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做梦,剧情如下:
本人,在梦中饰演某装修公司老板,跟某企业签定了施工合同,材料/人员/设备/统统运到工地,就在打算吹哨开练的时候,对方莫明反悔,说不想装了,大家散伙回家吧。在梦中我坚持原则,跟对方一番耐心交涉,却换来对方的辱骂。那位女老板生得膀粗腰圆,跟沈殿霞有几分相似,此人满面不屑,双眼望天,对我坦言,滚吧滚吧滚吧滚吧。我盯着她的嘴唇开阖,语音渐不可闻,忽然之间忍无可忍,对弟兄们怒吼一声,给老子砸!我们从底层开始,将整幢办公楼的可砸之物统统砸得稀烂。这一幕场景凌乱,剧情单调,并持续了整整一夜。
临近中午我醒来,浑身沉浸在伸张正义的余欢之中,习惯性地找手机看时间,发现一条新短信。发信人是廖新,内容如下:
“我想脚本不做!以后不会合作!你和我之间不再联系!”
2天前廖新提出的合作方案是:他以兼职的方式为我做脚本策划,假如不中标则不收费,假如中标,他将得到1000元的酬劳。虽然觉得廖新无甚创意,所谓的策划基本是老生常谈,但在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之前,我还是同意尝试。按照原计划,明天他将交给我一份策划。然而,今天我却收到这样的短信。
也许他觉得无论中标与否,他终究都是拿不到那1000元,不如及早撤退。他对我缺乏信任?有可能。也许这是他预谋的一种报复形式。是我将他招进公司,也是我将他解聘。离职后他一直没找到新的工作。他在内心怨恨我?有可能。但这报复不够聪明,假如他拖到明天才发这条短信给我,破坏效应起码会更强一些。
看来昨夜的梦居然是警示。虽然对于失信者的愤怒已经因为砸了一夜的楼而麻木,我还是给廖新回了一条短信。五个字:无信的垃圾。对于恶意的打击,我必须给予回应。然后,我将他的姓名/他的号码/他的短信/从我的手机上统统删除。不会合作,不再联系,根本就是废话。
再次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产生怀疑。再次对“丑人怪事多”这句话产生敬意。记之载之,歌以咏志。另,明天我得自己做那份策划,自我提醒之。
这么说似乎挺青春的,其实青春早就离我远去.用抒情的方式讲--那时阳光无尽,事事皆可以.那时我指东打西,走南闯北,叱咤风云,颠倒黑白,压根不写什么狗屁博客.
STOP,停止过去时。现在,我打算开始我的博客之旅.我提醒自己寻找理性的方向,我想象自己手持巨斧,对准理性那个庞然大物来这么一下子,于是混沌初分,天地开辟,清者为理,浊者为性……
STOP,停止虚拟语气.我应该坚持口语,省略形容词,尽量回避修辞,让成语和典故统统见鬼去.尽管我努力追求上述目标,在本博客的标题中我还是使用了一种被称作比喻的修辞.毫无办法,实在是毫无办法.每当我审视自己乃至他人乃至全人类的生活,总会发现生活跟屁之间实在太过相似.关于这一点我不打算解释,你懂或不懂,跟我没半点关系.
这个博客将很少谈过去.我将讲述当前之事件,讲述事件中之心理,讲述未来之预测.客观地说,在这里我不打算客观.比如我认为一个人十分优秀,可能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帅,比如我认为一个人十分差劲,可能仅仅因为他拒绝了我的贿赂.大约到43岁,或者57岁,我真正打算出名的某天,为了掩饰真实嘴脸,我将首先把此博客整个删掉,然后满怀恶意地写一些文章,给少男少女们看,让他们笑,让他们哭,让他们傻,让他们死.
LET'S GO!就这样吧,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