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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联社报道,韩国西弗兰斯医院6月23日上午10点21分停止对植物人金某的延命治疗,执行了法院判决的安乐死。

  患者金某的主治医生朴武锡(音译),负责摘除了病人辅助呼吸的氧气面罩。

  自2008年2月起,金某就因术后脑损伤陷入昏迷。病人家属与院方就能否执行安乐死一事打了1年的官司,最后最高法院宣布病人有权“带着尊严而死”,同意执行安乐死。截稿前尚未公开患者金某的生死。

编辑:徐攀亚
请大家帮帮忙(2009-06-24 19:01)

这几天一直在忙写联名信的事情,这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了!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理解妈妈,体谅妈妈!从而让法院减轻判决!但事情的进展很难很难,都要我一个人去四处奔走,找人!每天忙于医院法院之间,还要找邻居朋友签字,结果会如何也不清楚,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但为了妈妈,无论如何,都要尝试去做!在这时也请求大家帮帮忙,多写一下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希望能打印下来之后,法院能够采纳!好累,今天写不下去了,就写这么多了,再次请求大家能帮帮我,帮帮妈妈!!谢谢       于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4779fd0100fdpk.html

 

于楠   留言(2009-06-24 18:58)
李燕姐姐:
  
很长时间以来你一直是我们的动力!我也把你我事和妈妈说过,妈妈说:“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很难懂得我们的苦衷!不是我们不爱生命,而是要生命活的更有价值!”我相信我们都在为一个目的努力——安乐死立法!如果当初安乐死立法,就不会发生这样一件又一件的人间悲剧,也不会让人们承受心理和身体的双重痛苦折磨!只希望我死的时候,安乐死能立法````
      我这几天也一直在忙联名信的事情,我希望通过大家的力量给妈妈主持公道!!!给安乐死一个正面的支持!!给逝者一个安心的支持,给活者一个活下去的希望!给社会一个良性的深思!!
今天(于楠)(2009-06-09 16:13)
大连的天气越来越热,太阳总是以他的方式和我们亲近,那么直执的把每缕阳光总给每个人,把笨笨的爱温暖的传来,但愿每缕阳光也能照进我们的心底,让温暖从心海升华~、泛起暖色!

送上诉状 

  今天我又去了法院,一是送上诉状,二是问他们我妈妈当时在看守所晕倒的情况。送上诉状时,我跟他们要收据,因为我怕他们收到后不按时送到中院,这样我们二审就没有机会了,刚开始他们不开,他们说他们没有这样的规定,在我了一再坚持下他们还是给我了一份。并不是我小人,因为他们做的事,很不让我放心。人交给他们都能出事,别的事还说什么?!

法院给我个说法!!  26日,法院把还在医院住院的妈妈送到看守所,看守所不收,27日,他们再次以向院长汇报病情为由把我们骗到看守

李燕姐姐;你好!通过了很多办法才找到你的博客.关注你很久了,是因为我身边发生着和你相关的故事.请耐心的看看这篇报道:
 
  3月18日上午9时,家住大连甘井子区的39岁妇女谭明华在病重老母亲痛苦的央求声中,喂她服下了大量安眠药,又用刀割伤母亲的左腕。与此同时,因为不堪心灵折磨,谭明华在母亲病床前自残,割腕后喝下大量洁厕灵,又从高处跳下,老母亲最终因抢救无效离世,她却奇迹生还。
  母女先后进医院
  3月18日下午15时40分,39岁的谭明华被急救车送往大医附属二院,急诊护士吕振芳回忆当时的情景说:“患者自杀得很坚决。”谭明华从高处跳下,腿部膑骨骨折,两个手腕和手肘都被割伤,还喝下了一瓶洁厕灵,食管被烧伤。大医二院的医护人员紧急抢救,终于挽救回她的生命。而1小时20分后,82岁的刘淑珍也被急救车送到大医附属二院急诊,经诊断为安定中毒,同时左腕被割伤,加之老人多病缠身,最终没能抢救过来。
  因为从前在医院多次见过她们,一位护士一下子认出,“这两个人是母女!”警方同时赶到现场,母女两人同时割腕的真相渐渐展露,为老母亲喂服安定片和割腕竟

李燕个人求助!!(2009-05-27 17:04)

2009526星期二、

为安乐死合法化辩(2009-05-26 18:12)
据《南方周末》报道,17年前曾因请求医生给母亲实施安乐死而险些获罪下狱、被称为我国“安乐死之子”的王明成,由于身患癌症已至晚期,要求安乐死却不被批准最后选择放弃治疗,回家等死。王明成的命运再一次引起人们对安乐死问题的关注。

  

为安乐死合法化辩

 

周泽

  就安乐死合法化倡言者本着人道精神提出的关于患者有有尊严、有理性地选择死亡的权利的主张,以及明知患者不可逆转地濒临死亡并且处于不堪忍受的极端痛苦之中,而禁止其选择结束生命,摆脱痛苦,既是对患者肉体的摧残,也是对家属和亲友的折磨———这一观点,反对者却避实击虚,认为安乐死违反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是贬损人格尊严的懦弱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勇气和力量。这样的反对意见是比较苍白的:要不违反自然规律,那就连生病救治都没有必要;不愿被病痛折磨而选择安乐死,相对于“好死不如赖活着”也很难说懦弱者何;患者忍受极度的肉体和精神痛苦而坚强地活着,当然体现了某种力量和勇气,但任何人也没有理由要求患者忍受极度的痛苦去体现这样的力量和勇气,这本身也是残忍的。而反对者

 又是一年清明时节,父亲离开我已经五年了,五年中我似乎强迫自己患上失忆症,不敢回忆,不敢想他,扫墓回来的路上记忆不由分说把我带回五年前那段痛苦的日子:

 

五年前当不幸降临的时候,它给我们家庭带来的是一种无法承受的痛,尤其是看着自己的亲人遭受着晚期癌痛的折磨,看着亲人的生命在消逝,全家人感到无力和绝望。从小到大从未听过父亲说疼字的我,看到因为疼痛蜷缩成一团、低声呻吟的父亲,我真希望可以替他去痛,但我什么也替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人

祈福地图
呼吁立法安乐死序

    安乐死该不该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此,我们特地开辟出这一空间,请各位网友参加讨论,发表意见。
安乐死可不可以立法?荷兰立了,比利时立了,丹麦立了,卢森堡立了,法国正准备立,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好些州立了,台湾也有了个类似的安宁缓和医疗条例。中国大陆的好多城市好多医院则正在悄悄地实施着安乐死,媒体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看来,为安乐死立法,已经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当然,也有担心。比如:
安乐死立法有不有什么副作用?
安乐死立法会不会引起欧美等西方国家拿人权来说事?

安乐死呼吁者不一定就是实施者,艾滋病研究者不一定就是艾滋病患者!

李燕——QQ772961176——电话09518061379,短信13389501100——邮箱lyff3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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