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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2006-12-04 16:26)
下午在办公室听张国荣的《明星》。当你……当你……一个人听得感慨万千。才下眉头,六幺上线来问道,听冰心说你模样变了啊。我说是吧。又一波感慨。
 
听歌避开周杰伦,电视跳过湖南台,很难信任异性,不爱添加好友,对成功事迹不置可否,对失败人物毫不同情。明确行动重于思想,不再染指任何哲学;明确结果重于过程,不再熬夜收看球赛;明确亲情重于爱情,不再跟从突发冲动。看清个人智商在某些领域重如泰山,在另一些场合轻如鸿毛,看清勇气的衰微和惰性的增长,看清自己永远无法超越的高度。
 
记忆力没有衰退,只是很少主动回忆。大多数时候,愤怒激动伤感羞耻,睡一觉就过去了,一过去就不再多想。如同终结者的躯体,不管怎么被扭曲被破坏,总是有本事恢复原样。对,我说的就是自我修复能力,这事只跟年龄有关。
 
一个30多岁的人对你说,我打算改变自己。那你千万别信他。
 
 
黄记之争(2006-11-27 14:26)
南周记者和黄健翔的口水战正烈,此类事件不会有任何结论,结果无非是支持者更支持,厌恶者更厌恶,对当事双方来说都是如此。
 
董路显然比黄健翔有头脑得多,他的助拳有备而来,有理有据有立有破,使黄健翔取得了明显有利态势。黄自诩为知识分子,其实他和知识分子之间还是差一截。只有知识分子才能击败知识分子,解说员——哪怕是行业标准的解说员,也是办不到的。
 
真相只存在于真相发生的瞬间,之后它便灰飞烟灭。任何叙述都只是叙述,叙述永远不可能脱离主观立场,语言本身就是真相的过滤器,你不可能要求记者不带主观意识去写报道,也不可能要求解说员不带主观意识去评球。
 
关键是立场。一人在山前一人在山后,山还是那座山,看到的风景却通常迥异。
 
迎合一部分人,就要得罪另一部分人。得罪一部分人,才能迎合另一部分人。中庸也不是办法,首先中庸太没劲,好说歹说都不行,其次放弃了话语权,能否保身更得打个问号。在我们的这个时代,传播业变态发展的时代,公众智商持续下滑的时代,话语权显得多么重要。
 
于是大家都有话说。那就说吧,是石山还是泥山不是关键。谎言,再拙劣的谎言也有人相信;辩白,再荒谬的辩白也有人同情。
 
对于黄记之争,我的基本态度是:
 
黄健翔跟吴记都无辜,当然也都可耻。个人感情更倾向黄,因为他说过,恃才傲物不对吗?
 
董路反证法学得不错,大概也是理科生。
 
我坚决不同意任何一方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他们表达观点的权利。
 
不相信任何真相,但对试图通过自身努力寻找真相的人或事表示尊敬。
 
 
 
 
 
工作日(2006-11-23 19:38)
某人一早就电话我,说新的修改意见下来了,他马上就到公司与我面谈。
 
这是某人一个月内连续三次为了同样的原因来找我。第一次,他说有些地方需要修改,十万火急两天后要。我从了。第二次,他又说有些地方还需修改,事关重大两天后要。我又从了。今天,他说有些地方再次需要修改,不得有误三天后要,我当时就火了。拉拉扯扯到后来,我一把抓过两份合同,刷刷填进数字,告之,动画不是铅笔画,按数给钱咱才改。某人忧郁地捏着合同,说他做不了主,要老板点头才好使。我说老板不必点头,老板签字就行。
 
扔下合同往昆山赶,那边有8家公司等着我PK。这种混战跟舞林大会差不多,四分凭实力三分凭运气,还有三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中建那回是11家PK,P创意P名气P规模,P到后来什么都没劲了,干脆P三维福娃,谁能弄出老板喜欢的福娃呢?我们。于是我们中标。追昔抚今,那10家肯定死不瞑目。
 
PK过程大同小异,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不敢言胜,进入复赛当无悬念。
 
回市区的路上继续豪雨,高速收费口前排起长达5公里的车龙。早饭忘了吃,午饭没顾上吃,肚子饿到头疼。望着前面的车屁股,我开始构思一镜头脚本:我的车忽然嘁嘁喀喀变形为推土机,在隆隆的巨响声中,one by one地推动5公里长的车龙,然后开始匀加速直线运动,渐渐超越平行前进的磁悬浮列车……
 
到市区花了2个半小时,下车6点半,马上就近点菜,估计饿得嘴唇都哆嗦,要的是米饭,服务员给上的米粉。
 
雨一直下,天晓得要下到什么时候。
 
 
基督(2006-11-20 02:48)
看了一些关于生命进化的论文,其中有一篇驳斥达尔文的进化论,宣扬《圣经》神创论的可信。个人观点认为,达尔文自然不可信,基督则更不可信。基督教义看似平和,内在逻辑却极其霸道。
 
基督首先为世人定罪,这罪不仅仅是狭义的“十诫”所限,更有广义的“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之说。在这样苛刻的界定之下,基督认为世人皆有罪。为了强化罪的后果,基督进一步炮制了天堂和地狱的概念。《启示录》用碧玉墙、珍珠门和黄金街等来描述天堂的美好,地狱则是黑暗、痛苦、哀哭切齿之处,是永刑之地。
 
基督的逻辑是这样的:第一,人生而有罪;第二,罪者下地狱。推论便是每个人生来就该下地狱。如何得免?神用了这样拯救方法:让他的独生子取了人的样式,无辜被定罪,将世人的罪都归集他一人身上,他流的宝血将一切信他的人的罪洗净。
 
这是一个相当阴险的陷阱,让你出娘胎就莫名其妙欠了基督一笔血债。基督自然不方便伸手就要你还债,那叫做“市恩”,是为人不齿的行为,但他的偏狭毕竟是显而易见的。注意,首先将世人的罪都归集他一人身上,接下来,却仅仅是将信他的人的罪洗净,这里不包括不信他的人。
 
基督还有伪善的一面。耶稣曾说“要爱你的仇敌”,“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既然教导世人博爱,连仇敌都要爱,他自己为何仅仅是将信他的人的罪洗净呢?他甚至该将害他的犹大的罪也一并洗清才对。而事实并非如此,耶酥并不原谅犹大,他森然道:“你将被其他的一代又一代人所诅咒。”这可怕的怨念流传于世,甚至犹大自杀谢罪也不能解除,众多基督徒认为犹太人犯下了背叛上帝、出卖耶酥的罪行,导致犹太人几个世纪来一直遭到歧视和迫害,并给予希特勒的大屠杀以最好的籍口。
 
信他者得永生,不信他者下地狱,害他者株连九族。可见耶酥相当自私,套用新约的定罪论,私心便是有罪。虽然耶酥有罪,神却照样让他重生,让他成圣,让他永生,所以神是毫无原则的。诚如此说,不难解释为何许多亡命之徒也自称是基督的信徒,白天杀人,晚上告解,如此这般预定一张天堂的门票。
 
宗教的不可信,不在于反科学的立场,而在于本身逻辑结构的混乱与缺失。当然,现代科学也不可信,其核心理论的偏差荒谬之处更有甚者,将之列为另一门宗教,似乎也并无不妥。
 
在这世界,究竟什么是可信的?
 
 
午夜凶铃(2006-11-19 12:09)
周末一夜听雨声。读完<午夜凶铃>第三部,整个晚上,我沉浸在绵长的忧伤中。
 
从第一部开始,我已经发现原著与电影的差别之大。这个系列小说的主题其实是情感,而非外界盛传的恐怖氛围。几乎在所有的书评和影评中,这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因为电影的巨大成功,原著被想当然地按进惊悚小说的行列,并且加以冠名:现代恐怖小说的金字塔。
 
1996年,颠峰期的铃木忽然宣布封笔恐怖小说,改为情感类题材的创作。这也许是对外界的一种抗诉。我猜想铃木写铃系列的初衷与外界定义并不相符.然而商业炒作将他推上“恐怖小说第一人”的高度,此后席卷全球的狂热恐怖浪潮,使他处于一种进退维谷的矛盾。这矛盾几乎与他笔下的人物命运并无二致——要么屈从恶灵的契约,要么承受自身的消亡。
 
即使我有所预备,第三部还是太过忧伤了。到了故事的最后,主人公的生命只剩下了孤独。在他所生存的空间中,没有任何亲友,无法跟任何人解释,无法得到任何援助。父亲,爱人,未出世的孩子,与亲人相关的记忆将永生停驻在他的脑海,他们存在于另一个空间,他所无法抵达的空间——他在彼端的肉身,已经为了拯救亲人的命运而毁灭。
 
这是不留余地的孤独,或者说,这是不留余地的恐怖,对于有代入习惯的读者来说。
 
不得不怀疑《黑客帝国》受过《铃》系列的影响。从情节的后续发展和主题性方面,《黑》甚至更忠于《铃》的原著:虚幻与真实的空间,两个空间相互影响的命运,擅于自我繁殖的邪恶力量,超越自然法则的拯救之光,乃至个体牺牲换取全体新生的悲壮结局。
 
据说《铃》系列花了作者11年的时间,估计在这11年中,作者遭受过重大的情感变异。《铃》系列越往后,笔触越苍凉,情感越深沉,这应该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与所获得的成就相比,其间付出的代价,都可视为资本的积累。
 
传闻最近铃木宣布再度出山,并出版了短篇小说集《眼睛》。没有看过《眼睛》,不知道究竟是何种类型的写作。不过像《铃》这样的作品,恐怕穷其一生很难再有超越。
 
11年写一个小说,这是我能够认同的写作方式。
 
 
 
阴天(2006-11-16 09:53)
花了半天时间陪范买家具。事实证明,消费观不同的两个人一同购物实在是兴味索然。
 
范认为这房子是用来租的,出租的房子只需要配便宜的家具。这种想法本来没什么大问题。问题是假如不需要花心思配家具,那就更不需要花心思设计和装修。早知如此,我何必费心设计。好比做好了鲍鱼,最后却不舍得放作料,之前的种种努力全然不对主题。这个结论让人沮丧。
 
关键之一在于,我认为装修和配饰是很有乐趣的事,与得到的乐趣和效果相比,多花几个银子根本算不了什么。是花别人的钱不心疼?算下来才多花几千块钱,因为几千块钱,我预设的目标基本成了泡影,这目标就是,让看房的人喜欢这房子里的每样东西。
 
另一关键在于审美。说到审美,我又倦于表达。我根本不想解释,为什么选这种款式而非那种,为什么用这种颜色而非那种。米兰昆德拉认为幽默不是大众的事,幽默不是搞笑不是噱头,而是一种特殊的喜剧形式,幽默根本无法解释,是作者与读者间的一种默契,通常表现为会心一笑。这跟我想说的是一回事。
 
晚上碰到妹妹,嗷嗷叫着向我宣布,我失业啦。
 
我对温州商人的印象就是,会赚钱不会挣钱。他们中的大多数对资本运作无师自通,在做实业方面却是有失水准。品牌意识淡漠的人,却一门心思想做品牌,本身是件很滑稽的事。所以这个公司的完蛋也就是只争朝夕。妹妹没什么损失,跟老板劳资谈判的结果,马上离职,除去应得薪酬外,还可多拿一个月工资。吃披萨的时候妹妹终于算明白了这笔帐,故作镇定地告诉我,我一下能拿1万7。
 
于是心情不错去看电影。《神秘岛屿》,惊悚悬疑片,看到一半就猜到了真相,基本没吓着。想来想去,黛米摩尔搞惊悚还是不太适合。惊悚片嘛,女主角一般都是柔弱型,无助型,貌似一碰就倒,一吓就晕,与恐怖诡异的氛围形成巨大反差,这样比较容易让观众入戏。看看黛米,个头太高,往小岛上迎风这么一站,左看右看都强悍,横竖不像能随便弄死的。
 
今天阴雨,路上行人欲断魂。每到这种凉飕飕的阴雨天,我就身轻如燕神清气爽,不知有没有人跟我一样。
 
 
 
廖新的短信(2006-11-12 20:35)

昨夜做梦,剧情如下:

本人,在梦中饰演某装修公司老板,跟某企业签定了施工合同,材料/人员/设备/统统运到工地,就在打算吹哨开练的时候,对方莫明反悔,说不想装了,大家散伙回家吧。在梦中我坚持原则,跟对方一番耐心交涉,却换来对方的辱骂。那位女老板生得膀粗腰圆,跟沈殿霞有几分相似,此人满面不屑,双眼望天,对我坦言,滚吧滚吧滚吧滚吧。我盯着她的嘴唇开阖,语音渐不可闻,忽然之间忍无可忍,对弟兄们怒吼一声,给老子砸!我们从底层开始,将整幢办公楼的可砸之物统统砸得稀烂。这一幕场景凌乱,剧情单调,并持续了整整一夜。

临近中午我醒来,浑身沉浸在伸张正义的余欢之中,习惯性地找手机看时间,发现一条新短信。发信人是廖新,内容如下:

“我想脚本不做!以后不会合作!你和我之间不再联系!”

2天前廖新提出的合作方案是:他以兼职的方式为我做脚本策划,假如不中标则不收费,假如中标,他将得到1000元的酬劳。虽然觉得廖新无甚创意,所谓的策划基本是老生常谈,但在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之前,我还是同意尝试。按照原计划,明天他将交给我一份策划。然而,今天我却收到这样的短信。

也许他觉得无论中标与否,他终究都是拿不到那1000元,不如及早撤退。他对我缺乏信任?有可能。也许这是他预谋的一种报复形式。是我将他招进公司,也是我将他解聘。离职后他一直没找到新的工作。他在内心怨恨我?有可能。但这报复不够聪明,假如他拖到明天才发这条短信给我,破坏效应起码会更强一些。

看来昨夜的梦居然是警示。虽然对于失信者的愤怒已经因为砸了一夜的楼而麻木,我还是给廖新回了一条短信。五个字:无信的垃圾。对于恶意的打击,我必须给予回应。然后,我将他的姓名/他的号码/他的短信/从我的手机上统统删除。不会合作,不再联系,根本就是废话。

再次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产生怀疑。再次对“丑人怪事多”这句话产生敬意。记之载之,歌以咏志。另,明天我得自己做那份策划,自我提醒之。

 
 
 
 
助理(2006-11-08 11:55)
  
新助理是曹岚介绍的.上海女孩,中人之姿,文秘专业,82生人,已婚离异.
  
自从乐乐接手客户方面的工作,我就想着重新培养一个助理.培养的过程,主要就是我把个人风格移植到对方记忆中的过程,当然,她首先必须适应这种风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自己很难成为谁的助理.我很难适应别人的风格,我喜欢按自己的意愿与判断来引导事件前行,之后,获得赢利或是吞取苦果.(注:之所以罗嗦这许多,是为了回避刚愎自用这个成语)
  
然而这次我似乎失去了应有的耐心.并不是因为她的因素,并非因为她不够漂亮,并非因为她不够聪明,并非因为她不够勤奋.我尝试对她介绍一些公司的状况,说着说着我就开始厌烦,最后我说,你自己先看看公司的作品吧.
  
我知道这是我自身的问题,我越来越没有兴趣去改变别人,对于讲解/说明/分析/诸如此类更觉没劲.我从13层的窗口望去,望远处近处的高楼林立,忽然又想起铃木光司的小说,他说城市的高楼是墓碑,点点楼窗便是碑文.那我又是什么?懒懒地想了半天,我怀疑自己迟早会成为一个厌世的神秘主义者.
  
昨晚范在电话里同我说,不满意就换个助理.不知为什么,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觉得如释重负.我当时就拨小戴的手机,我想告诉她,明天不用来了,你的情况不适合公司,不过,我可以推荐你去朋友的公司试试......然而对方停机.
  
上午到公司,看到她蹲在电脑机箱前,很吃力地在装耳机.回想起昨天我曾嘱咐她浏览公司的作品.为了听到动画的音乐,她必须安装耳机.为了找到耳机的插孔,她身体努力前倾,以致裸出一段腰背,我看到一块鲜艳的文身.在她的办公桌上,我看到新的文具,茶杯,口香糖,以及速溶咖啡,充满了憧憬的意味.她还在感冒中,一边咳嗽一边摸索着插孔.过了一会,她从桌下钻出来,见到我,问候:来啦!  
  
关于小戴,我知道她年轻坎坷,离异并失业,生活陷入困顿,一份稳定的工作对于她的重要.然而这些都无法成为留用她的理由.她英语不好,文案不行,不具备基础的专业知识,这些都可以成为弃用她的决定.
  
然而今天我说不出口.今天我肠胃不适,周身无力,不想作任何决断.
黄圣依之屁(2006-11-06 18:37)
昨晚无聊,陪妹妹看电视,碰到舞林大会重播,目睹了黄圣依mm退出事件.黄mm的妆太浓,脸蛋基本看不清,不过背好看,腿更好看,相形之下所谓的超人气twins双妞犹如呆鸟.黄mm退出本来与我无关,有兴趣在这里写一写,完全是因为黄mm的背和腿,令我睡过一觉后仍有余韵.
  
黄mm宣布不玩的瞬间,我顿时联想起<大话西游>中的一幕.孙悟空重生后首度亮相,转身运气,摆足架势,对众牛虱猛放一屁.此屁既出,群虱逶迤,老孙三分傲慢七分阑珊地问:这回大家该满意了吧?
  
牛虱肯定不满意,牛魔王也不满意.你把大圣的威风建立在我等的狼狈之上,试问情何以堪.问题是观众很满意,既解恨又解闷.这就行了,这戏是拍给观众看的,牛魔王再神通广大,总不能像贞子一样,从屏幕里跑出来跟观众掐架.
  
这么比似乎有欠厚道.曹可凡和陈辰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是牛虱,牛虱是妖魔级,舞林大会起码也是神仙级,至于主持人那肯定是佛祖级.人孙悟空再猛,敢上雷音寺去放个屁吗?你黄圣依敢,唵嘛呢叭哞吽,收拾你个死妞.
  
每个人都有忍屁的经历.潜意识告诉你,此屁一出必然臭不可闻,没准还伴随不可理喻的音律.当此时也,屁意感磅礴,括约肌蠕动,你的表情渐趋僵硬,思维瞬间恍惚......我完全可以想象当黄mm听到某一评委说她脚步"不敢恭维"之时,当另一评委说她两腿有内八倾向之时,当主持人要求她跟老爸级的孙兴PK之时,黄mm既僵硬又恍惚,胸中一口恶气百转千回,差点就要打通任督二脉,忽然手脚冰凉半身麻痹,情知再挺下去眼看走火入魔,于是......此屁既出,群星逶迤,小黄三分傲慢七分阑珊地想:这回大家该满意了吧?
  
大牌是大牌者的通行证,艺德是艺德者的墓志铭.想唱就唱,想放就放.伐采伊拉,黄mm甩开两条美腿就跑了.上海小姑娘,有那么点傲劲,很正常很正常.再次肯定,黄mm的背影真好看.当妹妹逼问我,送给你睡要不要?我模棱两可地诚实道,可以考虑.
  
另,赞一下孙兴,鄙夷一下师洋.
LET'S GO(2006-11-04 12:13)
 

这么说似乎挺青春的,其实青春早就离我远去.用抒情的方式讲--那时阳光无尽,事事皆可以.那时我指东打西,走南闯北,叱咤风云,颠倒黑白,压根不写什么狗屁博客.

  

STOP,停止过去时。现在,我打算开始我的博客之旅.我提醒自己寻找理性的方向,我想象自己手持巨斧,对准理性那个庞然大物来这么一下子,于是混沌初分,天地开辟,清者为理,浊者为性……

  

STOP,停止虚拟语气.我应该坚持口语,省略形容词,尽量回避修辞,让成语和典故统统见鬼去.尽管我努力追求上述目标,在本博客的标题中我还是使用了一种被称作比喻的修辞.毫无办法,实在是毫无办法.每当我审视自己乃至他人乃至全人类的生活,总会发现生活跟屁之间实在太过相似.关于这一点我不打算解释,你懂或不懂,跟我没半点关系.

  

这个博客将很少谈过去.我将讲述当前之事件,讲述事件中之心理,讲述未来之预测.客观地说,在这里我不打算客观.比如我认为一个人十分优秀,可能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帅,比如我认为一个人十分差劲,可能仅仅因为他拒绝了我的贿赂.大约到43岁,或者57岁,我真正打算出名的某天,为了掩饰真实嘴脸,我将首先把此博客整个删掉,然后满怀恶意地写一些文章,给少男少女们看,让他们笑,让他们哭,让他们傻,让他们死.

   

LET'S GO!就这样吧,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