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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8 17:28:51
    标签:学习公社
     

    今天中午看到河南电视台民生大参考的节目。看完后让我气愤不已。说的是一位失主钱包被小偷偷走了,最后出现在我们失而复得公司,并向她收费,她感到不能理解,记者来我们公司作暗访,说我们没有告诉她捡物人的详细信息,并且公安部门的人也不予理睬。

    虽然失主的脸隐去了,但我还是想起来前些天那个女失主。

    8月22日上午,福寿街的环卫工人李师傅捡到一个钱包,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帮忙找失主。我们拿到钱包就马上联系找失主,生怕她再着急。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这位女失主郭女士来到我们公司领取她的失物。我就开始给她看我们公司的证件,介绍我们公司的业务流程。她丝毫不听我说的话,要求看东西,我就给她看了照片。看完照片后,她又说她的钱包是被偷走的,当时里面还有钱。又质问我钱到哪里了?我正在给她解释,她又问她的钱包为什么会在我们公司?我只好又给她耐心的解释了一遍:我们是个失物招领公司,由于我们的宣传,别人才会给我们交捡拾物品,捡物人是在垃圾箱内捡到的,如果你怀疑,你可以去调查……话没有说话,郭女士就扬长而去。

    第二天一大早,郭女士又来到我们公司,说她已经去派出所咨询过了,工作人员说现在是有失物招领公司,公司也是正规合法的。郭女士又态度友好的领走了失物。由于捡物人没有手机,我就只能告诉她了捡物人的名字,工作单位及工作时间。

    上午11时30分,郭女士又带了两名男士来到我们公司,声称这时她的“表弟”,想来了解情况,我又详细的告诉他了事情的经过。但这时郭女士的态度却表现得极不友善,很是恶劣,两名男士也是阴阳怪气的,简单的问了两句走了。

    现在知道,那两名男士是记者,不过也不所谓,是不是记者,我当时都会那么说。但最让我气愤的是记者不事实求事,只凭自己的怀疑去推断事情的实情,这对我们公司的名誉极为不利。

    他们不把我说的完整话播出来,而是挑三拣四把他们需要的话剪切出来,有的甚至是他们故意“逼”你说出的一些他们需要的话和画面!

    当时他们问:你能保证给你们交钱包的都不是小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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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0 17:13:24
    标签:谈天说地
     

    ab051813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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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报讯(记者李飞/文庄严/图)一边是合法的失物招领公司,一边是民警依法办案;一方要求警方先提供招领费,一方认为是依法传唤、依法办案不能给。昨日,郑州一失物招领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办案警察就遭遇了此事,双方就此僵持了数小时。
      一场“纠纷”持续数小时
      昨日傍晚,河南失而复得信息公司负责人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民警打了他们的工作人员。记者赶到该公司办公室时,双方仍在争执不下。该公司负责人杨先生情绪非常激动,在给郑州警方督察部门打电话说:“(警方)拿钱我就拿出来(包),不收费我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我是经营行为。”
      经记者了解得知,昨日13时许,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失主电话,称她丢失的包在失而复得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找她要100元钱让他拿走。李女士的包在失窃后曾到该所报案,该所已经立案侦查。昨日18时许,该所两名民警来到位于郑州市南阳路的该公司。当时,寇小姐一个人在单位,于是警方要求传唤她,但她要求看对方的警官证。寇小姐说:“他们不让我看警官证,我打了110,110说要核实。”办案的民警插话说:“我们没给你看吗?”寇小姐说:“他把警官证放在我的眼镜片上,我看不清又给拿走了。”寇小姐说,之后她被民警拉着手强制带走,被拖到地上,有人还抓住她的头发。但办案民警否认了这一说法,说寇小姐不走,他们只好要强制带她走,没有抓她的头发。
      而寇小姐说,她是被办案民警拖出门的,门外有摄像头可以作证。办案民警解释说,传唤寇小姐一是因为该公司当时只有寇小姐,二是因为是寇小姐给失主打的电话。得到消息的杨先生立即赶来,他坚持要求办案民警先付费他才能提供失物信息,并且认为警方开出的传唤证有问题。因为他不是涉嫌盗窃,而警方要以涉嫌盗窃传唤他。警方则认为,赃物在他们手上,所以他们涉嫌盗窃,如果他们接受传唤到派出所把问题说清楚他们就没事了。
      由于对办案民警的不满,杨先生拨打了110(如图),并多次拨打警方的督察电话,希望督察过来处理此事。杨先生拨打110后,金水分局南阳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调解未果。
      20时26分,当记者和民警在该公司门外交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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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5 16:13:03
     

    失物招领业务中,2006年11月份失主从本公司领走失物的为98例;2006年12月份为107例;2007年1月份158例;2007年2月份78例;2007年3月份196例;2007年4月份121例。

    寻人业务中,2006年6月在本网站上登记的孙先生于6月下旬找到;2006年7月份登记的孩子腾腾(化名)于2006年9月份找到;2006年8月份登记的关先生于2007年初在北京找到; 2006年8月初登记的牛先生于2006年9月找到。

       从数字上看,认同我们的失主越来越多,当然,还有个别的失主对我们公司的收费仍有疑意,但随着媒体、大多数失主对我们的宣传,不理解的失主已经越来越少。甚至有很多来我们公司领取失物的失主拿走我们很多名片,回去以后要给我们做宣传;也有一些学生领完失物后,想在我们公司兼职打工的;等等。在此我们很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自己的服务,使每一位失主都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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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5 18:01:18

    时间在慢慢流逝,转眼间又到2007年了,回想,我们这个倍受观关注的“失物招领公司”开业已经两年了。2006年,我们这个公司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有悲,也有喜。悲,因为我们没有经验,管理上有很大的疏忽,以致于有失主来公司闹事。喜,我们2006年还钱包的总数量是2005年的三倍。

    腊月三十,由于我们思乡心切,所以没有在网上向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人们祝贺节日快乐,就赶往我们的家乡,对此我们很抱歉。

    正月初一至初五,我们在各自的家乡接到了无数个环卫工人、绿化工人的电话,他们春节不休息,所以他们依然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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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7 20:32:23

    临近春节,在郑州最繁华的火车站地区、二七广场等商场聚集地带,环卫工人和我们“失物招领公司”开始繁忙工作。

    听环卫工人郭师傅描述,有一次他正在翻看“新疆人”扔进垃圾箱里的钱包,就听到“新疆人”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对着他骂:“看什么看!赶快扔掉!再看打死你!”后来郭师傅“偷偷”地把钱包放在自己的口袋,又给我们打来了电话。郭师傅说:“你看这钱包多好看呀,里面这么多证件,失主该多着急呀!你们一定要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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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09 18:57:31

    今天我看到了郑州日报的一篇文章。题目为<<“失物招领”开公司做生意 市民:爱心会“打折”>>我看了以后才想起昨天那个让人“莫名其妙”的电话。

    元月8日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位男士,他说他半个月前捡到了一张身份证、一本驾驶证。想通过我们帮忙找失主。并且询问我们公司的收费标准。当我问他姓氏名谁,在哪里工作,他又支支吾吾。但我还是一一向他做了解释。随后他却又打了两三个电话,又问起我们一天的工作量,业务量等问题。我觉得有点奇怪,如果他真的是“拾金不昧者”,他怎么会问这么多“深度”问题?便问他:“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他却挂了电话。

    谜底解晓以后,我心里有些不太舒服。因为我讨厌欺骗,更让我不舒服的是他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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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3 18:09:43
       今天是周六,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我想我的同事们也都盼望这一天的到来,因为这一天早上我们可以比平时晚到半个小时
        昨天晚上未通知上那个山东大学的学生今天早上打电话过来了,他说是前几天在郑州丢失了钱包,现在找到了,表示感谢,并且问我们可不可以给他寄过去。我说当然可以了,只不过需要你付费。他听后马上拒绝了,说这些证件他全部都补办过了,没有什么价值。哎,昨天辗转舞反侧的找失主,打了那么多长途电话,没想到替失主找到的是一些没有价值的证件!小杨说:"既然没有价值,那为什么失主刚听说证件找到了,便要我们给他寄过去?"
        那个大学路的失主也打来了电话,说她在她的家门口看到了我们给她的留的纸条,想过来拿她丢失的身份证。在她听完我们要向他收50元的费用时,却说只同意付25元的费用,因为她的办身份证的费用就是25元。我和同事们听了很无奈。她只考虑她办证时花的费用,却不知道我们同事因为去找她,路上还差一点出了车祸!在她们家属院里找了大半天!
        昨天北京的那位失主来很爽快的把东西领走了,他说如果我们提前几天给他找到,他的损失会减少得更多,也愿意付更多的酬金!没办法,谁让捡他钱包的环卫"爷爷"昨天刚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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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1 16:32:28

    昨天晚上我去火车站拿了一大包证件。全部都是一位看公厕阿姨捡的。里面的身份证有七八张,银行卡二十几张,会员卡更多。

    今天一大早我和同事们就开始找寻失主。我按上面的信息先给这些证件分类,哪张银行卡,哪张会员卡,哪张发票,哪张身份证是一个人的。大致分好以后开始联系。

    我们不敢错过一丁点信息,哪怕是一张纸条,我们都会打过去问他们认不认识失主。终于,第一个失主联系上了。

    我在电话里能听得出来她很激动:“你捡到我的钱包了?!!太谢谢你们了,我一定要重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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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4 17:26:00
    11月18日,央视东方时空百姓故事播出节目《得失之间》,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俯瞰城市,杨金伟骑着自行车

      (杨金伟)我们这个服务肯定是广受欢迎的!

      杨金伟骑着自行车

      (杨金伟)确实是有很多人不理解!

      杨金伟骑着自行车

      (杨金伟)我没想到我做这个事情会被警察抓。

      一些人在围观,杨金伟在处理现场

      有人说,一个人一生中可能要丢10次东西,,如果是在以前,丢了也就丢了,可现在情况会有所不同,丢了的东西归还到你手中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有人专门在为丢东西的人服务,比如,杨金伟。

      (杨金伟)失而复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寻人、寻物、失物招领,最起码我是一个合法的这样的公司。

      (杨金伟)什么时间捡的?

      (捡东西的人)七点多。

      (杨金伟)我打开看一下,看一下我还要给你开个收据。

      杨金伟在开收据

      出示营业执照、开收据、和捡东西的人交涉,还有面对围观者的目光,这样的情况杨金伟每天都要遇到好几次。

      (杨金伟)我们双方都得确认,一个是你交给我了,另外我也收到了什么东西,如果万一失主说这里边有钱什么的,咱们相互有个证明,我也可以替你作证,还有这么多人都能作证,如果人家支付酬金的话,我会以这个条为准,知道吧,你这个收好。

      (路人)拿好,拿好。

      (杨金伟)这上面有我们的公章。回去我会根据这些遗失物品来分析线索的,我会想办法跟他联系上。

      (路人)你怎么想办法跟他联系呢?

      (杨金伟)我们专门做这个工作的,我们渠道就多了。

      杨金伟骑自行车离开

      杨金伟的身份是郑州一家失物招领公司的总经理,虽说是总经理,可杨金伟的工作却是是整天骑着自行车在郑州的大街小巷里奔走。

      (杨金伟)今天已经出来这是第二趟了,第一趟是早上七点半接电话,早点都没吃。

      合立大厦外景,杨金伟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

      杨金伟的“复得”公司在郑州黄河路口的一幢写字楼里,全称叫“复得寻人寻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既然是公司,那就要做生意,复得公司的业务就是专门为丢东西的人找回遗失物品,当然,失主要拿回自己的物品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

      (杨金伟)我觉得至少我是失主我会这样去做的,我也问了很多身边的人,他们也说是应该的,像那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