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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今天进超市,看到一堆圆嘟嘟的台农芒果。忍不住又买了很多。
 
芒果,是我最爱的水果之一。
除了草莓,好像我爱的水果,都属于少数派能接受,比如柚子,蓝莓,芒果,山竹。
因为热爱芒果,所以热衷向周围人推荐,比如芒果酸奶,芒果奶昔,芒果冰淇淋。
还有,就是这道芒果沙冰。
 
芒果沙冰,是我做过的第一道冷饮。
特地为某人而做,但得来的,只是句冰冷的评价:还是梦龙好吃点。
也许是他不擅表扬,也许是他比较直接,结果都一样:我很失望,不开心。
女孩子,其实好哄到,男生都不能想象。
 
但好
回来锄草-我的煮张(2008-07-30 18:22)
有时会悄悄回来。
看看自己的过往,并知道很多朋友,也坚持来这里“看我”。
所以,我来锄草,奉献心意。
 
我的煮张
 
在我身边,上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好友,实在很多。
以致每次聚会,大家各显身手,得意洋洋。
我只能在旁边干咳两声:“那什么,你们忙,一会我来洗碗吧。”
这种格局,其实很不健康。
为了从洗碗工晋升大厨,我从今天开始,努力奋斗!
请大家一起监督,如若成功,算你们有口福,如若不成功……这篇帖子,我会偷偷删掉,谢谢。
这就是传说中的士以明志啊,哈哈哈!
&
Through The Years(2007-12-16 17:18)
 2007年,为了一个人,流了太多泪。
 
 惊喜的,感动的,内疚的,生气的,难过的,失望的。
 
 眼睛痛得要瞎掉。
 
 他从未在这个博客上留过言,就好像我从未在这提过他的名字。
 
 尽管每天,我都要在心里念上几百遍。
 
 为着这个年纪的你和我,尚未造化成的绝对宽容,说对不起。
 
 为着你和我,所有暖心暖胃的的刹那,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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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的小聪明(2007-12-10 23:17)
她:为什么要有那么多选择。
 
我:那么拿笔写在纸上,你的选择,它的优缺点,最后找个最喜欢的步骤。
 
她: 这是我在高中最喜欢做的事情,人越长大越是蠢笨,倒不如高中聪慧。
 
我:不是,是现在诱惑太多,或者是你要对自己负责的事情,更多了。
 
她:也是,那个时候太简单了。即使选择,也是选择要读什么书,什么时候睡觉。
我:男A男B,选谁好。还有明天要不要去上数学课。
山大帮帮忙(2007-12-02 17:41)
小逃突然就一拍脑门要去济南,菡说,你也来,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可是,周五那天我面试,我把暴风雨留在上海了。
 
然后,这几个流氓就开始欺负我了。他们疯狂地发着山大园、好乐迪的照片,狼烟四起中的烧烤摊,还告诉我,她们笑得快面瘫。
 
我常翻墙去微山湖鱼馆吃早点,据说,那堵墙前面,现在树了个KFC,五花八门起了座高科技大厦,老校还多了必胜客。
 
最重要的是,山大自助餐堪比喜来登!寿司,抹茶蛋糕让她们笑得花枝乱颤,划着崔帅的卡,心里痛快到死。高科技食堂前,20层的玻璃大厦让人倒吸一口冷气。济南CBD!F叔以前就说过,你没赶上,不过以后要来看,20多层的文史大楼,就要拔地而起了!
 
去年
花开在心(2007-11-26 22:09)
 即使你不妆扮,他也毫不吝啬甜糯的话语。
 
 所以,你现世的心,有了我从未见过的清逸。
 
 在他心里,你是美的,所以,在他眼中,你也柔缎般盛开。
 
 愿你在这样蓝莓,马厩,湖水,森林的气息里,始终盛开。
 
 而我呢,我总想有匹小马,它的名字很长,叫“我的王子”。
 
 这个愿望,兴许就由你和小逃来送给我。
 
 小逃说,一匹小马,还有,一个帐篷。
 
 时间 ,地点,人物,情节,就由此展开。
 
 其实,我要的很多,都很简单。不过是一种关爱,衍生出无数种可能表达式。
 
 
在24岁的最后一天——
 

我们都是别人的拐杖,自己的盲人。

 

24岁的最后一天,知道一些真相。于是,我很希望逃跑。脑子里有个橡皮擦,然后,飞速逃到25岁,决绝而不回头。

 

他这样爱她。爱的深入骨髓,爱的细小入微。这些,他都不曾提及,只是被爱的人,曾经还有记忆。后来,她失忆,并刺伤。当她不爱的时候,他的爱,就顿时跌落在地。再然后,他小心翼翼,不承诺,不相信,不理解——不是不会,是不想。他靠近我,却全然不知,自己成了刺猬。

 

遇到他之前的恋爱,都好像是任性的孩子玩玩具,玩具破了,从不想还要留住它,修补它。遇到他之后,开始希望成长,希望有一段,漫长的,建立信任的过程。有段时间,我觉得整个世界刹那变成橙色,暖的我不想睁眼,但我又对这段感情在意到甚至有些苛刻,我想,是

25(2007-11-19 18:35)

谢谢你们的生日祝福,并让这个生日,充满喜剧色彩。

 

朋友中,有这么几位,鹤立鸡群,卓尔不群。

 

“预祝嘉老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千秋万代,一统江湖。”LION,好标语,好标语。顿时有了点黄山松,或是黄金荣的感觉。

 

晓蕾,把我的生日记成子君生日,把子君生日不知记成哪天。并大言不惭地叫嚣:“还

侬情姐妹(2007-11-16 23:25)
菡很侬,这是真的。她早上才给我发短信,不完全统计了去年冬天的购衣清单,并发誓说,要放弃每季全换新衣的做派,但刚才给她打电话,她假装羞涩地说:“我……买了几件衣服去。”这个人,她当年很爱逃课(虽然我也逃了一半多),难得去教室坐坐,迟到半小时,往我身边一蹭,用地下党口音说:“嘿,瞧瞧,我给润儿买衣服去了。”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掏出小裤子小衫若干件,一样样比划给我看。考试前,我给她复印资料,厚厚一本,她感激并忘记看。她当年不会涂睫毛膏,约会五分钟前,拿着睫毛膏冲进我们宿舍,连名字都不喊:“快快,那谁,给我涂个睫毛膏,我不会,自己涂了个熊猫眼。”去年,她进步了,我到济南前,她早起对镜贴花黄,光睫毛膏刷了五遍,睫毛重的快掉下来(其实跟仙女似的)。她号称胃不太好,冲进餐馆,跟我说了句:“开始战斗吧!”就风卷残云了,并拿出将军的口吻命令我:“你这不行,这才第一轮呢。再吃两盘去!”她又特别好,真的。她会突然煽情地说:“嘉,你是中文系跟我说话最多的女朋友。”煽的我,差点泪奔。我住文化西路那阵,没事就发短信侬她,她都记下来,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