭》的小诗:

  前天
  我放学回家
  锅里有一碗油盐饭。昨天
  我放学回家
  锅里没有一碗油盐饭。今天
  我放学回家
  炒了一碗油盐饭
  放在妈妈的坟前!

  说实话,我从未读过也从未见过只用如此简单的形式,就表现出强大的震撼力与穿透力的艺术作品,那么平凡的文字却能负载起一个母亲的全部生命质量,而这种在贫寒与凄苦中竭尽全力给后人以仁爱、温馨和慈善,正是千万母亲的人性之光。直到如今我还在琢磨它领悟它,聆听那字里行间中两个女人的生命对话。我就是从它那里悟出作家的意义,并发现他们的不同:一种作家是用思想和智慧写作,一种作家是用灵魂和血肉写作,对于文学来说,后一类作家更为要紧,更为珍贵。
  不能说这首无名作者的小诗里包含着绝对的真理,那样就无法解释为何别人听了会无动于衷,只能说它对我这样的人才是艺术的真谛。
  其实,在文学里就应该这样,一把钥匙启开一把心灵之锁,有些人必须用世界级的名著才能见效,对于我一首关于油盐饭的小诗就够了。
  这些年,我在很多场合上讲到这首诗,即便是在法国巴黎,也能产生相当的感染。最让我难忘的是在鄂东浠水的一次讲座上,这首小诗竟让一位看门的老头号啕大哭起来。
  那场景让我终生不敢忘记,并且还在往后的日子不断地叮嘱自己,希望自己哪一天也能写出一部让类似的普通人读后能歌能泣的作品来。
  前不久,去贵州参加一个活动,遇上一位来自宁夏的同行。他拉着我的手久久不肯放下,因为他当过十年乡村教师。听他说,在他们那里乡村教师们对《凤凰琴》推崇备至,我也久久不晓得说什么好。
  《凤凰琴》的写作灵感来自于某次在山里的黄昏中,看见一面破旧的国旗在寂寞的学校上空飘扬,和另一次在山村的夜晚里听见一支五音不全的竹笛吹出的苍凉旋律。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里,人将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让最卑微的人群,按照最流行的价值观进行奋斗,当希望出现时,他们却发现那些让人向往了许久的东西,对自己却无多大用处。他们的价值几乎无人看重,但他们的生命却闪烁着质朴的光辉。灵魂的呻吟和血肉的涌动,总是带着特殊的孤独,这类写作却是最能赢得文学的信任。
  世界上没有什么学问比生活本身更深刻。如果说生活是一个巨人,那么哲学只能是它的头脑,历史是其骨骼,而文学艺术则充其量是试图通达它的灵魂深处的血液与神经。生活的毫毛动一根就会使这样的血液与神经发生震颤,仅靠情感是无法实现超越的,必须用自己的灵魂和血肉去作无情的祭奠。
  1997年7月20日,我到大连参加中国作协举办的中年作家创作会议时经历了一次国内媒体没有任何报道的空难。死里逃生的感觉真是太孤独了,没有任何人可以分担。所有的点点滴滴完全依靠自身来化解,活着真好,生命真好的概念,从虚空变成了彻头彻尾的真实后,我也突然觉察到个人短暂生涯的全部细节。当然也就明白了,机遇就是不要总想着将天下的好事独自占尽。
  接下来能够明白的道理就很简单了: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所做的一切,无一例外都是对上苍所给予的生命的想象,生命的尽头在何处,生命的极限在哪里。
  对于文学,她的略有不同之处在于,她的想象是深情的,是充满爱的。
  从2000年到2005年,我只做了一件事:专心写作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圣天门口》。那时候,我并不太清楚,这样一种写作态度,会成为当代文学界的一种壮举。小说出版后,不止一次地听到有人说,这样的小说,简直是对别人阅读能力的一种挑战。有人认为这是歹话好说。我却觉得这类说法恰恰道出这个时代的文学真谛,小说的经典性就在于它对阅读的引领,而不应当在阅读的时尚中随波逐流。经典小说总是以超乎常规的形态出现。
  在人对文学的想象中,通常受到形式主义的引诱,将小说当成了某种日常事物。真正的小说是一种精神,一种意义;小说不是历史、现实或未来,而是一个阶段的社会良知;小说不是檄文与颂歌,而是每个人以思想为背景的审美。小说是一种心灵状态,它可以表现为个人的,归根结底还是群体的。
  小说的最佳状态是包括写作和阅读在内的许许多多心灵聚在一起反复碰撞。
  这些年,社会生活变化得越来越快。在表象的背后,所谓繁荣的出版物,绝大多数是些看过就扔的文字快餐。文学的生命在于经典,失去经典性,文学就会自断生路。
  当代中国文学,凡是具备经典性的作品,又何尝不似“寂寞的辉煌”。从《红楼梦》到《白鹿原》,它们的辉煌与寂寞都到了极致。
  在文学中,无论是当代还是古典,经典意义以及走向经典的方式,早就明明白白地摆在众人面前,是回到寂寞与经典,还是向往浮华与时尚,何去何从,那才是我们所有以写作名义生活着的人需要认真想象的。

倚门,一回首(2009-07-15 10:30)

生活1 2 3

 

(一)

上班。下班。

我都需要经过

莲花湖的腹地

两边树木仍然葱郁

莲花湖这些年的清风

却已不知去向

 

(二)

拖着长尾巴管道的船只

在湖面上日夜嘶吼

湖水一天天地瘦下去

肮脏与恶臭

正隐秘的穿城而过

我不知道它的魄力最终会怎样

但我清楚地看到

它能很果断地

结束那些莲正旺盛的青春

 

(三)

女儿说:哪里来的铁家伙?

不懂得保护植物爱护环境

我答:这家伙远道而来。

为了保护环境已顾不上

荷叶田田……

 

是我没有好好的思索吗

上帝已经在哈哈大笑!

 

(四)

莲,出污泥而不染

这个时候

我们尤其需要莲的青春

来为那些始乱终弃的日子

买  

 因许多原因,本想就此关闭这个博客。狠了这许长的心,弃之不理,今天自己上来看看,终于还是忍不住“旧情复燃”。

 在此,向众多路过这里,却一直受到冷遇的朋友们致歉!

 

 今天,朋友荐我看了她熟悉的一个女孩的QQ空间,里面有她当年失意的一段情怀日志,几行字吧,写得很零碎。这是一个喜欢月亮的女孩,喜欢在月光下凝望与倾听。只言片语间有我喜欢的一种淡定与羞涩。

 很想为她写点什么,但又想不好以什么方式,只好借诗歌的样子,用自己体会的一点感觉,试着去写写她的心,她当年的心吧。

 就当一个虚构的片段。语言是我的,故事是你的,日记是假的,爱情还是真的来过!陌生的女孩,可能你现在已为人母,祝福你!希望你不会见怪哦

 

                    

                        月光日记

 

我选择了一个夜晚

月光满地

来读一个女孩

早年丢弃的日记

 

“许多年后。

我终于明白

月光从来不比爱情

更有血色。”

 

尽管现在

据说她非常地幸福

 

“如果爱情

开始需要打量月光

那么我

只能开始挣扎。

用一辈子的挣扎

乞求能纠正

这一刻的姿态。”

 

“夜晚看上去动静全无。

爱情只剩下

一颗更深露重的心

我洁白的额

已布满

准备逃离月光的细节”

  

“孤单的琴弦啊

在深夜里断裂”

 

这样的句子

这样地让我真实的感动

 

一起举杯吧。

如果可以

邀你千杯醉月

如果可以

想告诉你

爱情与月光

其实非常地接近

 

一样的虚伪

一样的纯洁

一样的圆

一样的 

 

 

 

 

回乡(2008-10-23 20:28)

回 

 

(一)

杜大海的眼前又开始眩晕,一阵烂棉桃似的黑色浮了上来。最近总是这样,他隐隐约约觉得,真的得回老家去了。

时隔多年,他不知道自己在老家人的眼中已活成了个什么样子。也不知五奶奶还活不活在世上,那个长年奔波在外的算命先生老张也该回来了吧,还有从小一起提着裤子玩的来狗、丰年他们。杜大海在心里把他们一遍遍地过了电影,一个个地把他们当成了主角在脑子里重复上演。他迫切想看到那些饱经风霜、甚至支离破碎的脸,这些年他已经看够了城里人多象老棉布一样白的脸。老家有个风俗,无论是出门远行的人,还是远行归来的人,那都是要备些薄酒,宴请邻里的,并且稍显庄重点的还要放在晚上。当年他走得灰头土脸的,哪里还敢提到宴请辞别。

现在他老了,一张脸活成了树皮,岁月已快被刨光了,乡俗就成了把纳鞋的锥子,上一锥下一锥地钻着他的心。

在烂棉花桃似的黑色再一次地浮上来时,杜大海下了决心:回老家去,在老屋里请他们吃一席,都老了喔。

儿子住的滨江小区属于江城开发区新建的楼盘,离江池港口不远,里面的住户大都是些发家致富后乔迁进城的乡下农民。别看住的人挺多,白天黑夜的却显得很安静。早晨,那些住户比老家打鸣的公鸡还要准时,天蒙蒙亮都纷纷出笼,窜到街道的各个角落去觅食,晚上一回来,出过力的身子挨着床边就可以呼呼大睡。

杜大海熟悉这些节奏,在外飘泊的那些年,日子也是这么过来的。儿子媳妇每天同样一早也就要出门,他一个人在屋内抹抹桌子,掸掸家俱上的灰尘,心里总要把这些物什和自己当年做的木匠活比较一番。

累了的时候,习惯去窗户边站着,患有糖尿病的身体,撑在衣服里面就像一堆弹乱的棉絮,臃肿、轻浮。站久了,那两条比例不太协调的腿酸痛得厉害。

推开窗户,几十米外灰白色护城墙外的江风,就会裹着一股新鲜泥土夹着烧焦的茅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像个顽皮的孩子,浑身脏兮兮的,却偏偏要撒着娇,不顾一切地冲进他的怀里。每逢这一瞬间,杜大海觉得自己一颗老迈的心又涨满了一种应该属于年轻时的湿漉漉的柔情,目光也紧紧粘住江中心那一片墨色的云层,可他心里明白,那不是云层,那就是他的老家,十五年没有回去过的江心洲上的故乡。

就在眼眶边啊!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想着想着,眼角就有些温热的东西要流出来,一双昏花的老眼显得更加迷糊不清,他伸出手,狠狠地揉了几下,目光触及左手小手指端,那里只留着一个丑陋的断指,褐色伤疤麻团般纠结在一起,如同秋后庄稼地里那些被风雨打落后烂在土里的棉花桃一样,剥开了,里面只剩些黑焦土似的纤维,就似他每次眩晕时,浮现在他眼前的那种黑色。多少年了,这伤疤一直就这样,烂在他心里的每一个角落,不能抠,也抠不掉。他活着,那伤疤就总让他处在一种比痛疼更加黑暗的愧恨之中。

下楼去了小区门口,那里有一个卖猪肉的摊子,摊主是个黑不溜湫的小伙子,年龄不大,倒也勤奋,每早赶在这里的住户出门之前就把摊子摆上了。偶尔,杜大海大清早出门买油条赶巧了还能看见他的猪肉岸板下边放着个小竹篮,里面是些从长江浅滩边网来的小鱼小虾,活蹦乱跳地鲜着呢。他就忍不住弯下腰挑拣几下,但中午儿子媳妇都不回家吃饭,他一个人吃饭好对付,菜都是媳妇先做好放在冰箱里,尽管一次也没买过鱼虾,那黑小伙子并不恼,反而好脾气地递烟给他抽,拉扯着家常。

“今天的虾子可是从长江深水里捞上来的,不称点回家给孙子补补钙?”黑小伙子说是这么说,也并不指望杜大海真的掏钱。

“孙子啊,还没来到他妈肚子里呢。”杜大海缓缓吐出了一口烟。

“那就买回去给烧锅的润润脸色。”黑小伙子打着哈哈说,一副没大没小的样子。

烧锅的!杜大海一愣,“烧锅的”是老家江心洲特有的方言,指的就是妻子。他有些用心地盯了小伙子一眼。

“你是江心洲的?”

小伙子也是一愣,他象初见面似的,重新打量了一下杜大海。

“怎么大爷也是江心洲的?”

杜大海并没有答小伙子的腔,他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念叨着“烧锅的”、“烧锅的”。神情有点恍惚,步伐有点慌乱,瘸着腿就往家的方向走去。

留下那个黑黑的小伙子黑着面地站在那里。

杜大海回去后不吃不喝地在床上躺了一天,儿子怎么问,也不应一句。

第二天吃早饭时,杜大海对儿子说想要回趟老家,还想在老屋里摆上一桌酒。

儿子蚊子似的哼了一下,将一碗粥喝得稀溜溜地很响亮。

杜大海从儿子有些暗淡的眼神中明白,儿子是在为难。

儿子是个好儿子,他就是不赞成,也顶多只表现出一种为难的样子。

可是媳妇不一样,她晚上回来听杜大海再次一提,脸色就阴了,拎在手中的锅盖“呯”地就摔得山响,嘴里跟着开始打雷下雨。

“又不是荣归故里,还请客,脸上要想放彩,不如自己抽自己几下。”

儿子在一旁瞪圆了一对牛眼,可是泼辣的媳妇根本不买帐。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杜大海就觉得喉咙一热,一口痰顶了上来却又吐不出,肛门里更是一股气胀得生疼,痔疮发作似的腾地就站了起来。这些年来,孤伶伶飘泊在外,他几乎忘了语言,忘了脾气,在儿子这里住了快一个月,他更像个哑巴一样,除了吃饭,没发表过什么意见,可是今天他想说话了:“我就是趁着一把老骨头还在,还有个把‘今日’,得去把那个‘当初’了却了,我闭眼,才能闭得快啊。”

这话儿子听着就有些伤筋动骨的痛,伤气似地拽着媳妇进了卧室。

杜大海一个人坐在客厅里,隐约还能听见里屋媳妇继续在“扫机关枪”,过了很是一会儿,“机关枪”声哑了下去,代替的是儿子粗重的、压抑着的喘息声。

他不觉得自己听到这些声响有何不妥,心里明白儿子是在用他男人的方式,维护自己父亲的尊严,同时发泄自己心中的烦恼,也暂时解决了自己女人喋喋不休的叨嚷。

这个夜晚,让杜大海更加看清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他伤害了身边所有最亲近的人,对风烛残年的他来说,悔恨已经失去意义,因为他再也弥补不了什么,他能做的,就只能是去面对,以一颗经世的,同时已饱受磨难的心去面对。

他摸索着,从房里取出一个木制盒子,打开了,盒里躺着一尊高约五十公分的观音雕像,雕像很精致,檀木做的,灯光映衬下,通体酒红,锃亮锃亮,显见是经常被他拂拭的。

“草芝啊……”杜大海在心里低念着,怔怔地把佛像轻放在了桌子中央。

草芝是儿子的娘,是他的妻子,是个一生信奉佛教的女人,如今却不知隐在九华的哪个深山老庙里,伴着青灯古佛。

眼前的这尊观音雕像,是他年青的时候一刀一刀、一钻一钻地刻出来的,是当年他送给草芝的定情礼物。它的每一条纹路都浸着杜大海的深情,它的每一缕线条都淌着杜大海的心血,都一寸寸地勾出他心底那舔了多年的往事。

杜大海出生于一个木匠世家,从他曾爷爷那辈起,几乎每一代都能出个名声在外的巧匠,方圆几十里,能把杜家木匠请回去打个家俱物什,那可是非常长脸的事。

杜大海小学一毕业,就开始跟着父亲行走乡里,操练手艺。农村里,做木匠既是个手艺活,也是份体面活,更是份挣钱的活。不到二十岁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够禀承父业。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手下既出得细活,人长得也是要鼻子有鼻子,要眼睛有眼睛的,村人瞧着那真是“人才溜溜的好”。提亲的、说媒的,就一茬又一茬地进了他家门槛,比家里养个俊姑娘还吃香。

可杜大海就是没表态,倒是向父母含含糊糊地提到邻村姑娘年草芝。

草芝是他的小学同学,他能看上她,令大多数人都出乎意料。草芝真的只是一个平凡的姑娘,貌不出众,话语不多,甚至有点木讷,但她善良,走路怕踩着蚂蚁,洗脸怕伤着细菌。

善良的人是最容易得到人们尊敬的,这或许是人本性中对于真诚人性的一种敬仰。而且草芝还信佛。她家早年是外来户,也是村里少见的信仰基督教的家庭,门楣上贴着的“十”字教符,神秘,庄重,是吸引少年杜大海常常注意的地方。

令人有些奇怪的是,这个家庭中偏偏草芝又是信奉佛教的。基督教在当时许多人眼中还是一种陌生的洋教,而“佛”则是农村人心坎里最信奉的神灵,“阿门阿门”的,还不如“焚香跪拜”实在。据说草芝信佛也是大家喜欢她的一个原因,说话做事,善良如观音似的姑娘啊,谁能不喜欢?

草芝身上的檀香味,杜大海闻着就是好,令人着迷,甚至超过自己钟爱的、天天为伍的木屑的味道。他谢绝了所有人的好意,暗地里精心挑选上好的檀木,专心致志地为草芝雕刻了一尊观音像。草芝相信佛本是缘,而杜大海既是如此有心的人,牵手夫妻也就是随缘了。

妻子贤良温婉,儿子聪明懂事,自己能工巧匠的技艺又冠盖乡里。那些年,是杜大海人生中最春风得意的时候,也是他一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候。儿子长到十七岁那年,眼看着就要奔成年、成家、成业的道上来了,壮年的杜大海不由豪气干涌,推倒自家的五间青砖瓦房,原地就树起了一座两层小楼,外墙贴的“马赛克”都绕花了村人的眼。当时,不说村里,就是乡里,这也是第一座气势恢弘的楼房,乡政府办公也还只是一溜刮着灰水泥的砖房呢。楼房落成之日,杜大海呼朋唤友,连亲带眷,足足摆了三天的酒席。那种风光,令人咂舌啊。

 

(二)

风光!风光呢?现在想来,杜大海宁愿当时自己还是一个穷人。

穷一点,哪怕再穷一点,也就不会那样牛逼轰轰地造房起楼,摆阔显富;也就不会喜上广交朋友,早迎来晚送往的。

更不会觉得身边善良寡言的妻子草芝越来越显清淡寡味。

杜大海悔啊,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够“混”!就因为他的犯混,作贱了草芝。

当然,也作贱了小萍。

与小萍之间,应该就是世人所说的孽缘吧。他们是在丰年大伯家认识的。丰年大伯在粮站工作,女儿小丽订下“五一”节出嫁,就把杜大海请去,打制些箱箱柜柜之类的喜事用品。

那些年,粮站是个热门单位,在老百姓的眼里,能在那里出入,是件令人羡慕的事。而有了名,有了利的杜大海,也在心里把自己当成了个人物,人物自然是喜欢和人物在一起接触的,交朋结友起来也觉得底气很足。又因为是喜事用品,他做活的时候更是特别用心。

木匠活是在堂屋里做的,后面就是灶屋,开始他只专注于自己手中的每一块木板,要如何把它打造成精美的家俱,没注意到有个年轻的女孩子,每天就坐在灶屋的门旁,瞧着他。直到有天小丽留她在一张桌上吃饭,才知道她叫小萍,是朋友女儿的同学,也是闺中密友。小萍很漂亮,一双水灵灵的圆眼睛,看似不经意却很是大胆地往杜大海身上直撩。撩得多了,出于男人的本性,杜大海的心里开始有些活泛,但也没有什么离谱的想法,这女孩子看着比自己的儿子也大不了几岁。

一天,两天,三天,小萍就那样执着地在一旁看他赶活,也不常跟他说话,端茶倒水倒是很及时。

做这批活是要一段时间的,几天过去,杜大海心里竟有了种习惯,要是做活时旁边没看见她,心里还真念想着。

白天肚里的这点小活动,让他晚上回家对着总在佛像前焚香祷告的妻子,就觉得有些肠胃不适。越不适越厌烦,越厌烦越想到小萍。

有一天,小萍没按平日的时间出现,他正想着她是否不来了,不曾想一抬头就看见她转过堂屋的窗户迈进门槛,心里一松懈,右手握着的斧头居然破天荒失了准度,砍到了左手的小手指。还好反应过来收势快,可是也已经连皮带肉削了一大块,血如泉涌。

小萍夸张地尖叫一声,奔过来捧起他的手,一下子就把受伤的小指含在嘴里吮起来,满嘴的血也没看见她吐出来,都吞进了肚里面。

杜大海没想到她这么做,一时懵了,心里顿时涌起一股异样的热流。她的舌头吮着指头的感觉让他忘了痛感,浑身也随着那种麻痒的吮吸开始骚动,最要命的是下身的反应,让他失魂落魄,不知怎么办才好。

经过这次这后,他和小萍之间就像是有了种默契。

小萍说,粮站后面有个仓库,好像没有人用呢。

小萍说,晚上天黑,你送送我吧,就在仓库后面不远。

小萍再说什么,迷了魂魄的杜大海已经想不起来了。等他清醒过来,他和小萍都躺在仓库里成堆的麻袋上面,小萍祼着身子,手臂勾着他的脖子,月光下的身子洁白如玉,而她的身下,却一片嫣红……

生活,就在这个时候,步上了另外一条轨道。

杜大海不能确定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当初是否真会有那样深的心机,可能只是一种自私任性吧。

但小萍确实很清醒,在他与她发生关系后的第二天,她就瞒着他,来到他家里,把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草芝。等他晚上回家,就发现妻子不见了。

草芝留下了儿子,留下了他们情定最初的那尊观音雕像,留下了迷漫一屋的檀香气息,却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就那样无影无踪地消失了。

草芝的失踪,让这档子事在村落里越描越红,越红越艳,越艳杜大海心里越是难受。

他一边要四处找寻草芝,一边还要承受村里人那些鄙夷和斥责的目光。那些目光,当初是怎么抬着他的名气,今天也就怎么压着他的喘息。

村里五奶奶的儿媳从九华山还愿回来,说在下山经过的一个小庙里,看见了一个酷似草芝的女尼在阶前扫叶。

杜大海去了九华,找到了台阶,找到了那座庙,可就是没找着草芝。但他相信草芝应该是还活在这个世上的,她是平淡的,更是善良的,她也许真的就在九华山上,只是他们缘份尽了,所以不得相见。

杜大海只能走了。他无法接受自己就这么从众人眼皮之上跌落眼皮之下,带着小萍,带着那尊观音雕像,他悄悄地远赴他乡。

让他暗自庆幸的是,没有把衣钵传给儿子,儿子当时正在读高中,父母已经去世,只好把他托付给了妹妹。

没有任何准备,就这样和小萍成了两只拴在一起的蚂蚱,也就这样,和草芝成了这个世界上曾经最熟悉的陌路人。

他的木匠技艺,在离开故乡后好像也失去了表演的空间,只能辛辛苦苦地到处做着零零碎碎的活儿糊口。老家,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小萍说过,自己就是个俗气的女人,因为世俗些才让她活得勇敢些。老年后的杜大海终于想通了这句话,从而看淡了一切,活着,谁能不世俗?小萍说不怕别人骂她是贱货,能做贱货也是种勇敢,为了自己,必须活得真实。她最初把自己的青春鲜艳地呈现给他,后来又无情地背叛了他,都只是想让自己活得更好一点。他不恨她了,可能在小萍的心中,她后来还是恨他的。

女人和男人对于生命中许多东西的取舍真的是完全不同的,他觉得自己为了小萍已经失去了一切,小萍却竟然认为没有从他身上得到一丝的安慰,反而积了十年的怨恨。一开始,小萍确实还寄希望于他凭着精湛的手艺重创美好的生活,跟着他,一直也没有回过老家。可是,一年年过去了,境况不但没有改变,而且越来越局促,她不由心生怨言,他一年年老去,而她依然年轻,年轻就意味着不断地选择,和他生活在一起,有了选择也就是有了背叛。

终于,有一天,他因为身体疲累不适回家休息时,撞见了小萍和房东的儿子正亲昵地躺在一张床上,那男人和小萍年龄相仿,在楼下开着一个巴掌大的音像店。他的愤怒是理所当然的,可他的愤怒是怎么也敌不过年轻气盛的力量。摔打之中,他被反推跌下了十几层的楼梯,右腿膝盖一阵钻心的剧痛让他当场昏了过去。

小萍的红杏出墙,让他的一条腿从此就比另一条腿矮了半截,人也就此矮了半截。对他的伤残,小萍表现出了一种愧疚,倒是尽心照料了他一段时间,却在他伤好后,依然偷偷地恢复了与房东儿子的来往。

生活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

终于有一天,他摸出了那把初始买来准备做木匠活用的斧头,虽然多年没用,已经钝了许多,但砍杀的威力仍然令人心寒。在小萍因恐惧惊吓得苍白失血的面容前,他毫不迟疑地举起了斧头,但他砍的不是面前这个让他对生活完全失去信心的年轻女人,而是决绝地剁下了自己左手的小手指。血淋淋的断指让小萍发狂般地大叫不止,他张着失血过多的嘴唇,哆嗦着说:“这手指,早在十年前就应该断了。断了,也就一了百了。”

也许是他的这句话让发狂般的小萍有了勇气,她大喊着:“你怨了?你有什么怨?你凭什么怪我?十年了,我跟着你得到了什么?你给了我什么?名份?没有!金钱?也没有!,现在生活都不好过了,而我呢,还在不断地贴进我的人生,你知不知道,你老了,我也已经没有青春了!人老珠黄,我现在不值钱,不值钱!”

杜大海终于在断指以表明恩断情绝之后,才搞清楚了一点,小萍,对于这个女人他确实没给她什么。这辈子,草芝是好女人,小萍呢,她是坏女人吗?就算是吧,也都他妈的让他杜大海给作践掉了。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这就是啊!

杜大海就在那一夜,孤身离开了和小萍生活十年的屋檐,还是带着那尊观音雕像,流浪到了另外一座城市。

后来,高血压、糖尿病,这些原本应该出现在富贵人群身上的疾病也相继光临到了他这个穷途暮路的流浪汉的身上,身体的虚弱,让他全身浮肿,乍一看,倒还真对得起他身上的那两种病。他已经出不起一份完整的劳力了,他只能加入城市里那些翻捡破烂的大军之列。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捡了五年的破烂之后,儿子竟然寻到了他的身边。

“回吧。”儿子站在他面前,木木的,看上去没有一丝情绪上的起落。

杜大海还记得那一刻,他自己也是木木的,因为他不敢相信,他做梦都不敢梦的事情竟然会成为事实。

事实上,儿子就是来找他了,而且找到了。

“回吧。我在江城买了房子。”儿子点破了杜大海心中那种羞于回乡的虚弱。

就这样,杜大海在丢下儿子十五年后,又落魄不堪地随儿子回到了江城。

儿子让杜大海心中对生活充满了感激。他原以为自己已经是一个被满世界唾弃的人,不想却在病重缠身的暮年得到了亲身儿子的宽容。

如果草芝在,她会不会说:一切皆有因果!

 

(三)

卖肉的黑小伙子这两天都没有再来,听他说是最近有人在江北给他找了个姑娘,大概相亲去了吧。杜大海正望着观音像暗自神伤,儿子回来了,比平日早了很多,默默地陪他坐了会儿后,把观音像取了过来,小心地放进盒子。

“老家那边我已经联系好了,老屋也已让姑家的人打扫干净,还有请客用的酒菜也买好托渡船上的人捎回去了。明天早上,我就陪你回去!”

他定定地看着儿子,嘴唇不住歙动,连长得过深的胡须扎进了嘴里也丝毫不觉得。

更让他安慰的是,媳妇也像变了个人,竟然还给他买了一身体面的新衣裳,又拿出一双说是“贵人鸟”的皮鞋,让他穿在脚上试试,他把脚一放进去,就觉得自己的腰身霎时挺直了好多。

老屋也已经和人一样,都不再是当年簇新的光景,周围一家家更新更高大的楼房有将它逼到角落的感觉。当年的老邻居们,笑容里明显都添了许多皱纹,但还是那样亲切。没有人再去提起当年,令杜大海多年痛苦不堪的往事,终于像老屋泥墙上剥落的灰石,掉到地上,时间长了,已变成了厚实的泥土。

儿子正在给围坐在老屋里的人上烟,红红的硬壳中华烟,是他回来前特地买了用来长脸的。杜大海觉得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谁活着,还不都是为了一张脸面。五奶奶依然健在,满嘴牙齿都没了,干核桃似的嘴瘪得很深,落光了睫毛的眼睛随着儿子的身影不自在地转悠。

杜大海猛然记想,五奶奶是抽烟的,儿子显然漏了她。

“五奶奶啊,您身体硬朗着呢,现在烟还抽几口吧?”他这是在有意地提醒着儿子。

儿子反应还挺快,说:“五奶奶我该叫太奶奶了吧,我给您老人家隆重地敬根烟!再隆重地点上火!”

果然,五奶奶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伸出一只布满褐色老年斑的枯手,轻轻拍了拍杜大海的膝盖,“离开这么多年了,难为你还记着。”

“忘不了啊!”说完这话,杜大海心里五味杂陈。

在灶屋里忙活了一下午的厨子,就是算命老张的儿子,这时也转出来接了儿子一根烟,嫌双手油腻,就用嘴直接叼住了,紧着吧哒了几下说:“可以开席了!”

没想到他老子大半辈子都在外讨吃百家饭食,如今做儿子的却能耐地给百家饭食掌勺了。造化弄人呢。

月亮渐渐爬上了乡村的夜空,老屋里闹腾着,酒声正酣,像是又恢复到了多年前一样的气息。

“十五了吧!外面月亮已经这么圆了。”杜大海心里百感交集,颤抖着手,端起酒桌上的蓝边酒杯,对着众人一饮而尽。

儿子担心他的血压,扶着他走进了当年他和妻子草芝所住的房间,观音像已经摆放在屋内的神龛上,铜鼎中的香火正缭缭绕绕。杜大海的眼前又开始眩晕了,这次竟然不再有那种烂棉桃似的黑色浮上来,而是那块墨色的云层,这让他的眼皮越来越沉重。

恍惚中,他感觉自己像是摸到了老屋干燥而坚硬的墙壁,又像是摸到了那块墨色的云层。后来,杜大海就觉得自己终于爬上了那块墨色的云层,远远地,他对乡亲们说,我要去见草芝了,去见她了……

 

雨,看着它落下(2008-07-12 08:44)

雨,看着它落下

在我看着它落下的时候

它已成为了过去

 

那几只躲雨的鸟儿

羽毛已经潮湿

眼睛努力地盯着雨丝的痕迹

惊慌让它忽略了雨的明亮

忽略了

属于雨的这唯一的光芒

  

落暮的时候

雨停的时候

让即将到来的夜晚

看上去格外年轻

薄薄的    清清的凉

如银碗里    盛满了残雪

 

绿翅膀的蝴蝶

喜悦地掠过窗台上的太阳花

留下一阵颤动

虔诚,若隐,若现

逗留着回忆

或者    幸福的呈现

 

雨,还用它的亮

洗亮了楼下大院里

满树火红的石榴花

 

我愿意相信

雨此刻    就隐在夜的背面

带着一首诗  渐渐远行
`
雨中“狂想曲”(2008-07-08 15:43)

    午后,一场猛烈的暴雨。困于室内,怅然,无缘无故,遂想起越来越平静的爱情,其实爱情是需要平静的,也只有平静,才能做到平静。

   记几句雨中“狂想曲”,当作是送给岁月作书签。

 

(一)

爱情是最经不起比喻的

因为比喻之后,有着生命太多无法承受的轻与重。

爱情也是最经不起失望的

因为失望之初,往往是你先遗忘了它的存在。

 

(二)

醒着,爱情它就是一本打开的书,令你看着却偏偏想睡过去。

睡下,爱情它又是一个漫漫的长夜,失眠咬牙,寂寞切齿。

 

(三)

其实我最想说的是

爱情它像一位女子

一位轻衫薄面的女子

面对强悍的生活

既要捏紧棉布口袋

一粒,一粒

数着保持营养的粮食

还要翘着兰花指头

一颦,一笑

扮着些许古典的姿态

 

因为粮食

爱情才能饱满

因为古典

爱情才能情调

 

(三)

我的爱情   首先与诗歌相逢

然后从诗歌的背面

握住了你那只落着棋子的手

从此

黑与白    从边角纠缠至中腹

接着

天元星    乾坤大挪移  照住年少激动的青春

 

(四)

被激情燃烧过的记忆

依然站在原地

太阳的余晖渐渐散去

那一片月华

慢慢泅出水样的

夜色

优雅地抵达我胸口的疼痛

带着忧伤       与美

 

(五)

最平静的爱情

适合穿行在黑夜里

适合每一个正挑灯凝望的窗户

适合我们就这样携着手

从容走过每一个夜晚

 

 

病毒(2008-05-30 09:53)

女儿生病,医院见闻,略有所感,虚幻记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呵呵

 

 

谈根子揣着一盒炸薯片,一杯百事可乐,还有两根胖得邪乎的炸鸡腿,狼狈地从麦当劳店里的人群中钻了出来。正是七月流火的季节,从店里携带而出的冷气还等不及他喘口气就张着翅膀飞走了,浑身汗粒子约好了般在同一刻全部冲出了身体里所有的毛孔。那感觉就是自己才从一锅冷水里湿淋淋地爬出来,瞬间又掉进了人民路这口热气腾腾的沸水锅里。

就不明白这城市到底好在哪里,大热天的,又是午休时间,人还是像村里小学校里出操时的学生伢,往外直拱。屋里屋外,街头巷尾,呼出来的热气都能蒸熟几屉镘头,更别说满街那些功率大得胡乱发火的空调外挂机,一颗颗如方方正正的大纽扣,就那么碍眼地钉在建筑物的五官上。

城里人都那么怕热,难道不知道汗留在身体内是能变成垃圾的?

谈根子觉得没时间再想下去了,他必须得在十分钟内赶回医院去,强儿的耐心一般只能维持这么长时间,不然他又要左右摇摆,最后的结果是护士过来重新再扎一针。

强儿是他的儿子。

强儿的哭声令他心疼又头痛。

强儿强硬的索要也只不过是一个城里孩子最基本的享受。最重要的是强儿生病了,而且这病好像和谈根子自己还有点因果关系。

六岁的强儿昨天刚和妻子从乡下过来,今天一早就来市人民医院儿科病区报到了。妻子说强儿原本欢着呢,从出门上车那刻起,就没歇手歇脚,对这个城市的热情更是表现得空前高涨,五个小时的车程,他硬是不瞌睡,凭着一张讨人喜欢的伶俐小嘴,哄了车上人不少的吃喝。半夜里,谈根子只顾搂着妻子一个劲儿地猛啃,两只大脚丫子不小心就蹬掉了搭在强儿身上的毛巾被。许是心里老顾虑着孩子睡在那头,妻子体内的火像是还没有被完全烧起来,拿腔捏调地跟他推过来挡过去。强儿好像翻了个身,妻子也随着欠起身看了看,顺手摸了摸儿子的脸蛋,这一摸就如同被蜂蛰了般蹦了起来,松垮垮的乳罩在胸前暧昧地摇晃着。儿子的额头奇热,小脸也已红腾腾的,她一眼瞥见落到地上的毛巾被,擂着丈夫的胸脯怪他猴急样。

谈根子被妻子的反应惊得也一个激灵熄了体内的火,急忙找来体温计,一量,三十九度半。夫妻俩慌了神,谈根子抱起儿子就冲了出去,妻子跟在后面,想想又折了回来,从包里翻出皮夹,又用一把小铁锁给门把了关,才紧着撵上了丈夫。

他们住的这是靠近郊区的民工棚,深更半夜了,俩人杵在路边根本就拦不上出租车子去市里,不少赶夜路的载重卡车更是连瞧都不瞧他们那点可怜的身影,一颠屁股倒留下一股子黑烟。那些硕大的不长眼的草蚊子偏偏又围着儿子鲜嫩的身体直转悠。没办法,谈根子想到了一位工友,被叫做“山西老表”的钱大炮,他儿子好像上星期才回的老家,住在工地期间也因扁桃体发炎发过一次高烧,不知有没有留下一点退烧之类的药。

一时去不了医院,再这么烧下去太危险了,他想起一次从别人遗弃在工地上的一份报纸上看到过一个小孩因高烧救治不及时变成哑巴儿的事例,禁不住粗声指责着妻子,“吃饱了撑的,不待在家里,跑这来寻什么开心?”

妻子向来泼辣,在农村里是那种见风就能下雨的厉害角色,立即反唇相讥,“你以为我要来看你那熊样?是你儿子非要趁暑假来寻你这没出息的爸爸。”

强儿这时迷迷糊糊地咳嗽了一声,立即像根闷棍,适时让夫妻俩人闭了嘴。

钱大炮的房间就住在谈根子的对面,老远就听见他扯得盛气凌人般的呼噜声,深一下,浅一下,震得棚区石棉瓦檐栏下那盏昏黄的感应夜灯,亮一阵,熄一阵。“山西老表”在这里有一句名言——爱酒,不好酒!就是爱喝点,但绝不好上瘾,一个棚区的工友们都不置可否,因为解释权始终被他醉熏熏地抓在自己手里。谈根子听这呼噜声知道他晚餐肯定又喝酒了,心里开始着急,喝醉的人天皇老子也管不着,可以睡得天崩地裂也全然不知的。

妻子早已赶上前将破门板拍得山响,果然呼噜照旧,动静全无。这女人一烦再也等不及,揣起脚就摔起了门,并伴随着高分贝尖锐的喊叫,霎时制造出了门窗俱震的效果。一旁的房子里开始有工友在粗声骂娘,所幸钱大炮总算被惊醒了,不知出了何事慌慌张张开了门。谈根子指着怀里高烧的儿子还来不及说话,妻子已开始咋呼,“我儿子高烧,问你有没有退烧药。”

钱大炮被这女人硬梆梆的话硌醒了不少,“山西老表”可也不是省油的灯,“你吃大蒜了?我这没药,我又不是医生。”

“麻烦你了,找找,你儿子上次不是用过吗?”谈根子虽说来工地才半年多,平时人缘还不错,再说他的话就中听多了。

钱大炮瞄了瞄强儿赤红的脸,打了个酒气十足的哈欠,甩着光膀子在床前的桌子上开始翻拣,桌子是夜宵摊上常用的那种白色塑料圆桌,报纸裹着袜子,酒瓶又压着报纸,凌乱不堪的,还好找出了半瓶桔红色的“托恩”,这是他儿子上次发烧时医生嘱咐家里要常备的一种退烧药。

他没看谈根子他们,问了句,“你儿子多大?”

“刚六岁,虚岁。”这回又是妻子抢先答的,不过声音轻缓了许多。

“烧多少?”钱大炮嘴里问完手里却开始倒药,看这夫妻俩着急的样子,度数肯定不低了,“那先喝6ML吧,天亮后不管退不退烧都要赶快去医院,现在的小孩子担搁不起,病毒多呢。”

夫妻俩应诺着,拿着剩下的药离开了钱大炮的房间。

“山西老表”没了困意,当初儿子病时同样让他担了不少心,谁家的儿子都是谁家的命啊!

谈根子和妻子分工协作,妻子看着儿子,他就守在马路边候着车子,焦急让他如同上了茅房却又拉不出屎那样,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五点钟刚过一点,一辆赶早从市里送人下乡办事的出租车终于被拦了下来,强儿送到市人民医院的时候,急诊科的灯还亮得直晃眼。

医生诊断的结果是病毒性感冒,已引发急性肺炎,扁桃体红肿,且高烧持续不退,必须立即住院治疗。

谈根子跟在后面嗫嚅着,“是不是受凉引起的?”

医生两眼闪着问号地看着他,“不是,也算是一部分的外因。”

谈根子听说不是,心里的内疚竟然轻松了不少,这说明强儿的病最起码不是因为他贪图享受直接造成的。至于什么病毒,外因之类,那是医生该想的词了。妻子也嘀咕着,“亏强儿还那么热情地喜欢着这城市,刚一来,这城里的病毒就惹他。”

有个年轻的护士听着直想发笑,催他们快去办理住院手续。

听医生说,好像是这阵子流感和肠道传染病的病毒趁着酷暑较上了劲,轮番轰炸着市里各家医院的急诊科和病房大楼,来势汹汹呢。儿科住院部病房里早已住满了,谈根子在收费窗口被排挤了半天,幸好给强儿办到了一张加在走廊里的的床铺,床号是“68”,数字看着还挺对眼的。他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病毒,一定程度上真类似于某种特殊的召集令,让这些来自东西南北,乡下城里的孩子,呼啦一下子拥进了位于这个城市中心的市医院的儿科病区。走道里被临时增设的病床挤得很是逼仄,那股具有儿科病房特色的尿骚和各类奶乳品混合的味道,令谈根子的鼻子异常难受,老要趁妻子不注意躲到外面去痛痛快快地打几个喷嚏,还好病区里侧的卫生间里不断飘出的各类电饭煲里煮熟的食物香气还能带给人一种安慰。当然,细辫一下,这中间还是有一种味道是谈根子特别喜欢的,那是一些正值哺乳期妇女身上迷漫着的纯正的奶水味,几乎令他有闻之即骨质疏松之感,但是,在谈根子脑海里,这完全是与性色无关的。

强儿小牛犊样的身体本来好着呢,长这么大就没住过院,小家伙显然对医院这种陌生的环境还是很感兴趣的,黄着一张高烧暂退后的小脸,拽着妈妈挨个病房参观,连医生值班室也敢闯进去瞧了又瞧,最后还是护士几番施展巧言才将他哄到病床边,挂上了输液瓶。

“68”号病床位置正斜对着护办室的门,夫妻俩稳好儿子屁股还没坐稳的功夫,就见有一个白胖胖的中年妇女闯进了护办室里,要求护士将她女儿的床号换掉,好像是对给定的“64”号异常反感,甚至很恼火,护士长应该是熟识这位女士的,陪着笑说,“陆秘书,你看这儿科病房实在早已住满,要到明天下午才有几个出院的,要不我们到时给你再换?”

“我不管,知道我姓陆还给我这张64号?要不你暂且给我换个号也行,就那张68吧,”她一睨眼看见了强儿床头的号数。

谈根子听得很清楚,这位也不知是什么来头的“陆秘书”看样子恶俗得很,心中不由也有了隐隐的火气,飞扬跋扈也不看看是在什么地方,64号怎么了?难道你女儿睡了这床难不成就“陆”“死”了?还什么秘书呢,说不定肚里那点墨水是稻草做的,搁在乡下还不就是个“鸭蛋”妇女!

妻子的样子早已气得跃跃欲试,谈根子狠命地按住了她的手,朝着那位护士长努了努嘴。

护士长的脸上很为难,同时因为鄙夷也很坚决,“这样不好吧,我们的住院记录上都写好了,是不能随便改动的,其实就一张床号,说明不了什么,也代表不了什么。”

谈根子看在眼里,听在心里,暗赞一声,“这才像个白衣天使。”要是真有人来跟他说什么换床号的事,他保不准会协同妻子联合作战,起来上演一场捍卫床号的闹剧。

白胖胖的陆秘书终于被随后而来的一位主任医师客气地,且有技巧地请到了走廊尽头的医生办公室里,她牵着她同样白胖胖的女儿,悻悻地从谈根子夫妇脸孔前扭身而过。

妻子看样子很想冲着她的背影呸一声,又找不到垃圾桶,只好噎动着喉咙咽了下去。

强儿不明所以,但这些和他无关,他开始想自己的心思了,一点大的人儿也知道可以挟“病毒”以令诸候,一个劲儿地轻哼着,向父母展示着这次的流感病毒对他的攻击是多么的厉害。

妻子少不得安抚他,“强儿最勇敢了!强儿是不是肚子饿了?强儿想不想吃东西?”

强儿适时抓住母亲的话把子,趁胜追击般地将他从电视上见过的“麦当劳”、“肯德基”,还有“菲蛋糕”、“旺仔QQ”之类的说了个琳琅满目。

谈根子不由得感叹现在的孩子真是猴精,这“病毒”带来的一场“大火”烧得儿子似乎更聪明,聪明到有恃无恐嘛。

就这样妻子一边努力平衡着强儿正在挂吊瓶的右手,一边飞速冲谈根子使唤眼神,将他从市人民医院四楼的儿科病房直接剜到了麦当劳的柜台前。

紧赶慢跑地,谈根子顶着一头热汗,匆匆的脚步终于拐进了医院大楼充满消毒水味的阴凉里,偏偏电梯几次下来都遇上要运送病人,病人的脸大都苍白,护士的脸也挂着疑似职业性的冷漠,这些都让谈根子很良心地自觉回避着,他是实在不好意思带着手里那一堆劳什子“麦当劳”去挤占那一点电梯空间,也就到底没能赶在强儿的耐力消耗之前回到病床前。

“你倒是逮着了机会到一边凉快个透!”妻子已被强儿缠得厌烦,冲着谈根子猛一顿奚落。

谈根子觉得一脑门子的汗都不能帮他证明他的“麦当劳”之行,再想强调明明是妻子遣他去买这些东西,更是没有用处。他默默地坐到儿子旁边,开心地看着强儿破涕而笑。儿子吃得香,他觉得受妻子的几句奚落也是值得的。

强儿住院第三天了,别看精神还不错,可是病情实在不轻,这次诱发的肺炎相当棘手,抗菌素,消炎药,十几瓶药水输进去了,还是一直断断续续地低烧着。病房里终于被腾空出了几张病床,强儿被安排住了进去,妻子觉得这病房里和病房外就是不一样,每个患者还有张床头柜,一张小桌子,关键是这里可以享受空调,找医生护士也只需按一下墙上的传呼器,马上就有人应声而来,哪像住在外面,每次得追着忙碌的医生护士的屁股才能喊到。

正午时分,病房里又住进了一个和强儿差不多大的男孩。医生护士,家长亲属,一下子涌进了七八个人,谈根子夫妇被挤到一个角落里,也好奇地伸长脖子想看个究竟,倒把刚刚护士来催续交住院费的苦恼暂时晾在一边。

从医护人员的殷情份上,谈根子觉得这肯定是又来了个“有来头”的,而且比那个陆秘书好像还要贵重点儿。当然,公正地说这儿科住院部的医护人员整体素质还是可以的,他们也没听到别的病人家属有过什么抱怨,只是这家子人陪同而来的人员队伍太过宠大,体体面面的一群人,脸上一律表情关切,确切地说,除了孩子父母脸上真实的焦虑之外,其余之人脸上都是那种为了焦虑而焦虑的关心,如同面具,一看就有谄媚嫌疑。

一阵七嘴八舌的喧哗之后,病房里总算安静了下来。妻子又满面愁容地想着从哪再去弄一千元钱来,来时交的一千元住院费用已经用完了,不马上续交强儿就得出院,可强儿还没好呢,医院在这方面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从不马虎,没钱了说停药就停药的。她来时除了路费盘缠也没想着多带点钱,穷家烂业的,根本没多余的钱。谈根子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工地上的钱得等到年终才能领到的,这年头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民工与老板之间是很难找到共同语言的,也就没有协商的空间。他想了又想,拿出那个不知经过几手又几手的手机,不知怎么就翻出了“江西老表”钱大炮的号码,正犹豫着拨还是不拨,病房里刚刚离去的那些同一面具的人又返了回来,个个手上大包小盒的,牛奶、水果、滋补品类顺着病床周围摆了一溜排,又是一阵主客推让,那些人或站或坐,渐渐提到了些男孩病情之外的话。

这回生病男孩的父亲好像是个什么局的副局长,应该挺有实权,手头正分管着几个招标的项目,原来那几个同一面孔的人都是大大小小的老总之类,这些日子想必一直围着打转的,听说副局长孩子生病,立即都赶在第一时间尾随而来,真情关切,聊表心意。

谈根子看着这些人的热情不知怎么一点也不羡慕,觉得太假了,假的是怎么都让人觉得不舒服的,就像那些钉在建筑物五官上的大纽扣似的空调机,人躲在屋内以为就能把汗消灭了,其实只要一开房门,那汗还不照样原形毕露,人,也只有身体是最忠实的。他觉得眼下最真的事,除了谁能借给他一千元钱,就再也没什么了。哦,还有一样是真的,病毒是真的,不论城里孩子,还是乡下孩子,病毒面前,一视同仁,动的都是真格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