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的人民大学的研讨会上,众多法学专家就娃哈哈vs.达能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从媒体披露的内容来看,这场由“几乎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院院长、负责人均高调出席”的盛会的最终结论便是“多数专家的观点对以宗庆后为首的娃哈哈中方股东相当不利”,随后便是新浪财经记者不经意的一句旁白,似乎别有深意:“会议主办方邀请新浪财经参加这一会议,并告知笔者,是从达能公关公司奥美工作人员处得知笔者联系方式。”——有理由推测,这场研讨会的最终买单者或许就是达能,因此我对这场所谓专家云集的研讨会的中立性持怀疑态度。
上文已经提及,娃哈哈集团及其掌门人宗庆后因为曾经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轻视以及缺乏与国际投资商博弈的经验,而陷入被动的局面。然而,达能方却也因为对其自拥有的国际化的商业经验和法律头脑过于自信而忽视了中国法律的一些特殊规定。我的观点一如既往,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厮杀,不同的只是哪一方会损失得更少一点。既然众多“大家”都认为娃哈哈方面不容乐观,那么我不妨选择另一种视角,看看在这场硝烟弥漫、暗流汹涌的战役中,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手中几张底牌?鉴于前两部分太过注重法律上的技术分析,本文就不再将法律条文逐条列出,但如若看官有话要说,请在留言处不吝赐教。
第一张牌:以退为进,伺机而动
1. 停止非合资公司生产“娃哈哈”品牌的经营活动;
2. 赔偿停止生产之日前两年内合资公司因为娃哈哈集团违约许可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所受的损失;
3. 转让合资公司股份,通过众多非合资公司生产重新打造新的品牌;
4. 等到2009年许可协议届满拿回“娃哈哈”商标。
在这场战役的早期,宗庆后曾说过拿不回“娃哈哈”就再打造一个新品牌。这可能不是简单的豪言壮语,我更倾向认为是对其控制娃哈哈集团、掌握产品的生产、渠道、营销等各个环节的绝对自信。如果穷尽一切法律上的可能仍不能取胜,宗庆后或许就会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策略,同时却会将达能逼上进退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