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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穿越文看多的缘故,头脑有些混乱了,心心念念的要来了,却不甚安稳,夜夜睡的不踏实。其实不只一次问过自己,这样的就是你想要的吗?明知道还有无数种可能,却是懒得改变,就这样吧,到不得不改变的那一天……物极必反的道理我是知道的,也并不希望有那么一天。到底是怎么了?慌慌的,找不到真实的存在感,一个声音整天发问,搅得人不得安宁,另一个声音又不断地安慰自己。苦恼的笑,从来没觉得双子是个这么让人无奈的星座,那么是不是潜在的巨蟹又进来插了一脚呢?
乱啊,老板出国快一个月了,到现在都不回来,整个编辑部是做策划也不对不做策划也不对,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反正人家拿钱,自己的任务按时完成,懒得管那么多了。
记得看过一句话,北京的繁华就像一杯美酒,只要你饮下了,就舍不得放下。是吗,我也堕入到这样的世界中了吗?确实有些舍不得离开这里,因为这样大大的地方可以藏匿下一个我,付出的代价却是无止境的孤独,精神上的孤独,家人、朋友、爱的人,全都不在。听到爸爸打来的电话,苦笑了一下:原来在这里念了四年书的哥哥却不打算留在这里,而妹妹也没有意向
Her name is Zhang Xiaoou. She is one of the top students in Faculty of Science who serve her fellow students and co
颁奖典礼的看头,就是晚装和穿着晚装说出的获奖致辞。
珍妮弗-安妮斯顿在2002年的金球奖致辞时感谢了一堆人,却不知怎么将全世界最性感的男人布拉德-皮特给漏了,就像瞬间失忆,把那个做丈夫的忘得一干二净,上台之前他还轻吻了她的脸颊的。皮特自然不可能挥手提醒——Honey,I am here。于是,镜头扫向他时,全世界人民都看到了一张丈夫的脸,正在竭尽全力地演出一种叫做宠辱不惊的表情。
第72届的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女主角希拉里-斯旺克上台领奖时先是跟丈夫来一个生离死别的拥吻,等她致辞时,还没轮到谢丈夫,那个男人捂着嘴巴已经哭成了个泪人儿,咳,叫人想忘记都难。
获奖的人,事业是成功了,生活成功与否仿佛也同时揭晓。
有了那样的心结,安妮斯
大三那年,我的一个女同学突然退学,说是要结婚。女同学来自小县城,白白的,刚发育就变成了二十五六的样子,文了褐色的眼线。我与她并不亲近,她的事是从我相熟的人那儿听来的。大意是,一个男孩爱上她,她母亲就提出条件说,等男孩挣够20万了,就答应他们俩的婚事。结果那个只有高中学历的男孩在3年内挣了20万,就娶到了我同学。
那时,这件事给我的冲击力特别大。我不断在思索,如果我可以出售,愿意娶我的人最多可以出多少钱?
当然,我清高地认为,20万最多能买我一只胳膊。如果你与我同是大三,你定会和我一样,认为自己昂贵无比。你认为,为了20万放弃学业,被一个男人买走一生,不值。
后来,带着憧憬,你同我一样开始在大都市里奔波着找工作,你的师姐说,妹妹,找工作时,要打扮得成熟点儿,把你那樱桃小丸子的刘海拨拉到一边,抹点儿羽西式的红嘴唇。于是你就借了学姐那大你一号的高跟鞋,又邀了4个要面试的同学一起跑到夜市砍了半小时的价,一人买了个40块钱的LV樱桃包,你觉得面试真好玩儿。
后来,你被雇佣了。
最早接触摇滚,是从大洋彼岸那个猎豹一样矫健、黑蛇一样柔韧的迈克尔·杰克逊开始的,他忽而狞厉如夜枭,忽而纤弱茹怨女的嗓音,在那时的我听来,实在梦一般的魅惑。被魅惑的当然不止我一个,记得有许许多多不开灯的晚上,我和表哥表弟围住姑妈的盒式录音机,在烟头闪烁明灭里反复聆听杰克逊的一盘磁带,哑口无言地抑制着满心的惊涛骇浪。
几年之后,在已经听了大量不用流派的摇滚之后,我曾煞有介事地总结道:摇滚是继酗酒、吸毒还有梦想之外,第四种暂别人世的方式。这样说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不再挺杰克逊了,嫌弃他不过是通俗摇滚。但事后看来,这句话实则还是根植于对杰克逊的那种最初印象,根植于那些默不作声的夜晚和那个小脸的鼓手,他说话时的表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仿佛他在某个神秘的瞬间突然洞悉了天机。杰克逊于我,有点儿像是一记响亮的开场锣,咣的一声,我的青春期这才真的开始了。
让我不再沉迷于杰克逊的是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中国人。美国人是迪克斯坦,中国人是崔健。在《重返伊甸园》一书里,迪克斯坦冷峻而不无伤感地回顾了20世纪美国的60年代,其中有一章专门谈到了摇滚。正是从
看了姗姗的校内,感触很多,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倒霉的晚上,竟然突然上不了网,电话也停机了,电视没什么精彩的,有点慌神了,难道已经太过于依赖这些了吗?
评论里有句话不错:女人一定要经得起谎言,受得起敷衍,忍得住欺骗,忘得了诺言,放得下一切。
这两天过的就像做梦一样,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的,可能在别人眼里这都不算什么事情,我们经历的太少了,但是在我的经历来说就已经算是大事了。朋友们一个个从不同的地方来到这里,欢聚之后又一个个各自回家,哪怕伤感浮现在心头。不知为什么,在这里的相聚总是不如学校,无论是形式还是感觉,还是等有机会回去的吧。
下午带他到新搬的小屋去收拾行李,东西乱的没有落脚的地方。看得出来,还是不太满意,心疼我的各方面。我就呆呆的坐在那看着他给我调电脑,收拾行李,等到他走了之后才发现很多事情都没来得及弄好。匆匆忙忙的赶到车站,下车告别的时候,没出息的我又哭了,突然从心底涌上来的悲伤,觉得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我害怕,扣下了他的琴,扣下了他最宝贝的东西……他明知我的心里,还心甘情愿的留下一堆东西,我知道他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再来的理由。
怎么样的不舍也总得分别,我又变成孤独一个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寂寞的身影。是我太不成熟了吧,明明是自己逼他走的,却这么舍不得;明明是想好了,让他去任何地方,只要能有工作的,觉得自己一定忍耐住各种折磨,却发现自己是
从小到大,我就知道自己的文章很笨拙,没有精心修饰的辞藻,没有华丽的铺垫,总是平平凡凡地把生活中的点滴展现出来。直到现在,还是喜欢把自己观察到的每个细节拿出来欣赏,也许就是女生细腻的情绪所致吧,换了版面,就代表新的开始,可是突然很想念原来那个有着吉他和键盘在一起的风格。
已经很久没有动笔了,其实真的还没有想好怎么说,只是一味地在逃避,逃避生活中的那些残酷,明明心里很清楚,有阳光的地方就必然有阴影,可还是愿意每天向前看。最近家里出了很多的事情,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虽然知道这些早晚会发生,但是当灾难突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就没有办法做到轻松的面对。
看到那个抱着一颗滴血的心的小女孩,还有那淡淡的两句话,就明白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轻易就过去的,那些在心中刻下的痕迹,或深或浅,总是在另一个似曾相识的时刻就痛了起来。曾经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忘却来疗伤来积攒重新生活的勇气,难道说每个女孩都是这样,在不断的受伤和恢复中成长,直到有一天能够找到真正避风的港湾。感情的事情实在不愿意多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