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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衣成长日记(五)(2008-07-31 17:07)
 

学艺记

蓑衣是个没有多大志向的家伙,吃喝玩睡是他毕生的追求,为了实现她的目标,她便奴颜卑膝起来。

想让她学点手艺,只好用吃的来诱惑了。

蓑衣学的第一门手艺是握手,这个由于动作要领十分简单,只要把前爪抬起来即可赢得一点食物,深得蓑衣喜爱,刚教导她没多久就学会了。于是,每次蓑衣看到你吃东西,就跃跃欲试,把手不停地抬起来,搭在你的手上或者胳膊上甚至是腿上,总之,就是得到她要吃的东西,这也就是所谓的“卖艺”吧。

要是你继续美美地吃自己的,蓑衣就会开始卖她的第二门第三门手艺,并且是连贯动作——先是趴下,顺势打滚。教她趴下的时候,费了好大劲,因为她不喜欢被人强制性的摁倒在地,所以浪费了我很多香蕉味的狗饼干。但是打滚却让我出乎意料得快,虽然这个难度最大,可是在前一晚我只教了几次的情况下,第二天我试探性地试了试发出了指令:打滚,她居然打了一个很漂亮的滚。从此以后,这个高难度的动作便成了她的金牌令箭。

如果你在吃东西,蓑衣就会先用一种企盼的眼神看着你,发现你没有意思给她或者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她便会用握手的方式提醒你的注意力,拍你一下再拍你一下,直到你看她

蓑衣成长日记(四)(2008-06-19 10:38)
 

四、母女过招

狗狗都是有智商的,一个6个月大的狗狗的智商大约相当于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吧,遗憾的是,它们没法和人说话,它们的外语,人听不懂。但它们却能听懂人的语言。

我真的怀疑蓑衣听得懂人话,而且喜欢和人沟通。当她有要求吃饭或者玩而你没有满足的时候,她会冲着你“汪”一声,那种叫声和遇到陌生声音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没有那么有底气,感觉上是在向主人请求着什么。

更恐怖的是,每晚临睡前让他回阳台睡觉和每早临上班前送她去阳台这两件大事变得越来越困难。她恋主人,不愿意离开主人半步,连睡觉都是。可是她必须要去阳台睡觉,那里有她的垫子和可以拉尿在上面的报纸,还有那满屋子的狗味,如果这些东西都移到我的卧室来,后果将不堪设想。她是个赖皮狗,无赖的劲头很有我小时候的风范。一开始是一听到我说“睡觉”二字便躲在我妹妹的折叠床底下趴着,那里貌似安全,其实一拽便拽到手了,方便得很。后来她发现这个地方不是风水宝地,转移了。

下一个安全港是电脑桌角下,那个电脑桌结构复杂,底下是个横梁,上面20公分又一个横梁,再上面40公分则是桌板,并且放置在墙角,对她来说,具有绝对的安全性,因为我一

蓑衣成长日记(三)(2008-06-18 17:32)
 

 

三、智力悬疑

刚来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他就是个普通的小笨狗,学名叫中华田园犬。不过我不介意,只要她健康活泼就好了。

不过养了一个月以后,宠物店的人说,可能是个威尔士柯基犬的小串串。我上网一查,果真形似神也似。形似,除了蓑衣的耳朵没有完全支楞起来、脚不是白色的以外,基本一模一样;神似,蓑衣的性格完全符合柯基犬的品质,尤其是那句“喜欢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户外运动中去”。

我曾经在网上做过一个关于狗狗的智力测试,测出来她的智商是比普通狗要聪明许多。这让我难以置信,这只几乎要被人遗弃的狗怎么会这么聪明?

可是有几件事真让我对她的智商大为困惑。

那天,我带她出去散步,她的一个每晚都玩一个小时的好朋友Mary,被遣送回老家聊城了,为了让她增加运动,锻炼身体,我陪她一起跑步。我们围着那个空旷的停车场旁边的垃圾楼跑,我一声令下:蓑衣,跑!她就和我一起狂奔。有个半米高的台阶,我下令:跳!我们俩又一起跳。跳过台阶之后,我们跑到终点,比赛谁是第一名。这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狗失前蹄,没有跳过去,被台阶撞到地上了。她一声没吭,爬了上来,我发现她走路

蓑衣成长日记(二)(2008-06-18 17:32)
 

 

二、超级特工

   俗话说,玩物丧志。自从有了蓑衣,我便完全丧失了斗志,做了对不起博友的事情——这么久不更新,让大家失望了。

我已经沦落为一个讨人厌的大妈,满口的妈妈经,吃到好饭就想着打包,把有限的业余时间投入到无限的陪蓑衣中去。

蓑衣是个很依恋主人的小怪物,以他的聪明才智,能迅速地分清谁是第一主人,谁是第二主人。并且把讨好人的主要功力用于第一主人——她妈妈我。也许在原来的家里不怎么受待见,刚来的时候基本不愿意被抱,刚抱她半分钟,她便迅速跑开。现在,我基本不能席地而坐,我在家里一坐到地上,她便用她的四个脚踩到我的两条腿上,全身心的在我身上爬来爬去,顺便送我几个亲亲甚至舌吻。要么她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屁股后面,屁股靠屁股,热乎乎的。

和蓑衣在一起,我是不能超出她的视线范围的。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义无反顾,做什么事情,她都要瞪着她乌溜溜的黑眼睛看着我。遇到问题不理解了,就把小脑袋一歪,估计是在想:这是在做什么呢?有时候带她出去玩累了,或者是很困的时候,她回家就拼命睡觉,两条前腿并拢,两条后腿并拢,极尽舒展之能事,做死狗状。我

蓑衣成长日记(2008-06-18 17:32)
 

一、初为人母

蓑衣来到我家的时候是5月3号,我刚从老家回来,济南下着大雨,朋友说给我送只狗狗过来。狗主人家有个小孩,经常把手放狗嘴里玩,主人害怕伤着孩子,决定送人。那时候,我还没做好养一只狗狗的准备。

在车上,有个大大的纸箱子。纸箱子被捅了好几个洞,为了防止这个小东西窒息。我从洞里用手指戳了戳这个小东西,没有反应,我担心它在里面死翘翘了,便打开了纸箱子,小东西露出头来,瞪着乌溜溜的黑眼珠看着我,没有表情。它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我喜欢长江七号的那种毛毛球狗狗,可是它属于精干型的,而且很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很失望地说:它怎么这么老实啊?朋友说:过一会就原形毕露了。

回家后,它被从箱子里解放出来,在仅仅用了1分钟的时间来展示它的怯生之后,便在我家有限的空间里开始了狂奔与嬉闹。幼犬到了一个新家,遇到的是新面孔,应该是有些畏惧的,但它没有,如入无人之境的自由自在。咬着我给它的毛绒玩具猪,仿似吃了摇头丸般地high起来没完。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尤其是那双乌溜溜的精灵古怪的眼睛。那双眼睛,明亮、灵活,仿佛告诉人,我很聪明。

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朋友和我表妹一起想了很多

男人天生爱说谎(2008-03-17 08:51)
 

一对朋友分手了,他们俩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曾经深切地嫉妒过他们的恩爱。我挖空心思找他们分手的理由,女朋友告诉了我答案:他是个惯谎,就和惯偷一样,明明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他都要骗我。我再三跟他说过,我宁愿要赤裸裸的残酷的真实,也不要白色的谎言。我希望两个人之间是透明的。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在做什么,没有安全感。

为此,我很愤懑地找那位男朋友谈话,他冤得恨不能六月飞雪:我说谎,还不是她逼的!她想要我年薪十几万,想要我父母像疼我一样疼她,想要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要精通吃喝玩乐娱……我尽力地去满足她,可是还是达不到她的要求,我不想失去她,所以就只好编造谎言来维护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别逼着男人说谎,因为他会恨你;别相信男人的谎言,因为你会恨他。

究竟是男人天生具备说谎的天赋,还是女人天生具备逼迫男人说谎的天赋,就像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不得而知。但是男人说谎就犹如小羊吃草——小羊怎么能不吃草呢?那会死的。男人说谎就犹如狮子吃肉——狮子怎么能不吃肉呢?那是本能。这一天性从小就暴露无疑,明明喜

鲁提辖拳打陈冠希(2008-03-04 08:50)

2008年甫一迈进,便已预测到年底打榜时某关键词必将上榜:“陈冠希”。这个预测并非空穴来风,如今打招呼都不兴“你吃了吗”,改成“你自拍了吗”。

都是自拍惹的祸,怕怕。

像大多数看到这篇文章的人一样,照片我看了,朋友发来的。看时的心态,估计都差不多。存在电脑里的心态,也大同小异。可是当我再看的时候,便shift+del键处理掉了。我不觉得自己多崇高,只是把自己假想成了照片上的女主角,心里突然一阵难过。我想她们也是。事实是,她们正面临着被退婚、被逼离婚的悲伤,比难过更胜好几筹。

我不是任何明星的粉丝,也不厌恶任何明星,我没跟他们打过交道,平时看到的是她们的角色或者他们的包装,我没有必要喜欢他们或者讨厌他们。张冠希也好,陈欣桐也好,钟柏芝也好。他们跟我无关。他们的人品也跟我无关。不管他们有多少男女朋友,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只要不牵扯到法律范畴,就没必要关心。在这里,我不谴责任何人,我谴责不着。那些谴责的人,让我想起了有个网友的个性签名“鲁提辖拳打陈冠希”,初中课文的演绎,八竿子打捞不着,只图哈哈一乐。

人们用“不雅照”来称呼这些照片,我也不会跟风。雅与不雅不是绝对

 

男人总喜欢批判女人贪慕虚荣,批判得有理,女人的确爱虚荣,爱打扮,讲排场,好面子。世间不爱慕虚荣的女人,除了很男人的以外,几乎没有。在女人的衣橱里,不是永远缺一件衣服,而是永远存在着难填的欲壑。女人花在服装与美容上的时间与心思,几乎可以与对待孩子的时间与心思相提并论。这让男人费解与郁闷。女人对美丽的渴求,和男人对女人的渴求一样,永无止境。

但是男人没想过,男人自己也虚荣,确切地说,应该是男人比女人更虚荣。只是男人和女人虚荣的内容不一样。女人虚荣不过十一条裙子、一个发型、一场舞会,她对待整个人生却并不虚荣,在家庭、儿女、婚丧等大事上却抱着相当实际的态度。而男人的虚荣可不得了,他对权力和地位有着无穷的欲望,他要征服世界,名扬四海,流芳百世,为此不惜牺牲掉一生的好光阴。

英国作家萨斯就很替女人鸣不平:“男人们多么讨厌妻子购买衣服和零星饰物时的长久等待;而女人们又多么讨厌丈夫购买名声和荣誉时的无尽等待——这种等待往往耗费了他们大半生的光阴!”

在介绍对象时,从未见过面的男方总会问红娘:“她漂亮吗?”而女方则会问:“他干吗的?有钱吗?”从中可以窥见,

想成功,先惧内(2008-01-04 10:27)

 

非常喜欢看到那些整天在人前人五人六、吆三喝四的成功男士,在自己的老婆面前气焰立马矮了半截,辈分由祖宗变成了孙子,不仅仅是一种心理的快感,更觉得他很可爱,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立体化的人。

纵观我周围的各色男女,发现越是德才兼备的成功男士,“怕老婆”程度越深。所谓的“怕老婆”,就是听老婆话,老婆就是旗帜,就是法律。我一直探寻这个有意思现象的心理根源未果,最后一个心理学家的一句话道破了天机:男人比女人更害怕失去家庭的稳定性。

言之有理。攘外必先安内。男人要想成功,后院必先稳定。其实男人怕,从内容上来讲是非常广泛的,怕无谓的争吵、怕麻烦、怕老婆的唠叨、怕影响感情、怕老婆伤心……最重要的就是怕失去她,失去她的后果自负:失去了家庭的稳定性。所以即使是到了七年之痒,即使爱情已经升华或者消弭,即使外面彩旗招展,男人还是不愿意破坏家庭的稳定性,没有人伺候他起居,没有人帮他照顾孩子的滋味不好受,势必影响事业。韩信能忍胯下之辱,忍一下老婆的打骂又算得了什么?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句话说:“假如你的妻子是善良的,你便是一个幸运儿;假如你的妻子是邪恶的,你就会成为哲学

瀛芳园里听《论语》(2007-10-22 14:15)

 

那天去瀛芳园会馆吃饭的时候,正下着淅沥的小雨。秋风裹着丝丝的凉意,我穿梭在千佛山的小路上,青翠的树遮挡着潇潇的雨,静谧得只能听见鞋子踩在石路上的水的声音。就这样循着这条小路,我赶到了瀛芳园会馆。

这一座日式小屋的气质完全吻合了“瀛芳园”的名字,据说,1993年春天,千佛山公园建成樱花林,1995年在樱花林西侧,又建起了一座园中园,名为“瀛芳园”。

会馆位于亭园西侧,掩映在一片仍然葱茏的樱花树以及松柏、黄栌等花木之间,这让它显得幽雅、安静,像一座精致的山间小别墅,隔绝了尘世的喧嚣。秋天不是赏樱花的季节,如果在樱花盛开的时节来此,该是一番争芳斗艳的日式浓情,到这里来吃饭,恐怕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吃的什么、怎么吃,都显得不重要了。据说,原来这里是日本料理的,但由于经营等问题,改成了鲁菜馆,而也许是在千佛山这样一块风水宝地上,鲁菜自有适合生长的土壤吧,改旗易帜后的会馆生意明显起色了不少。

会馆的老板杨女士热情地招呼着大家,由于在家里排行老三,大家都喊她“三姐”。也许是因为三姐是个比较爱浪漫的人,也许是因为她曾经是园林单位的职工,她的两个店一个选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