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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踏上了去成都的列車。和一群小(好)朋友一起,一路上有說有笑。

 

一切都還是滿順利的,出門在外很自由,而且我們志在看周筆暢,也不存在會發生什麽事。

 

7月25日,我們準備禮物,卻差點錯過了見面會的票,幸好,有朋友幫忙,才得以進場。

 

中途相機出了問題,害得原本要示人的PP,也不能完整出爐。有的都是別人照的。

 

7月26日,因為看她,導致每個人都很累,一覺睡到天亮。 

 

下午上的火車,其實有點舍不得,畢竟,手上的溫度,眼裡的樣子,雖然記在了心裡,卻留在了成都。

 

 

發幾張有我的相片。

這張我捧著禮物。

颓废。(2009-05-13 01:26)

  关于求职,我在这方面一向都是方能通。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或者是不擅长的,就不会去做。之前在哥哥办公室帮忙一下,因为是亲戚所以很放松。破产后,一直在找工作,发现苏荷有歌手空缺,然后就说想去尝试一下,可却一拖再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搞定。

  我真的很怀疑我以后是否可以一个人生存下去。自己的事自己都不在乎,好的机会不懂得好好把握。这也许就是为何我一直都是个半吊子的原因吧!

  有一点我肯定,就是最近注意外表了。虽然还是有点邋遢,但是至少懂得修饰了。

  发2张PP证实一下。

  最近一直在听笔笔的《彼此》,很多时候,朋友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但总是觉得有的话憋在心里很难受,也许是因为以前与朋友相处的方式,大家有什麼话说得清清楚楚,不用在一旁猜测,相处起来很轻松。但有的时候,我却不擅长把自己心里想的告诉自己的好朋友。

  有人问我:朋友到底是什麼?我也不知道答案,直到最近听到《彼此》,才发现,其实答案很简单。

 

     我 常常不懂自己想什麼 莫名其妙想太多 有时又不自觉放空

     你 却闻得到我快不快乐 不给我一秒钟变沉重 不准我寂寞

     有一些话 藏在心中 我从来没说

     可是我真的感动 可是我直到你懂

     我们有很多不同 我们偶尔少联络

     就像每首喜欢的歌 前奏 我一听就认得

&nbs

写给张靓颖的一封信.(2007-08-17 12:54)
 靓颖: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粉笔HC团”这个名字,我就是其中一员。我们喜欢你和笔笔,喜欢听你们唱歌。我们不同于其他粉丝团,因为我们的爱是分给2个不同的女孩子,但我们的爱并不会输给任何一个粉丝团。
  我们爱张靓颖,与周笔畅无关,与笔亲无关;我们爱周笔畅,与张靓颖无关,与凉粉无关。我们只是一群被张靓颖和周笔畅感动的人;我们只是一群为张靓颖和周笔畅疯狂的人;我们只是一群因张靓颖和周笔畅而组成的团队。因为你们的歌声,你们的友谊,我们这一群人,从世界各地聚到一起,欣赏你们的音乐。
  音乐,真的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所以我们爱音乐;正因为我们爱音乐,所以爱上了你们。我本来打算只送那张光碟的,但想想,还是说明下好点。正如光碟上的字,里面的歌,全部都是“海豚杯”的参赛歌曲。画画,也就是粉笔西洋画,《any man of mine》、《melody》、《we belong together》、
終于明白感情(2006-11-11 00:55)
对于感情这件事,我属于茫然状态,或许以我的条件,根本就不配提“恋爱”这个词。很多人都问过我,以后准不准备变回正常,我的答案很简单——就算我变回正常,我也不会对任何男的产生感情。现在我把它说得更哲理点:T、P最后的依靠是男人;O、1最后的伴侣是女人,而我的归宿是我各人。
  恋爱对于我很陌生,以前的感情,我不敢很清楚的告诉其他人。我甚至怀疑,那到底是不是爱。没有明确的表态,没有深入的情节,没有暧昧的语言,没有公然的恋爱;有的只是远远的看着袮,默默的守着袮,安静的想着袮,沉默的等待袮。呵!那是爱吗?我真的不敢说那是不是爱,也许我从来就没有了解过爱,也许从来一直都是我在一厢情愿。
  手臂上的字,可以代表甚么?以前我还可以模糊的告诉自己,那代表我爱她;而现在,我只能笑自己笨。看着她们成双成对的,看着她们在某个地方肆无忌惮的接吻,看着她们很亲热的和我擦肩而过,我只能在背后,只能在一个寂静的角落,独自难过。
  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忘记她,然后找个人来好好爱;曾经以为已经忘记,然后和另外的人甜蜜恋爱;曾经以为不再有爱,然后放心的接受新的
请尊重事实``谢谢~!(2006-05-04 10:12)
  大家知道YY是什么吗?其实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不是一个喜欢崇拜假象的人.
  我喜欢的..一般都是在某一方面很突出的。比如:JJ,他作词、作曲、制作等,我佩服他,我喜欢他,我崇拜他;Hebe,她在SHE中,唱歌是唱得最好的,人很漂亮,我喜欢她。我想如果我身边有个她这样的女生,我会不惜代价去追捧她;笔畅,唱歌唱非常棒,长相很可爱,自己会写歌,是一个上进的人。我爱她,我希望自己成为她那样优秀的人,所以我从05年开始就学声乐,也确定了会走这条路。全都是因为笔畅,是她让我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一无是处的;靓颖,唱歌非常棒,不属于特别漂亮的女生,只有淡淡的高傲和独特的气质所综合成的美。如果我可以拥有她,就算让我只活到30岁,我会毫不犹豫的说YES。
  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但至少这是我,这是从听觉,视觉,感觉上所散发出来的一种情感。我不觉得追星是一种很无聊,很白痴的行为。因为这样可以展现出自己最真实的、最疯狂的一面。
  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