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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录机里的私人空间(2006-08-21 12:13)
后知后觉的我昨天才看了刘若英的单身日志演唱会。比较心酸。她说了很多实话,能让每一个城市里的单身女子如照镜子般。

  她说,单身的女人家中都应该有一台电话答录机。听了这话,我就下意识地把手往沙发右边探。

  其实自己身边正有这样一部体贴的机子。起初用,只是自我感觉生活质量提高少许。那感觉,像是这一刻,才顿悟它存在的真正理由。想起从前流行传呼机时,身边一些女孩都一步到位地配了中文的。彼此嘴上不说,但都明白,是为了给爱情机会。因为很多话都不适合用嘴去嚼。

  刚用答录机那阵,我每天回家第一件事便是听留言,像急着去见情人或看自己在网上的帖子有没有人搭理一样没有出息。但经常从电话里冒出的声音都不是情意绵绵,而是对我一通臭骂:“装什么答录机啊,不在家还要浪费我电话费。”——啪!

  他们真是不懂得体谅一个单身女子卑微的不可言说。一个人回家,在等待冷汤加热的空闲,希望有人对自己说话。

  虽然手机已是人手一部,但那种铃声一来即听即说的速度没有让人或等待或揣测的美感。而且我自己也讨厌给人打手机,总有些不知道是不是多余的顾虑,觉得若非得要打手机,那人便在外面移动着,

搭讪(2006-08-21 12:12)


搭讪



  那日,阿苏做电灯泡陪小成夫妇逛街。成太太在ELLE店与一女孩试衣时同照一面镜。阿苏觉得那女孩挺合眼缘,便凑过去对她说了句诚实的话:“我觉得还是刚才那条裙子配你这件上衣”。成太太也是八卦中人,一听,便心领神会,主动与那女孩聊天,打听到对方名叫薇薇,并邀请她共进晚餐。

  接下来,邀其参加郊游。他们虽没有昭告天下正式开始,但暧昧的尺度已抵达腼腆男女的初恋状态。我们这帮家伙,把这段成功搭讪当成饭后甜点,并拿出面试官的气质对人评点二三。

  “她虽看起来单纯,也还算端庄,但决不会太简单。”有人通过她玩色子时的神态判断,说她输时的

唱K的男人(2006-08-21 12:11)
很少有人说“我今天好想唱卡拉OK”,于是就直奔主题豪唱一把。总是要给自己找一些理由,生日,涨了些许工资,跳槽,甚至出长差归来,然后一帮人才名正言顺齐齐相约去唱K。男人的那一个白天,可能都在想谁会去,带谁去——身边蝶舞招展的,多少有点患得患失,带此她还是彼她,这是个问题;于别人身边绕场殷情的,又在她的拒绝与同意间心情起伏;最轻松的是那些已经“死会”了的人,他们只需要想女朋友要怎样打扮才能不输别人家的。而在这一点上,女人特别明白事理。

  终于到了言归正传的时候。K房虽不是寸土寸金,但也是能小则省,因为灯色暧昧的房间,小是情调,大则让人心里发毛。而且那么小的空间正是合男人意的,如果宽若平川,手伸得再长也没用。包间里流淌着满地靡靡的灯光,裸着身体的酒瓶躺得横七竖八,因为空间太小,众人都不得不挤在一起,坐成肌肤相亲的造型,而在男人心里,也正拥挤地思考着如何不要枉费了这灯色酒香。

  很多时候,一群唱K的男人中必有一到两个“麦霸”级人物,他们会在踏进包房的瞬间点十首以上众人听出老茧的歌。他们最得意的保留曲目,是他们的自信所在——却没有自信换些新的来唱。若有人换了新男友,他们必唱自己最

清华世态(2006-08-21 12:11)
我只去过一次北京。关于这座城市的印象,仅仅停留在清华1号楼到南门那段冗长的路以及那辆破自行车上。

  那年暑假,哥哥去了别处实习,我一个人在他的宿舍里沉默地住了半月。在一个陌生城市有住处却没人照顾,我陷入某种让人晕旋的自由。

  哥哥留给我一辆旧式的28圈自行车,我想象着骑在上面的姿势,一定像某个县城里卖鸡蛋的大妈,别扭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腿短了一截。

  有一天,我骑着破车一大早出门去游荡。在教学楼附近,停下来调Discman。这时来了老师模样的人带着一群中学生。好像那个季节的北京之旅流行到清华北大参观,省钱且有教育意义。其中一位老师用眼神指了指我,然后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对学生说:“看清华的姐姐,暑假都不回家,而且这么早就起来自习,要不人家怎么上清华。”又看了看我的自行车:“还这么朴素”。我当时不知道是不是该硬着头皮进教学楼。最后我选择了保持调Discman的姿势,直到他们走过,才离开现场。我想,也许我会出现在这帮孩子的暑假日记里,也许他们中的某几个孩子以后到清华读书,还是受我“刻苦”加“朴素”形象的影响——我虽没考入清华,但也多少为她吸呐人才做了点贡献。

  那天后,我放

久违的信箱期待的心(2006-08-21 12:10)
 在这个城市,终于有那么一小块地方,会在今后的几十年内,理论上,只允许我从里面取出东西来——给信箱下这样的定义,是我一贯自我满足的风格。它给我安全感,亦给我很多值得期待的理由。

  无论手中提有多重的什物,无论去洗手间的欲望有多强烈,我都会在上楼之前检查信箱。可它大部分时间是空的,就像某个对我没有感觉的男人一样敞开着空旷的心。偶尔有纸片躺在里面,只是附近超市的DM单或电费煤气费单。

  想想也是,尽管许多人能轻而易举地找到我家,但似乎没有几个人知道我的通信地址。试图告诉他们的时候都被拒绝了。“打个电话多方便,再不然,发Email给你”。就连爸妈都在催我装摄像头,说是视频聊天可以清楚地知道我是不是又瘦了。

  我多么希望,在一个散发着余热的黄昏,从信箱里面取出一封滚烫的情书。

  只怪现在的人都太直接,“爱要说,爱要做”,没人再愿意费事费力地写字还要找邮局投寄。想起做学生时收到情书,总是恨不能在第一时间毁尸灭迹,年少无知的我把这些本可以温暖回忆的纸质情感丢失了。常突发奇想,要不要厚着脸皮问当年往抽屉里塞情书的男生:你还留着草稿吗?

  耐不住没信的寂寞,我自

职业性堕落(2006-08-19 12:35)

  大学姐妹阿若毕业后进入一家汽车公司,学中文的她为了培养对车的兴趣,床头的旧爱《ELLE》、《时尚》都换成了各色汽车杂志。我完全不能想象这个像小妖一样花枝招展的女人,穿着淹没人身段的素色夹克工作服是什么模样。“所谓不能想象,只是人不愿意去承认某个事实的借口。”阿若自己似乎已经相当习惯这样的工作氛围——周围举目望去都是各大高校的理工哥哥,她自信她的美,怎样都会被人看出来。

  一日与阿若逛街,她突然指着前面一辆半新不旧的车说:“这辆就不是我们公司产的,因为这个排量只有美国版才有。”我相当郁闷,我等的追求只限于每天挤公车能有位坐,而阿若已经在思想上提前中产。

  显然,这个姑娘的审美对象也由帅哥转为靓车。她说,对帅哥的关注必须是一场集体行为,热闹而安全,若你是孤家寡人走在街上还东盯西看,自身的安全感可是没有保障。看车就不一样了,你作为相对静止的一方,对运动着的车有绝对的观看优势,如果开车的恰是一帅哥,眼神对接,搭上段艳遇,就是物超所值。当然,你必

人人说他同性恋(2006-08-19 12:32)
 那天在MSN上遇到高中死党峰,照例问他:“还是一个人?”

  他照例答“一个人。”

  我应:“你不会是真的喜欢男人吧?”

  说完,莫名地将“晚景凄凉”这个词和25岁的他联系在一起。

  尽管我经常打击他,但不可否认,峰其实还是算帅的,至少,当一个男人时刻觉得自己像木村拓哉,说明多少还是有点底子的。他是个有理想的男青年,可惜“生不逢地”,用他的名言来说,“要是我生在香港,早就红遍东南亚了”。于是,出生在内陆城市的他只能在唱K或蹦D的时候释放他的才华。但只能被一些面熟的小众们长期欣赏,是一件很郁闷的事,而且大家都会审美疲劳。

  峰学的是服装设计,这样的专业能给他的自恋极好的环境。他上大学后,理想有了进步,从想当港台明星到渴望能去意大利施展设计才华,与米兰3G大师一争高下。那时他游荡到我学校时,总喜欢对我说他身上的衣服是哪个牌子怎样充满了设计的灵光,以及不相识的美女店员怎样给他内部折扣、赠品以及请他喝咖啡。还喜欢对我的衣着发型指手画脚,对我这样用黄瓜敷脸的穷学生讨论护肤品牌心得。“你知道为什么顶级服装设计师、发型师大都是男人吗?因为他们更了解女人的美应该怎样散

过去那杯茶(2006-08-19 12:32)

  人到了二十四五岁,身边似乎会冒出很多过期的暗恋者。这距离暗恋情愫丛生的岁月,差不多正是十年光阴。那时候,于懵懂中萌动,未必知爱为何物,只希望与那人多说话,便已满足,少有义无返顾去成全这感觉的勇气,便只存在心中,等时间来做主。

  等到10年后,在营役生活的缝隙,也许得志,也许失意,当然都需要以怀旧的名义来为生活挠痒。其实那些早产的爱恋,只是当时的此人喜欢上当时的彼人,若干年后再转头时,发现彼此都不是对方的那杯茶。这时候,那些当年觉得天底下最难以启齿的爱恋,都变得正大光明。

  “不是吧,约你出来吃饭就穿得这么随便,亏我当年还暗恋过你——待会走出去,可千万别说你认识我。”

  这语气,随意得像是问:“吃饭没?”还竟标榜:过去,我是多么地一厢情愿暗恋你。

  我与一位自家乡来广州的男性同学,先后进入同一家公司工作。初中毕业后,几乎10年未曾再有联系,那日在公司运动会上偶遇,除却惊喜,竟无太多生疏感。现在想来,大概皆因彼此在对方心中

爱在YY时(2006-08-19 12:32)
 周末睡在小麦家中。被她新装的被子拥抱,竟笑得龇牙咧嘴。像是从前在大学,每每换新被单,浅淡而蓬松的小幸福。

  “从前我们是上下铺,今儿个终于可以在黑暗中平躺着和你对视。”

  我差点把自己扔下床去,惊呼:“难道你一直YY我?”“人家不过是抒一把情而已。”但很不幸,这让她开始了彻夜不眠不休关于YY的探讨。最近,她留意的男人是我们大学时代一本畅销书的作者。

  他们于一次笔会相遇,但除了关注他的一颦一笑外,我家小麦姑娘大概因为矜持,并未骗得任何联系办法。却只是这样,她已觉生活被添加春色,逐日利用工作之便接近那些可能接近他的男人女人。稍探得的消息与她自己有某点吻合,就觉得缘分猛烈,足以支撑她一整日的莫名微笑,工作状态自然是一任阳光荡漾。

  “你是否已考虑嫁他?”我问。“晕!像我们这样的类已婚人士,夹在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中间,淡水一杯,但一说分手又有一大堆类似房子分割、亲朋适应的现实问题。哪有YY来得美好,把感情放在心里,无痛无血无感染,只享受其中和初恋相似的成分。”

  “但如果你发现心中有了别的人,难道不应该做出个选择吗?”

  “别那么想不开啦。不

我们曾经那么诗(2006-08-19 12:31)
 看见大学同学写的一篇博客日记,标题是《不经意间刺痛我,已无勇气》,内容只是第六届北大未名湖诗歌节日程,无更多赘文。便想起当年,他逃课坐一天硬座去北京,只为了这诗歌节。而现在,他正是在北京工作,却不敢再将自己放到属于回忆的那个氛围中。

  别说写诗了,就是看,我们都已久违。他说,每天对着面目严肃的公文,已经不习惯汉字的组合还可以是修长的。

  我便又想起,是在5年前,我们熟稔于由他组织的那场高校诗歌朗诵会。在繁琐的组织细节背后,我才发现这个被我们女生背地里叫做“屠夫”的大男孩,竟可以如此感性而仗义——在拉不到足够赞助的情况下,提前两周每天中午背着吉他去天桥卖唱,然后用那些一块两块的零钱,复印他们自己设计的黑白宣传单——现在想来,这举动中的执着、义无返顾和天马行空的创意,只能用“性感”二字来形容。

  之后一段时间,我们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用抓纸团的方式“写”诗,那些零散的元素,未必要与当时心情切合,“忧伤”、“染指”、“百合”、“在别处”……都是信手从感觉中抓出来,再信手从众纸团中抓出去,按先后顺序排列。对诗的亵渎?我不知道。当时只觉得这是应对灵感缺席的妙方,还能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