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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林晓东,先后求学于南昌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曾任职中国银行系统,现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以法律为毕生志业,偏好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民法、公司法、破产法,力图用法理解释我所体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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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业舞台和精神家园

军宁老师

我的精神导师、好朋友,自由主义旗手

贺老师

大儒也,大侠也

桂明老师

真热情、真性情、对中国律师有真感情

罗琼律师

真正的律政佳人,尊敬的姐姐

孙兄国栋

律师文摘主编,最后的书生

良彪兄

我的带头大哥,很多人的偶像

刘新德律师

我所知道的最敬业的大律师

元林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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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君

思想钉子户,熊猫级理想主义者

洪果教授

鹤门高足,青年思想家

毕竞悦

鹤门高足,北大才女

王令律师

比我小,不畏强权,因为专业搞“拆迁”

张宏斌大律师

河北著名律师,著名主持人,俺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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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律师——法治的又一个祭品

 

                                                                徐平 林晓东

 

江声何以浩荡(2009-12-16 21:30)

江声何以浩荡

                           

范后军诉厦门航空公司侵权案中的法律问题

 

案情简介:原告范后军原系被告厦门航空公司安全员,负责反劫机方面的工作,工作较为出色。2003年,根据有关规定,安全员应通过考试转制为空中警察。原告考试失利,怀疑考试为被告所操纵,与被告产生矛盾。劳动合同被终止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并因与被告工作人员发生

郑传本大律师去世(2009-12-08 13:22)

郑传本大律师去世

 

    今天看到新闻,才知道沪上著名律师郑传本先生已于两天前去世。

    我上中学时,酷爱读巴金先生主编的文学双月刊《收获》(现在虽然没时间通读,但依然每期必买,这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文学刊物),然后在《收获》的扉页上都能看到一行字:“本刊法律顾问:郑传本”。我那时一心想读法律系,以后当一名雄辩而仗义的律师,所以对这种信息当然会特别留意,并且想当然地认为郑传本先生必定是个大律师,否则《收获》这种连广告都没有的高级读物不会请他当法律顾问,又想如果哪天《收获》请我做法律顾问我会倍感荣幸的。这就是我对郑先生的第一印象。世间的事很神奇,一条看起来很微不足道的信息却可能会对一个无知少年产生影响。所以我现在做律师,和法律界的老家伙、大家伙们聊天通常是无所顾忌的,但我很注意和比自己年轻的律师的交流,害怕误导了人家。

    06年我去太原参加中国律师论坛,第一次见到郑

一些好书(2009-11-30 16:18)

一些好书

 

    做律师,说简单也简单。我们是成文法国家,法律尚处于草创阶段,一个案子所涉及的法条大多有限,很多案件的法律关系对受过科班训练的律师来说殊非难事。但说难也难,不少案件中的问题其实是溢出法律之外的,需要律师掌握法律之外的多种思维与知识,才能有深入的洞察和创造性的思路。博览群书,对我们来说,不止是提升个人修养的方法,也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必修课。

    推荐一些最近读的好书:

    法律类

    1、王泽鉴:《民法总则》

    王先生是“大师中的大师”,他反复倡导的请求权基础方法是我分析和操作民商事案件的最佳准则,每次读他的民法系列,都能感觉自己信心与内力的增长。

■话题背景■

  近日,重庆“打黑”中“黎强案”已基本落下帷幕,为其辩护的赵长青却成了网上的话题人物。当赵长青出人意料地否定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时,网上舆论哗然至今。
  赵长青没有想到,他出庭后瞬间的功夫,网络上批评、谩骂的声音便如潮而至,“黑社会的狗头军师”、“法学败类”的帽子也被扣到头上。
  无独有偶。不久前,当“农民工律师”周立太接受重庆涉黑分子李志刚家属的委托担任李志刚辩护人时,也顷刻引火烧身、被称“为虎作伥”,惹来网民的“板砖伺候”。
  赵长青现年75岁,在中国刑法学界颇有名气,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面对网友的炮轰,赵长青表示:“我遭网络炮轰,是普法的失败———人们对律师的工作性质仍缺乏了解。”“作为一个辩护律师,我所做的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而周立太称:“作为一名律师,任何一个涉嫌触犯国家法律的人委托我,我都有权接受委托,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管任何一个人触犯刑律,承担何种刑事责任,他都有委托律师和合法公民为其辩护的权利。”

    关于公捕问题的一次法律讨论(我和几位老师的价值立场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不能称为辩论),一些更直接、坦率、深刻的观点被主持人和报社秘密逮捕并没收了。

 

“公捕大会”是否于法有据?

■话题背景■

  11月6日上午,陕西省榆林市在榆林世纪广场举行“公捕大会”,对100名涉嫌杀人、抢劫、吸毒、贩毒,敲诈勒索,盗窃等犯罪嫌疑人执行公开逮捕。上万名群众前来观看公捕大会。
  “公捕” 近年来已饱受批评。但奇怪的是,虽然如此,这种情形仍在一些地区不断出现。
  一方面,声势浩大的“公捕”让一些人备觉解恨。另一方面,一些法律和社会学家却颇多微词。
  民众叫好的活动真的错了吗?“公捕”利弊几何?为什么“公捕”现象屡屡出现?“公捕”背后有何深层次原因?
  本期法辩邀请的刑事司法领域的5位专家,从各个角度对“公捕”问题予以了深刻而精辟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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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周末社论

 遏制腐败要有釜底抽薪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