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老实实写长篇,请支持我连载中的书,点击图片进入阅读>>>>
毛衣的诅咒是这样说的:在你们俩还没有被婚姻绑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你为他织了一件毛衣作为礼物,那他一定会和你分手。
这个是在国外织毛衣人们口中普遍流传着的咒语,叫做Sweater Curse,也确实有很多人非常相信它。有些人说为对方织毛衣就和为了要挽回一段关系而生孩子一样,希望这件毛衣(或者围巾,袜子)可以使正在往两个方向漂流的两个人再回到一起。
有个女生为男生织了一件毛衣,因为这件毛衣,或者说因为她男朋友对这件毛衣的反应,使两个人分手了。虽然他声称自己喜欢这件她织的生日礼物,但他从不在公共场所穿它,因为他觉得那没有任何牌子的衣服实在太不cool了。他甚至当着他朋友的面脱下了这件毛衣,因为他们嘲笑说他被女朋友管得太服帖。接着他在外面买了和这件毛衣所用的毛线同样价格的礼物送给他的女朋友,公然的忽视这件毛衣所包含的她的时间,心血和爱。礼物不一定要有同等的价钱,只要是包含着一份心意就行,但显然这件礼物中没有,所以他们分手了。
虽然很少人会把对编织出来的礼物的反应作为衡量爱人的标准,但这无辜的毛衣却确实可以起到这个作用
竹取清香诗取狂,
横刀走马醉华堂。
浮尘何必圣贤醒,
一记秋砧已断肠。
话说,阿荧垂涎我钩的衣服很久了,今天 ,今天她终于行动了。写了一首好诗来找我,问我要不要?
我一看,恩,很适合我将要写的竹酒,笑纳。这时,阿荧原型毕露了。开价:你要钩一件衣服送我。
我赔笑,擦汗,心里想把诗退还她:阿荧姑娘真是。。。真是一字千金啊,钩衣服,要很久很久,她一年发3、4回诗兴,我就要忙活一年啊。
阿荧没给我机会:我这首诗,你想很久很久也想不出,这首真的是好诗
我冷哼:是我可以不放,最多书看起来档次低一点。
阿荧像个老练的生意人:你不会舍得不往你脸上贴金的,瞧,瞧,这么有气势的诗,多衬小高,我敢打赌,这年头,你坊间再找不到谁能写这么有气势的诗了。
我提醒她:不是小高。。是关蒙。
我继续哼。
然后两人进入文艺讨论。
阿荧说:呃。。。比较衬小高的气质啊。。。还有,再没人能写一首诗,配给守云吟诵了,横刀走马醉华堂——这句太狂了吧?跟关蒙是两种啊
我说:关蒙从一出来就用竹来比喻
阿荧说:关蒙狂个P啊,韩小侯也行啊
我嗫嚅:他死前
妹妹家的小贝是很幸福的,姑妈有缝纫手艺,亲手给它做衣服,做了T恤,风衣,摇粒绒大衣。那粉色T恤其实是一件衣服的两只袖子,做了不同款,一件高领荷叶边下摆,一件背上一个蝴蝶结,立领。我去给它拍照时,姑妈正在用毛线给它打小鞋子。
可爱到尖叫的狗狗,与我家来来很不同。白贵宾的两只眼睛像纽扣,不掉毛,整体像玩具,如果不动就像假的,没有表情,只用肢体语言表达情绪。我家来来呢,眼睛水汪汪的,像桂圆,主要用眼睛来说话,连白眼这种高难度动作它都会,表情丰富,平日爱理不理,换季时狗毛乱飞。
小贝很爱穿衣服,可是来来痛恨穿衣服……小贝是六月生的,怕冷,来来是十二月生的,比较经冻。
以下是小贝玉照。
酒文第五卷码完,第六卷进入南疆,也就是云南啦。正好父亲大人的知青年华在西双版纳渡过,于是采访。
南疆地广人稀,古代一直是流放犯人和移民开荒的地方。在古代,百姓被绳子穿成一串串,由士兵押解去,到了父亲这一代,绳子变身了,变成了理想和口号,非去不可的。美帝苏修不许国家进口橡胶,父亲大人他们去云南,是为国家种橡胶树的。
从小就觉得父亲大人是很了不得的人。他年轻时候也是嚣张的,潇洒的。头发懒得理,故意留到肩膀这么长,后腰别一把长刀,看着很能玩命,远远别人就不敢惹。去西安探望叔公,叔公不敢直接领回家,先带他去理发,把刀收起来,免得吓到家人。西安的两个叔叔还是孩子,都崇拜他,后来一个成了特种兵,一个浪子了一阵子,猛回头,开起了土方公司。在西安的地头随便一挖就是一个墓,多是平民墓,难得有贵族,还是好奇得我直打听……认不认识盗墓的?我想结交。小堂叔说:“认识……”,换我绝倒。
父亲大人回家行李一向托运,在当时比现在春运还夸张的火车站,他居然轻轻松松,单手托着一只养了金鱼的鱼缸回
这是今天飙的一部分啦,写完回头看一看,不禁热泪盈眶扯着纸巾擦鼻涕说:“太感人了,太感人了。”激动地发消息给朋友说:“根本就是我的另一个人格飙的!”这是绮白所扮演的绮白所码出来的煽情文字,与绮白本人无关!
锦书认为自己清醒冷静,可是看看被他逼疯的人们,也认为自己很正常呢。
江清酌觉出她肩膀一点一点僵硬,他吻了吻她的唇角,说:“还是有办法的。”说得多好听,还是有办法的,好像在为她出谋划策呢。
她便暂止了胡思乱想,听他说话。
他指了指琉璃盏:“你喝下自己酿的酒,我就放过高献之。”
又来了,她已经中过两次招了。每一回他让她喝酒,都是她生命里的转折。第一次在枫陵镇,喝“醉三日”,她醉了,被他带到华城;第二回,在甘露殿,她喝“醉三年”,醉了,就成了德妃。现在,他想做什么?
最近正在交替打的两件衣服都用极细的针,13号针打真丝亚麻开衫,14号针打羊绒连衣裙。啊啊啊啊啊,这是什么概念啊,一个密度片就会要人抓狂。13号针,2.25mm,14号针,2.0mm。这个冬天什么都不要做了,光与这两件衣服耗下去都不够啊。
真丝亚麻
我的毛病是记不住人的脸,大概是不用心的缘故。见过好几面的人都“人生恰只如初见”。所以我根本分辨不出是有几面之缘的人在和我开玩笑还是无聊的陌生人在调戏我。这与我的职业正是格格不入。
我拿着照相机走进2号楼,里面出来若干中年人,其中一人以调戏口气说,你要不给我们拍几张照?其他几个人嘿嘿笑着脚步也没有停。我看着那人的脸皱眉想不起是谁,居然就这么愣着咧嘴皱眉,停了一下走过去了,于是我给人的印象就是我很藐视这个人,并且我不认识他……不要已经得罪人了吧?可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也许,我猜是某某领导的司机吧。
我在群里哭诉我的失礼,阿荧安慰我说她也记不住,从来认不清老局长和老工人,只能看他们的衣着区分。后来她还不容易记住了局长的脸,局长却换人了!
珍珠是我的素爱,不过一直觉得这个年纪很难戴好珍珠。指头大小的滚圆珍珠耳坠挂在耳垂上,远不如米粒珍珠小耳钉自然。家里像模像样的珍珠项链,都是圆粒大珠,被母亲大人拥有,她倒是愿意借给我戴,可我不想打扮成未老先衰的小妇人。很努力地找适合自己的款式,买过一串花式珠链,纽扣型的扁扁的珠子,交错串成两排,很别致,戴在脖子里很多人问哪里买的,不过依旧觉得有些重。于是心血来潮坐在珍珠店里自己穿项链,与老板是朋友,让他翻出仅剩的两条光泽良好的米粒小珍珠。穿法很简单,与当初做珍珠小球耳坠差不多,不停地交叉交叉就是了,可因为珠子的洞比较细,需要用针和引线带线过去,就把速度拖了下来。成品效果像钩针制作出来的蕾丝花边,轻盈纤细,超出自己的预期,就觉得一个下午没有浪费掉。店老板也很高兴,我给他带来了一个新点子。他也学会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