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签:杂谈 |
近多少有些闲,将仅存的几本旧书又搬上了床头,恢复了以往睡前翻上两页的坏毛病。
一本老陈的“白鹿原”让咱翻到皮与瓤分了家,从美利坚返回袋鼠国也没舍得弃掉。
喜欢老陈的书,主要是他的语言,简练不累赘,无愧是个厚积薄发的作家。他的作品多有厚重深邃的思想内容,复杂多变的人物性格再加上跌宕曲折的故事情节,绚丽多彩的民俗风情给人真实感。影视的东西像是娱乐快餐,能留下深刻印象的不多,有时间还是愿意阅读一些文字的东西。
书中众多人物让咱感兴趣的可能要属朱先生了,他最具传奇色彩。淡定,自得,不掺和杂事却将大大小小的杂事料理的真真切切。他满腹经纶,刚正不阿,乐天知命,无欲无求,不争不斗,晚年更是仙风道骨,能窥天机。
人常说道:守一时不难,守一世才难。当今世界有几个读书人能做到这样,不为五斗米折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朱先生的每次出场都宛若仙人,撂下几句话就抽身事外,回到白鹿书院继续他的县志修编,让芸芸众生细参慢悟,更妙的是仙人也有入俗的时候,办学堂,救灾民,保家卫国,他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朱先生弃笔从戎那一段绝为精彩,投奔抗日队伍的场景叫人动容,文而不弱,何等气节!当
|
标签:杂谈 |
人要不顺喝凉水都噻牙,老C最典型。
老C晚11点多回家,本身是个安静的人,走路都怕踩了蚂蚁,进屋后听到动静,赶紧出来, 见一黑影闪了。
四处窥探一下,厨房的沙窗被人卸了下来,好玄。
老C没敢动也没忘了打OOO。
干等一个半小时,武装到牙齿的警人到,训练有素的犬在四周一通嗅,最后无奈的在主人面前摇头摆摆尾:没找到什么。
失望的老C眼睁睁的看着警人带着犬急匆匆的又去执行下一个任务。
一夜未合眼的老C此时又汇入上班途中的车流。
在一高坡的交通灯下,前面的车不安份的居然看中了老C,以后屁股的热情毫无商量的直接吻向老C车的前脸。在老C还未反应过来之时,前车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冲向了前方。
此时,老C仍然未忘call:000。
警车一声呼叫来到老C面前,气的哆哆嗦嗦的老C已是语无伦次,词不达意了。
执行者问清原由,让老C提供证据。老C唯一可以提供的是前车后屁股下部的几位数字和自己车前脸的大坑。
通过网络查询,肇事者没有提供住址,老C提出的赔偿不能成立。
老C发怒,冲着警察喊:你们得管。
警察温柔,和霭:我们管不了。
我怎么办?老
女儿看着朋友吃西瓜笑的前仰后合,朋友不解我也纳闷。半天才回过味来,女儿不懂的西瓜还有这种吃法。
吃西瓜通常是切成细牙便于入嘴而不至于“洗脸”。尽管如此还多少有些狼狈。于是我家老爷从孩子开始吃西瓜起就为孩子将西瓜去皮切成小块装在碗里,叉着吃。家里来人也是这种方法,西瓜全部去皮切成小块分装在碗里或一大盘子里,随吃随叉,十多年都是这样的。
今天老爷不在,我可没这耐心,朋友自己将西瓜切成大块端上餐桌,开吃不久就遭来女儿的狂笑。我不好意思女儿的少见多怪,感到悲哀的是我家老爷将女儿吃西瓜的方式给剥夺了。
女儿不吃朋友切的西瓜,看看我,我旨意她们吃,用手拿着啃。她们说:会吃到脸上。我说:没事,吃完后去洗个脸。
凡事都是习惯,无所谓会与不会,吃西瓜谁都会,但怎么吃就是习惯问题了。
朋友告诉女儿:过去我们吃西瓜是用拳头砸,一分两半,将脑袋埋进去啃,脑袋出来后,满脸带着西瓜籽。现在你们怎么吃也吃不到我们那时的水平。
听起来象故事,可事实就是这样。习惯是随着生活条件改变的。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以吃到嘴里为上策,无论你采用任何方法。而今条件好了,吃东西也变的讲究,挑
我家老爷同学聚会。酒喝到一定时准会有人拿老实人开涮,我家老爷总是首当其冲。
一位摇摇晃晃的撑着桌面站起来,用筷子指着我家老爷:说说与xxx教授家的大小姐是怎回事?老爷嘴里嚼着,眼睛盯着桌面上的美食,没功夫搭理他。那位干脆嚷起来:怎么着,这时候还装傻玩啊?我都不好意思了,推了老爷一把:别那么没出息。
老爷终于将脑袋转过来,使劲的咽下口中食物:什么怎回事,什么都没有。这时听者的欲望被勾起来了:说来听听吧,lp宽容点啊。
老爷唯一的这段没开始就结束的所谓“风流韵事”我都听了一百遍了,不存在宽容问题。
那时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谁敢再连累一个,在说那姑娘是不是黑了点。。。老爷咽了下口水傻乎乎的说。
大家都笑了。
说话的同时,忽略了旁边坐的那位,不经意的回了下头,突然感觉到他那奇怪的眼神。
他终于伸过脑袋问:是xxx吗,xxx教授的女儿?
对,是她,你认识?老爷问。
你们认识是在x月x年?
应该差不多吧,具体的记不太清了。
我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这样的穷追猛打,老爷这么认真的回答。
NND,到今天我才结束了这桩无头案,他显得有些激动。
小雨间与老爷散步,路径一家前庭花园,老爷见一龟背竹开花,惊喜的说:真好看,快拍下来。
我说:路边的野花不能采更不能拍,何况在雨中。
老爷说:是家花不是野花。
有主的花就更不能拍,我说。
老爷:错过身边的风景多可惜?
这风景咱家有,我说。
没有,老爷说。
有,我说有就是有。
老爷说:我咋没看见?
你那眼睛尽瞅着院外了,我说。
一向装斯文的妇人我这回也借机撒撒野。男人虽说聪明过于妇人我,但偶尔也会糊涂的不如妇人我。
咱不习惯数落家道,尤其对我家老爷这种自称所谓的聪明男人。
得,今天有听的,就有我说的,也妇道一次,省的不把咱当妇人看。
我家老爷喜欢说:瞧,人家孩子多聪明,多有出息blablabla.....
妇人我说孩子再好也是人家的,你除了羡慕,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暗地里加大饲料,使足功夫,也整出个朗朗,丁俊辉什么的,如果娃是那块料。
妇人我知道我家娃不行,没那基因,不怪娃。
但我家娃也有过人之处,小学连跳两级不说,毕业时楞夺走了保持数学最高记录那位King的冠,小妹妹对着大哥哥say sorry, 看的我当时那巴掌
|
标签:杂谈 |
看茶的“打工的日子”想起自己曾有过一段让人啼笑皆非的经历。
菲因赶写毕业论文,必须要停止一切与写论文无关的活动,除她那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外还有所有赚钱的行为。
菲有一份叫很多人羡慕的工作,就是在一个男性单身律师家做清洁。律师每小时pay15刀,每周两次,每次三小时。工作无非就是将律师用后的餐具,酒具洗净,擦干收起。将律师换下的衣服洗净凉出(澳洲不用烘干机),在将先前凉干的衣服收回熨平挂回律师的衣橱内。最后要做的是整理律师的客厅,清理茶几上的报纸,杂志并将地面吸干净。
对于一个女性学生这点活不算什么,律师pay的工钱不过也就比跑堂的多出5刀。可问题不在这,关键的那是一位单身男性律师。
很多人盯住了菲,想揽下这个活。
菲非常在意这份工作,她认为这是一份即悠闲又浪漫的工作。她可以在工作日的任意时间里踏进律师的家,因律师将家中的钥匙交给了她,并关照过在早8点以后到晚8点以前都不会在家,这段时间里她可以在任何时候来做清洁。
具我所知,在打工的日子里菲经常与小恋人到律师家去寻欢做乐,花天酒地,那室
|
标签:杂谈 |
昨天去洗脚,与邻座聊了会儿天,说到她的年龄我差点没从座位上弹起来。看着她那双白里透嫩不带多少青筋的脚,怎么也无法与74岁的年龄相联,上面我就不去形容了,大家充分想象好了。
老女人问我:常来吗?
没有,第一次,我说。因走的有点累了,与其说去喝咖啡不如到这里来休息,顺便做脚底理疗。
我每周来两次,这里的人都认识我,30年不变。
我心纳闷,中国的洗脚业才多少年,这老女人怎么就30年了?问了后才知道,其实外面的洗脚比中国还早,就像做facial一样,只是没有象现在这么大街小巷的铺开。
问起老女人的养生之道,她说:睡觉。洗脚是为了更好的睡觉。。。。这就是她的逻辑。
我一点都不怀疑,中国的古话有:“男人要吃,女人要睡”的说法,我这几十年也是这么遵循着的,可就把洗脚这茬给忘掉了。
老女人还真能说:现在很多女人啊,是顾脸不顾脖子,顾手不顾脚。实际上把脚照顾好了,让你睡个好觉,比什么护肤,营养,保健都管用,这么简单的道理懂的人还真不多。
是啊,我想到修指甲的地方比这火热,每次都要等。
老人话多,咱不否认,不过听这老女人的还真不觉得烦,我一下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