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规定,企业出资邀请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出国参加交流活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活动所邀请的大部分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都来自境外,且出于会议安排及安全考虑,在境外举办更合理。此外,活动主题的相关资源和专家都在中国境外。对于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随行客人,企业不能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参会时向医生等赠送的礼品,准则规定,企业不能提供现金或现金替代物,且不能提供用于个人目的的礼品,包括电子产品、绘画作品、体育或娱乐项目的入场券、精装食品等等。但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日期间,企业可以偶尔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赠送少量风俗礼品,价值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在推广活动中,企业可以给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提供与医疗专业相关的小物品,比如钢笔、记事簿、手术手套等,每件物品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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