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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的话:

这三个主角其实是从我的人性中分裂出来的,他们代表着我性格的某个方面
     这部电影汇集了刘青云、吴彦祖和古天乐三大主角,他们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实这三个人物正是代表着我(庄文强)人性中的三个方面,比如刘青云这个人物,他所饰演的角色是一名高级警官,他虽然有正义感,但看到不合法的事情却又不能及时制止,才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冲突,其实他的这个性格我本人就有;再看吴彦祖,他饰演片中最大的反派,这个人物很贪财,为了钱而不顾一切,这个人物的性格也同样可以在我身上找到,只是没有他那么极端而已;最后就是古天乐,他饰演的人物是一个家庭负担很重的警官,为了生计,他时常要处在一些无奈的选择之中,古天乐在片中所遇到的生活窘境,我现在也同样遇到了。

2009年8月26日晚9点35分,在南宁红星影院的一个角落里,我开始这段关于窃听的故事之旅。。。 。。。

大屏幕的观看和22英寸显示屏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人物的表情和动作被1:2放大后的效果远比坐在显示器前看到的要生动具体得多,脚步和枪声确实能让你感同身受主人公的周围变化而不是旁观者。

也许久不看电影了,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概括电影的精髓,姑且找些零碎的言语来连接吧。

刘青云的演技依然是本片的卖点,窃听和反窃听的专业技术操作在他的演绎中落脚一个平衡点,兄弟情爱情职业道德贯穿其中并牵动整个人物的情感变化,一切合情合理,一切同样的不可思议。和婉儿的感情迸发在无数次优柔寡断的躲避中沉寂直至隔着玻璃窗那刻跪下,两人的眼泪恰倒好处地落下,无声并汹涌着翻滚多年来的压抑和逃避。钢琴声敲打着每个共鸣观众的心弦,此刻如果我是婉儿,我会选择微笑,百感交集中沧桑地微笑。身为婉儿这样一个女人,在历经了错爱后等待真爱的到来前早已波澜不惊,眼泪只是引证以往的浅薄而不是忠贞。

古天乐饰演的贫民警察已尽最大的努力向草根迈进,家庭的负累人性的贪婪在欲望的机遇前暴露,但我始终找不出这个角色的深度所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小市民形象,过于泛泛。反而是吴彦祖的人物角色处境窘迫处理得显山露水。外父家势的显赫和在警署地位的低微无疑是促使他孤注一掷的外因,内因和古天乐一样为贪欲所至,但他在处理在不同场合的稳重和窘态中游离超越以往的水准,因此明显胜古一畴。

关于配音,向来都是听原版的更贴切,毕竟只有演员在自身演绎的过程中说话比后期的配音要真实的多,因此听国语版绝对没有粤语版来得精彩。

影片的最后,古天乐就是小杨开着载着仇人的小车冲下海时,刘青云坐在廉正公署的车内,懊恼+无奈+不舍+巨痛中饮泣,完成人物内心的懦弱的本质最后一笔。。。。。。

人生有很多选择,不同的选择造就不同的结局。正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每个人都有处理隐私的方式,有时候选择沉默和隐瞒会促进你的成功,有时候不恰当的掩饰反而会加快暴露的时间。如果有一天,你我的隐私都不再躲闪了,我们会不会在赤裸的坦诚中论斤叫卖自己的良心??引用吴彦祖(小祥)和他的股票经理对白的那个镜头—“少于一千万我不会做”!

“不要再逗留,人心太拥挤。。。中途的放纵才选错了出口,泛滥的私欲沉沦成烂醉。。。”片尾曲总是带着醒世的象征。只是人生并非操纵方向盘,道路的曲折不由得你的快慢去把握,于是现实中的我们在揭露和被揭露的世界中继续沉沦。

                   

          丛林公主tippi

法国小女孩Tippi,1990年生于非洲的纳米比亚,从小跟随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中长大,这本摄影集记录了她和动物间的故事。

 

  她与野象相亲、同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狮子、狒狒…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快乐、惊险、幻想、以至皮肉之苦、最终都成为她最好的朋友。她10岁回到巴黎、将她与非洲各种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动人故事编撰成书,配上她父母现场拍摄下的130多幅难得的图片,唤起了人们保护自然的意识。她会跟动物说话、会用眼睛跟动物交流,在和动物的交往中,她体会到“动物世界复杂得很”,她认为“害怕没有出息”。“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坐在大象头上,她感觉这是世间最快乐的事;而鸵鸟的背很柔软,坐上去很舒服;变色龙是她最美的“饰品”;就连危险的豹子她也尝试着去和它接近。她说,“动物从来不凶猛,但比较好斗”,只要理解它、尊重她、爱护它,不招致它的误解,就能从动物那里得到善意的回报,凭她纯真的直觉,她断定“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 
 tippi 语录
△ 所有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是家养的,只有我是例外,我是野生的。我生活在非洲丛林,野生动物就象我家里人一样。
△ 我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我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 
△ 阿布是我的大象哥哥——鸵鸟背上好暖和——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和他玩。 
△ 我们人类当中有一些人很凶恶,凶的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来自坏人堆里。我看啊,动物都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蛋堆。 
△ 四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狒孩儿星迪,它跟我差不多大小。我们四处爬树,还换奶瓶喝奶。 
△ 我们人类当中有一些人很凶恶,凶的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来自坏人堆里。我看啊,动物都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蛋堆。
乌龟啊、它们总是一脸不满的样子。

  ·要想猜出大象来自什么地方、有一个很容易掌握的方法。如果它来自非洲、它的耳朵的形状就象非洲地图、如果它来自亚洲、它的耳朵就象亚洲地图。

  ·我了解大自然、我认得路。我知道自己去哪儿、我从不迷路。

  ·在生活中、能有一些惊喜就不错了。即便是一些很小很小的惊喜。要得到惊喜、别忘了观察那些美的事物就行了。

  ·辨认猎豹很容易。猎豹的眼睛两边有又粗又黑的毛、象两行泪水、样子挺伤心的。它们不象豹子那么凶、甚至还可以驯服。 ·城里没有面包树、我只好爬到路灯杆上去。

  ·上帝现在没有了、但他曾经存在、孤零零的。

  ·我很想为保护自然做点事、但压根儿就不可能、看来我得向上帝求助了。

  ·为什么不把我造成一个英国人呢?我可喜欢英语了。

  ·我讲述一个秘密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词、特别是讲一个深藏的秘密。

  ·将来就是现在、而现在就是过去。

  ·对妈妈撒谎是不应该的。过去我曾向妈妈撒过谎、但现在不了、因为我对自己有信心了。

  ·大家都以为、变色龙是要躲避什么才变颜色的。其实这不对。它们变颜色是看情绪的、比如高兴呀、生气呀、害怕呀、或者是光线太强烈、太黑、太冷。

  ·我的达杜(当地土著人、tippi的朋友)说过、变色龙的语速很快、比火箭还快。

          阿布,我的大象哥哥 

    阿布是我的大象哥哥,不过,它已经是一头成年象,因为它已经三十多岁了。阿布的故事可有趣了。它是一头......美洲象!我知道,这也许会显得很奇怪,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但我是在非洲的博茨瓦纳遇上它的,那是在我父母的一位朋友家里,他的名字叫朗达尔·莫尔,他迷恋大象迷得简直要发疯。他养有很多大象,是从各地来的。他在奥卡旺哥河三角洲给它们建了一座大象园,喂它们食物,照料它们,像家里人一样抚养它们。作为回报,大象们也乐于帮他的忙,让游客坐在它们的背上走来走去,或者是给人拍电影。在这些大象当中,有一头名叫阿布。大象们一起在美洲一家马戏团演出,相互之间十分要好。后来,朗达尔移居非洲,就把阿布带上,用船运了过来。   

tippi

 阿布很优秀,是我的朋友,兄弟,我爱它。我们只要在一起,就会觉得很高兴,很幸福。当我坐在它的头上,双腿搭在它的两只大耳朵上的 时候,我真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快活的时候。在大象身上,这是唯一真正让人感到舒服的地方了,象身的其它地方都长满了粗毛,把人刺得挺难受的。

  我呀,一爬到阿布身上,就能呆上好几个小时不下来,我觉得太舒服了。

  阿布体重5吨,但它从不踩着我。象就是这样,它们总是十分关照小孩的。妈妈可喜欢这张照片了,但照片是黑白的,因为那天达杜装彩色胶卷的照相机坏了。当时父母都呆在营地里,我却与朗达尔和阿布在一起,他们正在给迪斯尼乐园拍电影。天气很热,拍摄当中,常常什么事情也不干,白白等上好几个小时。 我还很小,回忆不起当时的情形了,但可以想象出,我和阿布都烦了,所以我们就一起走了。妈妈告诉我说,她看见我们俩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我脱掉了尿布和鞋子--我好像常常这样做--用脚尖走路,尽量不要让路上的泥团把脚丫弄痛 。阿布跟在我后面,像一个乖孩子!妈妈说,它好像也是用脚尖走路,小心翼翼,怕把我踩着了。tippi日记节选: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 

  在汶多克村旁边,住着很多牧民,他们在山上养着一大群一大群的牛。我就是在名叫戴维和佩达的牧民家见到豹子杰比的。当地的牧民都有一个头痛的问题,他们的牛群常常遭到豹子的袭击。为了防范豹子,他们四处布下陷阱。有一次,杰比的妈妈掉进了陷阱,伤得很重很重,后来死去了。在死去以前,它生下了二头小豹,一雄一雌。戴维把小雌豹给了邻居, 留下雄的,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杰比。杰比就这样在戴维和佩达家安了家。 
  戴维和佩达用奶瓶给杰比喂奶,像养小孩那样抚养它,但都没有把它驯化过来,杰比仍然是豹子。豹子呢,可危险了。这我很清楚,但我不为所动,照样跟它玩。它看到我并不怕它,所以也不攻击我。它可爱得很,我看见它要做蠢事了,就大声的骂它,于是它便停下来,用一双不解的眼睛看着我。 
  有一次我跟它玩,它用嘴咬我的肩膀,它没有把牙合上,只是轻咬了一下,不然我就没有肩膀了。打从那以后,我真的觉得,如果它想……,就会毫不费力地把我吃掉。 
  后来,有一天,那场面真恐怖。那天,我和妈妈、达杜和变色龙莱昂一起去散步。杰比也许是听到我们的声音,想跟我们走,便连招呼也不打,就跳到了屋顶上,然后用力一蹦,越过院子的栅栏,追上我们。路上,豹子遇见两个非洲小男孩。两个小男孩一见豹子,便惊慌失措,大喊大叫,夺路而逃。他们不知道,遇上野兽,这样做是万万不行的。杰比把两个小男孩当作猎物追赶起来,并递住了最小的那个…… 
  父母亲和我眼睁睁地看着所发生的一切,却无能为力,豹子动作快得很啊。妈妈说:我去找戴维。 
  然后她就急匆匆地向屋子跑过去。达杜则用严厉的声音对我说: 
  蒂皮,你在这儿呆着,不许动! 
  他撇下我和莱昂,去救被豹子伤害的小男孩。我看着父亲跑去,后来也禁不住跟着他去了,我没法听他的话了。 
  杰比离猎物只有几来远,嘴里都是血,正准备发起攻击。 
  我听到达杜的声音,他一把将混身是血的小男孩抱起,轻声对豹子说话。我看得出,杰比并不想放走小男孩,我想它甚至想扑向达杜,把猎物抢回来。也许它还想进攻达杜呢。看到这些,我很生气很生气。得有人下命令,让杰比收手。于是,我径直向它走去,说:杰比,stop it (注)! 
  杰比只听懂英语,那是纳米比亚人所讲的话。为了肯定它听清楚了,我在它的鼻子上打了一下。这样轻轻地但又是坚决地打它一下,是要让它明白,它正在做件大蠢事,如果它不听我的话,我就会大发脾气了。 
  于是,它坐了下来,倒在地上,像每次挨骂一样 。它好像迷惑不解。接着,戴维赶到了。小男孩被送到了医院,还好,他没有死,但他那双面对杰比睁得大大的恐怖眼睛,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以为要完了,他有理由这样想,我真的相信杰比想要他的命。 
  依我看,达杜也很害怕,不过他从不对我说。我父亲话语不多。 
  杰比受到了很严厉很严厉的处罚,被用铁丝网关了起来,连顶也封住,再也出不来了。我常去看它,跟它说话,把手伸进铁丝网抚摸它,它高兴得不得了,往我身上撒了一泡尿,表示它爱我。我想把这友谊的气味留下来,不愿意洗掉,但妈妈说那不行,我只好乖乖地洗澡,她拼命地搓我。

转-----背叛,必有代价(2009-04-02 20:51)

   在深海,有一种章鱼,一旦交配成功,雌性就会一口咬下雄性那活,彻底杜绝背叛的出现,果然,还是动物有办法。

      从来没有一个年代,像今天一样充斥着背叛,并且毫无罪恶感,甚至羞耻感。

观点一:

都是多巴胺惹的祸

   女人们闻言大惊,原来责任在我 !是我婚后不注重打扮了,是我不象以前那样温柔了,是我忽略他了。原来错不在他。

    何苦来哉?你不是林志玲,更不是林嘉欣,再打扮还是不够美,再温柔还是不够嗲。背叛不是因为厌倦,而是另一次爱情的发生。水晶珠帘的观点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在官方女友之外,还有不少多余的多巴胺需要安排。如果分配出现偏差,官方女友的下场就是等待挑战吧。

观点二:

一夜情不是背叛?

    在男人出轨的问题上,很多来自火星的男人和来自金星的女人达成共识----身体的出轨算不上背叛。王海瓴对背叛的阐述是身体背叛、心灵背叛、身心背叛,对于女人而言,身体背叛伤害远小于心灵背叛,一夜情的屡次发生归功于此。有趣的是,命题主语换成女方,男人的早前结论瞬间墙崩瓦塌。

观点三:

背叛者必遭背叛

    这是一句饶口的总结,人们对于出于爱情的背叛,赋予莫大的同情;而对于背叛爱情者,则横加指责,仿佛前者比后者更高尚。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百合:貌似佛学的因果报应,我依然半信半疑,一段寄予美好的感情不应背负太多的累赘,否则只会和意愿背道而驰。

 

爱上设计,爱上工作(2009-03-09 11:20)

     爱上工作远比爱上购物来的实际,爱上设计比触摸一段虚幻的爱情更令人振奋。

    今天下班后翻开一张广告专页,看到一则酒吧的广告设计实在烂的不象话,回家就自己做了一张,目前本人的操作水平尚处于练习阶段,期待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放片——

    郁闷,也许太想日子过的飞快,错把3月9日打成3月10日了,喵呜----------全程一个小时,若能掌握熟练所有功能,那只西瓜我将设计得更生动,女孩和男孩的头像应该更清晰和高大。。。。。

大厅的这根柱子劳伯又开始买神奇广告了,据说这根铁末柱子从没有蚂蚁能爬过人头高,一旦高出便自行跌落。我顺着柱子往上看,半天找不到一个蚂蚁,这已经够奇怪的了。
        转出三达堂,来到东园别墅。
连日来的奔波劳碌,当时的我已体力不支,面对劳伯的滔滔不绝,我开始走神。
后院的房子全是下人的住所,上至管家,下至丫环和长工,都是住在这些土房子里。
如劳伯所说,主人遵循“金木水火土”的相生相克的规律,下人的住房一律用火砖砌成。
而主人的呢?我也拍了一张照片

古时尚无水泥,所有的建筑材料均为就地取材,起成分就是“糯米、石灰、桐油、糖”,哪得多少糯米和糖啊?我想起“民脂民膏”一词。

指示牌和土墙成了时代的鲜明对比,很多时候,不相干的两样东西凑在一起给人的感觉总是怪异的。
兜兜转转来到屋后,劳伯的风水学说又来劲了。

屋子背后有7颗大榕树,呈北斗7星布置。按风水学说,屋子本该背山面水,但苦于此地无山,只好用树来代替,所谓养气。正是养的才气,榕树不叫榕树,叫“笔树”;咱劳老爷就是霸气,想改名字就改名字,植物学家也拿他没辙。

再来一张近景,唉-----劳伯的手刚好来抢镜,真象《人骨拼图》中哪个动作
走出大门,便是刚才的入口,就这么左转转右转转的把我们搞得迷失了方向,整理相片更是乱,先到那里后到那里我自己都几不清了,活象个清末的迷宫。
      离开大芦村,我只奔车站。不知不觉已是华灯初上,望着夜色中的灵山,我早已归心似箭。。。。。。

灵山行4—走进大芦村(2008-11-24 20:30)

又回到刚才的门口,从侧面的走廊出去前,我抬头看了看那扇雕花的木窗,很是古朴典雅,我甚至在想,要是政府能投资翻新,那就更美了。

看到这个类似阳台的小阁楼,劳伯介绍说是老爷的住所。不过这个阳台也太小气了,转个身打个滚就没多余的空间了,我开始怀疑它的式样是否又是因了那种建筑模式来契合,不能超过一楼的屋檐?还是和对面的小阳台相对称?劳伯也说不出个究竟来。

到了小姐的闺房前,墙柱上那块兰花的浮雕让我遐想无边,小时候背的那首词在眼前浮现:“。。。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清水向东流。”千年的风霜,带走一切人世间的沉浮,美人不再,只得一座破楼丁零伫立,想来真有几分唏嘘。

在这个四合院里情景更是衰败,我都觉得寒意凛然,对劳伯发牢骚:“这也太烂了吧,这么好的古迹,政府也不找人修修?”劳伯连声说就是就是。

一个烦琐的礼节,丫环不得与主人的客人碰面,所有一切家务全由管家转手和搭理,这块墙就是丫环端茶到此的位置,伺候主人的活若非不得以,也是不能见面的。真是够烦。

大厅的这块牌最具神奇色彩,叫“免死牌”。分别用汉字和满文撰写当朝皇帝的手谕,开头就是我们在电视中耳熟能详的“奉天承谕。。。。”我很是好奇:“劳伯,你家劳老爷既不是朝廷命官,又不是什么神仙,何以让得皇帝给他免死?莫非他曾救过皇帝老子一命又或者抓住了皇帝的什么把柄?”劳伯摇头声称此事也问过他的爷爷,爷爷也声称不知道,看来这个秘密成了先人的陪葬品了。而我还有个疑问就是,既然此匾有如此的历史价值,也该送国家博物馆或者有条件的展览馆才是,放在这么落后的村子里,岂不是成为那些文物盗贼的囊中之物了?电影里那些红外线啊,防弹门啊,激光扫描器啊都未能挡住各方专业贼手的偷袭,何况这里????

相片秩序的混乱,让我差点忘记介绍导游——劳伯。人物出场——
劳伯是劳氏家族的第18代后人,曾多次参与当地历史传记的编写以及大芦村的部分建筑的看管。也是大芦村唯一的一个导游。
劳伯在介绍建筑的同时,不断插入关于古人对于风水建筑的看法和建造方式。
单从大门的石阶来说,5级阶梯就代表此处院子的里外共有5层结构,5个天井,越往里,居住主人的辈分越高,最后那层相当于这个家族的祠堂,用来安放牌位和香炉。后面将有对应的照片。
我对这个走廊兴趣甚浓,一个劲地问劳伯关于它的过去和情景。在劳伯的生动的描绘下,我仿佛看到卑微的佣人在劳碌中始终带着人性的扭曲在主人的威严下劳作,女人的地位在几千年的礼教枷锁下屈膝和低眉,整条走廊充斥着浓烈的压抑和不满。我想,也许我过于感性了,它只是一条走廊而已。
抬头向上望去,正午的一束阳光从两边高墙的中间直射下来,我一阵眩目,闪念生活在这样的建筑里的人是何等的拘谨?!
一层又一层,真是“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建筑如此,人际如是。
这是一副劳伯唯一不能解释其具体意思的对联,我回家后只用了几分钟便在百度里找到了答案。
      上句出处:《诗经·大雅·下武》:“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意思是“踏着祖先的足迹继续前进,即继承祖业。”
  下句出处 《尚书·五子之歌》:“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诒厥孙谋,以燕翼子。” 意思就是“为子孙的将来作好安排。 ”下午还要上班,生物钟时刻提醒我疲倦的存在,我不得不选择休息,晚上继续。
吃过晚饭,继续这个没完成的工作。

真是大地主啊,客厅、阁楼、厢房、偏厅,谁住左谁住右,诸多繁文缛节的节制让我记不过来,林彤更幽默,干脆拿出笔记本:“劳伯慢点,等我记下来。”
这是一顶官轿,劳伯说以前象劳大人这样出入有马匹随从,官轿伺候的人家相当与现在省长的待遇了,我和同学偷笑。劳伯更起劲,指着轿身上哪两个“如意”的花纹说:“你看古代多先进啊,这么早就有联通的标志了。”我哈哈大笑,看到劳伯一脸的虔诚和认真,我想我有必要纠正他这个错误的说法,不要给以后的游客再闹笑话,便说:“劳伯,这个不是标志,是古代通用的花纹,叫如意,代表万事胜意的愿望,中间这个是寿字的其中一种写法,合起来就是长命百岁,万事如意的意思。”劳伯也笑了,连声说:“谢谢你告诉我,你懂得还真不少啊。”我不置可否,唉-----不是手机颜色不好,实物的色彩真的就是那么破旧,一想到香港的某部电影,有点毛骨悚然。
赶紧催劳伯转移阵地。
灵山行2--走进大芦村(2008-11-24 10:11)

    2008年10月24日,我带着对赛后结果的失落愤懑,和同学去了大芦村。我总觉得自己在徜徉在山水和古建筑之中,会从中领悟人生的真谛。所以,我喜欢旅游。

    一路颠簸,风尘仆仆。终于到达这条传说中古老的村庄。与其说是村庄,不如说是一个家族的群落,整片屋子和楼房,全是劳氏家族的产业。不过经过历史的沉淀和社会的推进,一部分劳家人已移居都市,成为红绿灯间等待和被等待的打拼一族。

我的时间不多,门票10块,导游20块,我二话不说,全交了。等不到哪个导游劳伯的到来,我擅自一人走向村子。

一个人站在这所大院的门口,我带着敬畏和好奇。

林彤同学担心我迷路,一路跟来其实是怕狗,我象个男孩一样,站在她和那条狗之间,尽管如此仍未能消除她的恐惧。我无奈走上前去作势摸狗狗的脑袋以示亲热,狗狗吓走了。

一时兴起,我在门前留影。2008年的第一次留影,一个不再关心自己形象的女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我也很想知道。

 

    时尚和前卫只是朋友的看法,我不在乎这些看法,我要的是那种幸福的喜悦荡漾在脸上的光芒,我愿意用衣着破烂去换取这种光芒,可惜,我这种想法几乎无人理解。

 

 

 

2008年10月19日,参加市里的比赛出线后,我接到区里的文件,19日下午到灵山报到参加自治区的选拔赛。

当天入住六峰宾馆。

标间每晚110块,带花点的电视+节奏空调和一台牛车般的电脑(开机一个小时后才见桌面)。窗外正是灵山的名胜----六峰山,以前一直听说,不过今天才真正理解,六峰便是6座山峰之意,无它。当地的特产不多,除了六棱豆和大米,小吃类的也就牛巴和荔枝干,味道尚不如我们当地的来得香浓。

当地消费高得有点心脏病并发,8块钱一锅粥比我家装酱油的碟子大不了多少,洗澡用的最普通的拖鞋也要25块一双,一顿早餐下来没10块20块的还真吃不饱,思乡病开始泛滥。想当年念大学时,过中秋节我在干姐家一块月饼一杯龙井已经乐不思蜀,如今却因了水土不惯倒想了家,人啊,真是个高等动物。

    比赛陆续进行,我没带相机,无法拍摄各地选手精彩的表现。直到3天后的画展,我才用手机拍了部分作品。

一不小心把自己也拍了进去,阳光是造就影子的主谋,当你发现它的存在时落寞早已如影随形。 

     8月29日,按文件通知到南宁的天桃酒店集中培训,再次收拾心情和行李出发,12点的快班,心情有少少兴奋,少少莫名的惆怅。除了学习之外,我很想见到一个人——我的新时期文学老师,一个待我如父亲般的男人,持重而安详,始终平和的微笑让我放肆而毫不顾忌。
    当天下午3点多到达了目的地,破旧的酒店门面容易让人产生失落,幸好内在的装修还不至于表面那般陈旧和过时,凑合吧,免费的总是有缺陷的。
    熙熙攘攘的报道后,我和燕立马起程到百货大楼和裕丰扫货。
    扪心自问,我不算购物狂,充其量就一个喜欢精品的女人而已。一件有米老鼠头像的体恤、一条带有花蕊的梅花的链坠、一只充斥数字和图案的手表,都可以让我雀跃不已,但往往又会因为它们身上的一些细枝末节的累赘而放弃购买的欲望。所以,我不是购物狂。
    感谢哪个黑色的CXC包,陪伴我渡过了那段紧张而压抑的日子。
很多次上完课就经过这里,总让人想起那无忧无虑的大学生活。
每天我就和同学们在这里用餐,白粥和豆浆是我最常吃的早点。
 
南湖边的柳树总是陪伴傍晚同学们的最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