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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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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蜗居》,是我认为2009年度继《我的团长我的团》之后,第二部最好看的国产电视剧。

    我佩服作者六六,佩服她对生活很强的洞察力,佩服她揭示中国社会现状的那份勇敢。

    宋思明,我奇怪我竟然为什么没有对他产生憎恨?这个大大的贪官!

    郭海藻,我奇怪我竟然为什么没有对她产生厌恶?这个插足的二奶!

 

    那是因为,我被他们的爱情所感动......

    其实我不愿称郭为二奶,很别扭。我喜欢称她为宋的小情人。

    宋对郭是一见倾心的,而郭是后来才渐渐地、贱贱地爱上他的。

 

    当宋对郭说“你是我的脚踝”时,我的心,听得都柔软了。

    在希腊神话里,阿里克斯是神话中的第一勇士,他的母亲是海神之女,在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将他浸入冥河中为他洗礼,因此他全身百毒不侵,任何利器都伤害不了他。在特洛伊战争中,他杀敌无数,数次使希腊军反败为胜。后来,太阳神阿波罗在旁人指点下,一箭射中阿里克斯的右脚踝,将这位不败的勇士射死。原来,阿里克斯的母亲将他浸入冥河时,是倒提着他的右脚踝的,因此右脚踝没有浸入冥河中,从而成为其致命之处。

   你是我的脚踝,是我的软肋,是我无坚不摧的强大里最柔软的不可触碰的一部分。”

 

    宋在自身难保时,将一笔巨款交给了郭,还把她托付给了Mark。但郭并不懂得那些日子的沉重。我一直觉得,宋喜欢郭,就像喜欢一个白瓷娃娃,一个羊脂玉的美人,他不愿她承受生活的苦和累,也不愿她被社会染上污浊的颜色。所以,他动用他的权和钱为她解决一切活着的难题。以至,他在最后时刻,将她往后的生活也尽量安排妥当。而他自己的难题,他却只字未提。

    我认为,宋并不是死于车祸,而是死于自杀。因为当他看到那辆大卡车时并没有打轮,而是双手离开了方向盘。因为电话刚刚挂断。电话里宋律师告诉他:红星妇幼保健院,孩子没了,海藻的子宫正在摘除中。我相信,他在听到这个电话的那一刻,精神一定崩溃了。他如果活着,他将无法面对海藻,也无法让海藻面对罪犯身份的自己。

    宋在一片血泊中,最后一句话是:“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我爱你。”

    郭海藻,真真是宋思明的脚踝。

    他们的爱情,从道德上讲,虽是不义的;但从情感上讲,却是人性的。

 

    如此被深爱过的海藻,永远地失去了她深爱着的那个人。今后,将会是怎样的?

    我想起张小娴的那句话——深爱着某人,就永远无法再恋爱。也许,只是为了生活。

2009年12月06日(2009-12-06 18:37)

中午做了饺子,鲜虾、炒蛋、猪肉、韭菜。

马未都说过,一件手工家具之于机器加工的家具,对于中国人,是精神大于物质的享受。我也崇尚这样的观点。所以,做丸子、肉馅,我会选用不同部位的肉,自己加工。也的确,这要比绞肉机里的肉馅香几分。

王吃了大大的一盘,然后又吃了一盘。我,都惊愕了,看傻了。

今天满足了王的要求——肉馅蔬菜,这种不健康的方式。

蛋香烤饽饽(2009-12-02 16:02)

 

据说这是胶东地区过年时吃的食物。我从电话里自一位年逾八旬的山东老人那里学来,今天第一次试做。

发面;和面时不加一滴水,完全蛋液,和到不软不硬;平底锅,不加一滴油,干焙至熟。

熟后蛋香扑鼻。认为可当作早餐或午后点心。突发奇想,我在烤最后两个时加了一小点桂花。

 

微微小火,慢慢烘焙。在厨房里,边看管着火上的这些饽饽,边读这本新买来的杂志。一个叫Hansey的80后男生主编的杂志《Alice》。是出于好奇从网上订购来的,因为去了几家报刊亭没买到。作为一个媒体人,出于职业的好奇,想看看,这些孩子们在做什么。

读了一小部分。我想对Hansey竖起大拇指,因为他们的团队太棒了!文字、插图、版式,甚至纸张,都符合我这个读者的心意。

我爱你  勒紧缠绕/我爱你  夺走你的眼睛  吻住你的呼吸/我爱你  即使你不屑一顾  视我如土

我爱你  若要分手  请斩去我双臂/我爱你  但愿你罪无可恕误入歧途  然后以我性命  换你救赎

第一篇是一首诗,这种爱情的激情和纯粹感动了我。不矫情,不像我周围有些“诗人”写的诗,无病呻吟,不知所云。

年轻,真好。

意外的礼物(2009-11-27 13:49)

 

 

 

 

 

这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冬季。意外地,收到三份礼物——灵子寄来的信(手书信,整整一个月飘洋过海才来到我的办公桌上。雅致的信封,上面的花色风格像极了她曾留下的杯子)、老姜买给我的四张泰迪熊贺卡(我向来看见喜欢的东东就俩眼放光走不动道儿。跟老姜逛街,我说我买贺卡送自己也太自恋了,老姜说那我送你吧。在她回千叶后,在我吃光夏果后,这贺卡就成了念想儿)、榛榛送给我的手机链(一只发财猫,上面竟然写着我的名字。这是我管榛叫JJ她给我的见面礼吗?呵呵)它们实在太可爱、太袖珍了,特写一下,用微距。

随笔(2009-11-25 17:21)

生命会远去  爱不会

生活会老去  少年不会

                   ——《爱如少年》

 

许巍的CD,我一定要在正规的音像店买正版。用灵魂歌唱的人,是值得尊重的。

祝贺他走出抑郁症的阴霾。我在《爱如少年》中听到更多关于爱和温暖的讯息。

 

 

《2012》。看后两个感想:一是有钱赶紧花,二是最好给自己准备一粒氰化钾。

 

 

刚刚给粉团儿写了一封不长不短的信。最后一句写道:

感谢,人生短暂的路途上,我们相遇了,搀扶了!

明天是感恩节。把这句话也写在这里,请让我深深感谢你们,我所有的好朋友!

2009年11月22日(2009-11-22 22:44)

    我曾试想将《远方的叮咛》与《来生有约》的结尾重写,因为太过悲情。但是想来想去,感觉自己从前的安排还是很完美的。如果,秋远在仙踪林就吐露心声,会怎样?如果,小媚在袁离的爱人回国工作以后还依然健在,会怎样?我想,那将是七零八乱的世俗生活;我想,爱情很多时候并不是甜蜜,而是意味着牺牲,爱情也可分类——小爱、大爱。

    在《来生有约》里,唯一真实的是,我曾在某家医院的四病区工作过,外科病房,也真的为病人接过小便,但不曾遇到过“袁离”。每次有病人出院,我会一直送他们到电梯间,他们跟我说再见,是我感到最开心的事。

    当我在急诊室实习时,曾经和一位急诊科的医生共事。这么多年来,我几乎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他的模样、他的声音,可是,直至今天,我还记得他那双忧郁的眼睛。这么多年来,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再看到第二个男人,有过那么忧郁的眼神,让我看了心疼。他是南方人,据同事们说,他的妻子是北京人,他们的婚姻很不幸福。在我离开那家医院时,我曾经有过一个念头,想借毕业致谢为借口,和他辞个别。可是,我终究是没有勇气走进他的办公室。我是个胆怯的人,越喜欢越不敢靠近。

    他是个寡言的男人,从不跟任何同事聊天,下医嘱极其利落不重复第二遍。他的眼睛会说话,他是那么不快乐。而他工作时又是那么冷静、镇定,散发着一种魅力。

    那个冬天的深夜,我和他一起值夜班。他看书,我也看书,突然来了好几个病人,是一家子,都煤气中毒,其中两个病情严重,看着就像死了一样。我一下子就慌了!可是他却那么镇静,不慌不忙,打开灯,挨个儿扒开眼皮查他们的瞳孔;然后有条不紊地告诉我,我该去做什么,准备什么。

    他从来没跟我多说过一句工作之外的话,而我却从他的身上学到了“镇静”,这是作为一个医者最基本的心理素质,尤其在急诊科。

    我感谢他,敬佩他,喜欢他,却都没有说出口。今天,他应该是个不年轻的中年人了。这些年,不知他过得好吗?

    那双忧郁的眼睛,被我写进编撰的故事里——《远方的叮咛》,还有另一篇《来自暮色时分的玫瑰暗香》。为了纪念,我年少的青春。

远方的叮咛(2009-11-21 20:58)

远方的叮咛

                              /冰 缦

 

是应该让你走了/还是让眼泪流了/起风的路口/拥你在怀中/我用吻暖你的耳朵/是要说些什么了/还是让一切沉默/爱已不能收/缘分到尽头/连你都逼我颤抖/吻我 问我/别后能不恨多久/吻你 问你/不要没有消息/难受 难说/叮咛句句在心头/吻你问你/要你 照顾自己/爱我 忘我/叮咛句句在心头/爱我 忘我失去到什么时候

这首歌的名字叫《叮咛》,是我在音乐台点播的。单色的墙壁,单色的秋远对面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想起……

那是一个很闷很闷的夏天,叶子慵慵懒懒地在树枝上躺着,一动不动,天空的云很多,灰色的,低低的,让人感觉透不过气来。仙踪林里的冷气开得很足,渐渐地让人感觉到的不仅仅是凉意,而是冷,仿佛置身于有雪的季节。

我和秋远面对面坐着,各自在秋千上漫不经心地晃来荡去。桌子上放着两杯麦芽奶茶,那是我喜欢喝的,秋远不喜欢,但他说今天一定要喝一回我喜欢的drink。秋远是那种固执的男人,他从不肯去接受有新意的事物,褒义地讲,这种男人是专情的。对于今天他的举动,他的改变,我很诧异。就像诧异大多数的人,为什么在一个人离世之后,大家才会原谅他(她)曾在活着的时候犯下的错误。

秋远一直都没有开口,目光落在秋千吊绳的树叶上。我更不知道该讲些什么,一口一口地啜着奶茶,味蕾像失去了感觉,没有尝到香甜的味道。

秋远是我的好朋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家和我家住邻居,上一代世交。秋远长我两岁,记得儿时,他就懂得呵护我,上学的路从不让我独行。一出门,老妈总会说:“去哪儿啊?让秋远陪你去吧,我好放心。”以至于长到今天,转个弯儿,我仍搞不清东南西北。所以,秋远在我的心目中是我家庭成员的一份子,我永远的好哥哥。

当我和秋远都步入社会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逐渐少了,各自忙着自己的工作,在新的环境中结交了更多的工作伙伴和朋友。秋远是学建筑工程的,他的工作四处奔波,所以即使休息日我也不便去打扰他,希望他能有更多的时间来歇息。而我在医院急诊室工作,节假日也很少休息。

在仙踪林的约会,是我和秋远都各自请了假出来的。因为秋远从他妈妈那里得知我就要把自己嫁掉了,并且要嫁到了很远的地方。秋远在电话里很严肃地说必须和我单独谈谈。

慕天是医院急诊室的主治医师,他有一双深遂而忧郁的眼睛。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双眼睛的时候,我的心率倏然加快了。我想,也许这就叫做一见倾心的感觉吧。

慕天总是在天冷的时候,还在穿着单衣薄衫,有时我自己都感觉自己唠叨得那样得婆婆妈妈。慕天是敬业的,不处理妥当的事情,他是不会交班的。于是我总会等着他,然后把热的饭菜递到他手里。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为那个人做好多好多的事。

    一日和慕天值夜班,闲暇的时间,慕天向我讲起他的家。他的父母在家乡受洪灾那年相继染病去世了,慕天是从小吃救济粮长大的,但他是那个村子里的金凤凰,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首都医科大学。慕天说,他的追求就是精湛的医术,精益求精。最后慕天问我,问我为什么对他这么好?我顿时哑语,接着调皮地说,因为你的眼睛。

在我充满了幻想的年龄里,求婚应当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有鲜花,有蜜语,即便没有跪式的吻。可是那天早晨刚开完交班会,慕天将我拉到楼道,急急地对我说:“我被派到加拿大进修,很久不会回来了。皓,嫁给我吧,和我一起走?!”我呆了一下,然后使劲地点了头。上帝,我不晓得我为什么会不加思索地点了头。也许还是为了那双眼睛?

还是秋远先开了口,“皓,其实,其实我一直把你当自己的妹妹对待。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我一直在等你长大,我想着你再长大些,我想,我想对你说一句话。”

“什么?”

“没什么。现在,祝你幸福!不,不对,是祝你们幸福!来!”秋远举着那杯麦芽奶茶和我碰杯,然后一口气喝空,“嗯,原来味道不错。”秋远露出了一个笑容,而我分明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些晶莹的东西在转动。

“秋远,无论到了哪里,我都会记着你的。因为你就在我的生命里,就像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父母一样。”

“皓,我会想念你,永远。”秋远握住了我的手,“异国他乡,自己珍重。好好照顾自己。”

“知道。”

气氛好像凝重了,有滴泪掉在了秋远的手上。“听,这首歌真好。”

…………

仙踪林的店堂里响着一首歌,“是应该让你走了/还是让眼泪流了/起风的路口/拥你在怀中…………”那天,我和秋远聊了很久,很多,我们的童年。

两年后,我重回故里探亲。当我站在老房子面前的时候,往昔的情景像昨日历历在目。“姨母,秋远呢?秋远在吗?”和家人寒喧以后,我急忙来到秋远的家。

“皓,回来啦,我们真想你啊。”秋远的妈妈拍着我的手说。

“我也好想你们哪!姨母,秋远呢?”

“秋远,秋远他……”姨母的声音有些颤抖。

“怎么了姨母?”

“皓,本来是不想对你提起的。算了,还是告诉你吧,能瞒得了一时,瞒不过一世啊。”

“出什么事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我感觉自己的双腿有些发软。

“坐下来,皓,我讲给你听。”姨母和我并排坐下,“那天秋远和你约会回来,就少言寡语。吃过晚饭后,他说要去近郊一个花房。我问他去花房做什么,他说他打听过了,只有那个花房种植香雪兰。他说想在第二天送机的时候带给你。”

 “秋远这孩子在买回香雪兰回家的路上就被单位传呼回去了,一个工地上施工工程出现了问题,要他回去解决。就在那个晚上工地的一台机器失控了,但秋远偏偏没有戴安全帽。秋远一向做事比较严谨,不知为什么那个晚上偏偏没戴?”

“知道吗皓,在飞机场的那束香雪兰是秋远买给你的,但我们大家说他去忙工作了,没时间送你。那天晚上秋远在微弱的气息里告诉我的,不让告诉你,让你开开心心地离开北京。”“姨母!”我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了,我在姨母的怀里抽泣。

“姨母,后来呢?后来秋远的伤势如何?”

“第二天他昏迷了,一直在医院里躺着,直到现在。植物人,植物人你知道吗皓?医生说他可能一直这样躺下去了。”

“姨母,不要说了,秋远在哪里?我要去看他。”我站起了身,我要去看秋远,我要看到我记忆中的秋远,我生命中的秋远。在那一刻,我感觉秋远没有离我而去,不管他是什么样子,只要他还活着,那就是上苍对我的恩赐。

医院,单色的墙壁,熟悉的气味。秋远,身上插了许多的管子,静静地躺在素色的被单下。我冰凉的手指滑过秋远还年轻的脸庞,他的面肌是僵硬的。我的泪滴在了秋远的唇上,他睡得很酣,已尝不到那咸涩。

从这一刻起,我决定不再离开,我要守着秋远,等到他醒来。大家劝说我不要将过去了的事情,影响到现在的生活。而我知道,如果不是那天的约会,如果不是那天的情绪,秋远不会没有戴安全帽,秋远不会一直躺在这里。我不能让自己在内心的负疚下过安逸的生活,并且,在这一刻,我才知道,秋远对我是多么重要,我希望用尽自己所有的一切换取秋远的安康。

慕天接到我的电话,听我讲述我的决定,他说我在和他演戏,我说,没有,慕天,我说的全是真话。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

后来慕天对我说,他的事业如果能在中国,他会陪着我等到秋远醒来。

叶子落地了,枯黄的,轻轻地,坠地。我想起儿时和秋远用叶梗玩的游戏,拉来拽去,看谁的先折。秋远总是把最粗的叶梗拣给我,让我赢,让我傻呵呵地开心地笑。

“秋远,你还记得吗?”我知道秋远不会回答我的,但我极力地诉说,在秋远的耳旁。我希望能有一天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发生奇迹。我在病房里摆满了香雪兰,房间里飘着新鲜的花香,我希望秋远能闻到往昔的味道,呼吸到从前的空气。

“秋远,听,这首歌是我点给你听的。你还记得这首歌吗?在仙踪林?后来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叮咛》。我会等着你,等着你对我说你想说的那句话。”我的头轻轻地依在秋远的身旁,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感觉到了幸福的存在……

写于2001.3.20

来生有约(2009-11-20 23:00)

来生有约

                      /冰 缦

 

寂静的楼道,白色的墙壁,医院的病房楼在黑暗中显得很突兀。这时的夜,已经很深了,只有病区走廊里的地灯还发着幽幽的柔光。小媚趴在护士站的办公桌上,头枕着双臂,脸偏向一侧,嘴角微微翘起,她似乎是做梦了,并且是个美梦。小媚其实长得不算很漂亮,只是清秀,可人的模样被科里的同事称为是“小美人儿”。小媚工作的病房是医院的四病区,属外科,这里的工作忙碌而琐碎。外科病房的患者大都需要手术,所以如果上治疗班的话,一清早就得扎二十多个点滴;如果是术后的话,点滴一般都是二十四小时不停的,所以这时病人需要家属陪护。

可是这个叫袁离的男病人很特别,他没有家属陪护。白天术后,他所在的单位来了好多同事探望他,有几个可能和他关系不错,执意要留下来陪床,都被他拒绝了。大家说,那就请个护工来吧,结果也被他推辞掉了,他说他自己一切都能做。袁离这个男人,有些清高孤僻,说好听点儿,就是属于男人味儿很浓的那种。袁离不是帅哥儿,他年近四十了,长方的脸,很有轮廓。他的眼睛深遂且有些许的忧郁,他的话不多,在和他同一病房住院的两个病友聊天的时候,他从来都不插嘴。这就是袁离,现在躺在2号病床上的袁离,他的气色不太好,是因为术后失血的原因。袁离是因急性阑尾炎收入院的,阑尾切除在外科来说是个小手术,只是在术后第一天还是需要靠点滴来维持的。小媚虽然进入梦乡了,但是,她早已将医院专用的定时闹钟上好了,每隔两小时,闹钟会响,小媚就去查房。她会去2床看袁离的情况,伤口有没有疼痛,点滴进行是否正常,还有他是不是需要排尿。

尽管现在有很多的白衣天使说,她们的热情已经被医院压抑的气氛和繁琐的护理磨灭了,可是,小媚参加工作六年了,当她面对病人时,那张灿烂的笑脸,一如她刚刚毕业时。病人在入院时身体就已经承受了太多疾病所带来的痛苦,那么,当他们每天面对着白色的墙壁,面对着这些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时,如果能看到如阳的笑容,除了温暖,其实也就像是看到了战胜病魔的希望。正因为是这样想的,所以每当小媚踏进病房楼的大门时,她绝不会将生活中的情绪带进来,她会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尽职尽责。正如刚才,小媚被闹钟吵醒后去查房时,她问袁离要不要小便,袁离很支吾,他可能是觉得不好意思。小媚轻轻地对他说:“没关系,这是医院的专用床上便器,我递给你,你用完后递给我就好了。”袁离用完后,递给了小媚,他只说了两个字,谢谢。其实他是很感激这个女孩的,他说的如此简单,一来是因为他本就是个言语简单的人,二来可能是因为一个大男人让一个小护士来接便器是一件比较尴尬的事情。

第二天小媚下夜班休息了,清晨交班的时候她特意提了一下2床的袁离,他没有家属陪护,因此需要更多的生活护理。晨会散了,科里的杨大夫对小媚说:“小媚,再过几年保不齐这医院的护理部主任职位就是你的了。”小媚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小媚认真地做这一切并不是急功近利。认认真真地做事,踏踏实实地做人,这是她生活的原则。她只是愿意像南丁格尔那样,在黑夜中提着马蹄灯,带给病人一点儿关怀和温暖。

第三天小媚上白班。当她在办公桌上写病历记录的时候,发现袁离左手扎着静脉针,右手举着葡萄糖瓶正向厕所的方向走去。小媚放下笔,快速地走过去,用手抓住了葡萄糖瓶。这时袁离有些吃惊,他的手分明是在空中和小媚僵持了一下,他对小媚说:“我要去厕所。”

“我知道,我来帮你拿着。”小媚看着他说。

“不用了。”他那么刚毅。

“你这样子拿不好,会有回血的。”小媚的眉头微微地皱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袁离把举滴瓶的右手松开了。袁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乖乖地听从她,绝不因为她是医者,而是袁离感觉这个女孩很温柔,但是在柔情后面的那份认真和坚持,不得不让他妥协。

术后第四天,袁离气色好多了,并且可以下地活动了。术后的病人是需要活动活动的,否则会并发肠梗阻。袁离看到小媚时冲她露出了笑容,小媚叮嘱他慢慢走,活动的时间不要太久。

后来,小媚上夜班的时候,袁离主动到护士站和小媚寒喧几句,并且把那些同事买给他的水果和营养品拿给小媚吃。这些东西都被小媚拒绝了,小媚说医院有规定,他们不可以收受病人的东西。小媚说:“你要是不困的话,我们就聊会儿天吧?”,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第一次交谈,那时小媚发现,其实袁离并不是那么不好接近的人,只是他比较沉稳、寡言。

再后来,袁离的伤口愈合,拆线后两天就出院了。办出院手续的那天,袁离给小媚留了一张名片,他告诉小媚,如果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地方,他一定会倾心相助。小媚谢了袁离,就像从前送她的每一个出院病人一样,她微笑着送他到电梯处,她绝不知道,以后这个男人会和自己有着怎样彻心彻骨的爱。

虽然袁离留给了小媚一张名片,小媚也知道了袁离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但是,小媚从没有打过这个电话。小媚会经常收到这样的名片,来自那些对她心怀感激的住院病人。可是小媚只想在医院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现她小时候的梦想,做一个称职的白衣天使。她从来没想过会再次遇到袁离,人潮人海中,如果真的没有老天爷的安排,又何来这“缘份”二字呢?

那天小媚去参加她的一个女朋友阿灿组织的PARTY,在金朗饭店,意外地,她又看到了袁离。袁离一转身,也看到了小媚,先是诧异,而后是惊喜。袁离气色已经很不错了,穿着一身灰色的西装,显得很挺拔。他们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小媚喝鲜橙汁,袁离喝冰啤。这是他们的第二次交谈,小媚这才知道,原来袁离的公司和阿灿的公司是兄弟公司,平时还有些业务上的往来。袁离问小媚,外科病房里的病人多不多,工作是不是还很忙等等。这次谈话,他们已经好像是很熟识了,他们不再是医患关系,而是朋友。PARTY结束的时候,阿灿恰巧还有些事情要去处理,得知袁离与小媚相识,就把小媚交给了袁离,让他送她回家。从这以后,袁离的电话号码就被记在了小媚的电话本上,他成了小媚生活中好朋友的一员。而小媚也会经常接到袁离打来的电话,时常袁离会约小媚一起吃晚饭。有一次,袁离还带来了一个小女孩,八九岁的样子,管袁离叫爸爸。是的,袁离是个留守的男人,早在几年前他爱人就因公出国,每隔一年半载才回来一次。小女孩好像和小媚挺投缘,管小媚叫“姐姐”,被袁离更正,说要叫“阿姨”,小媚说没关系,叫什么都可以,只要孩子开心。

就这样,他们越来越熟悉对方。一次,袁离在电话里问小媚有没有男朋友?小媚回答没有。袁离说,不可能吧,这么优秀的女孩没有男朋友。小媚说,曾经有过,现在没有。于是小媚在电话里讲起了她的初恋,一段甜蜜的青涩的爱情,还有那个曾经带给她快乐而最后带给她伤痛的男孩。突然小媚问袁离,为什么问起这个问题?袁离迟疑了一下,说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而已。其实小媚有些明白,她已经感觉到了袁离对她有好感。她也发现自己,每次接到袁离的电话她都会很开心,袁离会在电话里偶尔问她几个问题,于是小媚就给他讲每天发生的开心和不开心的事情,像个孩子一样。直到最后,彼此都不情愿地将电话挂断。

他们相爱了,只是谁都没有说出口来表白。从一开始,小媚就知道袁离是个已婚男人了,并且有个可爱的女儿。她不敢也不能让自己去扰乱这样的一个家庭,她会有罪恶感。可是,有时候,让一个女人做到完全理性,太难了。

有一天上午,小媚的女朋友,那个和袁离是兄弟公司的同事阿灿,跑到医院找小媚。

“小媚,袁离出事了!”阿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怎么了,慢慢说。”小媚戴着口罩,刚刚从病房里扎完点滴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治疗盘。

阿灿说:“今天早上接到袁离公司一个同事打来的电话,说袁离他们部门昨晚在天津有一个活动,在回北京的路上,据说出了车祸。祥情他没说清楚,你说多急人哪。”

托盘“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小媚愣在了那里。碘酒瓶摔碎了,棉签儿撒了一地。小媚第一次在医院里如此失态。是阿灿替小媚向护士长请了假,俩人一起离开医院,狂奔向袁离的公司。

原来此事的确属实,只不过是虚惊一场。袁离是一个很幸运的人,他只受了一些轻伤,并无大碍。当小媚见到袁离时,她忘情地扑到了袁离的怀里,并且是当着阿灿的面儿,她哭了。袁离揉了揉小媚的头发,说,乖,没事了。

为了庆祝袁离这次大难不死,晚上袁离请小媚和阿灿在九头鸟酒家吃饭,还有他的宝贝女儿。袁离喝了好多酒,一劲儿在说生活真美好,可以让他欢喜让他忧。他们喝到很晚了,袁离的女儿被家教带回家睡觉了,那个家教是袁离高薪聘请的,不仅辅导功课并且负责袁离女儿的生活起居。阿灿的呼机一直在响,是她男朋友在呼她,耐不住这爱情的招唤啊,阿灿终于也撤了。小媚一直陪着袁离,陪着他喝,小媚说,既然捡回一条命,就应该好好地快乐一回,想喝多少就喝多少。袁离说,媚,你真好。袁离说这句话的时候,好像一点儿醉意都没有,他说得那么认真,眼睛里充满了柔情。小媚不敢让自己看着他的眼睛,她怕自己不能自拔。可是,当她的眼睛碰触到那双眼睛的时候,她已经陷入了那一双深潭。

这个晚上,袁离没有回家。他们打车回到小媚的住处,袁离几乎是撕扯开了小媚的衣服,他粗鲁地将小媚压在了身下,却在小媚的耳旁柔声地说,他爱她。卧室的灯光昏黄而柔媚,袁离第一次这样细细地欣赏着这个女孩秀美的身体,小媚用两手抱着双臂,身体卷曲,任他亲吻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小媚是喝多了,但她的理智一直在内心挣扎,只是,她的身体瘫软,动弹不得。在袁离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刹那,最后的一份理性终于被瓦解......袁离是个成熟的男人,他懂得什么时候对待女人温柔,什么时候对待女人鲁莽。

这次以后,尽管小媚知道自己的罪孽更深重了,可是她真的离不开他。她试过,她企图将他彻底地遗忘,她不接袁离的电话,她不赴袁离的约会。可是当她在网上收邮件的时候,看到了袁离写给她的E-Mail,袁离说,不要怪他,都是他不好,只是因为他太爱她。一封E-Mail,又击溃了小媚的理性,他们比从前爱得更浓,爱得更深。

袁离的爱人飞回北京了,小住十几天。正赶上小媚发烧,袁离为了不让他爱人起疑心,也就没过去看她,只是打了个电话,让她去看医生,多喝水注意休息。小媚笑说,好好陪你老婆吧,我是护士,会照顾自己。发热持续了好几天,仍然不退。小媚就被阿灿带去医院看医生了,当小媚看到自己的血象报告时,她的心悬起来了,她拿着化验单的手发抖。当小媚被医生确诊为急性白血病的时候,她坐在门诊的椅子上好久都站不起来。

小媚住院了,住在血液科病房里。病房的护士对她很照顾,因为大家都是同事。医生也在竭尽全力地为她治疗,因为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姑娘。小媚多想见到袁离,给她一些精神上的支撑和力量!终于,心急如焚的袁离赶来了,是阿灿给他打了电话。这个大男人在小媚的床前掉泪,他嘴里不停地说:“媚,别怕,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

“袁离,我不怕,我只是不舍得离开你。我还想工作,做好多我想做的事。”小媚的声音虚弱无力。

“乖,我知道。这些我都明白,你太累了,先不说了。”

“不,我要说,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机会说了。”当小媚这么说话时,又让袁离想起了他住院时的情景,想起那个认真而又坚持的小护士。而她,现在却躺在了病床上。

“袁离,我知道我做错了事。尽管我从来都没想破坏你的家庭,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要在一个人孤独的时候,能想到你,能念着你,就足够了。我从小没有父母,所以我喜欢你抱着我的感觉,我会有安全感,很温暖。但是,我的罪孽太深重了,所以老天现在来惩罚我了。做错事是应该受罚的。只是,我舍不得离开你。”小媚的声音抖抖的,泪珠从脸颊滑过落在了枕头上。袁离俯身抱着小媚的身体,亲吻着她脸上的泪水。那咸咸的泪水,袁离一辈子都忘不掉!

“袁离,如果有来世,让我嫁给你好吗?”

“嗯!”。袁离使劲儿点头,他的泪和她的泪流在了一起。

“我会等着你,我们一起再轮回,我们做一对幸福的夫妻。我好想给你生一个可爱的宝贝。”小媚声音渐弱,晕厥过去。

后来小媚被隔离了,白血病导致的免疫力下降,医生不得不把她转到无菌病房。那是个玻璃房子,袁离目睹小媚接受各种治疗,他的水晶公主渐渐地在萎缩。他的心,七零八碎了!他隔着干净的玻璃,不愿清晰地看到她那双眼睛,他怕自己会支撑不住。他努力地在微笑,他看着她的时候,笑;转过身的时候,哭。最后,小媚还是走了,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当小媚的身体被白色布单裹着放入太平间抽屉里的那天,袁离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被冰冻了!

一年以后,袁离的爱人返京工作了。他们一家三口又回到几年前的状态,周末夫妻俩带孩子出去玩儿。路过一家音像店门口的时候,袁离被一首歌吸引住了。他以前听过这个调子,于是就买了这首歌的VCD回家。这首歌的歌名叫《约定》,歌者周惠,声音极甜美,袁离没想到她是个其貌不扬的女孩。电视机屏幕上打出了这样的歌词: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就算某天一个人会孤寂……

袁离看着MTV,眼睛湿了。袁离的爱人看着袁离的样子,盯着他的眼睛哈哈大笑,拍了拍搂在怀里的女儿,说,你看,你爸是不是在给我们演戏啊?!

袁离看着电视没说话,噙不住的泪珠终于落了下来。袁离的爱人永远不会知道这首MTV在上演着怎样一段彻心痛骨的爱情!她更不知道,袁离的心底有一个来生的约定。

写于2002/6/8  2310

修改于次日036

推荐——fresh版真露(2009-11-20 17:03)

后面那个版本的真露,喝好几年了。以前我常常用它来做果酒,因为它的微甜可以中和某些水果的酸味儿。四次竹炭过滤的烧酒,很纯净的口感,可以完美体现果酒中的果香。

中间这个版本的真露,前些日子买了一瓶,觉得太好了,就又买了两瓶。怎么说呢,如果把它们都比喻成是水,那么原版的真露是经过滤了的自来水,而fresh版真露就是山里的甘泉。(价格比原版贵一些,但物有所值。)

初饮初乐,熟识很久了,一直都没试喝过。那天看韩剧,剧中人物提到了“全罗北道”这个地方,据说那里山青水秀,夜晚的星星很亮。上网看了一下资料,全罗北道是韩国农耕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再次看见初饮初乐时,就买了一瓶,因为它的产地就是全罗北道。还没开瓶,不知味道如何,纯属爱屋及乌吧。

酒后真言(2009-11-19 21:07)

    我也不知道我刚才喝了几杯,反正是半瓶。太好喝了,fresh版的真露。酒真是好东东啊,没有酒,生活就失去了很大的乐趣。我一个人,只吃一碗白菜粉丝汤,也有心情自斟自饮的。喝过酒,人就是半个仙儿了。不知道我说这话,几人能懂?我不喜欢灌酒,也没什么酒量,总觉得没事儿拼酒的人都特2(除非迫不得已必须2一下时)。酒是用热水温过的,下酒菜儿便是老姜同志万里迢迢带来的夏果。

    从今儿起,我开始称呼榛榛为姐姐了,她答应过春节时送给我压岁钱(但愿她别忘了)。榛比我小四岁,但在一起时我老觉着她是我姐——逛街,有什么重的物件都是她提着;吃东西,要顺着我的口味;在榛面前,我总胡说八道,榛从来都不介意,不生气。我没什么好回报榛的,榛说她爱我(我逼着她说出了‘我爱你’),我就从此称榛为JJ了。

    我太喜欢钟南山了,我太爱钟南山了!因为他不仅是一个好医生,他还是一个正直的人,敢讲真话。据我所知,一个医院内就因甲流死掉几个人,全国难道就死了那几个人吗?真是好笑啊,红药水,红药水。

    我准备有时间蒸立体寿桃了。妈妈她们给姥姥在稻香村订制的立体大寿桃,看过之后,对我有所启发。我也准备试一试。我妈说我这是跟稻香村面点部的师傅较劲呢。唉,作为我亲生的母亲,她永远都不懂我。

동욱
独白

 

身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

活在红尘,却不在红尘中。

每个人的名,都是网中结;

孤独,就是所有人的通病;

千百万年的顽疾,唯有爱,

是缓解阵痛的阿斯匹林。

 

             

             冰缦2009/7/25夜

 

 

동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