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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5 17:07:45
    标签:文化
     

                                    猪油渣

     

           出于养生与保健,当下很多人对猪油渣离而远之。我可不那么势利眼,总忘不了在那些个嘴巴都要淡出鸟的日子里,它所受到的追捧与青睐,使清汤寡水的生活多少有了些油润与芳香。

           那时猪油是奢侈品,能常备一罐脂白如玉的此物,绝对是有门道的殷实人家。平头百姓,一年只有可怜巴巴的几张肉票,还要披星戴月地起早排队。运气好的,买到猪油的上品——板油;退而次之的是花油,大概属皮下脂肪一类;再不济的就是肥膘肉了,但也比腥乎乎的槽头肉好。板油花油出油率高,熬下来残渣余孽极少,我们的期望值也就很低;唯有那白花花的肥膘肉,所引发的憧憬相当美好。它们被切成两寸左右的方块,投入那口直径一尺的铁锅。敞口的灶膛里,柴火正旺,欢快地舔着锅底;锅里于是发出了“吱吱”的吟唱声,方块们飘浮起来,你推我搡地拥挤着。很快,它们收缩身子,渐渐疏远,通体灿黄。那香气也袅袅而起,绕梁出屋,勾来了一帮小馋虫围着灶台眼巴巴地盯看着。只见捞面用的竹篱篼在锅底一兜,金焦色的猪油渣尽数捞起。我们每人只能分得三五块,还在“丝丝”地响,就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轻轻一咬,‘咔嚓’一声,天崩地裂,小小一团猪油像喷泉一样,猛地激射而出,芬芳四溢……”,新加坡女作家尤今的描写,把我当时的感受表达得如此准确、妥帖。当然,大部分的猪油渣是不会这样当零食吃掉的,它被很郑重其事地收进一搪瓷缸里,另有他用。

           其一,做猪油渣菜包。杆白叶青的新鲜白菜,剁得细细的与猪油渣羼在一起。每次蒸笼一锨开,胖乎乎的包子白净雍容,在一片雾气中时隐时现。猪油渣功效神奇,菜馅特有的清香被调动得无以复加。我一次能下去四个,外加一大碗稀饭,感觉如同吃了一次大荤。其二,在做熬萝卜片、炒空心菜之类素菜放之,绝对能激发你对大鱼大肉的想象又不会有很强的失落感;其三,丝瓜汤、豆腐汤里有若干块猪油渣飘浮其中,效果也不比老鸡汤差到哪里。当年屯溪街头的大头饺为什么名闻遐尔,引来吃客无数,除了肉鲜馅足皮薄外,底汤里的猪油渣功不可没。就那么几点,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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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8 17:06:51
    标签:杂谈
     

                                 吃面

     

           我乃南人,却喜欢吃面条,各方口味的,皆能来者不拒,兼收并容。

    不知道是哪代祖宗立下的规矩:大年初一中午,必须吃面,一家老小,男先女后,每人一碗。那面清汤清水,不深不浅地盛在蓝边白瓷碗里;上面的浇头也是多少年不变的:冬笋肉丝,厚厚的一层铺陈上去,然后洒上几段青葱。我发现老祖宗的做法很有道理,年三十闹到下半夜才睡,且又装了一肚子的酒水,岂能再大鱼大肉伺候?我们一般日照三竿起床,淑洗完毕,一身新衣服从头到脚地穿好,一碗香喷喷的面端起就吃,完了嘴一抹,就人模狗样地出门拜年了。我每每拿起碗,都要端详墙上泛黄的老照片,老人家正慈祥地注视着我,吃面变得庄严肃穆起来,有了追终慎远的意蕴。

          以后到上海读书,胃口出奇的好,尤其是那苦读的夜晚,书上的亚当.斯密、凯恩斯之类总要和红烧大排、酱爆回锅肉重影叠加。尽管是裤袋里没几毛钱的穷学生,校门口对面的那家小吃店还是要去坐的,当然只能点一角钱一碗的菜汤面吃。面呈宽扁状,事先蒸过,有筋道;那青菜总是碧绿的,汤里的几块猪油渣,把味道调得香浓醇厚。每每带着满足回来,都在大草坪上仰望一阵子星空,想一些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事情。

          兰州拉面闻名遐尔,清代张澍有对联盛誉之,上联: 马家大爷美名播远方莫怪众人称天王, 下联:牛肉汤面贵客经门外难禁嘴角流口水, 横披一个字:香。文字没有什么文采,却有诱惑力;读之,很心驰神往这塞上古城的美食。所以一到兰州,就想着要去吃正宗牛肉面。第二天一大早,几十个天南海北的食客,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由一辆大巴拉着,在狭长的兰州城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一家名为“马家大爷”的面店。这是一家百年老店,说全城四五千家数它最正宗,可能有一些夸张,但确实体现了兰州拉面一清(汤)、二白(箩卜)、三绿(香菜蒜苗)、四红(辣子)、五黄(面条黄亮)的特色。肉香与蒜香构成的浓烈、萝卜与辣椒搭配的色彩,面之韧长、汤之鲜美,那一大海碗牛肉面,就成了永远不能忘却的记忆。现在中国的每一个城市,兰州牛肉面馆遍地开花,且以马字开头居多,吃来吃去,难觅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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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22 08:44:24
    标签:杂谈
     

                                    院子

     

          算得上是一个深宅大院,不起眼地蛰伏在校园僻静的一隅。进门有耳房数间,然后是一个大大的院落,散种着梅、桃、松、柏。一条不宽不窄的石板道平整整地铺到两层楼前。楼里有大厅、厢房,顶上的几块明瓦透泻着惨淡的阳光……它以前的历史语焉不详,但绝不是古色古香的徽式老屋,有点西式风格,好象在抗战时做过国军的一个什么司令部。院中那株腊梅老态龙锺,枝瘦干峋,多少年的扭曲使它活像放大了的盆景。它知道院子的往事却默默无语,最生动的表达是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暗香浮动院里院外。

          我家是1960年搬进这个院子后面的一间偏房的。它足有四、五十平方米大,边上还有个相同面积的院落,四角长着乌桕树,秋天里五彩斑斓很好看。这一住就是二十年,养过好几茬鸡。最让人惊喜的是八只母鸡在我八岁那年的大年初一早晨下了八个蛋;最难受的是我十岁时,家里人瞒着我杀了我最喜欢的那只红冠金毛,仪表堂堂的大公鸡。起因是它勾引了许多母鸡来,寻欢作爱且不论,母鸡们顺便把鸡蛋也下在我家鸡窝里,引发邻里纠纷不断。也种南瓜,但不得瓜。花倒开了不少,藤子满院子乱哄哄地游走;也种玉米,但不得果,杆子长得亭亭玉立,咬起来也怪甜的。大概都是光照不够的缘故。还养过两只鹅。小时候毛绒绒地挺好玩,我还拿着柳枝到草地地上放过它们。大了以后却凶狠无比,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有一次还很歹毒地用坚硬的嘴凿我的脚后跟,弄出一块青紫。是不是长期圈养造成心理变态?杀它们时大快人心,只是飞扬起一地鹅毛,半天都扫不干净。

          院子里住着七、八户人家,每家都有两三个年龄差不多的孩子,男孩居多,也有若干个女孩混迹其中。爬树便爬树,游水便游水,“官兵捉强盗”时要么跟在后面疯跑,要么就在“寨里”做“压寨夫人”。大一点了,就与我们自行脱离了关系,文文静静地洗衣洗菜,一副小当家的样子。院子的一角有两棵桃树,高高的个头,墙外能看到半个身子,四月里花开得很招摇。结出的果没有鸡蛋大,毛茸茸的,即便熟透了也是一股子苦涩味。倒是一帮子鸟儿飞来嘬食,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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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8 12:42:55
    标签:杂谈
     

    得干干净净。我想到了梁实秋先生在《馋》中写的那位亲戚,偶得一个鸭梨,已是夜晚,还要披衣戴帽,拿着碗,冒着风雪,行至一小时,为的是去做一份温饽拌梨丝。看来,世间此类人还是大大的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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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8 12:38:50
    标签:杂谈
                               野吃

          从前读《水浒》,固然欣赏梁山好汉们的杀富济贫,替天行道,亦向往他们吃喝的风度与作派。这不仅是在聚义厅里一帮子哥们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某好汉行至一路边小店,但见酒旗斜出,肉香飘来。他进门便嚷嚷:切三二斤肉,烫壶好酒来。末了,嘴一抹,一锭大银掼在桌上,头也不回地走人。每每读到此,击掌叫好,也潜移默化了在小店酌酒品肴的情结。当然,乡道村路旁最好,有野韵,有野趣,是为野吃。

         一开放搞活,乡村小酒店便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有的为招徕生意,竟让浓妆艳抹的小姐上路拉客。我等遇之,只能落荒而走。倒不怕被麻翻成了人肉包子;一旦被拖下水,做了苟且之事,那麻烦就大了。当下,此类现象几近绝迹,至于会不会被宰一刀,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古风悠悠的酒肆已不可见,你只要留心去寻觅,或许还能品味到一缕绵长的古意。当你旅途人困体乏时,突然车一转弯,一粉墙黛瓦房舍赫然在目,门楣上书:古徽人家。那字写得颇见功底,很有些乡村老秀才的风骨。门口修竹如篁,樟树如盖,一溪清水绕屋而过。进门见得窗明几净,大厅敞亮,三五张方桌稳稳当当,桌的四方皆为陋实的条凳。中堂有年画和条幛,自然是喜庆热闹的福禄寿之类。推开后门,竟是一方数亩的大塘,微微涟漪,推着几片荷叶轻摇慢摆。好事者嚷着要点菜,就往灶间里去;其他人喝茶便喝茶,打牌便打牌,如厕便如厕。女主人春风满面,利利索索地配菜炒菜,忙得不亦乐乎;男人泡好茶端来瓜子就没事一样,站在柜台后面自己抽烟喝茶,等着我们吃饱喝足,结账付银子了。

         我喜欢去菜园,看满畦的碧绿鲜活,顺手砍几颗白菜,拔几把芫荽,挖几个还没长成的红薯出来。实在闲得无聊了,就坐在门口的竹椅上,逗那只看家的大黄狗;或蹲在小溪边,数水草下藏着几条小鱼。有时也会自告奋勇去锅台炒菜,趁主人不备,做过几回多打个鸡蛋、多放几块肉的勾当。

         野吃并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认定了一个或数个菜,当然是田园味十足的,我们便成了铁杆的回头客。往返黄山,总要在宣城高速出口的那家土菜店吃饭,每次必点干锅鸡。土鸡剁块,与辣椒、蒜瓣共一锅端将上桌。边烧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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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8 20:42:59
    标签:杂谈
     

                              陈霞.回溪

     

          从休宁的状元博物馆出来,突然想去拜会一位“博友”——未尝谋面,亦不知他的真姓实名,连电话手机号码都没有。只知是溪口附近一所乡村中学的老师,笔名起得很宋词。他写率水河边的那些村落,一个个清丽秀美,很有些“藏在深闺未人识”的味道。

          时为暮春,气澄风朗,天蓝得就像要滴下水一样。出城往西行十余公里,便到了兰渡。兰渡桥横卧于横江之上,六墩七孔,古韵犹存。它始建于明朝弘治年间,虽已垂垂老矣,车开上去,身子骨还觉得硬朗。下桥往南一折,便见一条柏油路像黑黝黝的长带在青山绿水间舞动、游摆。风景绝对是绿肥红瘦,大片大片树林已将绿表达至深沉而接近于墨,唯有路边农户院墙里探头出来的石榴树花,依旧很热烈地燃烧着火红。能与满目绿色相映衬的大概只有那田畴里等待收割的油菜了。与一月前的恣意张扬大相庭径,此时表现出的是成熟的内敛与守拙。路不宽,车轮摩擦路面发出轻快的沙沙声,无疑是对路的质量的由衷赞美。我羡慕起了这山中的路,绝无车水马龙的喧嚣嘈杂,静悄悄地在鸟语花香,林秀草青中没有尽头地延伸,哪像城里的路那样不堪重负,动不动还开膛破肚,弄得千疮百孔,扬起漫天灰尘。它很轻松怡然地挽起了一个个村庄,有时还快活地携着小溪小河一起走;山道弯弯,得要勤按喇叭,空谷回音,惹得几只翠鸟“扑扑”地从密匝匝的林子里飞出;偶尔也有一条狗斜斜地窜出来,对着车的背影狂吠几声,摇摇尾巴又跑开了。

          徽州许多村子的名称起得很儒雅,且不说西递宏村南屏呈坎了,这一路的兰渡渭桥陈霞已是文风织织,古意盎然。率水从六股尖一路流淌得跌跌撞撞,行至陈霞却豁然开朗,形成了一汪清亮的大水,绿树、草滩、芦苇、古渡,还有那条泊在水边的小舟,橹断桨折,遍体苔藓,让人顿生无数遐想。据说在当年徽商称雄海内时,此处亦是休宁最富的村庄之一,祠堂、牌楼、大屋比比皆是。休宁既为中国第一状元县,文脉源远流长,这里也少不了名士硕儒。元代的陈栎曾在此设馆讲学,门下才俊麇集,书香缕缕不绝。此刻,我只能在村里一个剃头店里,听老主人慢条斯理地讲述陈霞的昨夜星辰昨夜的风。边上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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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9 15:37:03
    标签:杂谈
     

                               回南川

     

           油菜花在四月的田野恣意地怒放,金黄色的让人陶醉乃至眩晕。那条新修的窄窄水泥路蛇一样地在其间蜿蜒游走,路止处便是南川,几十户人家黛瓦粉墙,沿山脚一溜子散落了好几里地。

         这是妻子当年插队的地方。二十几年前,我以男友的身份,曾尾随其作过一游。妻子在这里的名气颇大,一方面她在插队时认了干爸干妈,因此有了人数众多的七大姑、八大姨;更重要的是十年前干爸去世,她急急地赶去奔丧,在几里开外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抹开了,此举至今在这一带还传为美谈。

    在村口接我们的是干弟阿国和他的儿子。阿国当年的青春勃发全没了,完全是一副老农的模样;儿子倒是个很标准帅哥,一包烟在他手里嘶拉一下开了,见我不抽,便刷刷地向周围洒出了一圈,一根抽完了,又是一圈。那一招一式,绝对达到了县城级的水平。这里的青壮男人出去打工不普遍,看看山林,卖卖茶叶,贩贩毛竹,种点稻子油菜什么的,温饱无虞;余下的就是喝点小酒,打点麻将,波澜不惊的生活倒也惬意。

          春眠不觉晓,恬闲的南川自然是以翠鸟的啼叫来开启黎明的,也诱惑我起了个大早。乡村的风景在清晨的宁静中呈现出一种大美:油菜花开在一块块不规则的洼地上,显得极有韵律;其间梨花雪白,桃花嫣红;对面山坡上,密匝匝的板栗树舒展枝叶,在薄薄的晨雾里,朦胧地竟像大团大团的白花。映山红此时正蓄势待发,一簇簇地像星火点缀在翠绿之中。十天之后,漫山遍野将是红彤彤的一片。泉水沿着山涧叮咚地走下来,稍稍眷顾了一下南川,又哗哗地往前走了。望着东山被朝霞渐渐镶红鎏金的山脊,我有点激动地张开了双臂,却发现四周有了些许骚动。一看,一条狗,五、六只鸡,七、八只鸭正好奇地看着我。我大呼一声,狗便吠,鸭也叫了,整个村子变得鲜活生动起来。于是,有一家的门闩响了,钻出了一只花猫;有一家的屋顶袅袅出缕缕炊烟,那轻盈与飘忽,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悠长的过去。邻家的树森牵着牛走出来了,手里还拎着个竹篮,放牛捎带着掐蕨菜。他邀我同行,我笑着婉拒,我要去拔竹笋,这活好象更容易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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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2 11:16:38
    标签:杂谈
     

                          《第三帝国的兴亡》

     

          至今为止,还没有一本书能像《第三帝国的兴亡》那样,在三天两夜里,使我处于一种极其亢奋的阅读状态,时为文革”后期的1975年深秋。书不是正式出版物,灰灰的皮子,封底的右下角,印着“内部发行”四个字。不满二十岁的我,着实享受了一回相当级别的干部待遇。

          感谢威廉"夏伊勒,这位20世纪的著名记者、作家。这本书精彩绝伦地记述了被希特勒称为“千秋帝国”而实际上只存在了12年零8个月的第三帝国从兴起到覆灭的全部过程。在短短的12年中,这个帝国制造了人类历史上一场空前的灾难,留下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席卷欧陆的“闪电战”、令人毛骨悚然的集中营,惨绝人寰的反犹太屠杀……二战结束以后,作者花费了5年的时间,阅读从纳粹德国缴获来的堆积如山的史料:大量秘密文件、私人日记、发言记录以及纳粹党领导人的电话录音,从几百吨的档案里抽丝剥茧……此书客观翔实地告诉读者,希特勒这样一个有着恶魔性格的狂人,是怎样从一个下等兵爬到了权力的顶峰,成为德国的独裁者;之后,又如何把德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引入了战争的深渊,直到他本人最后用自杀的方式了结了罪恶的性命。为什么产生过康德、歌德、席勒、巴赫、贝多芬这些大师巨匠的伟大民族,会容忍、屈从在这样一个疯子与流氓的脚下……

          毋容置疑,此书的精彩,可读,是威廉"夏伊勒的妙笔所致;然而,“史实本身比所有的小说、文学都精彩”;作者的史德、史识与良知则更让人肃然起敬。

     

             第三帝国的兴亡》 美  威廉"夏伊勒著  世界知识出版社1979年出版

     

     

                                《林海雪原》

     

           当年在徽州的乡村里,就着冬夜如豆的煤油灯,如饥似渴、废寝忘眠地读着《林海雪原》。不严实的窗外呼啸着尖利的北风,时不时地窜进来,微弱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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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27 11:38:45
    标签:杂谈
     

                                 浇头

     

          江南名为“浇头”,陕西关中称“臊子”,“卤”则是更广大北方的叫法了。一位朋友很现代,将之喻为面条的“伴侣”。这极普通的大众吃食,一下子成了一个泛爱主义者。

          另类的“孤男寡女”还是有的——阳春面是也。这名字,起得很雅致,足以让人望文生义地想起春天的明丽与柔和。它注定要源于开埠后的上海,进而受到拥戴与追捧,乃至成为这个城市文化的一个符号。那些报馆的记者、银行的职员、机关的小公务员们,清晨尽管行色匆匆,穿戴也整整齐齐,压了一夜的裤子有棱有角。夹着个公文包总不能与劳力者一样在街头巷尾啃大饼油条。于是进貌不惊人的面馆,吃碗热腾腾的阳春面便成了首选。我也吃过不少碗这样的面,唯有在上海,才能品匝到那股子来自石库门、亭子间的小资产阶级味道。尽管猪油香、小葱青、面爽口,若能来一块走油大排或荞白蟮丝之类的海派浇头,那幸福指数绝对直线上升。我此时会很羡慕丰子恺先生,他当年与一位朋友在上海城隍庙的春风松月楼既吃面、又喝酒。面的浇头是一份冬菇、一份十景,不铺陈在面上,而是另盛在晚里做下酒菜。浅斟慢酌了两斤老酒,还有剩余的浇在面上。冬菇肥鲜、十景入味……丰先生倒是很散淡地娓娓道来,于我而言无异画饼充饥,舌齿颊间已不可抑制地湿润起来。

          大文人都如此经济实惠,引浆卖流者当更节俭为之了。一月前家门口修路,中午时分,一民工放下铲子便去排档买了一碗面;上面浅浅的一层青椒肉丝,权且做了浇头。他又用一个纸杯,去临近的酒店散打了三两白酒。那酒盛在大缸里,五块钱一斤,缸上贴了个菱形的红底黑字的“酒”字,有点太白遗风。民工坐在推土机的斗里,就着那面条上的一点浇头,旁若无人地吃起酒来。一小撮青椒肉丝下去,至少要抿两口酒,还不时地匝匝嘴。看来此公之意在酒不在菜了,准是个高阳之徒。发现我紧盯着他看,他嘿嘿一笑,将杯里剩酒一饮而尽,端起碗很豪放地吃起了面条,不时地发出“呼哧呼哧”的响声。待我去买菜转悠了几分钟回来,他已仰卧在斗里呼呼大睡了。初春的阳光很善解人意,暖暖地洒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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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7 21:05:22
    标签:文化
     

     

                                 雪城记吃

     

          曾很长时间对东北菜心驰神往:猪肉粉条、酸菜白肉、灌血肠、小鸡炖蘑菇……还有什么“东北乱炖”,堪称冰天雪地里的一把火,质品不知能否与我们的徽州一品锅PK一下。

          也许是冬天,哈尔滨远没有歌里唱得那样风姿撩人。雪,倒是大大地下了一场,银装素裹了这座城市;可那形形色色的城市漂浮物,使原本的洁白变得难看的暗晦。与精到、细腻的南方诸菜系相比,东北菜实在是粗放豪阔了些。那“乱炖”,就是把红色的西红柿、紫色的茄子、黄色的南瓜、绿色的青椒和扁豆、黑色的蘑菇与白花花的猪肉一锅煮。我们吃了,算是礼貌地回应了东北朋友热烈真诚的“请、请、请”,然后便是举箸望台面,期望有一道可口的佳肴闪亮登场。朋友怕冷了场,就如数家珍地念唠起这“乱炖”如何地富有营养,维生素从B1含到B12……惹得一锐头小面的南方同行在下面低声咕哝:干脆在饭前吃几片维生素得了。一道道菜流水般地上来,不一会儿圆桌就盘满碗盈了。众人或浅尝辄止,或按兵不动,主人再也不好意思带头豪情满怀地喝酒吃菜,只是不断地用“新来乍到,水土不服”来圆场。我倒是看中了那一钵子名为“大骨棒”的肉汤,骨头大大的,挂附其上的肉多多的,呈若即若离状。单吃有点鲜腥,我便要了一碟东北浓酱,加少许蒜茸,数滴辣油;大骨棒蘸着吃,口感就“颠覆”性地改变了。那特有的香,让我吃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成了一个众目睽睽的饕餮之徒。

          某美食家言之凿凿:乱炖是烹饪中的“混血儿”,兼容并蓄,境界颇高。对此论,我不能完全苟同。菜是要讲色香味的,原料的组合、佐料的搭配自然事关大局;火候的把握、刀功的章法也一点马虎不得;烧菜放盐算是最寻常之事吧,居然也被人认为是烹饪的绝招而秘不示人。我怀疑此菜是不是某位脾气很大厨师的随意之作。面对一帮子指指点点、刁钻挑剔的吃客,他肝火一上来,七荤八素给你一锅烩了。一方水土孕育一方菜,细细地考量下来,乱炖还真得出在白山黑水的东北大地。当年在林海雪原打到个狍子、野猪什么的;篝火一点,铁锅一架,哪会有江南的婉约精致?外面数九严冬,冰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