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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FLY

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 但这依然不会改变我对你的肯定 我真的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人

暴奶 [9903]

完美男中音 现在似乎过得很幸福

汪胖 [9914]

胖子 还记得最后一次在地铁上我们说过的话吗

盘古 [9915]

他的绰号真是很多 这个比较斯文

邱比萨 [9916]

最后一位同桌 留给我很多回忆 从我进入初中的第一天起

郭子 [9918]

真的很有思想 连我都不懂

没脖子的长颈鹿 [9922]

现在叫大傻还是大呆

KOBEFIGO [9939]

语文课代表 呵呵 喜欢科比多少年来着了

大蛇 [9940]

我一直认为他是大智若愚的那种人

猴子 [9941]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的同桌 很好的异性朋友 即使她真的很MAN

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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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无题(2009-08-07 10:16)
我常说PSP就是我拉屎坐车实在没书看时打发时间的工具,而现在发现这个博客已经沦落到了我实在拉不出屎没的车坐没书看PSP又没电时才会想到的东西,唉。
萧敬腾,林芯仪,孙碧娜,这几个人是我在没写博客期间喜欢的几个歌手,没什么特别,歌手,就是唱得很好而已。
越来越觉得好高骛远是多么没有必要,做好手头上的工作就已经很好了。我觉得我做的非常出色,我自己也就高兴一点。
呃……明年要回国了,和当初想的还真不一样。其实很多事情最后结果都会和当初规划的不同,甚至相反,这就说明想再多都是扯淡。
我身边的留学生朋友不是经常卷入流血事件,成为流血生;就是陷入误区,奋斗着拿身份拿证书,把这当成毕生事业,却忘了那只是毕生事业真正开始的糊涂蛋。而我在这中间扮演的完美角色就是一块路边的石头——静静看着他们的焦躁,然后自己变得越来越硬。


金色的哀伤(二)(2008-01-09 13:41)
写在文首的话——
    我想没有谁会像我这样,在时隔一年多之后再去连载自己未完成的文章。但事实上我从没有忘记过《金色的哀伤》,我一直思考着如何继续这个美丽的故事。而我一直迟迟未把它延续下去是因为06年8月的第一篇真的是让我自己都很满意的作品,这是很难得的——让我自己满意。所以我不想狗尾续貂地草草了事,我不在乎当我完成整个连载时跨越了多长的时间间隔,我只希望每一个新的篇章都能成为好的作品,献给我自己,和我爱的人。
    如果你看过《小王子》,你就会知道我在写些什么……
 
 
 
    沙漠的气温随着太阳的出现很快上升,我眼前是无尽的金色和从没有那么蓝过的天空,可却无暇欣赏,因为我跟着小王子已经走了很远,疲惫至极。
    小王子依然轻快的走在前面,他穿着长长的衣服,还系着
小巷深处(2007-08-09 02:23)
小巷深处 林莉
早就知道,我是从村头坡顶上捡来的。据说,那个季节,还不太冷,依稀有几片早落的黄叶,在风中或上或下或左或右、低低地打着旋。
当时的我被一件破蓝布袄裹着。很多人围在那个坡顶上,好像没有谁打算把我抱回去。有个好心人跑到巷口对瞎眼的英姨说:“天赐给你的呢!总比不知冷热的竹棒强。”又有人附和:“收下吧,老来也有个靠。”于是,英姨麻利地收了小摊,颇有节奏地用竹棒叩击着青石板铺成的路面来到我身边,随即央求热心人把幼小的我放进了她瘦瘪却温暖的怀里。
第二天,巷里的人都看到她拆掉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小木棚,搬进了小巷最深处那间门口有两个滑溜溜石凳的小房子。为此,她从一双破棉鞋里拿出了她所有的积蓄———一百五十元。于是,我在降临到人世间一个月后,真正拥有了一个家。我从此也就成了“巷口卖冰棍的瞎眼姨娘的女儿”。
据说,我那盲母亲当初是极泼辣的。在我被捡回后,她抱着我处处炫耀:“我丫头多可爱呀,多漂亮,肉滚滚的,嫩生生的。”有人很不服气地反驳:“我说大姨呀,你捡她的那天我就想说了,收养姑娘嘛,也该挑个漂亮点的。这丫头,黑不溜秋,
金色的哀伤(一)(2006-08-13 14:27)
    夏日的夜晚,我仰望星空,却失望地发现眼中的他们只是一个个闪烁的光点,却看不出他们背后的笑脸和爽朗的笑声。
    我又陷入了一阵遐思。也许,我是一个大人了……
    就这么想着,我的意识逐渐模糊了。半梦半醒之间,我听到一个声音向我呼来:“孩子,你是不是想改变小王子的结局?”
    我感觉纳闷,因为我早已不是孩子了。我想回答,却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点头,试图告诉他我想让结局改变。
    那个声音继续着:“那我给你一个机会,好吗?”
    接着,是一片沉默,我似乎沉沉地睡着了。

    “他是不是死了?你看,他的表情好痛苦。”
    “对不起,小家伙,我想他只是在睡觉,你看他在呼吸。”
    “我看到了,呵呵,他在呼吸,那么他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呢?”
    这笑声……恍惚之间,我听到这笑声,还有大人和孩子之间的对话,感觉都似曾相识,我在哪儿?
    我试着挪动一下自己的身躯,感觉自
    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能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不可否认的,这里很美,万物都是那么美妙。
    正因为如此,几乎每个人都被他们深深吸引,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植物。毋庸置疑,各类花朵最为得宠,他们争奇斗艳,的确十分可人。
    只是我,并不如此。我不否认花朵的娇艳,但比起它们,我更喜欢一种树木——水杉,他总是留给我一种淡雅的感觉,然而在我心里,却留下了并不淡的烙印。
    或许你无法理解,那就请你静静看完全文,或许,你又能悟出些什么。

春——
    说实话,四季之中,我最不喜欢春天。我不喜欢春天给人们带来的贪婪的感觉,但有一点,无可非议,是春天带来了绿色,使得植物苏醒,为了水杉,我应该感谢春天。
    与其他植物一样,经过了长时间的沉默,水杉也进入了新一轮的生活中了。
当我看着窗外春雨点点滴滴,落在水杉单薄的树干上时,我还没有意识到,雨丝正关爱着久违了的绿色。但不久,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之余。我欣喜地发现,翠绿的嫩芽开始展露头脚,只是它看上去是那么脆弱,似乎无法得到伸展。
狐狸的等待与幸福(2006-07-28 20:46)
    很久了,没有写文章。刚才看着初中同学在同学录上的留言“希望看到你出书”,我不禁暗自感伤。两年了,除了学校的作文,我没有写过什么,让他们都失望了。
    我想我是个比较懒惰的人,也许这也是我疏于笔耕的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不在了。我现在都无法想象当年我一下子能写十封情书而今天却如此举笔维艰。说有灵感女神这玩意儿,我信。说她就是这个人,我更信。
    可惜,她不在了……
    我告诉自己我和她不会再有未来了,然后听那首“手放开”聊以自慰。可是为什么这首歌传到我脑子里的时候变成了品冠的“重来”?
    我想到了那只狐狸,《小王子》中的那只狐狸。
    她也一定还记得那只狐狸,因为那曾是我讲给她听的故事。我认为我无法忘记她,是因为我生活中的千丝万缕留有从前的印记,她就是那个刻上印迹的人。有太多歌,太多地方,太多书,让我难以自拔。
    说回狐狸。这个角色是我在与她分开后第三次看《小王子》时才真正去体味的。至今,我依然会因为它那句“请你驯养我吧”流下眼泪。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