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成都
7月开始写这个长篇小说,一直到元旦才收尾。稿子修改完毕之后,发给了在北京做传媒的朋友。感觉如释重负。
这个小说历时半年完成。写作之初,只是在一个雨夜即兴地敲打了1万字的开头,并没有想过它会成为一个15万字的长篇故事。后来连续几夜,都在思考着关于这城的种种一切,觉得无论如何也应该把这个故事继续下去。于是一有闲暇的时间就写,在家写,抱着小狗写,在阳台上写,在店上写,在咖啡厅写,在德克士的快餐店里写。
因为写惯了碎碎念,第一次写长篇故事甚是吃力。故事全篇25章,以行进中和回忆相互交替的方式来叙述。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一个出现,又一个一个消失。他们都是一些在内心道路上颠簸不已的人。关于青春岁月,关于理想,关于内心深处的爱。有的人最后死去,有的人最后选择离开。成都对于“我”,逐渐成为一座空城。
我想在每一个章节结束的时候,他们都留了一个关于灵魂的渡口给往下会有所牵连的人。死亡和爱情成了人生最大的难题。
2012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我完成了我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离开了长居5年的成都。离开成都的最后一夜,凌晨5点到达机场,在出租车上一路回望着那个还处在沉睡中的城市。和残留在故事中的人物。想起那句时常会出现在成都街头的标语: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机场大厅里空空荡荡。一个人坐在肯德基用电脑听ALi的歌,直到登机时间已到。我在成都的生活就此结束。朋友,旧人,酒吧,服装店统统都成为过去式。一如我当初离开深圳,南京和重庆。年轻气盛的时刻,只觉得离开理所当然。而现在,我离开成都,我只觉得是一种回归。远离,也是一种回归。如若以后想再回去,我希望我是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它的面前,再次重新充盈地面对未来。
第十七章
离别的礼物
刘胖子去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林洛桑对我都忽冷忽热。看见我伤心难过的时候,他也不免会走上来安慰几句,给我拥抱。等我心情一有点恢复,他又马上开始变回原样。对我指手画脚,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刘胖子的去世对我在成都的生活形成了重大的阴影。也还不包括我已经支离破碎的感情。妍姣只是安慰我,是不是林洛桑发现了你跟曾韦卜借钱的事情?我说,不可能。我连曾韦卜的电话都没有存在手机里。要联系他的时候都是偷偷跑到楼下的公用电话亭去打的电话。妍姣说,他的电话你还一直记得?我说,本来不记得,删了很多次。删都删得快记下来了。
妍姣说,你也是还真贱啊,现任戒毒,你找前任借钱。
我说,要不然呢?我已经找不到一时间可以拿出那么多钱来的朋友了。而且他也值得我信任。
妍姣说,那也倒是。林洛桑才刚刚好起来一点,要不你们出去散散心吧。这段时间闷在家里可能两个人都闷坏了。
我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想带他回康定住几天。顺便去看看美丽的川西风景。
打算回康定的头几天,林洛桑突然心情大好地说,我差不多快康复了,我想去找下刘冉把拍广告的酬劳给算了。我心里极力反对他再联系刘冉和张庚,但是又不能一直不信任他。
我说,好吧,你明天下午约一下他们。我也可以顺便好好“感谢”一下他们曾经对你的照顾。
林洛桑说,你说的这是什么话,酸溜溜的。做人别这么小气,你看刘胖子的后果就知道。
我说,这跟刘胖子有什么关系,你从来就不懂我的朋友。
林洛桑说,你也不懂刘冉跟张庚。
我说,我就是因为太懂他们了,你才会进戒毒康复中心。你倒是自己玩开心了。死一次,然后又回来告诉我,我舍不得丢下你。
林洛桑说,我吸毒那是因为我不小心做了件错事,你不要怪罪到我朋友头上。
我说,刘胖子不小心死了一次,你倒是牵扯到他小气头上来了。
我和林洛桑为刘胖子默哀了2分钟。
我说,你以后都别在我面前再提起刘胖子过世的事,你知道我心里不好受。
再见到刘冉和张庚是在锦里的一家咖啡馆里,昏暗的灯光下只见两人牵着手甜蜜地走进来。刘冉还是那么的美丽娇矜,张庚还是那么地时尚帅气。
刘冉笑眯眯地寒暄着说,好久不见啊,听说你们要去川西旅行。
林洛桑说,是,你们要不要一起去?塔公大草原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赛马会。
刘冉看了张庚一眼,然后说,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我和林洛桑都惊愕地看着张庚。我不知道这是谁做出的决定。虽然这个结局皆大欢喜,刘冉得到了她一直需要的疼爱,而张庚也得到跨入豪门夜宴的入场券。貌似这场平静的婚姻之下,充满着令人好奇的致命性。它诱惑,张扬。夹杂着交易,又夹杂着爱和恨。
张庚说,咋?你们不相信啊?我们结婚证都领了。今天早上8点起床去领的。
说着张庚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两个小红本本。结婚证那三个大字猩红地印在两人半身免冠彩色合照的上方。
林洛桑说,恭喜恭喜,这么大的消息怎么今天才公布。
刘冉说,今天早上才去领的证,其实之前我们一直彼此怀疑了很久。并不知道这份感情的保质期。
刘冉的脸上有一种酸涩的表情,她不时亲昵地搂着张庚的手腕甜蜜地撒娇。
林洛桑看在眼里,祝福在心里。说,刘冉,你也终于开窍了一次,那我是要真心地祝福你了。
林洛桑和张庚结伴出去买烟的时候,刘冉冷冷地看着我。我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坐在我面前这个如花似玉的千金小姐竟然也要结婚了。
刘冉说,你不用怀疑我。第一是我的婚姻,第二是我对林洛桑的爱。
我说,你现在还决定要毁掉他吗?
刘冉说,他已经毁掉了。他还能不能再重生,就看你们的造化。说实话,我也做了一件好事。如果我没有拖他下水,你怎么就知道他经得起感情和生活的考验。
她说,你应该感谢我。
我内心里有隐隐的愤怒,很想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的朋友,自己爱的人。但刘冉眼里掉下来的泪水为难住了我。
她说,你不知道打从认识林洛桑的第一天我就想和他在一起,直到现在,以后。我都会想和他在一起。无论是把张庚甩掉,或者再把林洛桑彻底地毁掉。让他成为一个只需要被我照顾的废人。
我说,爱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为何要这么扭曲地想占有一个人。再说林洛桑有什么好,成都满大街的好男人,你可以随便挑选一个去爱。
刘冉说,你管我的,你有种你丢下他。
我说,我丢不下他,只是因为我和他的缘分未尽。即使他背着我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都相信我们还有时间去挽回。你应该清楚如果两个人走到山穷水尽是什么滋味。
刘冉冷漠地说,你不要以为林洛桑有多纯洁,男人的下半身永远是肮脏的。
我说,我不管他以前和现在是怎样,我只看他的以后。人这一生,有个人愿意相伴,就已经值得庆幸。爱的短暂和长久又有什么意义。
我说,张庚是那么好的男孩。张庚铁定了要跟你,那是你的荣幸。
刘冉说,周娇娇马上就要来成都,你要是聪明的话,就别再让林洛桑见到周娇娇。别说我没有提醒过你。我把林洛桑推给周娇娇的过节已经扯平,周娇娇可是个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女人。
一听到周娇娇三个字,我内心里的怒火彻底冒出来。我说,你们把林洛桑当什么?他不是玩物,不是足球可以让你们踢来踢去。他对你至少还是个懂得分辨朋友情谊的人。他在上海的时候你怎么忍心把他丢给周娇娇蹂躏。我警告你,作为一个女人,无论你有姿色还是有钱,你都最好收拾好你的自尊。免得有一天自己迷失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说,我不想用“可悲”两个字形容你,但是你给我记住。在林洛桑还没有彻底清醒过来之前,请你和周娇娇都管好你们的自尊。
刘冉气得直跳,她大小姐的脾气又爆发了出来。我看见她翻开包包拿出手机给张庚打电话。她对着电话尖酸刻薄地叫道,你快死回来,买包烟也要买那么久。老娘一刻也不想再待在这里。
我和刘冉闹得不欢而散。
林洛桑回来之后质问了我几句,我说没什么,刘冉太小气。我说她今天的妆化得像个舞女,她就开始发脾气。林洛桑笑哈哈地说,刘冉,这种话你也要介意啊,还真是个小孩子。说得刘冉顿时哑语,直拿张庚出气。她几个巴掌几个巴掌地打在张庚的手臂上,不解恨又一口活生生地咬下去。张庚疼痒难耐,干脆一把搂住刘冉就亲。
我看着刘冉命苦的样子。然而她遇到的却很有可能是一个真正喜欢她,纵容她的男人。
我心想,要是她不是这么一个嘴上辛辣又心里狠毒的女子,我早也就把林洛桑让了她去。离别的残忍总比山穷水尽要来得欣慰,如果林洛桑和别人在一起真的比和我在一起要幸福很多的话。
曾韦卜一直说我太自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还太小,爱的定义之于我就有点像小时候的玩具。旧玩具舍不得丢,新玩具一直想要。渐渐地,整个房间里到处堆满了旧玩具,就想把它们全部搬运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烧掉。是时候忘记了,再多的玩具也不过是要交出去给时光的宿命。
爱,慢慢地到疲惫和困倦的时候,也就只剩下一个了。
也可以一个也无法爱,如果运气不太好。但是我庆幸在高建峰和曾韦卜之后,在这短短的几年之内,我就可以遇到我最不想丢弃,我想带着它远走高飞的玩具。
林洛桑知道我有一只一直无法丢弃的玩具,那是我有一年去上海的时候自己买的玩具。一只皱巴巴,眼神憔悴的小泰迪熊。198元的标价当时我砍了40块钱下来。因为是一家泰迪熊专卖店的清仓产品。那只小泰迪陪着我走过大大小小好多个城市。在飞机上,在火车上,在去往山村荒野的牛车马背上。我都把它塞进背包里。好多年来,它因为被丢进洗衣机去搅过几次变得陈旧不堪。但是它的样子从未变过。晚上的时候,我一定需要手里抱着它才可以入睡。
有几次,林洛桑为了惹我生气,故意把小泰迪熊丢得远远的。他也用脚踩过它。我都是走过去默默地捡起来,拍拍它身上的灰尘,把它搂得更紧。
只有那一只玩具,是我永生不会丢弃的。在宠物和玩具的世界,它就象征着我自己。每个人都会有一件这样充满了自我暗示的小物品。
林洛桑说,那只熊你好久把它丢掉,看上去那么丑,都那么旧了。他说,在玩具熊的年轮里,它都应该已经是老不死的太爷了吧!
我说,我都不干涉你收集那么多藏刀,你干涉我的一只皮毛玩具到底是要怎样?
他就很不爽地说,每天晚上你都转过去抱着它,即使是转过来抱着我的时候也有它隔在中间。你说这种感觉爽不爽?
我说,你不至于吧,连只玩具熊你也要妒忌。小家子气的,不跟你一般见识。
林洛桑就忿忿地翻出藏刀来咬着牙一把一把地擦。他故意把刀壳磨得吱吱地响,以示反抗。
这些生活当中的小细节,小情调早已经消失不见。倒是见了刘冉和张庚之后,林洛桑的内心世界才恢复了点生气,他觉得他可以再重新找回恋爱的感觉。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刘冉把他拍广告的酬劳算给了他。我看着那个被撑得鼓鼓的纸盒子,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林洛桑拿在手里掂量着说,我们就拿着这笔钱回康定去放松一下吧。我还是很久没有看见蓝天白云了。不尔他又兴奋地跳上沙发抱着八两又揉又亲。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林洛桑这样开心的样子了。内心里在默默计划着这趟川西之旅的开阔和愉悦。如果能租到车自驾游才是爽啊,只是租车的价格按一天算下来并不便宜。
我问卓杭,你和妍姣要不要一起去看雪山草地?
卓杭说,我们就不去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了,感情要好好地恢复。你要让我看到有起死回生的效果。
我说,我们又不是去殉情!
卓杭说,总之不管,祝福你们就是了。
卓杭还没有从刘胖子过世的阴影之中走出来,他一度把刘胖子的死因怪罪于我。有好几次,他都恶狠狠地对我说,你当天就是不应该放刘胖子一个人走的。你是个锤子!你是个孬种!你是个胎神!
我知道他内心伤痛,顺应着他去。我说,是,是我不对,我是个锤子!我是个孬种!我是个胎神!我不应该放他一个人走,要死的人也应该是我。
我想了各种办法来安抚卓杭。陪他喝醉,陪他绕着九眼桥的酒吧街狂奔,陪他到府南河边大喊。他的嘶吼声响彻了九眼桥的整个夜空。我只是站在他的旁边小心地搀扶着他,以免他情绪过于激动又掉进河里。我想卓杭在刘胖子生前一定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
我也曾因为当天放刘胖子走深深地自责过。
刘胖子那天喊我下车等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我知道他的内心有了变动。一种暗涌绝望的变动,如若我没有下车,那很有可能死的就是两个人,或者六个人。惟独刘胖子把我丢下,他才可以一人轻松离开。刘胖子休息了,只是他用的是他自己的方式。这世事的奇妙和阴郁压得我的心喘不过气来。我不再相信他人所言的平淡和慵懒,还可以拯救生活在这城却暗自寂寞伤痛的午夜守门人。
一早我和林洛桑收拾好行李去新南门等车,一路直奔美丽的川西。
客车途经雅安,天全县,二郎山和泸定。泸定有一段路况极差,堵车间隙林洛桑下车抽了2支烟。因为正在修路,路面上全是石头和泥巴。林洛桑踩着他那双黑色靴子站在一地的尘土中,看上去像一座屹立在峡谷中的雕塑。昭示着大山的空洞,贫穷和荒芜。
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到达康定的时候已经是下午6点多。我们在康定住了一夜,第二天天一亮就杀往新都桥。康定到新都桥一路的风景绝美,不时看见公路边的山坡下牦牛成群。有的慵懒地躺在河水里,有的旁若无人地在公路中央走动。林洛桑喊开车的师傅停下车,让我拍了很多的照片。蓝天白云之下,我越过栏杆跳到湿地中,深一脚浅一脚地朝河边走。我抓拍了几张牦牛在河水中潜伏的照片,河水青蓝青蓝的不知流淌向何方,河边的藏民居别有一番韵味地隐藏在红树林之中。院子里堆满了柴火,尽显一派宁静雅致的气息。
一家正在收青稞的藏人热情地朝我们招手,林洛桑冲上青稞地去用藏语和他们聊了几句。那户人家极力邀请我们到家里做客,说等太阳落山了,可以吃上鲜美的牦牛肉。我和林洛桑因为赶路,委婉地拒绝了藏族一家人的好意。
林洛桑只说,我们还要往更远的地方去。
上了车,我问林洛桑,更远的地方是哪里?
林洛桑的情绪有了些微弱的变化,我分辨不清楚是朝好的方向还是坏的方向发展。只见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上。他说,这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远走高飞,远走高飞地回家。我谢谢你陪我回到童年生长的地方,在这里我感觉我又可以把我的心交出去。
他说,其实有一些事情你还不知道。
我说,有些秘密你留在心里等它慢慢腐烂就好,若你说出来就会变成对我很大的伤害。我用手轻轻地捂住了他的嘴。
我还从未陪林洛桑来过他的故乡。透过他的故乡可以更好地了解到他,他也可以有更多的往事分享给我。我默默地给自己按下赌注,如果这趟川西之旅可以看到他的童年,也就可以看到他的心。
一个女人的童年往事,是她成年后的嫁妆。而一个男人的童年往事,则是他成年后的娶礼。在他们交换了童年往事的同时,他们也就交换了彼此的灵魂。
我们在塔公镇住了两天,这个僻野的小镇到处挂满了风马旗。遥远的山坡上,河边的丛林中,草原上的帐篷顶。林洛桑告诉我,随风而舞的风马旗每飘动一下,就是诵经一次。在不停地向神传达人的愿望,祈求神的庇佑。
塔公镇的夜晚星光寥落。白天我们在塔公大草原上看雪山远景,黄昏一到就穿过满是流浪狗的小巷,去塔公寺参观。在手持香火的僧人带领下,我们游览了塔公寺的每一处殿堂。殿内到处是精美的壁画。坐在神坛中央的高大佛像双手合十,面容慈祥。林洛桑一一给我介绍每尊佛的身世和来历。他好像对寺庙里的佛学文化懂得颇多。我后来才知道,他年少时曾为寺庙手绘过壁画。他说,无数种颜色和神态,花和圣物,都是需要一笔一笔精雕细琢地描绘出来。而那也成为了我此生最难忘的经历。
他也因而第一次提起父亲。他说,我不明白我爸当初为什么会舍弃这片美丽的草原,而去往都市的城镇。我小时候在这里过得很快乐。每一个人的童年都具有潜在回归的价值,藏在这里的故事和秘密始终没有人能夺走。
我说,你要尝试着去善待过去,原谅伤害过你的人。身为生者,只要给予过你机会落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或者可以让你为之活下去的人,都值得你尊敬。无论他曾经做过什么令人分离的事。
林洛桑说,如果你半夜推开门看见和你爸躺在一张床上的是个陌生女人,你会怎么想?
我深知林洛桑童年内心的创伤。要安抚一个受伤的人,务必也需要撕开自己的伤口。
我说,小时候我爸爸常常夜不归宿。偶尔全家团圆过节,他就要喝酒伤人,把锅碗盆瓢重新摔碎一次。那时候我都是一个人躲进房间里玩童话城堡的小游戏。我玩过家家,一个人当国王,又一个人当臣民。偶尔还会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剧情,统统我一个人配音完成。我不逃避,我也从不反抗。外面的世界对一个孩子过于沉重,对一个成年人又过于轻浮。
我说,你现在应该要懂得淡视掉它。每个人活下来都不容易,再去为情为爱争吵或嫉恨已是多余。你的父亲对你有恩,你就要以惠还之。
林洛桑听得黯然。他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情感和未来的?
我看了他一眼,塔公镇的夜晚远远就可以听见草原上的风声。
我说,是从开始和你在一起之后。
林洛桑转头看向远方。他说,如果哪一天我们就要分开了,你会记得我多久。你会不会有话要对我说。
我说,不会。我记人向来只记一分钟。你肯定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黑乎乎的KTV包房里,我因为坐得太远够不到水果,你帮我递过来。那时候我发现你的眼睛里面有东西。那是我对你的一分钟。最初也是唯一的一分钟。
林洛桑困倦地拥抱着我。他温柔的眼睛里似有永不掉落的泪。
他说,那你知不知道刘冉怀着我的孩子,却要跟张庚结婚了。
我说,我知道,张庚单独约我见面谈过这个事情。他都接受,我为何不能接受。
林洛桑自嘲地说,故事很荒唐。
我说,人生就是这样。刘冉肚子里的孩子张庚不介意,是因为他觉得都是我们的孩子。出生在谁的身上又有何区别。
我说,刘冉还没有做决定留下还是打掉孩子,她的人生总是在不停地准备。
林洛桑说,你讨厌我吗?
我笑,为什么要讨厌你?你对我放的任何一记冷箭我都接招了,不是吗?自从你从上海回来,一切都改变了。人们对生活和内心情感没有选择的权利,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讨厌你,也不会离开你。你可以离开我,任何结局我都接受。
林洛桑忍着眼泪热烈地亲吻我。
他说,你还记得那个约定吗?离别的最后一夜,我们都要狠狠地再爱一次。
我说,不成立了。作为情人,我和你并没有分开。作为恋人,我和你已经恩断义绝。我们需要时间再重新相遇。茫茫人海,又要走散了。
林洛桑哭着跪倒在草地上,不远处寺庙的灯火若隐若现。他的一声嘶吼回荡在空旷的山野草原之中。我想起林妈妈的最后一眼微笑。
她说,我把林洛桑交给你很放心,我也从未怀疑过林洛桑选择自己幸福的能力。
刘胖子死后的第二天,张庚就约了我见面。
他说,我心里有一件事情,不知道该讲给谁听。我想我们都走到了青春的尾巴上。管它什么嗑药飙车,管它什么夜店物欲,管它什么男欢女爱,什么情不情。统统一切都被冻结了。
我听着他平静的忏悔,内心里在默默等待那个令人盛开的结果。无论青春的花朵是枯萎或凋零,总要有个人来收拾残局。
天亮后那个塔公镇的早晨晴空万里。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塔公寺附近的一片草地上,有几条黑色的大狗围着我转,一边不停地狂吠着。草地上的露珠沾湿了我的全身。我忘记了自己是几点钟昏睡过去的。只记得不远处寺庙的灯火慢慢地,慢慢地远离我而去。然后天空开始下起雪,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到处堆满雪人的人间仙境。那里有我童年的七武士和小矮子。在那个童话的世界里,我被自己的不幸惊醒。
我坐起来看了看周边的世界。草地还是一样的盎绿然然,寺庙的红墙黄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山坡坡上的风马旗组合成一排巨大的经文,在向世人昭示着它的安然和永恒。
我揉了揉酸痛的脖子,抬头看见天。蔚蓝的天空中有几朵洁白的云缓慢随风移动,远处的雪山依旧巍巍地挺立在草原尽头。草原上有骑马的藏族小伙子,他们手里摇着飘舞的彩鞭,在草原上肆意地奔腾。
身边有一件林洛桑落下的黑色皮衣,他采了一小束七色的洛桑花放在上面。离别的礼物。
拍干了身上的露珠,我绕过塔公寺回到住宿的藏式旅馆。旅馆的院子里到处开满了七色的小花。有几个法国人正坐在院子里聊天,他们其乐融融地享受着这本该只属于世外的阳光午夏。
退房的时候,老板问我,是不是要出发去稻城亚丁了?我说,行程有变。老板又说,那边的风景美得很!我说,我爱的人已经不在我身边。
老板默然。他递给我便签纸和笔,让我写一句话留给下一任租客。
我问他,写什么?老板说,随便,写你离开这里最后想说的一句话。
上到二楼的藏式客房,林洛桑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放在里面。包括他整整齐齐叠好放着的衣服,还有他的尼康相机。他并没有回来过。
我翻开相机一张一张看着在新都桥附近拍摄的照片。笔直的公路,收青稞的一家热情藏民,步履悠闲的牦牛,他腾空跳跃停在公路上空的照片。我拍了很多的云朵,他拍了很多的牦牛。有几张是我抓拍林洛桑赤脚站在河水当中,他甜甜地笑着又回到童年。
林洛桑以前常说,我的名字是我妈帮我取的。怀我的时候,她一直希望我是个女孩子。但是生下我之后,却发现我是一个坏小子。藏区的草原上到处长满了洛桑花。我妈希望叫洛桑的女孩美丽懂事,叫洛桑的男孩勇敢矜持。无论是男孩女孩,他们都需要保持原本自生自灭的样子。
我翻出林洛桑给我从上海带回来的礼物,唱片封套上还是那个面容憔悴的女子。因为小卡片上的英文字体,她的歌声变得更加地撩动人心。
我写了一句话给后一任租客,我留了一句话给自己。分手与和平抗衡在心的两个极端摇摆不定。然而这一切都突然改变,也是因为心里做到了释怀。而当释怀成为一种告别的方式,那两个人也就山穷水尽。
如果他不提,我也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如果他提了,那任何结局我都接受。
我抱着黑色皮衣,到楼下等待回康定的车子。我从上午10点一直等到下午6点,林洛桑始终没有出现过。他忘了带走他的黑色皮衣,里面有他回程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现金。
他消失了。
一首Lifehouse的《Into The Sun》。
买了啤酒和零食一大袋地拎着回家。爬一层楼梯按亮一个灯,再爬一层楼梯再按亮一个灯。
冬天的时候开始用帽子,围巾和大衣裹紧身体。暖暖的,在大风中行走的样子。是一顶红色的帽子,熊猫的图案,已经戴了好几年。
恋物癖。
有些小物件,脏兮兮的很多年,却依旧不舍得丢弃。但是换感觉和思路的几率却颇高。
人有时有购物的欲望,如果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开店之后已经很少对衣服有兴趣。但是啤酒,香烟和零食,可以陪伴一整个冬天的夜。直到凌晨3点,一点点吃完喝光抽尽。
李永说,你这样下去生活没有节制,也没有早睡。
我发短信对他说,这个陋习我已经玩了4,5年。从大学开始。零食,香烟,啤酒。一个人生活很容易会与这些小东西恋爱。
按理来说,这样的食欲人应该早就发胖。
但是以前我在CLUB上班的时候,看见身边的那些Pretty
Girl,跳完舞下班回家的路上必定会去超市。和我一样,买的东西差不多。只是为了填补凌晨3点空虚的胃。白天根本无法吃饭,其实要吃什么也不知道。只想白天饿死就好。
无论吃多少零食,她们依旧是那样地瘦。瘦瘦的。
说瘦的人容易患忧郁症,她们的心态并不乐观,多数冷淡。偶尔会有忽然死掉的心情。冲动起来的时候,会听着摇滚乐,电子音乐肆意地跳舞,也四处旅行。
或者睡一整个白天,下午起床的时候皮肤苍白。偶尔去阳台晒晒太阳。住在玉林的时候,和同住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她懒洋洋的样子有些可爱。穿着布拖鞋,拉开门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我在阳台上抽烟,喝花茶,看书,一边用低音量放着小声的摇滚乐。一把大摇椅。
她就笑。
今天又出太阳了?
通常是两个人一起坐下来。我给她倒花茶。她必定会点燃新开始一天的第一根烟。深深地吸一口,吐出长长的烟雾,用斜视的眼光看我一眼。
我推过去薯片给她。她厌倦地说,才刚起床不想吃。白天的困兽,凌晨3点的恶魔。
又是半夜听见她跌跌撞撞地回家,因为她滴答滴答的高跟鞋上楼梯的声音。意识到她在门口站了很久。估计是钥匙插不进锁眼里,于是昏昏沉沉地傻站在门口敲门。她永远知道我还没有睡。
我按低音量去开门。一打开门,满嘴的酒气就扑过来。
关了门,按掉客厅的灯,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外面一片漆黑。我点着幽暗的台灯坐在地板上,隔壁传来难受呕吐的轻微喧嚣声,伴随着无声的碰撞。
有好几个夜晚听到轻声的啜泣,却无法走出去敲门问声你是否还好?这种感觉让人难受,非常地难受。
就像在深夜的大街上马路边,看见一个兀自蹲着哭泣的女孩儿。不晓得她为什么哭,不晓得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不晓得她是在等谁,不晓得她已经在原地呆了多久。只是看到她在哭。那种感觉,只能躲在暗处远远地观望着。等她哭完,擦干眼泪匆匆消失在茫茫夜海。天就要亮了。
有一个下午,我在阳台上问她,你晚上打那么多电话,都是打去给谁啊?
她不回答,只是笑笑地看着我。
我想可能是一些男人,只是她们都已经不太相信他们。异性之间的爱情纠缠而无味,同性之间的爱情决裂又私奔,只有自己和自己的恋爱简单纯粹,想要的时候打开,想放的时候关闭。像一台旧式收音机,偶尔听听蓝爵士和钢琴乐。音乐戛然而止。
有好几个夜晚,我好想借一只肩膀过去给她靠。让她伏在上面痛快地大声哭出来,咬下去。虽然某些夜晚,我都找不到那只可以让我依靠的肩膀咬。
我是妖,用虚无的幻术谋生,而不吃心,我会老的。
她说,你一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什么?
你嗜血吗?看到我被刀割破的手指。
这盆花快点浇水啊,你到底会不会养花啊?
一条小杂种狗,她抱着在卫生间给它洗澡。
不要碰它,它怕生人,会咬你的。
而几个月下来,我和小杂种狗早已经打成一片,偶尔丢给它一些碾碎的薯片。小杂种狗兀自吃得噗通噗通的。然后给它舔舔我的手指。阳光下,小狗从她开着的门缝中间偷偷地溜出来,摇摆摇摆地跳到我的身上。我问它,你看这书本封面上的小乖和你像不像?它的两只小眼球就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很快把头埋下......
阳光,阳光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啊。
那一段时间我也没有工作,靠着积蓄生活。也不上班。每天一打开门,冲鼻的烟味就飘出去客厅。
她说,你一天要抽多少根烟啊!房间里的烟味都可以杀死一个肺结核病人了。
我才想起来自己一直没有打开过窗户,就这样拉严窗帘捂在房间里面。无论白天黑夜。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成都出太阳的时候,才会打开窗户透透气。顺便开始打扫。放着调大音量,吵闹得不得了的摇滚乐。心情很好地出外购物,买菜,回到家开始洗衣服,清床单枕巾。还把被子抱到阳台上晒。
收拾垃圾,几大口袋的。拎着几大口袋的垃圾下楼去扔。拖着人字拖,一边吹着口哨。
那时候我觉得有垃圾扔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路过的人看到我都用夸奖的眼光看着我。这个小男生多持家啊,做家务,打扫,有这么多的垃圾可以扔。
似乎是两个极端,无法走到那一个极端。却偶尔还可以回到这里。出太阳的时候,心情很Nice的时候。
偶尔做饭,煲汤。米饭的香味是那么纯粹。这个世界只有流浪和食物可以让人快乐。
我做好饭,然后敲她的门叫她出来一起吃。多半吃不到。于是自己吃完之后,帮她放好盛在厨房里。等她起床了再吃。
很少的时候,我晚上回到家看到饭菜没有动过。走的时候怎么摆放的,回来的时候还是怎么摆放。凉凉的饭菜开始结冻。我给她做了她很喜欢吃的豌豆尖。我想她肯定又忘记吃饭了。
在偶尔的时候,好不容易我不讨厌白天吃饭的时候,她也忘记了。
凌晨她下班回家,时常给我带夜宵。自己吃剩的,新买的,零食什么都有。如果那天她没有喝醉,她必定会想到我饿了。
我们两个就像逃往世界末日的花朵,只依赖昏暗地开放。早已等不及谁的手指来触碰,枯萎了。
幻想两朵花在深夜独自行走的样子。一朵花说,天快亮了,我们找个地方种植起来吧!
另一朵花说,如果白天种植起来了,你被无心的手采摘了怎么办?我怎么到达我们要一起抵达的暗水花园?
花就笑。
一朵花对另一朵花说:没有离别能使我们失散,没有相遇能使我们分开。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小桃就搬家了。
那个夜晚我又翻出Lifehouse的那首歌来听,Into The Sun。是我和她住在一起的那年秋冬听得最多的歌。
她总是抱怨,你为什么老是一整晚放同样的歌,吵得我睡不着。你戴起耳机听嘛。
想起我们同住在一起那段时间那种惺惺相惜的味道。慵懒的,麻醉的。还有她的那条一直没有取到好名字的小杂种狗。小杂种狗的眼睛。
天很快就要亮了。
时间和路过的人,倒退的步伐也许是成反比的。这种反比就是往事。
网路上有一句话,感触颇深。那个人这样写:他们叫人替时间立了一座像,上面题写着:“只有你,才能使人安慰。”
日日夜夜。而那些我想你的时间,就已经是你给过我的,最好的安慰了。
重返安全地带
在成都的生活迎来了第五个年头,圣诞过后又紧接着新年。整个城市到处洋溢着欢乐的气味,除了天空有些阴冷的雨。
2010年的最后一个夜晚,找出玉置浩二的那张唱片来听。重返安全地带,一颗《酒红色的心》。
喜欢唱片封面上那个被独自遗落在候车厅长椅上的黑衣人,陪着他的旧吉他。
第一首To
Me,缓缓的钢琴音乐中伴随着玉置浩二贴实,苍磁的嗓音。这是一张用乐器营造出来的CD。乐器和人声的谐和像雪一样温厚,好像唱着唱着就会逐渐消失掉的感觉。
在圣诞节刚过的年末冬天,这张唱片听来令人心碎。针针扎准。
他说,我已经很久没有再遇到这样令人心动的男子。颓废,暴戾,温柔的笑面虎。凶完之后又会温顺地牵着你的手,继续走完半里长街。
新年了
站在冷天的细雨中等出租车。真是个糟糕的天气,成都前所未有地冷,仿佛整个城市即将陷入漆黑的冰窟之中。夹着香烟的手指不能动弹。
他说,你知道手指冰凉的人前世只是一只折翼的天使吗?所以此世需要被温暖地握住。
我找不出回答他的理由。这么简单,纯粹的男子。躺在沙发上的时候会边抽烟边吃雪糕喝可乐。狮子座。拉过他的手塞到自己的腋窝下。那里是人体最温暖的地方之一,有最火热的温度,可以快速地传递给他。
而你何必这样做。他依旧在沙发上冷冷地坐着,不表示任何的感激。感激在心中。
第二天他发来短信。新年快乐!窗外的烟花爆竹声阵阵,只是因为下着雨,没有看见繁盛的坠落。快临近午夜12点的时候,新的一年到来了。那张唱片刚好戛然而止,停在倒数第二首歌。ゆびきり,那个日本男人用低沉的嗓音唱着Sa
You Na La...... Sa You Na La......
他想新年快乐这四个字,有时候是我爱你的意思。在两个心有灵犀的人无法在新年相互簇拥着的时候。至少,是他第一个想祝福的人。他看着他的短信,双手合十。想起那个用腋窝帮他暖手的夜晚。他冷冷地看着,不笑不语。时间就这样轮渡......新年了。
客人是王
做生意的这半年,把话匣子打开,那不像以往的自己。做生意需要交流,说话,推荐。客人是王。冷漠的态度只会使当天的生意空白。可是他是那么不适应做这件事情的人。
仿佛被丢进水族馆表演的一条深海动物。被观赏,赞誉。也需要交付出表演的姿态。与陌生人交涉。这个现实的岔道,让他意识到已经快要回不到原处。
这让他对自己非常地为难,每晚回到家,只有靠滑稽的脱口秀节目催眠。
大量地抽烟,烟在这个时候没有发生供给他写作灵感的效应。因为不能写字,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适合做什么。他丢掉了曾经属于自己最深海的游泳。即使没有呼吸那也是多么强烈平静的快乐。
他的出现在这个时候给了他安慰,仿佛一剂强心针。这个男子的出现像烟雾一样,随时会散。但是新年了。他觉得这件事是上帝赐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的生活又恢复了一点幻想和热度。若再这样下去会死,完全干涸。
话家常
母亲打来电话,他正在铺子上瞎忙。
母亲说新年快乐。他一边零碎地和母亲话着家常,一边挂衣服。手忙脚乱。这是亲情的执着。在孤单寂寞的时候,这个人的电话会带来温暖踏实。即使只是听听她在电话里的傻笑声,嘀咕声。
天冷了,你要多点衣服啊。好,我知道了。妈,家里还好吗?都很好,你爸又去象棋了。突然有一天,这一切都没有了。如若20年,30年之后。双亲过世,同龄人选择生儿育女,也有了话家常的对象。但他依旧孤身一人......深海,深深的深海。
摸不着,听不见,看不到......鱼群缓缓地游过,珊瑚,水草,尘沙,海龟停下来。海龟突然开口问,你一人坐在海底做什么?
也许会想在40岁之后领养一个越南的孩子。给他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洛桑。
洛桑
只是这个人也叫洛桑。
这些年感情起起落落,这半年生意也时好时坏。他说,爱情短暂不代表没有爱过。心里要装同一个人,我依旧可以做到十年。可是那个人会愿意被我等十年,想十年吗?十年。十年之后,他已经麻木,臃肿,挫钝。在大街上遇见,也不会记得那一年曾经在午夜的天桥上亲过我。
爱情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道需要时间去解开的数学题,而爱情对于我,却是灵魂的归属。
他想起那个十指冰凉的男子。
他也会麻木,也会体态臃肿,娶妻生子。也许还会半夜传来简讯,你最近还好吗?我快要当爸爸了。这些残酷的细节,就像一个玩抛球的游戏。他爱过你,他选择了。他选择的不是他爱的,而是他可以承担的。这些爱情令人心生惋惜。
那人的眼泪
他说,我没有很不认真地爱一个人。每一次爱情我都太投入,所以总是吃亏。不是被别人丢弃,就是自己先丢弃自己。
后来他知道幸福原来不是爱。那些祈求长远的幸福感和婚姻感的人,可以很得体地做到这一点。他们全力付出,不表现出占有欲和自我的气息。不自由也不打开。就像一个沉在箱底多年的木头盒子,有一天被无意玩耍之中的儿女孙长调皮地翻出来。那段爱情已经不是属于自己的青春。
毁掉青春和生命的人,始终是不会幸福的。若选择了颠簸曲折的内心道路,就应该放掉向往素水婚姻的平静。
星座书上说有一类走向的人非常适合结婚,而我不是。我总是只会让希望我幸福的人失望。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忌讳不要见到上一个离别的人。如若他说,我希望你幸福。而我估计我只会冷笑。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你和我的离别吗?
分手之后,最忌讳看到那人的眼泪。
陌路人
半夜关掉灯抱着电脑坐在地板上。是一个关于陌生人聊天的网站。很调侃的是网页上那一小段的系统公告,他距离你约1906.6公里。
不知道对方来自哪里,不知道对方的性别,年龄,长相,爱好。这使我感到安全,同样的,对方应该也是。他们抱怨生活的态度,工作的压力,最近艳遇不多。高矮胖瘦。我在阿拉斯加或者墨尔本。
因为我的作息时间,在那里常常遇到时差和我颠倒的人。
来自西半球的遥远问候,圣诞你好,新年快乐......而我的开篇语是,你那边几点?我好奇生活在地球另一面的他们此时此刻正在做什么?在我孤零零边喝拉罐啤酒边敲打着键盘的时候。有人正在工作,有人正在学习,有人只是在周末的上午无聊地打开电脑聊聊天,并一边喝着咖啡看窗外的花圃工人推着剪草机走来走去。
他说,我这里是中午12点,我现在闻着青草的味道一边喝咖啡在和你聊天。这是个可爱的男人。他在旧金山的一家画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不得而知。华人。和我共同的爱好是收集电影原声大碟和看剪草机工人修剪草坪。
One Night Stand
也会遇见无聊的人,找One Night Stand的人。
Blow
Job这个性感的词语在虚无飘渺的欲望之中被倾诉出来,很明显带着俏皮的气味。相离几百,上千公里的距离。有人竟会可爱地在找一夜情。我很好笑地断开了和那人的连接。
我想起CLUB里那些因为精致的妆容和华丽简约的气质,而随意被人搭讪上的漂亮女孩。
One Night
Stand也不乏算是个美丽的夜晚,如果那个人是个很对的人,一生难遇难忘的人。
有一种爱情,只存在一夜,却可以回味一生。因为天亮就要告别。
成都开始进入阴冷的秋冬,好久没有喝醉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嘴里充斥浓烈的酒精味,我对他说,你不在的时候我会开着台灯睡。
从稻城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串佛珠。晚上睡前取下,早上出门戴上。在昏暗的台灯下,它被放在床头的书页上。
我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只是数珠子可以让人平静。房间的摆设没有因为一串佛珠的出现而改变。生活还是被普照在今年的冬天。
那年的圣诞节在重庆,解放碑万人空巷。孤单单又寂寞的感觉早已离我远去。有时我预感我会就这样死在这个城市里,无人知晓的一幢楼。每年冬天的时候,早上起床会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拉开窗帘看城市冬天的街景。迷雾皑皑。抽着烟上卫生间,看镜子里面新的一天的脸。他已经不再是小男孩了。
这个荒凉的城市充斥着一股慢吞吞又压抑的气味。街上车水马龙的噪音,新鲜菜市里的水珠,活蹦乱跳的鱼。对自己最好的事情就是呆在厨房。水煮玉米,白开水灼过的凤尾。我的第一顿早餐。
最近迷法国恐怖片导演亚历山大.阿嘉,迷在包房跳舞的Club
Dancer。长达3年的夜店生活让我找不到位置把自己卡进去。大学时图书馆里常常看见阅读的人随意抽出一本书,整齐有序的长排书架,然而看完的时候已经找不到该放回哪里。我放错了好几本书。


新都桥的公路。


天空的棉花糖。


理塘县城到柯拉乡公路上的大巴。


稻城县城内的木头窗和门牌号。


高原反映咖啡馆,这里有好吃的松茸意大利面。


理塘到柯拉乡路上,亚丁村。


柯拉乡,稻城到香格里拉乡路上。


雅江到理塘路上,亚丁村的青稞地。


松多垭口下的牛奶海。


牛奶海,五色海。


高山小狗,白色的大床。


空旷的草坝,理塘藏民居。


跳舞的小人,塔公镇的康巴咖啡馆。
第一天
到达康定,买了自助游的书。印象深刻的是二郎山的隧道。8千米长的隧道。在漆黑之中穿梭的快感。
泸定的大渡河。
晚上住在康定,把朋友在成都送的零食全部给了旅馆老板可爱的女儿。一个俏皮的小女孩,很讨人喜欢。
第二天
从康定出发到新都桥。海拔开始拔高。
路途中的有一段,景色美不胜收。干脆下车徒步走完了10公里。然后继续拦车。到达新都桥的时候是下午2点。把最美好的中午留在了中途。笔直蔓延的公路。小河,流水,人家。
印象深刻的是一家藏民,在收青稞。热情地大声叫我。这是我在这次路途上第一次遇见的陌生人。而且是收青稞的6口之家。父亲亲切地问我吃饭了没有?要不要一起收青稞。收完回家一起吃。心里很舒服,暖暖的,在路途上遇见的陌生人。给他们拍了照片,留了地址,打算回到成都之后把照片洗出来寄回去。
珍重。自此珍重的藏家人。
离开之后,沿着公路步行了数公里。一路拍照。阳光,蓝天,白云。马路上的牦牛。半年来第一次这样丢掉自己,放在荒野。
从新都桥出发到塔公。塔公寺在维修。
黄昏的时候看见大门口有僧人持火烛出来燃放。我盯着那只火烛,在大风中越烧越旺。僧人似乎对我比我对他还好奇。久久站着不肯回到大殿去。
印象深刻的是塔公寺附近的草原上,百无聊赖的狗。众多的狗。我拍了很多只。总是脏脏的。邋遢的样子。这与在城市中见到的宠物不类似。这里的狗似乎都是神物。
还有一家法国人聚集的咖啡馆。藏式风格。拍了很多的照片。还有我自己步行的脚。吃了蹩脚的牛排,蔬菜沙拉,还有土豆泥。喝啤酒的杯子完全被冻成了冰块。啤酒倒进去喝起来的时候就有小浮冰。碎碎的冰凉感觉很舒服。
第三天
从塔公返回新都桥。塔公返回的路上,因为是早晨。拍到了很多云雾缭绕的照片。还有河谷。
在塔公的夜晚,住在藏式的房间,房间里的壁画非常精美。晚上睡觉的时候却醒来多次,有被东西压的感觉,也有梦中见到想念的人爱过的人在爱的人。紊乱复杂。梦见母亲。清晨7点起床的时候,在客厅遇见打算同时间出发的鬼佬。鬼压床大多出自疲惫。或许是高原反应,无法呼吸。有轻微窒息的感觉。
新都桥遇到糟糕的藏人拉旅客。背包被强行地拉住。7,8个藏民司机团团把我围住。这是第二次遇见陌生人的感觉,不友好。感觉野蛮,强悍。
4个日本人。说着蹩脚的英语。在新都桥错开。
下午到达雅江,在雅江等车3小时转理塘。快上车的时候,又见那4个日本人。因为无法沟通的问题,只有微笑。
一路海拔持续地拔高。直到4668米的山顶。
忘记了那山的名字。倒是路牌一一拍了下来。车子行驶得费力。但景色一度超越了之前所看到的全部。心情全然大开。相机的快门一直在按。舍不得那里的天空,山野。仿佛一瞬间就会全部消失不见。
与4个日本人一同经历了来到理塘途中的美景。中途下雨。想拍天空的闪电。却每次掏出相机的时候,闪电已经消失。
其实我最想拍的还是闪电。那种感觉很像爱情。我带着东西来到川西,要空着心回去。
经历了下雨。在车子上发短信的时候,坐在背后的日本女孩看到我的手机屏幕。是诡异的小俊雄。《咒怨》里凄凉地在鬼楼中跑来跑去的日本小孩。女孩冲我吃吃地傻笑。日语真好听。
快抵达理塘的时候,在一个叫红龙乡的地方。是雅江和理塘的边界处。第一次感受到原始的藏民。这才是真正皮肤黝黑,朴实热情的藏人。
理塘之旅才刚刚开始。2天之后打算行巴塘,稻城,亚丁。
第四天
一夜没有睡好。和在塔公的时候一样。反复醒来多次。只是这次总有发现眼角泪水。冷冷的。因为无法淋浴的酒店,故意把自己丢到了地板上睡。
不记得在睡梦的中途想起了谁。
旅途中总让我有持续写作的冲动。也许之后的某几年,就可以把自己这样完全地丢给陌生境界,一路写作下去。那种生活应该是满足的。
还有更糟糕的烟瘾。有时看见一条狗,也会想摸出烟来抽。
抽的烟杂七杂八,顺手买到什么就抽什么。在成都的时候,大部分人只固定抽一种烟。在成都我抽8毫克和5毫克。那是习惯。离开城市就毫无习惯可言。
今天我知道了藏区狗多的原因。在去城北长青春科尔寺的出租车上,司机说,藏人不杀生。所以这里就有了这么多的野狗。
一条瘸腿的大黄狗,在沙堆里乱蹿。于是又拍了它。估计这趟来川西,相机里保存最多的照片是狗。各种各样的狗。毛发无人修理,吃到上顿没有下顿。所以总是四处溜蹿的狗。
天气有些捉弄人。上午起床拉开窗帘就看见理塘的天空飘着雨。
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取钱。然后换酒店。我已经3天没有洗澡。
在镜子中看见干枯的头发。金色的头发。想起染头发过来的这几年,每次总是挑选不同的颜色尝试。从栗色,红色,烟灰色到金色。烟灰色只持续了2个星期就全部掉光。染发总是给人以重新开始的感觉。剪掉只是想忘记过去,染上是想重新开始。所以那些频繁地更换发型,剪头发的人。其实不是那么勇敢地想重新开始。
取款机吞卡。等待2小时后才拿回卡。
换了有热水淋浴的酒店。3天来第一次洗澡的感觉真舒服。背包里没有多余的衣服可以换。除掉内衣。
糟糕的天气让人无法出到县郊。一整天俳徊在长青春科尔寺。
壁画很美。
也看见作画的工人。是一群英俊的藏族少年。每个人都可以向我说,你好。他们的友善使我也丢掉冷面。
繁复的壁画,在每一根修长的手指下。被颜料涂补满。惊叹这样缭乱的花纹,佛像。竟是在长时间的手绘下完成。
壁画中常看见体态丰盈的佛人。或裸露四肢,或裸露腰脐。手中往往持有花朵,佛器。形态夸张蔓延,却是栩栩如生。身边有多肢体的神性生物陪伴。悬挂在空中。
整面墙被壁画充斥满,让人不知该往哪里去。
大殿两侧多是幽暗的通道。我喜欢拍这里。摩挲的楼道。想必清晨僧人多是从这里悉数走过。
一个小僧人。
在一个大殿内,看见他和两位老人。关系看似祖父祖母。
整个大殿是2位老人在打理。包括地面灰尘,烛火,香纸,前来参拜的游客。看到很多藏民交钱给老人,老人用本子记下,然后往藏民手心洒上水。看着他们就着手心喝掉。
殿中的佛像是弥勒。藏区的弥勒与汉人的弥勒看来不似。佛像高达数十米。周围有众佛围坐。
大殿中安静得出奇,惟独偶有孩子的跳跃声。于是我记得他。
先是试探着示好。想给他拍照。
他拿过相机把玩得很高兴。丝毫没有羞涩。2个人一会就亲昵了起来。他翻看我的书。看书的神情是乖巧的。
我随身携带的书里有藏区众多美景,风土人情图画。孩子席地而坐看得天真。偶尔抬头看我。这样的一期一会让我知道这个孩子并不害怕我。
老人懂简单的汉文。偶尔与我对话,然后继续朗诵经文。是一个牛皮纸小本子上密密麻麻写着的文字。
大殿最里侧就是这3口之家。有床,柜子,桌子,茶壶等等生活用具。
生活在这样的幽闭空间不易。需要有电热丝来煮茶。老人不时问我要不要喝茶。
孩子的天真和美好。身上的僧服似乎过大,总是拉扯下来。他从大殿的这头小跑到那头,再跑回来。却不会发出过大的声响。
我长时间地注视着他。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孩子。
下午2点的时候,他掏出方便面来,先用手压碎。然后撕开封口用勺子舀着来吃。口口清脆的样子。
我以出寺院去抽烟为由,15分钟的时间走到寺院门口的藏民商店。买了方便面,还有其余零食,牛奶。拎着返回大殿。
老人似是惊奇,但是孩子是开心的。
拆开一袋方便面,用力压碎。与他一起吃。
他更觉得我亲近。抢过相机拍我。
安然的乐趣。在宽大静谧的寺院中。眼神和手势已经足够交流。
如果懂一点点藏文,那该多好。
如此在大殿与老少3人一直待到下午5点。离开的时候总有舍不得的感觉。不知道下次再来理塘会是什么时候。
一天没有外出的理塘,一条瘸腿的狗,一个珍重的小僧人。时光停住了。
Die-Face
有好几个夜晚在睡梦中看到团团黑雾,压得身体动弹不得。伴随着局促的呼吸和莫名的恐惧。
有一次是耳朵边出现一个唱京剧的男人,妖娆曲柔的声线,丝丝纠缠。他紧靠我的耳根,似是歌唱,又似倾诉。无法认清他的面容。身体僵直,直到被彻底解脱出来的那一刻。
不记得是从哪一年的清明节开始有这样的经历。
一次午睡的时候,闷热潮湿的阳台上。发现睡在一地的碎纸片之中。像是某些旧画报的版面。化着妖艳的妆的女版模特。城市森林里的一次断遇。
印象中记得已经死去的人只有外婆。
母亲说以后如若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必定是已死去的亲人过分想念。想把你也拉入他的感知中去。
如同深夜的海岸边,被一个不知姓名,来历的陌生人拉着行走。能感知到他的心跳和轮廓,却总是无法分辨清楚那人的面容。无非他惧怕你认清他已死的脸。
Blue Mountain
独自在房间里坐一个深夜。
满地的零食,香烟,啤酒罐。手机,电脑,随身听。一些需要与外界产生联系的物品。包括衣物,首饰,从来没有用过的香水。
我看到城市的光,那与远方不同。
落地窗帘一直可以拉到中间。喜欢的是中午循着布帘后面微微散透过来的光。顺着那光的指引走过去,一把拉开帘子。光线刺眼的天空,剔透活生的世界真是美好。这一切都是梦。
在厨房里熬粥。蔬菜,西兰花。
我不记得我最常吃的蔬菜里面有什么。通常是一小盘白水灼过的西兰花,蘸着酱来吃。各种酱料。从超市里买回来的酱料。
还有一种从墨西哥人那里学来的吃苹果的方法。去皮切成小瓣,整齐摆放在圆形盘子上。撒上食盐,再淋上新鲜的柠檬汁。用牙签挑着来吃。酸酸涩涩的味道。清脆郁结。
一套虹吸器和手动式磨豆机。酒精灯的蓝色火焰。水雾缓慢的升腾降落。扑热的咖啡液。我不是个喜欢喝咖啡的人。但是可以煮给一个人喝,或者煮来放凉再倒掉。
煮咖啡的过程悠闲自得,如同赏花。尝试过几次便会上瘾。每年春季都去,每年冬季都来。
Vodka Redbull
酒吧里时常出现一个加拿大酒鬼。
认真地观察他。走路颠倒,眼神迷乱。双手时常呈鸟状张开,问我要Vodka
Redbull。我总是给他加足分量。我知道他需要多一些的酒精。
一个偏心的小游戏。
这个酒鬼是地道的酒鬼。他的滑稽和散淡让我可以专注地调酒。
似乎鸡尾酒就是应该做给真正的酒鬼喝。
一次听楼下的保安讲起他的故事。在楼下的电梯间,他曾一头栽倒在地板上。依旧是呈鸟的姿态。在地上躺了十余秒钟之后才爬起来。甚至都从来不笑。
他笑起来的时候,是坐在吧台前左右环视突然发现周围已经空无一人的时候。寂寞迷离。
同样是常来酒吧的一个新加坡小男人。
总是喝一种不常见而价格昂贵的比利时啤酒,津津乐道着国外的消费购物体验。在哪里吃到的Pizza,新加坡一件200新币的衣服在大陆如何昂贵,某某大型CLUB里强迫营销的模式不对------诸如此类。
同样都是来自遥远国度的人,却更喜欢沉默而来去自由的人。
即使他只是一个时常会跌倒的酒鬼。没有姓名。
Henry Lee
《Henry Lee》。又把这首歌写进了小说里。
Henry Lee
Lucas。找了他的杀人传记电影来看。
惊人的一句话是:
我喜欢杀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欢散步,只是嗜好不同罢了。如果我需要猎物,我只需要到街上去随便找一个。
那些因为精神过度分裂而无法自持的人,总是在最隐忍的一步,丢出最有魅力的一面。其实我终究分不清楚天才和连环杀手之别。也许杀人就是那人的天分。那人的天分在于杀人的快乐。如若那人的快乐在于绘画,如若那人的快乐在于写曲。
最近常听的一张唱片是Nick Cave & The Bad Seeds的《Murder
Ballads》。
10首谋杀歌谣,10个死亡故事,Nick Cave。10个一同对唱的女子。
里面当然会有PJ
Harvey。也就会有《Henry Lee》。
他唱:
She leaned
herself against a fence
她斜靠在篱笆边
Just for a
kiss or two
吻了一下又一下
And with a
little pen-knife held in her hand She plugged him through and
through
她手里拿着铅笔刀向他捅了一下又一下
Just for a
kiss or two是歌里我非常喜欢的一句歌词。美到碎裂。要不然呢。
捅了一下又一下。房间里的铅笔刀收集。每次有人进来,我都要藏好它们。
从开始收集暴力熊,到铅笔刀。
Millennium Mambo
《千禧曼波》是舒淇拍过的一部电影。因为太喜欢这部电影,我给酒吧里的一款鸡尾酒取了这个名字。
做法和配方分别是:
红糖水沉底,冰块。七喜汽水沿着冰块缓慢注入郁金香杯。上层的蓝绿色来自少量的蓝橙和蜜瓜力娇酒。需要再加入一点点的伏特加提升酒精度。用雪克杯加冰块摇匀三者倒入七喜之上。
美丽的三层颜色。暗红,透明,紫绿。
柠檬片杯口装饰。吸管和搅棒的颜色亦要搭配得体。轻轻搅拌,千禧曼波的颜色便会渲染开。
我喜欢那种变幻无穷的感觉。一瞬间就不见了。
酒吧里有连续喝掉4杯Millennium Mambo的女孩。
她们专注地看一个调酒师的样子,正如我看一个加拿大酒鬼。
以前上班的CLUB,吧台里一律站着帅气,温顺的同事们。要随时能应付不良客人的撒娇或野蛮。有一些无理的客人需要敬酒,有一些酒醉的客人需要电话。或者拥抱。无论你是否接受。他们总是取笑和玩弄这些小吧仔,以示亲昵。酒后离开的时候,因为失忆已经把人完全忘光。
大多数客人,我不记得他们曾经来过。太多的脸。
一座城市的光。
夜客来寻找快乐或遗忘快乐。
他们却总是能记住这一家酒吧的中心位置站立着的面带微笑的人。Barkeeper。
1
小镇在持续的高温之后,落下了几场暴雨。这个夏季我有20天的时间是在云南度过。
在从昆明行驶下来的大巴上,窗外是一路湛蓝的天空与洁白云朵。云朵在天空大片大片地随风漂移而过。
汽车在高原山顶的加油站附近停下来加水。有孩子背着背箩从车下走过,箩筐里是山野里的蘑菇,还有大朵的灵芝,神性的形状。有一些灵芝长到碗口般大,一大朵捧在手心里,棕褐色的菌面上散发着腐朽通透的气息。那些孩子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把蘑菇用背箩背到高速路的缺口处来贩卖,价钱合理公道。并没有因为路途的遥远而肆意抬高真菌的价格。那是一群非常单纯和质朴的孩子,脸上黑黑的,有掺合着泥土与汗水的微笑。
我下车抬头看见空阔的原野,山顶下大片翠绿的原田。还有更远处缠绵的群山。这里的人,依旧皮肤出奇地黑。
在马路边等待发车的片刻,发现这局促的阳光来得突然,晒得皮肤微微地发麻。如同沉在水底多年,第一次见光的贝类。双手张开,支起贝壳,泄露出柔弱的内肉。接受这光与山野的洗礼。近4个小时的车程,因为这中途建在山墩上的驿站而褪淡疲惫,使内心阔静。
2
到家之后的一个夜晚,我在大雨中醒来,母亲点着蜡烛走上木楼敲我的门。我看着她摇摇晃晃地推开门走进来。屋里一片漆黑。窗外是强烈的闪电和暴雨。
小时候,我很害怕闪电。觉得那是魔鬼要来把我带走的前兆。涣散的白光在屋子里轮番地划过,紧紧地缩在被子里发抖的是那个孩子。长大以后,每有雷电暴雨的夜晚,我总是打开音乐,一直在雷电中用音乐转移开恐惧。把雷电和音乐幻化成是我独自度过的一个夜晚。寂寥廖的。一个人点着蜡烛发呆。在城市的高楼环绕中。
母亲说,你好多年没有在夏天回来过。无论去到哪里,这里的雷电总是最接近。
我说是。让出床边,让她坐下来。她坐在我的木头床边。我的手机和几本书放在那里。是从家里翻出来的旧书。有一本是纸张已经泛黄,书页被虫子蛀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文集。
那是我小时候读过的一个俄国作家。评论家形容他的创作具有极其复杂的矛盾性。而我认为他的作品无耻,深刻而悲剧。
在夏天的频繁雷雨天气里,屋顶也随着轰隆的雷鸣声颤动。那种感觉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好多年。这片茂密昌盛的土地。
握着母亲的手。没有言语。雷电渐渐地散去的时候,母亲才下楼去休息。听着她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房间里再次平静下来,窗外屋檐上的水滴掉落到水池之中。也许秋季的时候,这里会有漫天飞舞的萤火虫。
3
我又一个人再次上山。带着相机。走了很远的路。一路上满是杂草荆棘。因为没有穿长裤。脚踝和膝盖被树枝划伤了几处口子。找到一处谷底清澈的溪水清洗狰狞的伤口。当我停止走动,温吞吞的血液沿着伤口缓缓地流淌出来。学着小时候用野草擦洗伤口,血流很快止住。用相机拍下伤口。在灰暗的镜头里面,那是一小块永远无法结痂的伤疤。
下山的时候,心情畅快。眼前的蓝天白云。刚刚下过雨后天空看似扭曲的彩虹。远处雨雾中隐隐约约现出的村庄。我想这么美好的风景,已经只停留在童年最遥远的记忆里了。
要比我哪里最美,我想是那个少年的。爬山涉溪,一个人孤独地在坟地里玩耍的那个少年的。
4
看旧照片。
我不记得我写过什么了。在还没有写的时候,在写完之后。我时常足够地靠近自己,靠近内心,靠近童年。而又远远地抛弃它。一无是处。像一个十足的婊子。小时候跟随着父亲去过任何地方。那些拍下来的照片却好象只类似一种反抗。美丽城市,公园,景区的喷泉边站着的只是一尊雕塑。那个孩子牵着那尊雕塑的手,小嘴俏皮地嘟着。我在那些旧照片里发现了自己很多这个如出一辙的表情。站在动物园的大象边,在儿童乐园的战斗机上,在山体溶洞的喀斯特地貌大石头柱子下。那些溶洞里五颜六色被打上灯光而开出来的石头花。我穿着小短裤,邋遢的背心,一双红色的小拖鞋。手里拿着他的太阳眼镜。那是一个四处旅行的孩子。在5岁的时候。和他的父亲。太阳眼镜是他的,他喊他一直帮他拿着。他就拿着。拿着拍照,拿着旅行。他要付钱,他要买车票,买门票------他告诉他他只要替他拿着眼镜跟着他走就行。
照片一页一页地翻过。家庭聚会,校园纪念。已经没有一张他独立生活之后所拍的照片。逐渐地长大以后,不喜欢再用相机拍自己的脸和全身。
存在电脑里面的只是一些怪异的视频照,漆黑,苍白,头巾,重复重复的背心视频照。耳钉,眼泪。在视频里他从来没有露出眉毛以上半寸的表情。那是不需要的。那不美。
其余的照片全部是清晨在医院麻醉的手,带着伤口渗血的脚趾。身上的烟疤。诸如此类。那是一些残缺的美丽印记。皮肤再生出来,它们就会隐去。
很多照片已经失去了价值,也许本身在拍的时候就毫无价值。无需谁来纪念谁谁谁。那些毕业照的镜头里面,一张一张苍白,严肃的脸。过渡着一去已不复返的光阴。
其中有一页的照片,是高中时候暗恋过的女孩。早已经嫁人,全家搬离了小镇。时光,被分离出去的人和事,被再次合拢。太阳光下被放大镜聚焦起来的那一刻燃烧,灰飞烟灭。
5
连续几日的烈日之后,暴雨开始湮没这个云南边陲的小镇。这些遥远而庸碌的集市,民居,农田和族人。在集市里已经没有人再会卖花。只有鱼贩子大声的叫卖,集市里的妇女用肮脏的方言吵着架。男人闷头推着三轮车挤过,皮肤黝黑而健壮。
偶尔看到一些瘦骨嶙峋的老人,牵着可爱的孩子蹲在路边贩卖草药和蘑菇。小女孩鲜花绽放的脸,给爷爷撑着大草帽。看上去是非常聪明,内敛的女孩。
我喜欢内敛而不爱说话的女孩。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有这样一段:
屋里鸦雀无声,一片寂静。就连正在哭嚎着的孩子们也止住了声音。索尼娅站在那里,脸色苍白得像死人一样,看着卢任,什么也不能回答。
索尼娅是小说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在杀死放高利贷的当铺老太以后,唯一找到可以倾诉罪与罚的一名街头妓女。
这一年的情人节看似单身族比情侣过得更有意义。
在接下来的每一年里,在爱情逐渐匮乏的水下深蓝海底。一条一条独自游过的鱼。
有很多酒吧,咖啡店都打出了单身情人节的招牌来吸引客人。
知道单身的人,在这个节日远远比情侣的数量要庞大。并且更需要这个节日的安慰。
楼下的那家花店,黄昏路过的时候看到门口摆满了喷水的玫瑰。一大束一大束地用丝纸包裹着。蓝色,粉色,紫色,大红。玫瑰的颜色在这个临近的节日显得盛放而局促。在即将被放到他她的手心之时。没有人知道鲜花的保质期会是多久。
街上的风很大。这个城市在步入春天之后,天气开始显示出令人惬意的温热。
中午的时候,阳光俏丽地洒落在头顶,晒得头皮微微地发麻。我喜欢这种微妙的感觉,就像一块热热的湿毛巾被敷到脸上,一块带有残余体温的怀表被放在手心里,或者去超市的时候,在贩卖绿豆的地方,把手指一次又一次地插进盛放满绿豆的小木桶里去。手心被塌实地包裹。不愿意一瞬间快速地抽离出来。然后超市里的工作人员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这个头戴爵士帽,或者鸭舌帽的人字拖男子,独自沉溺在自己的小游戏里面。
我想这一刻的重庆会是什么样子,或者天津,上海,深圳。情人节的时候,城市总是走在最华丽的前端。为年轻稚气的孩子支撑起一个又一个绚丽的舞台,供给烟花,玫瑰与巧克力。
那些温存,湿润的吻。
有一年的情人节,我在地下通道看见亲吻的一小对恋人。在阴暗的城市招贴画下面。2个学生模样的孩子,18岁左右。女孩手里的花,脸上甜甜的笑。男孩子站在那里抽着烟。他想要闭上眼睛再次亲吻她。
我安静地挑选其它路口走开。
那时我觉得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陷阱,黑暗而无法自拔。
爱情给了年轻的孩子一个飘渺的幻像,只是过了青春期的人,已经不再相信它。工作的压力,趣味的分歧,怀疑争吵与彼此之间的无法宽容,信任。或者因为家庭。
过了青春期的人,总是把感情看成一次内心成败的试验。他们已经失去了青春年少对感情的执着,而多了一份戏谐。
街边有一家专门贩卖各类创意小物品,诸如烟灰缸,鼠标垫,掏耳勺,背包挂饰等等的小店。门口的地方,老板张贴了一张棕褐色的广告牌。
我走近过去看的时候,看到“单身情人节”5个大字。里面人流量很大。一家不足20几平米大的小店。里面不乏有情侣和单身的人。在明亮温和的灯光下,每个人表情闲散地挑选着漂亮的礼物。送他人,送自己。
老板说,单身情人节,给自己挑选一件最舒心的礼物吧。
老板是个俊朗高大的北方男人,性格幽默热情。穿自己手工制作的简约图案T恤和灯芯绒布裤。他把小店经营得有滋有味。在临近情人节的这一天。
我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收到过礼物,或者送出过礼物。
每个圣诞节和情人节,朋友总是打电话来问,节日怎么过?
我说,把灯关掉,拉过被子蒙黑睡觉。有一些调皮和抵触的情绪在里面。
朋友就惊讶,原来你和我想法一样。
我说,是呀。要不深夜去压马路。去看大街上热闹欢庆的人群。
有时候我会,但是去压马路的事情,我不会和朋友一起去做。深夜的马路是具备灵性与寥落之感的。不应去打扰它,只可以亲近它。而亲近也就意味着只能独自一人。我习惯一个人。
我叫深夜的压马路为“走街”。
走街与逛街的区别不止是一个在黑夜,一个在白天。
它们的区别还在于,逛街是看人,走街是看自己。在深夜,总是有最寂寞的情绪给自己。我觉得一个人寂寞,与善待寂寞,并不是一件矫情的事情。
记得有一年的情人节,是和朋友一起在街头卖花。不知道哪里来的突发奇想。一群深夜无聊的人,在位置偏僻的花店购买了很多的廉价单支玫瑰。
然后坐车到闹市,站在天桥上,怀抱里捧着鲜花一支一支地叫卖。
那时候感觉自己是拥有着的人。鲜花,爱情,寥落的都市人群。所有所有的霓虹灯夜色。
我一个人卖掉了23支玫瑰。
卖完花3个人去吃夜市。喝啤酒。因为大声的叫卖,嗓子已经发麻。可是很开心。
花朵给陌生人带去了幸福。
有一次,是在自己生日的时候,一个上海人。在网上聊天的时候,我告诉他今天是我的生日。他说,为什么不和同学朋友一起庆祝一下呢。我笑笑地在视频里回绝了他的问题。沉默了一会,他说,你等一等,我马上就回来。
再回来打开视频的时候,我看到他房间木头地板上的那张白纸。一束湿淋淋的百合放在地上,没有包装纸,无暇的花叶,花束上滴落的水珠缓慢地沿着地板蔓延开。白纸上用铅笔写着我的名字,纸张的右侧是一行模糊的小字。祝---生日快乐!
我看到视频的空白区里他的那双白色球鞋,已经湿透。
他的窗外在下着大雨。
眼泪自然,平静地就流淌了下来。
那是真实,快乐的感动。
不存在任何虚幻和脆弱的诺言。
这件事情,我一直记得,2005年的时候,一个上海人。
是我收到过的最珍重的节日礼物。
在太平洋百货门口的天桥上,买了一张Pearl Jam的打口碟。
一首Yellow
Ledbetter。吉他弹得飙扬。
这支叫珍珠果酱的美国乐队。主唱Eddie
Vedder有着沧桑又爆发力十足的嗓音。偶尔蹦窜出来的柔弱颤音。我迷恋这样坚实,厚重,又不失温情的演唱。
跟以前任何一个单身情人节一样,这张CD成为了我收到的最温暖的礼物。
重庆夜街
是在解放碑的夜街上,2009年大年三十的时候。很特殊的一个节日。街道上空空荡荡。冷雨夜。风吹得我的手指在空中颤抖。沿着好乐迪一直走到Maison
Mode。
广场中央的碑牌上12点的钟声即将敲响,新的一年到来了。大屏幕电视上的人群欢呼着倒数新年。
重庆的夜景美得令人陶醉。街道两旁的树木上,都被装饰满闪烁的小灯。
每一天,这个城市看上去都像在过圣诞节。
在天桥的边沿上,在跨河而过的大桥上,在楼层的边角。总是装饰满蓝色,黄色,粉色,红色的小灯。灯光逐一亮起来的时候,感觉身在童话世界。
无法预知美丽过后的清晨,那一面面班驳,陈旧的城市街道,楼房与河流。只有在夜晚,它们才美得惊艳暧昧。
夜晚一过,这个繁忙庸碌的城市又开始鲜活起来。黄色的出租车沿着频繁上坡,下坡的狭窄马路疾驰而过。喇叭声按得通常是爆裂地响。迎合着重庆人火爆,热情的性格。
在冷静与热情之间。
冷静的分裂总是在热情的纠缠之后。
长江索道
第二天一个人去搭长江索道。
索道到达河流对岸的另一端,我才发现这个城市被河流切割得四分五裂。这个城市的交通并不便利,如果没有索道。出租车需要沿着河边绕很远的距离才能到达对岸。
曲折而一路可以观赏到流离风景的城市路途。
也许有一个人在河流的那端看着我,我也在河流这端看着他。河流中央弥漫的大雾。我们间隔光年,遥遥相望。他等不到我,我也等不到他。就这样等着,望着。一个人,始终一个人。很多年。
很多年之后,如果再去重庆,我想我依旧会做这件事情。一个人去搭长江索道。手心里握着票。抽过期,潮湿的香烟。低头看下方的嘉陵江河水。然后告诉自己,这里我曾经来过。
索道刚刚开始运行的时候,车厢下高低不平的楼房渐渐地远离开身后,仿佛远离一个陈旧的岛屿。
眼底下面远远看见长江的河水是褐黄色,而嘉陵江的河水却是翠绿色。2条河流交会在朝天门的码头下面。
这一个有过短暂旅途的城市,炯如它青笋般一夜耸立在河流两岸的城市森林。华丽瞬间就消失,我看见清晨它满目苍痍的斑驳。
那些看似可以长久的感情,总是在逐渐地变质。
习惯一个城市,总比习惯一个人要轻松得多。
城市烟花
看蜡笔小新。这个留着2条像毛毛虫一样粗大的眉毛,讨厌吃青椒,喜欢动感超人的5岁日本小孩。可以在深夜的时候,让我放松地把头沉陷进温暖塌实的白色羽枕里。
我抱着电脑,坐在床上,看着7分钟的动画短片,直到有些许的倦意。
伴随着这个新年同样如此。窗户外传来阵阵的爆竹,烟花声。有时拉开窗帘,看到窗户外绽放开来,在天空很快熄灭的大朵烟花。烟花是那样美,在城市的上空。
没有人知道烟花可以飞多高,也没有人知道烟花为什么要散落。
烟花不知道自己有多美,所以烟花总是不停地打开着,在节日的时候。
见过最美的烟花,是在广东沿海的沙滩上。是和在一起的人一起燃放的。几年以后,我依旧记得2个人抓着烟花,在黑暗的沙滩上奔跑的样子。似乎全世界都被点亮。
村上春树
翻出村上很旧的小说来读。一本在旧书市场买来的盗版书。1973年的弹子球。这是我最经常阅读的村上的一本小说。
这个常常以威士忌,黑爵士和中国女孩来打发忧伤的日本男人。
说村上的作品,大抵与青春有关。更多是与虚构,是世外有关。这样说更为贴切。没有人能进入的世界。书中的青春遥不可及。即使只是书中的一个片面人物,几句话一带而过的人物。村上都设于他鲜明的个性与特征。这些人物冰冷温情,憔悴疏离。在告别的位置上停留,然后快速抽离。
村上的每一本小说都是如此。
他观察周边的环境细腻之致。
一个在吧台里从事调酒职业的英俊男孩,不记得是在哪一本小说里出现过。也许是《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也许是《斯普特尼克恋人》。
那个同性恋男孩,村上用寥寥的几笔,描绘出他有优雅,修长的手指。每天站在吧台幽暗的光线下面一遍一遍擦拭着威士忌酒杯。不轻易与人交谈,穿白色打结的高领衬衣。
诸如此类的一些片面人物,在村上的笔下若隐若现。
一些偶尔蹦现出来的小角色,体现着小说的本质与最终寓意。那些穿插起整个故事,整本小说大纲的人物主体。往往因为过多重复的叙述,过多频繁的对白,而失去了亲近的意义。
安妮.海瑟薇
安妮.海瑟薇是我最近喜欢上的一个女演员。我在一个凌晨花了5个小时的时间把《公主日记》的2部看完。
安妮.海瑟薇的英语发音有些蹩脚,听上去憨厚。却很中性。
她在Lancome最新一季Magnifique香水的广告里有美丽,微扬的嘴角。
从香水广告认识她。于是找来她的电影看。古典剧情和青春情感喜剧是她擅长的领域。
有一张古典优雅的脸,在青春情感喜剧片里,导演能带动出她的朴实,放肆与纯真。又泛透着点点的矫情与物欲。
长得精致纯粹的女人,总是让男人想占为己有。
除了我,我只想欣赏她。
迷失东京
以前我喜欢斯佳丽.约翰逊,喜欢《迷失东京》。后来斯佳丽成熟了,变成玛丽莲.梦露第二的性感尤物。FHM男人装杂志上这样评价她。
我喜欢的是电影里那个走在Tokyo街头,撑着雨伞,穿连帽衫,牛仔裤。独自去看日本插花和神社的美国女孩。
电影开头,她圆润,俏皮的臀部特写。
坐在酒店房间的窗户边,在人群熙攘的街头。那一张孤独的背。
陌生的城市,一个学哲学的女孩,摄影师的丈夫,沉溺于工作。在游泳池的走廊间。过气的电视明星,中年危机的老男人。威士忌广告。酒吧里唱着英文歌的红发女人。雨伞,电视屏幕上长脖子的恐龙动画。种满盆载植物的日本神社。在小酒吧门口巷子里的追打。扔过来的啤酒瓶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
索菲亚.科波拉把这部电影拍到了极致。
也许人并不孤独,孤独的只是这座座空城。
《迷失东京》《千禧曼波》和《情书》是我最喜欢的3部电影。
有一年,我觉得我是斯佳丽.约翰逊。
有一年,我觉得我是舒淇。
有一年,我觉得我是中山美穗。
她在迷失,她在恋爱,她在过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