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13章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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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13章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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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很羡慕那些可以游历名山大川的人。
像我这样一个来自中国最偏僻山村的“山里人”竟也有了这般嗜好。这次来武汉,其实完全是个令人惊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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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玉生《远方,火车,红杜鹃,爱人》后有感
附:
土地啊,土地
土地啊,土地
你的边长是一把剑
谁也无法测出你行走的速度
土地啊,土地
你的腰宽是一顶盾
谁也无法量出你覆盖的宽度
当一些人渐渐地
在你锋刃下死去
而更多的人则选择
在你的背后
苟且偷生!
水边的豌豆花
过早的写下这个名字
却迟迟未能开始,水边的豌豆
这个女性化的名字时不时地给人遐想
我不打算再写下去,把更多的空间让出
一个人走上一条不回头路
晚霞还映在西去的天边
露水渐渐缀满深晚的草叶
一个少年走上一条不回头路
他仰望长空,北斗在他的脚下穿行
此去路途遥遥,一颗明星在黑暗中独闪
大地巍峨,山麓起伏
一颗星子闪烁的光照耀,它找寻另一颗
在浩瀚宇宙里,何时才能得以温暖
一个心间黯淡了的少年
他懂得忧伤,往事刻骨铭心
长一颗固执的心,日已衰败
今夜,他一人走上不回头路
在虚渺的天边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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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惊动他们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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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日子,而对于王老汉来说却是一个无比黑暗的日子,而且这种黑暗比王老汉预想的要来的早,来的快。他原想将它推迟一些,显然从这一天起,就已经失去了实现的可能。五十八岁的王老汉终于在这一天早晨在赶着小毛驴往山地里驮了一趟驴粪之后,回到家门口时突然感到浑身不适,像要立刻倒下去似的病倒了。
病倒之后的王老汉整天躺在床上,哀声叹气。因为刚刚的一场大雨,让闷热了整个夏天的天气突然变得凉爽起来了。而这样的天气对于王老汉的病症来说却是极为不利的。虽说这样,王老汉还是抱了几丝希望的。当某个晴朗的下午以十分友好的姿态向他作出诚挚邀请的时候,他会让儿子将他扶下床来,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靠住墙坐上一会儿,以便让那些在他因为连续卧床而积聚在身体和心灵里的阴霾在阳光下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在他看来,这种近乎奢望的却又让他无比感激的属于老天爷的恩赐,在某种程度上也缓解了他的病症,以至于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让王老汉激动的热泪盈眶,自言自语地说:“老天爷还是没瞎眼呀!”甚至以为自己的病并不严重,虽说暂时动弹不了,或者说暂时显得有些严重,但还不能绝决地断定这就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而且并不代表死亡之神已经来到自己的身边;相反地,他却异想天开地认为一旦到了明天自己就可以轻松的翻起身来,并且下床走到院子里,能象往常一样给儿子做饭、去山沟里挑水,或者在天明未明但曙光即将再现的时刻,便能吆喝着毛驴走出家门,将一袋驴粪送到山顶的自留地里去;或者是在某个星光初现的晚上,他还能像往常一样会拉一条板凳坐在院子里,让儿子坐在自己的身边,用那把陪伴了他大半辈子的二胡为儿子拉上一曲《二泉映月》。直到那哀怨绵长的乐曲声飘下山去,传到住在河边上的那些人家的耳朵里,直到儿子打着哈欠说“爸爸,我要睡觉了,明天还上学呢。”王老汉这才抬起头望一眼已到中天的似乎对他拉得一手好二胡表示赞叹的月亮,然后站起身来,收好二胡,想着在明天通往自留地的山路上,又会碰到那么几个一直以来对他的二胡表示由衷欣赏的住在河边上的人们,他们会竖起大拇指,啧啧地说:“王老汉,昨晚又来了一段,真好!”王老汉则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好嘛!”
然而此刻的王老汉却躺在床上,连身子都翻不了。他想:“我这人穷命薄,却得了富人家的病,这可怎么好呢?”他想到刚刚病倒的那段日子里他曾抱着满怀的希望,他觉得这不过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而且他相信老天爷是不会跟他这个一辈子没踏出过大山一步连县城里的马路究竟是啥样子都没见过的老实巴交的农民过不去的。
一想到这儿王老汉就有些遗憾,因为不满十岁的儿子已经不止一次地向他央求要到县城里去看一看。因为儿子说,他们班里的一个同学对他说县城里可好看了。因为他的那位同学的爸爸是小学的校长,由于一些职务上的必然的机缘,到县城里去过不止一次。当然儿子的同学也是去过县城了的。
当儿子向王老汉转述他的那位同学有关县城的种种的时候,王老汉的心还是动了一下的。可是仔细一想,去干什么呢?县城里又没有什么亲戚,也没有什么办不了的事非得去县城里去办。再说了,等儿子读了小学读了初中读了高中再读大学的时候,他不就到县城里去了吗?
结果,王老汉因为去县城而动了一下的心也就渐渐归于平静,回到他那由来已久而亘古不变地被农村生活气息包围着的自满自足的状态中去了。但是自从这心动了一下之后,虽说回到了原来的那种状态,但还是给王老汉往后的日子带来了一种隐隐约约地东西,这种东西是那样的不可捉摸和难以确定,以至于让王老汉某天在地里干活干累了之后突然想到非要把它弄清个究竟不可。于是他坐在田垄上一边望着从头顶飘过的白云一边按自已心中设计的关于县城的样子,把将来儿子考上大学之后必将走进去的那个县城作了一个美妙的构想。尽管这个构想对王老汉来说是那样的妙不可言,就像他在劳累了一天回到家之后,而儿子还没有放学归来,他便借机在土坑上做个短暂的小憩那样的惬意。但是王老汉终究没有在心里产生那种自己将来有一天应该去县城里看一看的想法。
正因为以前没有产生过这种想法,所以此时的王老汉就感到十分的遗憾,但也并不是说将来就没有去一趟县城的可能。因为躺在床上的王老汉已经开始计划将秋天的庄稼收割完毕之后,一定要带着儿子到县城走一趟,哪怕只是在县城的马路上走一下也好。这样一想,王老汉的心便像那阴郁了许多时日而突然在某一天不声不响地晴朗起来的天空一样一下子豁亮了起来。仿佛明天就能秋收完毕,就可以和儿子一起去县城了,甚至感到跟去过了已经从县城回来了那样使人兴奋。就像所有的梦想一样,王老汉将此作为他的一个伟大的梦想,并且因为有了这梦想,他便相信命运之神会向他伸出友好之手,死亡之神也会悄悄地从他的身边离开。然而他的病并没有减轻。医生已经来了两趟,每次医生来的时候,王老汉的心就暗一次,这倒不是说王老汉因为害怕自己会在下一次医生来之前就死去,而实在是医生的每次诊断都无可辨驳地证明他将离他去县城的那个伟大的梦想越来越远了。为此他感到痛苦之极。他想到自己死了不足惜,可这儿子怎么办呢?儿子还小,老天爷再狠心要将他收走,也应该看在他年纪尚幼的儿子身上暂时放他一马。他想如果老天有眼,放过他这一次,让他再活上那么七年八年的,到那时儿子已经长大了,到上大学的时候了。即使自己重新躺在床上,哪怕是等死,再也没有一丝去县城的希望了,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的耿耿于怀。即使他看不到儿子去县城的那一天,但儿子还是考上了大学去了县城,他想死了也就没什么遗憾了。因为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他想到了那个时候,他一定要面带微笑,告别这个世界。并且用这种微笑感激上苍,让他实现了他的梦想。王老汉想到人都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等到离开的时候一定要微笑着告别这个世界才好。
由于王老汉的病情不见好转,他的儿子王丁宝就暂时不去学校读书了。儿子还不满十岁。是全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儿子的老师好几次在王老汉面前说:“你儿子真聪明!”儿子的老师是村里人,了解王老汉的家境,也知道王老汉抚养孩子的艰难,所以她常常到王老汉的家里来,来的时候总是给他们父子带上一些好东西。就在王老汉的媳妇死了的那年春天,她给了王老汉三百元钱,让他买个像样的棺材把媳妇埋了。
那时候王老汉的儿子才四岁。
不知怎么说,王老汉打了一辈子光棍,却在人到中年的时候经亲戚介绍和一个女人结了婚,这女人是个病罐子,结果生下儿子没几年便离开了人世。为此王老汉抱头痛哭了好几天。他问老天爷,他的命怎么这么苦啊?然而得到的回答是他必须将这个小小的人儿抚养成人。而这个抱在怀里轻得像小羊羔一样的小人儿,也确实给王老汉孤单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他意想不到的光亮。而且在他的生命中这个小人儿的降临也带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幸福。这幸福是如此的巨大和突然,以至于让王老汉有点难以承受,以至于让粗手粗脚的王老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知道怎样呵护他才好。
就在那年王老汉的媳妇死了之后,后来的这位王老汉儿子的老师便宿命般地来到了。
儿子的老师叫高梅英,是从外村嫁到本村的。由于个子高,村里人都叫她“高个”,在村里,但凡有谁提起“高个”这俩字,即便是小孩子也知道它指的是哪个人。不但能说出 她的模样并且还能惟妙惟肖的模仿出她走路的姿势来。因为她个子高,无论是谁,只要是和她见上一次面就能将她深深地印在脑子里。再加上她的善良,村里人都很喜欢她,甚至哪家的婆婆在说自家媳妇不是的时候总是把她拿来作榜样。从另一方面说,她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由于敬业有爱心,不管在家长心中,同事心中,还是在那些和她朝夕相处的孩子们心中,她永远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好人。久而久之,人们对她的这种持久不变的赞赏使得她在整个村子里成了受人关注的对象。而令人无法理解 的是,在她和她的丈夫结婚这么多年之后却仍然没给自己生下一个孩子。这让人们不免为她感到惋惜。觉得老天爷总是这样的不公,让这么一个好人受到这样一种谁也无法理解又无法言说的在他们看来近乎是一种无情打击的摧残。但是在高梅英的脸上,人们决不会看到这种摧残留下的任何的蛛丝蚂迹。而在她的内心,却是极其痛苦的,当然,这种痛苦是谁也无法想象的,而且也不可能想象得出的。
所以自王老汉的媳妇过世之后,她便对这个小生命倾注了极大的关爱。这种关爱几乎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就在那年,当她听说王老汉的媳妇死了的这个消息之后,她突然转过身去,回到自己的房间,蒙着被子大哭了一场。哭过之后,她决定一定要帮助王老汉度过这个难关。因为自王老汉娶了这个女人之后,女人吃药就跟吃饭一样的随便,几年下来,家里所有的钱,除了土地不能变卖之外,家中所有能卖钱的东西全都换成了钱,然后统统以药物的形式从女人的口经喉咙咽到女人的肚子里去了。但王老汉却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王老汉说,你总不能看着你自己的女人在你的面前那样痛苦地死去吧?再说了,她为我生了一个儿子咧!在王老汉心目中,一个女人如果生上一个孩子,那就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功劳。她的功劳就和天和地一样的大。所以王老汉的媳妇咽气的时候,他哭着喊着:“老天爷哪!老天爷哪!”然而老天爷并没有听见,终于还是让他的女人在他歇斯底里的喊叫中离去了。
高梅英是在星期天下午来到王老汉家的。当时王老汉正在床上。
就在刚才,王老汉向儿子说了他准备去城里的打算。然而儿子并没有吭声。这让王老汉感到惊讶。他想,也许儿子已经从自己的这种情形中看出了什么。虽说儿子不满十岁,可是生死离别他也听说过一些,也知道死人是怎么一回事。村里死去的那些人不都是先躺在床上起不来,过一段时间就死去的吗?儿子当然不知道这是因为疾病,并且是因为一种无法医治的疾病才死去的。但如果像他这样长期的躺在床上,在儿子看来,就已经相当危险了,并且已经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因此自王老汉病倒以后,儿子一直沉默寡言。不笑,也不说话。总之跟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一样。
怎么能不变呢?
平日里,每当他中午放学回家的时候,父亲已守候在饭桌旁,等他将书包放好,父亲才将锅里的饭端上饭桌,然后两个人一块吃。而等到傍晚他回家的时候,他总能看到父亲站在大门口等他回来。父亲若有所思的望着远方,而当父亲看见儿子的身影时,他的眼睛里放射着惊喜的光芒。他虽然不能像别的孩子那样有一个妈妈的怀抱可以供他钻进去撒个娇,或者有一只妈妈温柔的手抚摸一下他的头。甚至有一个女人可以做他的母亲,让他痛痛快快地大声地喊一声:“妈妈!”而在父亲牵着他的手,一起向屋内走去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是充满了无比的温暖。他们开始吃饭,然后父亲为他点上油灯,像冬天的火炉一样温暖地围绕在他的身旁,看着他,直到他将作业做完。这么多年来,他和父亲都是这么过来的。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那天中午他回家的时候却没有见到父亲的身影。他心里有些紧张。他跑进屋子推开门,却看到父亲直挺挺地躺在炕上。像睡着了一样。“爸爸……”他恨命地叫喊着。可是父亲没有听见,在一阵一阵的疼痛过后,王老汉渐渐地陷入了昏迷。而当王老汉醒过来的时候,他看见儿子的眼里满是泪水。王老汉的嘴唇颤动着:“孩子,别哭……”
接下来,王老汉让儿子去做饭。儿子从来没做过饭。只能按照父亲的吩咐去做。尽管有时候会把水放得过多或者把面放得太多,要么对于炉子里的柴火缺乏基本的经验,做出的饭总是不生不熟的。虽说,放到嘴里让人很难下咽,但父子俩闭上眼睛一闷头也就咽到肚子里去了。虽说吃饭的时候王老汉的心里不好受,但当他看着趴在床沿上的儿子像小猪一样扑通扑通地将碗里的饭吃完之后,那苹果一样圆圆的脸蛋上泛出一丝丝红晕来的时候,他的心里既难过又欣慰。他想,儿子总能自己照顾一点自己了。当然,像他这样大的孩子,在别的人家正是骑在大人头上撒娇的年龄。一想到这儿,王老汉的心就又是一阵阵地痛。他却无法描绘,也许根本没有人能描绘得出来。
他感到这就是命。命让你苦,你就得苦。他甚至觉得儿子的命比自己还苦。可是谁又能改变得了呢?就像这个村庄,自祖先们在这里落了根之后再也没有哪一个子孙后代想到过要去改变它。不过,近几年由于连年干旱,有好几户人家托了关系去了新疆或者到别的什么地方去生活了。当他看到那些搬走的人们临走前坐在敞开的三轮车上向着他们生活了许多年的村庄告别的时候,他从他们的目光中看到了那种无可奈何又无法言说的痛和似乎绝望之极的神情。谁愿意离开呢?可是还是有人要离开的。当然王老汉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但是自从有了儿子之后,他也为这种离开作过种种打算。可是,这种打算对他来说并没有值得仔细考虑的必要。因为他想当有朝一日自己的儿子考上大学离开这儿前往城里读书的时候,他一定要告诉儿子,到了城里务必给爸爸写一封信。并且在信里一定要谈到他所在的那个城里的事情。所以他曾作过的离开这里的打算也就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