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视孩子权益的民族,能是希望的民族?!
三鹿事件还未尘埃落定。一则消息传来,似乎在以“死无对证”的姿态公示: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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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总统今天下午出席殷海光先生逝世40周年与「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先生逝世30周年─「追求自由的公共空间:以《自由中国》为中心」学术研讨会,并应邀致词。
总统致词内容全文为:
今天适逢殷海光先生逝世40周年与「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先生逝世30周年,基金会举办「追求自由的公共空间:以《自由中国》为中心」学术研讨会,怀念这两位自由主义巨擘,个人有幸应邀来参加,感到非常高兴,更有点意外。
事实上今年三月雷震先生逝世30周年,我曾经到他的墓上致意,今天又来这里,其实是有非常复杂的感受。因为殷老师在台大教书的最后一年,我修刘老师的逻辑课程时,他推荐殷先生的思想与方法,对他有了粗浅的了解。但对于在戒严的年代,38年代创立自由中国,需要很大的勇气。他在戒严时期还能够提出自由反GONG运动,回归民主宪政,追求自由的政治体制,并且后来发展成自由的反对党,这些过程对台湾的民主发展都具有关键性的影响,也启发了好几代的台湾青年在自由民主这条路上摸索前进。所以今天的研讨会具有特别的意义。
我们都知道在「自由中国」时期,殷老师与雷先生两人的风骨与学术著作,
13年前,即1996年,正读初二。当年一起不小的案情至今颇有印象:一位高级干部被一名武警战士所杀。之所以有这样的记忆,同当时对新闻的浓浓兴致有关(96年开始收听美国之音),甚至于对细节颇有兴致,比如,在案子破获之后,新闻曰:该凶手是谎报年龄并打通关节入伍的,并以此惩办不少当地涉足之官吏。我保证所言属实。所以,当有人旧案重提,关注也如条件反射般了。
这起旧案竟然内藏如此不堪之幕。难怪我D唯恐掩饰而不及,惩治凶手而后快呢?!
以下为转载之原文---
1996年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在自己家中被人杀害。2月3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会上介绍说,罪犯是一位名叫张金龙的武警战士,1994年12月入伍,1995年3月开始到李沛瑶住所值勤。张金龙入伍前就有多次偷盗行为,2月2日四时许,他利用值勤之机,潜入李家行窃,将李沛瑶惊醒,遭到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张见事已败露,速从李家厨房拿出两把菜刀行凶。李沛瑶与之英勇搏斗,并夺过菜刀自卫,但终被杀害。白景富特别指出:'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
事过八年,今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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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孝正
同学们,今天我准备调整一下原有的课程,就当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冲突谈谈个人看法,我的第一个观点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下自己的结论;第二,我个人的知识和经历告诉我,以色列是个好国家,这也是我今天讲课的主要内容。 有一次我在校内网看同学们发的图片,有一张图片引起了我的深思。这张图片的标题叫“英雄”,图片上是一个赤手空拳的巴勒斯坦青年,站在长长一列以色列坦克面前,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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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上三味书屋二楼,距离演讲还有五分钟,门口伫立的人群已经表明:我来迟了。就在收到三味书屋邮件当天,一位在许知远课上认识的刘先生打来招呼说,这周是吴思先生的课程。事实也证明,吴思先生果然具有非常的感召力---这直接导致我第一次站着听完讲课。最近见到站着听讲座的还是两个多月前秦晖先生光顾那次。
记不得什么时候闻听吴思先生大名,大概是在大二时期,从《书屋》杂志阅读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摘录开始。不过,他当时(包括之后)并不在我的启蒙者之列(这可能同我的涉猎习惯有关,我更偏向于认识直接的社会问题),所以对吴思先生也经历了一个缓慢的认识过程。时值05年王怡等一干人等风靡天涯,吴思先生也实名注册,他对民主的看法另人耳目一新,我对他的认识则来自跟帖。“原来大名鼎鼎的吴思先生也混迹天涯”,“在我看来,吴思应该算是中国现在最伟大的思想家”……
诸此种种。却没有认真拜阅过他的一本著作,包括同样大名鼎鼎的《血酬定律》和《潜规则》。值得一提的是,两个礼拜前去地坛书市,朋友顔尹收获一本《血酬定律》,可惜她因同学聚会抱憾错过了这次讲演。
吴思先生的到来
在我经验里,大众为一个死刑犯如此一致地哀悼甚至激赏实属罕见。
此等某国司法史上的人文奇观羞辱了谁?谁该恐惧?谁该心虚?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早上,他被快速执行死刑。
他是谁?请不要说出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成了一个国家的机密或禁忌。
既然玩游戏,就要遵守禁忌的规则,否则,这个游戏没法玩,也不好玩。
其实,他无所谓名字,他就是你我他,他就是“要一个说法给一个说法”。
网络被“一路走好”的祝福声淹没,祝福里还有普遍的质疑。
长歌当哭的是什么?这是
老三幼时家里穷,几间全村为数不多的蓝砖房子,都是村大队扶贫赠予的。当时他与我家算是邻居,又是同族(往上四辈还是一家人),儿时常在一块玩耍,他每每过来找我,奶奶总问吃过饭没有,那时7、8岁左右。他直勾勾盯着我家饭桌,半晌不语。于是奶奶另为他盛出一份,他总是抢在我前面吃得一干二净。几次他母亲来寻,见状就说:他已吃过饭了。此言或实,不过老三总是像闻着味道一样,准时过来蹭饭。
老三自小就好斗,自一年级起(我们没读过幼儿园),老三就在整个村子打出来,打
1983年夏天的一个月夜,一个女孩在自家院子里洗澡,同村一个男孩从此路过,因院?低矮探头看了一眼,女孩惊叫“流氓”,男孩被村民捉住,扭送派出所,很快被判死刑,毙了。
这个故事的真假无从考证,但是很多类似的故事也在民间流传。比如说有泸州有一个青年,因和人打赌当街拦住姑娘亲嘴,被毙了。郑州有一对恋人,被女方家人强行拆散,男的不甘心,女方家长说服女儿告他强奸,被毙了。一男青年酒後在路边撒泡尿,被判流氓罪,送新疆劳改了。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发生性行为,被判刑了,为什麽呢,因为她“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
可以考证的也不少。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性颇风流,喜跳舞,1983年夏天被抓,被定为流氓团伙的头,毙了。涉案牵涉300多人,其中有一个叫李兆胜,承认与马燕秦发生过一次性行为,流氓罪,被判死缓;又有一个叫袁定之,不承认与马燕秦发生性行为,态度恶劣,被判死缓。又比如当年的电影明星迟志强,因被人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