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红
跟法政人物有关的“郑毓秀”有两个:其中一个是一九六一年与五十八岁的王造时结婚的郑毓秀,这位郑毓秀时年三十七岁,当时是上海线毯厂的普通女工,“文化有限,又有小孩”,三十岁时丧偶,因而与刚被摘帽的“右派分子”王造时结合,组建新的家庭。(叶永烈:《斯人独憔悴:王造时的悲剧》,见叶永烈编:《王造时:我的当场答复》,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55~56页。)
[原创]解读夏楠律师致高一飞信中的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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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望台:就邓玉娇案致高一飞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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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呈重庆必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一飞阁下:
【夏楠律师不提高一飞“西政教授”的身份,而指“律师”的身份,心机极深!律师协会有规定,律师诽谤贬低其他律师是要受到制裁的。下面还有另一层深意,下面慢慢分析】
陈夏红
按理说,我与韩德培先生非亲非故,更非门生同事,没有特别合适的资格来写悼念他的文字。如果真要找个理由的话,我只能说韩德培先生是一个“公共”的知识分子,韩先生的影响早已超出国际私法界乃至法学界,韩先生的经历亦已是中国法律人乃至中国知识分子的缩影。难道不是如此吗?
狗日的汉语真是很奇怪,不光音近,而且意近。这种特征在搜狗输入法、紫光输入法下面,更是被表现得淋漓尽致。老朽闲来无事,且整理几个如下:
1、绿坝系列
“绿坝”、“绿霸”、“滤坝”、“滤霸”……
2、通知系列
“通知”、“同志”、“统治”、“统制”、“通志”……
3、政治系列
“政治”、“政制”、“整治”、“正直”、“争执”……
4、宪法系列
“宪法”、“先发”……
5、监控系列
“监控”、“键控”、“检控”……
6、政党系列
“政党”、“正当”、“争当”、“整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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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