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搜索引擎立法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网络的世纪,互联网将深深的嵌入到全社会每一个人的生活之中,截止2008年上半年中国网民已达2.53亿人为世界第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研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网民中,搜索引擎使用率已经超过93%。互联网搜索引擎作为网民使用互联网的最为重要的、高使用频率的基础工具对网民有着重要影响,科技水平的发展使得搜索引擎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其搜索的范围渗透于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搜索引擎对网民进行信息检索有着强烈的引导功能,网民在互联网信息获取方面对搜索引擎存在很大的依赖性,甚至有时完全依赖搜索引擎提供。这就要求搜索引擎向网民提供的信息尤其是经人工处理过的信息应客观、公正、真实从而保证网民不因使用虚假信息而遭受权益损害,但现实中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如在搜索结果中删除三鹿奶粉负面搜索结果的事件、2008年11月15、16日中央电视台所报道的百度恶意屏蔽相关网站、百度与违法广告主合谋欺诈事件。由于竞价排名是以金钱决定搜索结果排名顺序,就是使得李鬼层出不穷不正当竞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