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9月一直有一种乖戾的背离感。秋天一直不是我所喜欢的季节。记忆中所有肮脏的蹊跷的古怪的不可理喻的匪夷所思的事情几乎都发生在这个季节。极度令人厌恶。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不平静,甚至于说波澜起伏也未尝不可。但,我并不知道我的愤怒从何而来。我恨透了下着毛毛细雨的灰蒙蒙的天。那种半死不活的毫无生气的人与树木,让我觉得这放佛是灵界。灵界或许还有灵界的喜乐,但灰蒙蒙的天下面,只有永远是阴沉着的众人的脸和无休止的车祸——车祸是这世上最该死的犯罪。二十前当爷爷死在飞速转动的车轮下时,这一想法已在我的脑中生了根。
心像缺少润滑又上错了发条的钟,走的吱吱呀呀停停顿顿又生生涩涩。煞是艰难。“生命本就是一场艰难的跋涉啊”,心底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回答。“艰难的跋涉”,首先是艰难,而后才是跋涉。倘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能够抵达梦想的彼岸,那里阳光明媚雨露芬芳,爱的乌托邦,那途中的一切苦与泪都可以一笔勾销。可倘若千辛万苦怀着谦卑的心一路匍匐前行到底的彼岸,竟是一片沼泽——充斥着毒液和针刺的沼泽——又该如何呢?人生的结局大抵有这样的两种吧。或许还有其他的,比如躺着等死。
“Every day every sencond you make a decision that can change your life. ”
我想到了这句话。《罗拉快跑》这部电影里的台词,我仅记得这一句。“任何时候你所做的决定都有可能影响你的终生。”
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宿命论者的悲观论调,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所做的大部分选择都是无意识中做的。也许你走上了道路A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那里路灯更亮些,或者路面颜色更对自己的胃口;或者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走到路口的时候,脚尖正好就是那个方向,所以就一路跑下去了。因为选择了道路A,所以只能遇到A上的人。而后,你会和这条路上的人分享种种关系,譬如爱情、友情、亲情、怨恨、导向等等。而后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到你的未来,而你的行为也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
到底是不是这样的?
但,我们再设想一下,当初其实你选择道路A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必然性。当初在分岔口的时候,你选择道路B、C、D……的几率和道路A是完全一样的。你完全有可能选择B,此后你就会遇上完全不同的人,而与同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A群人根本没有关系。
任何时候你所做的决定都有可能影响你的终生。
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些呢?我不知道。曾经的某一刻起,我感觉我走错了方向,我对这个世界和我周围的人群均产生了深深的不信任感乃至厌恶感。我觉得这帮人真他妈虚伪。一个个顶着人皮道貌岸然,毕生的追求只是奥斯卡的小金人。累吗?不知道。或许让他们感到快活的,只是作秀的过程——究竟是过程主义者还是结果主义者?
贪婪或者嫉妒,虚荣抑或仇恨,让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像灵界了。
喂!!喂!!!!还有人吗??
读书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会将自己的生活写下来。日记。读高中的时候伯父送给我一只金灿灿的铱金钢笔,那支钢笔一度成为我身边重要的物件之一。偶尔,我会用它来写下一些特别的文字。我的青春里,很多不快乐,亦或是悲伤,就是在这样的不着痕迹中,走过去了。多少年后再去翻那些文字,竟觉得我像个隔了几千年的女人在借尸还魂。
从南门到太乙路,是一段不短不长的距离。那个晚上,大约凌晨,我细细地走过这条多少次坐车呼啸而过的路,极为诡异。几乎没有行人,所以能清晰地听到我的皮鞋在马路的文化石上发出的“啪嗒啪嗒”声,落寞而清冷。迎面从树丛里走出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我们彼此用充满疑虑的眼神交汇,然后擦身而过。突然我的后背冰凉,感觉害怕。转身回望那名男子,拖着不合时节的棉鞋,“啪嗒啪嗒”,走得安然而孤独。不禁黯然。这样的夜里,他在寻找的,或许仅仅只是一个能够让他安眠的场所。而我呢?这样的夜里,在寻找什么?
那样的夜里,我无力寻找什么,因为,我只是一个清醒的伤者,我感觉自己带着巨大的伤口存在。在某个时刻,被人剖开身体,强行塞入黑色的煤块、石头和玻璃。一半静默无声等待点燃,一半则冷漠无情毫无希望。被强行塞入的黑色团块,强行缝线,动作麻利,像一位娴熟的外科大夫所为。那道裂痕,终有一天会长得天衣无缝。体内的黑色团块,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不断发生化学反应。愈合的伤疤,看上去倒宁静而安和。
是的。如你所知,这个世界并不公平。人的一生,会带着很多难以启齿的伤痛死去。人与人的关系,就如同一群过冬渡河的羚羊,奋力泅渡,争先恐后攀上对岸。如果不踩着同类的尸体捷足先登,便要在冰冷的河水中被淹死。大家都没有太多的时间。都有强烈的愿望需要存活或者更好地存活。
这是本性。理当被宽容。可人们早以习惯于将世俗所有置于自己所制定的道德评价体系中,这样一来,事情看上去便残忍起来。可残忍又如何呢?你明明知道,我们谁都会拼命捍卫自己的。我们习惯拘泥于一些细节。习惯拘泥于一些空幻的想象,拘泥于谁喜欢谁,拘泥于谁攻击了谁或谁用词不当。我们总是为了自己凭空制造出来的幻想而殊死搏斗。某种程度的你死我活,便在这般极具杀伤力的搏斗中拉开序幕。战争的结果总是单调的。但它同时又带有某种强烈的刺激性。死或者生,总会在最后一刻揭晓。一败涂地或者欢天喜地,亦或在那一刻上演。
有一首我很喜欢的叫《天黑黑》的歌里,有这样的几句词,“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谁写下这般直白的文字,已经无从考究,但它却无声无息,留下了一段令人唏嘘的过往。
我的青春,从此散场。转而进入的,是另一个不着边际的世界。
阿麽有个英文名字,叫“ame”。是个比较不多见的另类的名字。阿麽生在西北,可近来也学会了一些苏州话,咿咿呀呀说起来倒别有一番味道。
阿麽是个男人。这一点如果我不做特别说明部分读者可能会因为称呼而误解。阿麽不但是个男人,还是个很壮的男人,头部尤为可观。阿麽的头,大而浑圆,凸起的脑门似乎在昭示着点什么。可到底昭示着点什么,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很明朗。最近阿麽有点烦,原因是他开始脱发了。我告诉他,这是衰老的标志。他说,他才进入青春期没多久。
认识阿麽已有6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交大校园的树绿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校门口的小花园,由高大的法国梧桐下面枝繁叶茂的冬青树围成。正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彼时阿麽还在交大钻研生物工程。我是个这样的人,对于我所不知晓的领域我永远心存好奇;对从事这个领域的人,我亦心存敬畏。阿麽和他的专业碰巧让我既好奇又敬畏。由此,阿麽着背心穿拖鞋的形象也在我面前一下子高大起来。天南地北政治经济梦想现实聊了一会,友谊的种子就此埋下。
毕业后阿麽去了苏州。很多出身西北的孩子对于东部城市满怀憧憬。在苏州,想必是不忍心就那么一下子脱离所学专业,阿麽从事的是一份和医药有关的工作。他的这段经历,总让我想起一草刚毕业时在上海的生活——每天骑着单车游走于城市的大小药店,推销自己药厂的产品。阿麽是不是这样工作的,我不得而知。因为初到苏州的阿麽和我几乎失去了联络。从校园到社会,因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差异;从学生到上班族,因为身份的变化所产生的差异;到西安到苏州,因为地域的变化所产生的差异……想必当时的阿麽多少有些忙与茫。相当一段时间我犹豫要不要删去阿麽的那只小海豚。
幸好没删。
再度在QQ里见到阿麽的时候,他已经换了工作了。传来照片,穿的是深蓝西裤和白色衬衫,胸前挂着工牌——很标准的office装束,唯一没变的,脑门还是那么凸出。利用所学知识,阿麽在工作之余还搞起了第三产业。在淘宝开得小店一间,卖些用精油制成的工艺香皂。不过销路好像并不是很好,加之用的又都是真材实料没有能干很好地控制成本,小店不久便不见了。印象中也就是那段时间,阿麽觅得爱人一位,西安娃。两叶漂泊的小舟一起停靠在了异乡陌生的港湾。这一停,便是几载春秋。
阿麽又换了工作,在加油站。这份工作与他的专业已经不存在任何瓜葛。阿麽当然不会拿个油枪给人加油——干的是行政工作。后来只要我问阿麽在做什么,十之八九都是写报告。我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加油站有那么多报告要写,所以很为阿麽愤愤然。年龄大了,烦恼也随之而来:要买房子,要结婚,写不完的报告,睡眠不好,开车还自燃,阿麽觉得生活简直是一出闹剧。不幸中的万幸是,阿麽身边还有个能跟他分担风雨的人。阿麽喜欢吃葡萄,有一次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葡萄特别甜。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上天在可怜这个可怜的孩子吧。闲了阿麽就去旅游。苏州自是不用说,杭州扬州也悉数逛过,小照片里的小景致,雅致而精美,一眼便是甜糯的江南。跟他在QQ里聊天,我总是很聒。偶尔也捡些刻薄的字眼去埋汰他,不过更多的时候,我们交流的内容都比较深刻。这一点阿麽自己也没法否认。和我一样,阿麽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写博客。虽然大多简短,但大多还算深刻。
阿麽从西北去了江南,我从江南来到西北;阿麽很努力地工作,我很认真地生活;阿麽的爱人很爱他,我很爱我的爱人;阿麽纠结于不久的婚姻,我想有个孩子;阿麽听过《红灯记》,我能唱两段《沙家浜》……你看阿麽,我们是有缘分的人,所以我们能成为好朋友。一生有那一面,就够了。
这座城市,夏季极少有这样充沛的雨水。下雨的时侯,城市悠悠然然,植物亮的发黑,轻易就把窗前看雨人的魂给勾走了。
我喜欢丰盈的雨水带来的温润感。家乡的初夏,有冗长的梅雨季。那种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仿佛无穷无尽的江南细雨,把江南人的性格磨的细而柔。那个时候我顶爱撑了伞和奶奶到河边去把那些被细雨迷了眼睛找不到家的小麻鸭往回赶。奶奶嘴里长一声短一声地唤着“哟~~~咂咂咂~,哟~~~咂咂咂~,咂咂咂~~~”,声音透过绿油油的浮萍和扶疏的几丛芦苇,被氤氲的水雾裹挟着飘的老远老远。那些黄嘴的小麻鸭,正努力地升直脖子高昂着头用力地划着水,听到这边在叫自己,忙不迭地高声呼应“嘎~嘎嘎嘎~~嘎嘎~”。奶奶对于这些小生命,总怀着一种深深的爱。
因为雨天的缘故,便让我忆起那些柔软而充满水汽的童年旧事来。我的童年是快乐的,然而爷爷的疾病、车祸以及过早的去世,又给我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阴影。爷爷对我的爱,是需要用“溺爱”来形容的。自打记事起,每个月底总有那么一天,爷爷把我架到他的肩膀上走上七八里路去民政局领津贴。每次见到我们,门卫大妈总会乐呵呵地摇摇我的小腿,对爷爷说:“祥文哥,又背孙子吃包子去呀!”照例是一笼肉包一笼蒸饺,吃不完的要打包带走——路上总还要再吃两个的。
七岁之前的一切美好回忆都是来自爷爷。他当过兵,参加过抗美援朝,肚子里又有些墨水,加上为人善良正直,复原之后回到地方便很受人尊重,邻居和熟识的人都亲切地叫他“祥文哥”。冬天,总爱早早地洗了脚,钻到爷爷的被窝里,听他给我讲那些我听也听不懂的战场上的事。我对战争的最初印象,便是在这样一种安定而暖烘烘的氛围中形成的。后来的某年夏天,苏北发洪水,爷爷在抗洪救灾的时候从一座桥上摔下,伤了脊椎,在南京住了好几个月的院。回家的时候脖子还被厚厚的石膏固定着。再后来,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夏天,七月罢,爷爷在大运河边的国道上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夺走了生命。那一年,我七岁。
回想起这些事来,总有一种恍若隔世的距离感。时常,我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怀念爷爷。只要想到血肉模糊的爷爷的身体,我便什么也写不下去;只要想到我从门洞里看到的殡仪馆的那帮禽兽粗暴地扯烂爷爷的衣服,给他换上寿衣,我在门口歇斯底里大哭的那一幕,便感到万念俱灰。
爷爷出事的那天,三姨生下了她的第二个女儿。那天三姨并不知道,她的病房楼下哭天喊地的吵杂,是她的父亲刚刚因为抢救无效,死了。
我的那个叫小红的表妹,今年20岁了。可她一向不大喜欢过生日。
那天吃罢中饭,同事突然问我,你有怎样的梦想呢?
那一刻,倒真像书里说的那般——一语惊醒梦中人。梦想这个词,自打离开校门的那一刻起,便与我渐行渐远。读书的时候总热衷于做各式的梦。孩子善于做梦,不但不会招致非议,相反,会让旁人觉得你很上进。读书的孩子,有时间,有闯劲,有的是海阔天空的无限可能。但一个年近三十的人,倘若成天做梦,总有点不大正常罢?!
我当时直愣愣地盯着我的同事,说,梦想?我好像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同事很诧异,又有点着急,于是压低嗓子,憋足了劲说:譬如,车?“车么……有了便有,没有不也一样活的好好的。”
你看,我便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前,我真的有过极大的抱负。说出来怕是会贻笑大方,这里暂且按住不表罢。最初的梦想,宛若一枚晶莹的葡萄,透亮而诱人——可这枚葡萄的最终归宿,竟是一颗葡萄干。听起来多少让人觉得遗憾。日复一日的风干、脱水,梦想最终剩下的,不过是大量糖分裹挟着的一粒核,那般单调和腻味。从前,我亦总觉得时间很多,机会无限,可现在一天我恨不能有48个小时,24小时工作,24小时睡觉;觉得工作不那么尽如人意,也不大敢随便辞职——经济危机下的人们多少有些缩头缩脑。
所以,一个真理是,人总是在不断改变。真理的后缀有,极少数人日臻完美,极大多数人日趋庸俗。对于前者我没有过观察和研究,但之于后者,我大概略懂一些,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我们总是习惯高昂着头过生活,于是密切关注的,永远是明天。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以为明天一定可以继续做的;很多人,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在我们暂时放下或者暂时转过身的时候,我们的心中所有的,只是对于明日又将重聚的希望。
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昨天、今天和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倘若真是这样,最好不过了。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一放手,一转身的那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诀别了。
诀别总是让我们心痛的,是吧?
“常常,我跟自己说,到底远方是什么东西?然后听见我自己回答,远方是你这一生最渴望的东西——自由。很远很远的,一种,像空气一样的自由。在那个时候开始,我发觉,我一点一点,脱去了我生命里,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在那个时候,海角天涯,只要我心里想得到,我就可以去,我的自由,终于在这个时候,来到了……”
无意中发现手边还有一张《回声三毛作品第15#》。当然这并非编号为RD-1001的正版,只是后人翻录。《回声三毛作品第15#》是台湾流行音乐史上的第一张CD唱片,发行年代1986,从收藏的角度来说,其价值不言而喻。但我所关注的,是蕴含在这张专辑里的,三毛半生的故事。
写在开头的这段话,是这张专辑中,一首叫《远方》的歌曲前,三毛的独白。她的声音很好听。纤细,柔软,缓慢,坚韧。像深海底的游鱼或海面的细细的雨丝——尽管她被人熟知的世界是天地玄黄的沙漠。那个大胡子的男人从花开成海的三月走来,一直走进三毛的秋天里。他们的爱恋是旷世绝美的歌。喜欢音乐的人总是这样的——悄无声息,一种呜咽的调子夜深人静的时候缓缓在漆黑的长空掠过。没有黎明的长夜,白花一朵一朵悄悄在墙角开放。那么多年过去,花也爬上了发鬓,而日子,总得过下去。过得了一夜,就过得了第二夜。这种岁月,其实不难,就是慢了。
《回声》这张专辑将三毛的半生划分为四个阶段:从《轨外》到《谜》所诉说的童年封闭,是三毛这一生不寻常经历的缘起,其中的压力与叛逆,孕育出她日后浪迹天涯的生活中所赖以支撑的毅力与勇气;从《七点钟》、《飞》到《晓梦蝴蝶》则是少年三毛的初恋记录,由忐忑憧憬到恨别远走,心情也在纤细的颤栗中迷乱;从《沙漠》开始的崭新世界是三毛传奇的高潮,她对生命独特的观点带给人们一种新奇的刺激与向往,也是她最大的魅力所在。三毛浪漫的爱情,亦伴随她传奇的经历开始,《今世》和《孀》是唱给故去恋人的悲歌,也是三毛脆弱生命的一个节点。而最后的《说给自己听》、《远方》到《梦田》,则是在漫漫黑夜中乍现的黎明曙光,经历人生的创痛之后,在豁达中给自己的灵魂松绑。
“她要的是黎明,一种没有任何声音的黎明。即使她如此渴望着,回声还是不肯退去。” ——三毛在《回声》的唱片文案里,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我偏爱这张唱片,原因之一,这是三毛的故事;其二则是齐豫与潘越云宛若天籁般的歌声的珠联璧合;其三呢,由李泰祥、陈志远、陈扬、李宗盛等七位作曲高手所谱写的歌曲,在齐、潘二人的歌声里以不同的曲式唱法,诠释出三毛在人生不同时期、不同际遇之下的不同心境,再经由三毛本人的旁白贯穿,从而成为一张有着内质统一、叙述丰富的动人故事的唱片。每次聆听,总会觉得她是一种绵延的声音,一波又一波地振荡着我的耳鼓,将那份难以名状的感动,渗透到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曾经在我的节目中有给大家介绍过这张唱片,希望你能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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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下雨了。
很多人跟我一样,习惯在烈日肆虐的日子里选择蛰伏。世间本来浮躁,心绪本难宁静。那么就恰如其分地逃避。雨天可以将压抑的情绪多少释放一些。就如此刻,屋外大雨。我在屋内听金雅中《Mary》,并将音量调至极大。一种少有的舒畅贯彻全身。想起来电影中摔跤选手般的江汉娜变身娇小惊艳的珍妮后,穿着扯掉下摆的礼服,在舞台上忘情歌唱的样子。那一刻,她绽放出从未有过的美。是啊,太长的礼服未免太多羁绊,为何不扯掉那些无谓的装饰呢?
等待多日,当当终于送来了我期待已久的《小团圆》。和这本书一起购入的,还有张的杂集《流言》。拿到《小团圆》的时候,她的装帧真的让我欣喜了好一阵子。正面是不显山不露水大片肃静的白,缀以一块小而精致的龙凤呈祥补;背面则是一整块大红铺底的凤穿牡丹织锦缎,像极了15年前哥嫂结婚时的被面,热烈而喜庆。我在想,还有什么能比这大红色的织锦缎更能让人联想到团圆的?张在扉页上写到:这是一个热情的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毫无疑问她是个天生写字的人。简短一句话,竟已囊括了前世今生。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悉心品读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来博客看我写字的人越来越少,我想这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在这里写字,起初我只是想留下属于我青春的那些的感动。权为自娱。所以我着笔,写了不少,记录很多。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必须坚持的过程。很多人彼时对你的喜欢,随时光流转,此刻便会消失不见,无法从一而终。这是人性使然,理当宽解。有人对我愤愤不平,说我太拿自己当回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我说没有,我并非这样的人。对方依然不屈不挠地百般印证。好吧,你非要仰着脖子看我,叫我如何阻挡?仰着脖子看别人,打量得最清楚的,怕是鼻孔。衣着再光鲜的人,鼻孔怕是没几个干净的,于是你得出结论,你是个肮脏的人,我亦无话可说。一个人倘若太具备感情,是会自伤和伤人的。这完全是最坏的状态。所以,很多事情,如果你惧怕,如果你还未下定决心彻底去赞美或完全接受,请选择远远地观望。我从来不会自恃清高或装腔作势。如果哪天你看到了这样的我,请一定记得,要不我疯了,要不我喝多了。
很喜欢的一位朋友,在他的博客里写到:如果你总是停留在一个地方,人们就会把你放在一个笼子里,渐渐地希望你不要出来。我要在后面加上两句:至此,要不你心甘情愿做一只不受风寒衣食无忧的金丝雀,要不你选择挣脱,成为一只自由的鸟。
你愿意成为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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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的四月与别处不同,是冬和夏的分界线。处于两个极端之间,所以这个月总会萌生太多暧昧。想起人间四月天来。80多年前,徐志摩在他的离婚通告里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寻求灵魂伴侣”,这是徐志摩为自己短暂的一生写下的注脚,也引领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载人生里历经了三段感情,交错于三个不同女子的生命之间。他们共同创造了徐志摩,也因他而改变了各自的命运。诗人这个头衔总是蕴含无尽的浪漫主义色彩,99年的那部电视剧里,充满书卷气息的黄磊的确让我们领略到了那个年代,作为诗人的男人优雅而浪漫的气质。另外,周迅、刘若英和伊能静,各有千秋,构成了一副永恒的画卷。
这个四月,要说到的还有阿桑。上学的时候很喜欢听阿桑的歌,听她喉咙里干涸的伤口,被风吹着,略带沙哑地诉说。6号之后的某个晚上,电台里播了一档关于阿桑的专栏节目,谈到她的成长之路,感叹阿桑人生旅途的艰辛,为生活所迫的她却没放弃自己的梦想,那么坚强,那么执著的一个人却时运不济,命运多舛,如今壮志未酬,却香消玉殒。她的离开,让很多人扼腕, “my love 晚安,别放在心上,我只受了点伤,只是受了点伤。”这世上,已不可能会再有一个阿桑。
所以,爱也好,疼也呗,执着追寻梦想的人,那怕她不是那么漂亮,也会让人觉得可爱。这个四月,植物的枝叶还在蓬勃生长,你的内心,或许也因此多了悸动。不要慌张。去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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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发来短信问我,说,张爱玲的《小团圆》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怎么看不懂?
我说张爱玲什么时候写过的《小团圆》?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
林子回过来说,是遗作。一直没有发表。朋友从台湾带回来,内地的出版,可能要到4月。
后来再网上查阅了一些资料,多少了解一些有关于这本神秘作品的信息。因为张爱玲在遗嘱中提到这篇小说的手稿千万要销毁,因为引来了万千目光和评论。网上也有这本书的下载了,但是还是决定潜心等待内地的出版。对于自己喜欢的作者的作品,我有某种虔诚的心态。
我很喜欢“小团圆”这个名字。喜欢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这个“小”字。很多名词,一旦加上一个“小”字,马上变得跳跃而俏皮起来。譬如“小可爱”,譬如“小心肝”,再譬如“小老公”。当然,老婆这个词,最好还是别用“小”这个前缀了。
这个三月,过得忙碌而慌张。因为忙碌,时间变得很快。老憨提醒说,你的博客好久没有更新了。我说是的我了解。空白有时候也是一种心情。从多愁善感的忧郁转变成直白而苍凉的现实,那也是我,这也是我;对也是我,错也是我。生活的道路每天都要踉跄的奔走,天涯的明月还是斜斜照着青石板上。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坚定而执着。
偶尔会想家。华子在他的QQ签名里这样写到:天很黑,雨很大。我很想家。我不知道他是在怎样情形下写下这样的话来。看到之后,内心无助。这个世界冷漠而孤独,再坚强的人,想必也有脆弱的时候。袖手而立,看风舞云飞,世俗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汨汨而过。那些温暖,那些寒冷,那些如同幻梦的光影,有时候会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不过对于家的眷恋,每个人的感受想必是相通的吧。
喜欢的依旧喜欢着,不喜欢的却不再说什么,连穿过无形的空气点一下手指也不想徒劳。
细细分析现在的我,冷静,理智,坚强,快乐;看待问题也完全是客观两面性的。但我已不再有追求。我时常对自己说,亲爱的,知足常乐。
姐姐走了。就在昨天。走的很悲惨,面目全非。
妹妹跟我说,她根本没有办法相信这是真的。我们的姐姐,不过29岁,还是一朵尚未盛开的花。4年前结婚,3年前有了现在这个叫我叔叔的可爱的女儿。她走的那么突然,没有留下一句话。走的时候自家厂子里面的机器隆隆作响。
去年秋天的时候,姐姐告诉我,她和姐夫也开了一个生产玻璃纤维的厂子,给大伯的工厂供应原料。加上上高中的时间,一转眼离家的时间已近10年了。10年前的我不过一个刚刚度过青春期的男孩,那个时期,对于姐姐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不知道为什么,此刻脑海里浮现的,不是姐姐现在的样子,而是10年前姐姐那张永远都挂着浅浅微笑的脸。姐姐的头发很黑,很亮,牙齿很白,圆圆的脸笑起来有一种能够使人安静下来的力量。父亲的兄弟所生子女里面,姐姐是最年长的,也是待我和妹妹最亲的人。夏天的时候,姐姐会用一个不大不小的轮胎内胆做救生圈,带我和妹妹到门前的那条大河里去游泳。小时候那条河很深很长,我从码头上向两边往去,无边无尽,仿佛左右即是世界的尽头。姐姐指着我:你,坐在这不许乱动。又指着妹妹:来,姐姐给你洗头发。我就那样坐在码头上,身子的一半在水里,一半被波光粼粼的水面反射过来的光照耀得明晃晃的。我用手舀起水来浇姐姐,姐姐瞪瞪我,然后仰起头,咯咯的笑。那般鲜活的场景,那样快活的我们。
仿佛一夜之间我们长大了。离开家乡之后,和姐姐的联系也少了起来。唯一不变的,是每年回家,都能吃到姐姐做的荠菜春卷。姐姐知道我爱吃春卷,所以每年过年只要我回家,她都会提前准备好荠菜香干馅的春卷,早餐的时候,像妈妈那样看着我吃的津津有味。姐姐不爱多说话,所以很多时候我总见她不声不响地干活。爸爸总说姐姐是个苦命的孩子。早年大伯办工厂破产之后,姐姐便不再上学。之后有过几年很艰苦的生活。等大伯再次办工厂并取得了很不错的效益之前,她已经嫁人了。之后的几年,她一直做着很琐碎的工作,挣着微薄的工资。直至去年她和姐夫也办气起了工厂,本以为就此可以生活得充裕一点,但她的生命却在此划上了句号。
亲人的离去总会让我们无限感伤。生命如此脆弱,脆弱到她承受不了哪怕一点点的措手不及。生命之惜,惜之生命,生如木贼,死亦茫茫。谨以此文悼念我的姐姐。来不及说的,来不及做的,愿来生再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