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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爱情协议书(2006-08-21 16:05)

  闲得无聊,在网上乱窜,发现了一则爱情协议书。是曾经红极一时的某甜星与某公子签订的情色游戏合同。合同制订得颇为周详,从每周见面次数到亲吻拥抱时间、态度都有具体要求,外加一连串的“务必”和“禁止”。某甜星的这段交易家喻户晓,但游戏合同却未必确凿,多半是好事者的杜撰。不过,如果撇开伦理道德价值观,单纯从技术性操作的角度来看,我倒觉得这不失为一种科学的爱情,由于有刚性的约束,既可以保证爱情的质量,而且还可持续性发展,不啻是给爱情买了一份保险。
  
  这话也许不耐听。爱情讲的是纯真浪漫,轰轰烈烈,好聚好散,用合同章程来束缚爱情,还有什么情趣和刺激可言?给爱情买保险,完全是在亵渎爱情的圣洁和诚信,太不吉利了。其实不然。比如人寿保险,难道买保险的人就是希望自己死于非命?不过是将人生的风险规避到最小值而已。给爱情签一份合同,可以使自己受到最小的伤害。
  
  当然,现在的中青年人抗挫能力都很强,尤其是在爱情面前,很少有人缺钙。那种因失恋就沦为花痴者已鲜有所闻。大家都坚信天涯何处无芳草,歌城酒吧随便找。在这个崇尚嬉皮无厘头的时代,面对爱情也不再毕躬毕敬,可谓来时嘻嘻

主持人的话继《老徐的博客》从网上搬到书店里之后,近日,童话大王郑渊洁也在书城签名售他的新书《勃客郑渊洁》,签售会上,很多博友特地赶来捧场。博客出书渐渐成了一种潮流,据说,这些书很多都占据了书店和网站的畅销书架。也有人提出质疑,把同样的文字从网络上搬运到书里,还会有人买账吗?博客出书,你会为之捧场吗?
  
  买了一本,被批没品位
  
  □XIXI29岁人力资源
  
  午休照例喜欢逛书店,即使没有想买的书,也能随便翻翻消磨时间。正好看到书架上摆着一本《老徐的博客》,就随手拿来看了。徐静蕾的文字还是满清新的,看上去像个邻家女孩在轻轻向你诉说着她的小秘密,书里还有很多以前没见过的图片。看了几分钟,上班时间快到了,看看价格不贵,我付了钱。
  
  坐在办公室,挑自己喜欢的内容看了,这实在是一本不经看的书,半小时不到就翻完了。放在办公桌上,不一会儿前来问津的人还不少,可都是一边翻看着,一边说我的25元钱花得不值。有的说,书里的内容网上都有,他们早就知道了,有的说,又不是徐静蕾的粉丝,何必为了她随便说说的几句话而掏腰包,还有的人更是说我买了一本没品位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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