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苏屿,
所有悲喜沉浮,我们一起走过。
是为序
一
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认识苏屿的了,几年了吧,还是更早?我都不记得了,只是记得她漂亮的侧面,总是笑笑着捏我的脸,然后咯咯的笑。
那个时候,我们在一起,经常拉着手去逛街,趴在桌上睡觉。一年又一年,转眼间,小女生就这样长大了。开始穿着高跟鞋学T台上的模特走路,开始穿着雪纺纱飘过人群,化着精致的妆,在讲台上做答辩,抱着大本的文件从实习公司回来。
这是我们现在的生活,干净透明,除了学习工作互相陪伴,似乎纯净得看不到往事的阴影。
其实,那些在安静云朵下的暗流,谁又能看透呢。
大一,苏屿十九岁,林嘉十八岁。我们考上不同城市的大学。然后苏屿开始换男朋友。我很佩服她的是她总是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她和他们一起吃饭一起上课,淡淡地笑,对什么也不生气,总是淡淡地笑。然后,她会抱着电话和我说,嘉,我换男朋友了。我说,小屿啊,你什么时候不再换男朋友的时候告诉我吧……
我知道苏屿从小就被宠坏了,脸上总是淡淡的表情,似乎什么都无法打动她。什么事看上去她都不在乎。其实,她在乎很多事情呢,比如成绩不好她会不开心,没有钱花她会很郁闷,衣服脏了她会很不爽……她在乎很多很多别人看起来很琐碎的事情,衣服有一点小褶皱她会很坚持地不要穿,桌子用完之后一定要收拾干净,……各种各样的习惯,几近于强迫症。她的身边从未缺过男生陪伴。而我在那时,极其喜欢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写字看书看天空,一个人吃饭走路看电影。甚至连去K歌也是一个人去,唱到喉咙沙哑就回家,倒在自己的那张大床上看书或发呆。大学时光,平滑得好象锦缎,没有什么褶皱。
而校园里的斑斓精彩,也都与我无关。
苏屿说,嘉嘉,你不能老一个人住在外边啊,校园里那么多美好的东西对于你怎么都是视而不见的。
直到某一天,遇见致。我想也许是欲望也许是爱恋,其实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致,后来来我们系的研究生,黑黑的头发黑黑的眼睛,性格极其开朗,很幽默的一个孩子,会把女孩子逗得呵呵的笑,当然也包括我了。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在台上演说,那个时候我不巧迟到,只好从后门偷偷溜进去。他看着我的眼睛含着笑,黑黑的亮亮的。那个时候,好明丽的感觉,就好像很清澈很透明的天空,很干净。
我很难得在众人眼里出现的,除了考试或者重大查出勤率的活动,本来就不经常上课而且又不住在学校,一切消息都是从校园BBS上获得。每天回到家里,照例是开学校的BBS,看看最近有什么通告。
后来我变得喜欢去学校了,喜欢跟着致一起玩。
其实,我那时是有男朋友的,不在一个地方,我不想背叛,懒得背叛,我做什么事情都很懒,但是,对于致的热情,我也没有想拒绝。
我喜欢和致在学校旁边的西餐厅里喝咖啡,很精致的店。坐在那里,你会觉得时间是像胶片一样走过的。有大朵大朵的花很不规则的开在墙角。柔滑无腻的芝士蛋糕,浇着浓浓巧克力汁的幕司蛋糕,涂满白糖的甜甜圈,每一样都让我欲罢不能。致每次都是侥有兴趣地看着我大嚼那块热量颇多的芝士蛋糕,林嘉,我好像不经常见到你,除了上专业课的时候。
我抬起眼睛看他,没有,那天你来的时候,我就见到你了。
他开始笑。我看到有朵叫暧昧的花在我们之间的空气中悄悄伸出枝桠。晚上他送我回家,黑黑的路上,他轻轻挽过我的腰,我没有拒绝。我总是不想拒绝他,也许是他干净的笑容,还是让我的心微微震颤,我不忍推开。
我说,我到了。
不请我去上面坐坐,喝喝茶吗?
我相信你并不是不马上喝茶就会渴死。
他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我和他说晚安再见,转身上楼。
苏屿一直都跟我说。不要让不熟悉的男子进入你的居所。她很习惯的教我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一层又一层的壳,让人不敢太过接近。
二
从那次约会之后,我们在校园里,经常一起吃饭或者一起上课,他帮我占位子,实习的时候帮我整理文件夹。而我说过,我是有男朋友的,他叫迪,他是我高中遇见的男生,阴郁的眼睛,总是用一个表情,过一整天。我一直很喜欢他,开始的时候算是暗恋吧,后来我们相识,后来我们手牵手。那时候的爱情,总让我觉得飘渺得看不清楚,但是心里却是很美很美的,直到大学把我们分隔两地,谁都知道不可能了,但是我们谁也没开口说分手,只是简单的默契,或者说是沉默。爱情还是在未知的远方。只是我已经都不再在乎了,所谓感情,不过无谓。就像苏屿和我说的,有那么多人,经过你的生命,成全你的回忆,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加菲猫说,爱情不是做爱,爱情是两个人一起睡觉。
致和我的关系变得渐渐暧昧,暧昧,现代人的交往方式,不用负责不用承诺,没有开始也无所谓结束。我趴在床上和致说,你觉得你爱我吗?他拉过我的手吻了一下,当然。
当然爱。回答得理所应当。一点诚意也没有,可是也,一点漏洞也没有。我说,有多爱?他凑过来看我的眼睛,嘉,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知道爱和做爱有什么区别。
他笑着抱过我,你想太多了。
哦。
哦,没关系,算了,哦,那就这样吧,我没意见。在致旁边,我就像是一个毫无居心的小孩子,什么都不去在意,这样反而落得半世清净。我想,并不是不爱,只是不够爱。他和女生的暧昧短信,他接电话时躲闪的眼神,还有他写字时候忽然莫名失神。在我看来,都不过是一场出轨的游戏而已,有人愿意陪他玩,那么不如玩到最后皆大欢喜。谁都不曾亏欠谁。
我打电话给致,我说,致,我想你了。听到他好听的笑声,然后是压低声音的说话声,我在上课啊,怎么了?
下课带我去吃韩国料理。
好。
然后就听到他把电话放下了。我心里的失落一阵一阵。这个男生,对于我的任何要求,都说好。对于我做错的任何事情,都笑笑着抱过我,说不要紧不要紧,重头来过。我想,很多女生,想要的无非是这样的关怀呵护吧。
我把头枕在致的臂弯里吃韩国料理。半熟的煎蛋流出浅黄色的液体,我很开心地用勺子把它们勺起来,小心吮吸。致最喜欢看我吃饭和睡觉的样子,他说这样子才最像女孩子,一副需要人保护的柔弱样子。
那平时呢,就不需要人保护了么?
平时,所有骄傲都写在脸上,让人不敢接近。
那你又敢和我搭讪。
嘉,你知道吗,我注意你一年多了,终于那天才鼓起勇气和你说话的。
我的勺子哐当掉到桌子上,为什么你不和我说过?
我想不需要说了,等到有一天,也许你真的可以很幸福地在我身边生活呢。我知道你现在并不是那么快乐。
我抱着致的脖子,觉得心里的那块坚冰开始溶化。其实,并不是不爱,其实,只是不够勇敢,其实,是怕受伤害。
我们开始慢慢接近彼此的灵魂。而迪,就忽然消失在我的予之间。
因为,林嘉不管怎样,也不过是一个平凡小女子,而遇见一个爱你的人并不容易。并不是在一起的两个人就一定会相爱。而林嘉,其实在心里,是放不开,致的关怀。
三
很多时候,人是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的吧,爱他的温柔多情,爱另外一个的独立悍。而当你一定要选择的时候,你却发现只要一个还不如两个都不要。感情,总是在矛盾中挣扎,当不想挣扎下去的时候,就该到全部结束的时候了。尘埃落定,生活清白。
某一天,致在我家洗澡,开着的QQ并没有关,我看到一个女子的头像一直在啊闪,我忍不住开来看,她说,其实,所谓感情,不过无谓。一句话一击既中我的心脏。我开他们的聊天记录来看,发现全是致在说,而她在听。致说今天去帮她买了一个IKEA的镜框呢,正好放得下她最喜欢的那张相片。我知道她最喜欢IKEA的东西了。致说今天刚刚拿了奖学金,帮她买了一对蝴蝶耳坠,奖学金全用光了,没钱打的回来,只好挤公车回来,被挤得不成样子,呵呵,不过,回来她很高兴,我也觉得没什么了。致说,我其实不知道应该怎么去爱她,只好她要什么我都满足她,这样,也许就可以一切美满了吧。致说,每天晚上都会醒来几次,看她熟睡的侧脸,就像小孩子一样失却所有保护层,真的很可爱。致说……
我看得心里的感动就那样排山倒海,我一直以为在一起不过是身体需要罢了,我一直以为不过是因为我们都怕寂寞,我一直都以为不过似乎给彼此模仿爱上一个人的机会。原来,林嘉早就习惯了他的关怀呵护,习惯得就好象在呼吸空气,那些爱情味道就仿佛空气一般,感觉不到,却不知道,自己一直身处其中。排山倒海啊排山倒海。原来是这样,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我去翻致的手机记录,看到也全是给那个叫宁的女子发的短信,一条一条,那个女子似乎眼眸明亮,一切都不动声色,分析然后指导。我抱着他的手机,听到致叫到,林嘉,我忘记带毛巾了。我把毛巾砸到他怀里,他很惊讶地抱过我,怎么哭了?
致,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什么都不说?我想,有一天,你会明白。
那一天,我想我的身体和心脏都被他弄湿了。湿湿的,往外滴着水。
四
用多少时间,才可以熔化多年的冰山,而又要用多少时间,才可以记住拥抱的温暖。和致的生活,渐渐变得柔软明媚。我开始心甘情愿地为他洗衣服,做饭,这里的洗衣服是指丢到楼下的洗衣店而做饭则是指天天去帮他打饭,回来用微波炉热好。对于林嘉这样讨厌做饭讨厌家务的女生来说,为他天天去干洗店领衣服为他天天去不同的餐厅买盒饭,在苏屿看来,简直是一个奇迹。我打电话和苏屿说这样那样,致又怎么样……苏屿长叹一声,挖,林嘉你这只小妖精终于舍得安定下来了。我抱着电话说,我也不知道,不过看到他的笑心情似乎就变得柔软无骨了。苏屿在话筒那边笑得花枝乱颤,她说林嘉你真他妈地矫情。苏屿是一个很直率的女生,和我不一样,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明摆着写在脸上,这样的女子,水晶心肝,玻璃人儿,总是很让人轻易爱上。不忍离开。
苏屿是那种漂亮的女生,男生喜欢她就算了,竟然有女生问我,你和她玩得那么好,天天在她旁边做陪衬,你会不会自卑啊。我记得那时候我在笑,笑到内伤都有了。那个时候,两个人好得要死,却还要为对方的优秀嫉妒为对方有新朋友对方受夸奖而吃醋,女子之间的感情,缠绵而微妙,宛若春天飘着的柳絮,看不分明,是像云多一点,还是像雾多一点。朦胧的氤氲在空气中,甜,酸,淡淡的青春的味道。
我们的青春简单得似乎只有学习和吃。那时候,我们一下课就吃,吃点心,吃到以前的裤子没有一条套的上去,抽屉里都是吃的。看得男生后来都望而远之了。
高中呵高中,有时候想起来都觉得好模糊好模糊,那些甘甜而明亮的画面,被我们丢在风中,然后我们还来不及惊讶就匆匆地长大了。
五
高一那年,我们在三楼,高二的在二楼。高二是我们全校公认的帅哥美女最多的一届,而且读书又好,所谓的富家子弟也很多。我趴在走廊的栏杆上吃可爱多,苏屿跑过来拍我脑袋说,你又在偷吃冰淇淋,你该减肥了……在苏屿絮絮叨叨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冰淇淋被她手顺着头发下来一挥,就掉下去了,而且掉到林迪同学的头上。
林迪,他抬起头来看我,苏屿一把把我拉到后面说,哎,林迪,这冰淇淋不是林嘉扔下去的,是我扔下去的,你有什么意见就找我好了,不要怪她。苏屿,这个笨蛋,真是不打自招。唉,这冰淇淋不是林嘉扔下去的。听听,一听就是我扔下去的。
傍晚,在校门口的那棵大树底下,我看见林迪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站在那里等我。他看到我向他走过来,微微地笑,他说,走吧。我没有问去哪里,只是把手交给他,这个男生,好歹是我暗恋的。不记得有多少次看他在篮球场上打完篮球喝水的样子,不记得有多少次偶然擦肩而过同时回头的样子,不记得有多少自己在走廊里等待他路过的样子。一点一点,在他拉过我的手的时候,完全浮现。宛若铁锈一般,无法磨灭。
然而也是从林迪,我开始对男生N+1年的不信任和警觉。我想,这个伤口他割得太深了,以至于我之后似乎对于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因为再疼也疼不过他给的伤口。年年月月,汩汩得流着血,没有节痂的日期。
六
白天,我和苏屿开心地过,一人一边耳塞,听英伦摇滚,带着痞子气的高贵。做在教室前面的台阶上吃棉花糖,你一口我一口。在阳光下摊开试卷,幻想大学里绿树成荫的校园。生活似乎没有变多少。
我对苏屿说,是不是,失去了贞节,就会变得不一样。嘉嘉,你的眼睛还是透明得像婴儿。我抱着膝盖说,屿,我一点也不开心。我看着阳光透过树荫投下的光斑,奇怪的形状,忽然觉得忧伤。不明白,林嘉不是什么都得到了吗,很多男生的仰慕,最好的朋友,最精细的物质,最诱人的成长空间,最优异的成绩,可是,为什么我总是感到有泪水从心尖上涌出来呢?
嘉嘉,你真的喜欢林迪吗?
恩。
那么你为什么会不介意他和其他女子的瓜葛呢?真正在乎一个人怎么会做到置身事外呢?难道不是希望那个人一直陪在自己身边吗?
是啊,我真的喜欢他吗?
林迪应该是不止喜欢我一个女子的。但是他和其他女生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我只是想看看,如果我们这样相见,彼此会有怎样的感觉。可是有一天,我终于看到了,终于证实的时候,我忽然感到胸口一阵剧痛,哇地哭出来。我以为,真的可以不在意,我以为,我可以坚持到最后,陪林迪把这个游戏玩到最后,看谁会哭着退出。原来林嘉还是不够坦然。原来身边的不过是幻像,宠爱有加又怎样,说看破的,却一直在红尘里面。
这是一场游戏,林嘉最后输掉,结局只能是哭着退出。只是偶尔,我记忆中还会走过林迪最温柔的笑,他偶尔过来笑着哄我睡觉,偶尔眼睛里是柔软的甜蜜。多数的时候,我只是抱着床上做工细致的维尼熊发呆或者流泪。并不是不爱,只是多年的生活方式他不愿意为眼前这个林嘉改变。每每看他关门离去,那场暧昧影子就会浮上来,搅得我的胸口一阵一阵地疼。
我抱着苏屿,我说,我看到他和其他女子在一起了,竟然就这样哭了,真没出息。
嘉嘉,爱不下去,就退出吧。我们还年轻什么都可以从头来。
可是。真的什么都可以从头来吗?
七
在我升高三的时候,林迪就到北京念书了。他比我长一届,我没有送他去机场,他和我说,林嘉我知道你最懂事了。我知道,只是不想让他家里的人看到我。我说,好。
你到北京了打个电话给我。那时候,我用最小巧的松下迷你手机,浅蓝色的壳,林迪最喜欢的颜色。他说,林嘉,你和她们不一样,你是我的宝。那么,男人原来是不会为他身边的女人改变的,他们喜欢的不过是征服的感觉吧。
高考一考完,我和苏屿说,我要去北京了。为什么?我想去找林迪。我穿过她的肩膀看对面的天空,我以为,我会慢慢不想他,可是,我却总是想起他的笑他的眼;我以为他那么花心的男生根本不值得我喜欢可是我就是愿意为他哭为他笑。
苏屿送我去机场,我系好安全带,在飞机上看窗外一成不变的白雾。我想,最坏的场景,也不过是,林迪的屋里睡着一个女子。下了飞机,我打的直奔林迪的屋子。我敲了很久的门,没有人。我坐在楼前的台阶上,看路过的人。看到暮色四合,林迪林迪你去哪里了?没人接电话。夜色越来越浓,直到月亮沉下去。我才看到林迪,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黑色外套,向我走过来。我站起来。他很开心地冲过来抱起我,宝贝你怎么来了?你在北京过得逍遥了不想我来是不是。呵呵。他没有接过话,只是把我举起来转了一圈又一圈,没有胭脂的玷污,干净而清新。
我拉过他的衬衫,林迪公子最近改邪归正了?他笑着俯下身吻我,我只想要你一个人。
那天晚上,我在他的胸口睡着,那么多天来,终于有了沉睡的梦境,梦里开满香浓的花朵。
我在北京呆了一个星期,那个星期,林迪几乎每时每刻都陪着我。那些日子甜而美,好多时候,我闭上眼睛,都在想这是真实的还是梦境。我的林迪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消息了。我走之前的晚上,林迪在帮我收拾东西,我把林迪的手抓住,林迪,我们是不是应该换一个相爱的方式。他转过身把我拉进怀里。林嘉,我能给你的也只有那么多。我想把你宠坏,想让你做只会在我怀里撒娇的小女生。可是,你知道吗?你身上的锐气太逼人,就算我不在你身边,你还是可以一个人坚强独立地走下去。那天看到你哭,我知道自己被重视,可是你还是会在泪痕干之后恢复所有的骄傲。林嘉,我想用我的全部去爱你,可是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因为我是那么地喜欢你,却很明白地知道你并不会甘心属于谁。宝贝,你身上的棱角太尖锐了,我接近不了。我想做你的全世界,可是我做不到。所以我才不能够做出把你当成全世界的样子,因为我知道,一旦这样,我终究还是被你遗弃。
我看到眼泪把林迪的衬衫染出一大片水晕。我终于明白,原来是自己所有的骄傲在爱的人面前掘出的深深的鸿沟,无法逾越的鸿沟。分开前的那个晚上,我靠着林迪心脏的那一小块温热的皮肤,表情甜蜜而忧伤。那时我们年纪小,学不会怎样去爱,以自己的方式去爱却没想到伤了对方。
第二天,林迪送我上飞机,他吻我的脸颊说,宝贝保重。我拉着大大的行李箱走进安检通道,他的脸渐渐模糊。以为,在那刻以后,可以温柔地相爱。却不知道,最后,竟是咫尺天涯。
八
林嘉大一。高考,没有考上北京的学校,去了南方。林迪帮我把行李箱一直拎到宿舍门口。一路上我看到路人的目光几乎都聚集在林迪的身上。看着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为我上上下下忙碌不已,心里好象窗外秋日的阳光,明亮而温暖。
学校的主道上,我任凭林迪拽着我的手,我们慢慢地走着,不时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我说,林迪,这是我最后一次陪你看星星了呢。他抱过我的肩膀,沉默不语。过马路的时候,他紧紧拉着我的手,他说,这里车很多,很乱,宝贝过马路要好好看车。
我们在草地上静静地拥抱。我摸他的肋骨,林迪,如果我是你的那根肋骨,我离开,这里是不是会疼。他不语,一直抱着我。远远的有烟花,璀璨而寂寞地,一朵又一朵,开满整个天空。原来灯光黯淡里,并不是每一个平凡人,都可以幸运到和所爱的人共一场烟花。而这最后的烟花,为我们寂寞而忧伤地开。世道太繁华,这样的戏码也不知道上演了几个千年。
机场,大家开开心心地拖着行李箱过安检。我站在最高的台阶上,看我最心爱的林迪,背影清瘦。我一直看着他,看他手上缠着的和我一样的连心锁,看他脖子后若隐若现的项链扣子,那条链子上栓着我们一起买的尾戒。他慢慢地向前走,停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我摘下手上和脖子上的链子,轻轻放在身边的柱子上。
记得曾有书说过,每当庞大的飞机飞过,地上就会多一个思念的人。那么,让我曾经心爱的链子守在这里吧,日日夜夜,不期盼你回来。只是想渐渐放下你给的过往。一个人,前进。
回到学校,黑夜巨大的翅膀把天地全部覆盖。我走上宿舍,看到桌上的有一大束玫瑰,插在我最喜欢的IKEA宽口花瓶里。纸条上写着,嘉嘉,我知道你不过是个孩子罢了,太伤心就哭吧,不用装出那么独立强悍的样子。虽然我的肩膀已经不能再让你靠。
林迪
我和林迪后来谁也没提过分手,谁也懒得说,但是我们都默许了吧。
我抱起花瓶,走到楼下的垃圾筒里,把它们全部放进去,很小心地放,我害怕听见破碎的声音。那一天,十八岁的林嘉,一个人在黑暗中站了好久。从小声地啜泣到大声地哭泣,哭到最后声音眼泪都失却。
十八岁的秋天,林嘉的初恋实质上已结束。但是没有人知道,所有的人都还以为我和林迪还在一起,只有苏屿知道不是这样的。
大一,日复一日地上课写论文,闲暇时看书写作。搬出寝室,过自己一个人的生活。穿最简单的T恤牛仔裤帆布鞋。苏屿会不时从上海跑来看我。我房间干净得没有任何男生的气息,从来不留男生下来过夜,苏屿说的,还有,也是因为不想自己的空间被不熟悉的男生分享。年年岁岁,时间快快滑过。
九
接着,遇见致,被他感动溶化。狠狠心想要温柔去爱。时间平滑地过。致后来付了首期,我们决定一起住。日子又恢复了平缓得让人无法记住的状态。每一天,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同,每一天,就和前一天一样。林嘉为一些家杂志社写稿,每个月兼职收入还是可以过得不错。和致一起承担贷款。这样的日子,一天一天就像复印机中出来的一样,把我的生命一点一点地蚕食。我某一天醒来,看见窗外的阳光,忽然觉得,不再要有什么希望。并不是不幸福,致给了我他所能给的全部,只是,幸福欺骗了信仰,而生活,蒙蔽了双眼。
我知道我开始厌倦,就像我开始厌倦考试一样。我穿好衣服,致已经去上课了,床边摆好早餐和毛巾。我走下楼,看到楼下的阿姨抱着大堆垃圾去倒,很和善地和我笑了笑。生活,就是这样循环反复吧,遇见某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老去,死亡。我感觉到后背凉飕飕,我拿着信用卡,坐上飞往上海最早的那班飞机。
“嘉嘉,你不要总这样吓人好不好,说出现就出现,跟幽灵一样。”苏屿有点责怪有点心疼地帮我接过箱子。“怎么了,和致吵架了?”“吵架还好,这样的生活幸福得让人没有指望。”苏屿盯着我看了一下,我们都是一起做坏事互相包庇的。这一次,也不例外。
“屿,你打电话和致说我要去流浪一段时间,就说是为了写作需要。”她看我笑,彼此心照不宣。我拉着箱子,好了,你今天要收留我了。苏屿说好。我们搂着肩膀嘻嘻哈哈去打车。出租车往郊区里狠命地钻,我转过头问苏屿,你什么时候搬家的?和烨同居以后。烨?是的。挖。他在你不和他联系之后找到我,他说我是和你最接近的人如果得不到你的话就只好追我。
我转头看车窗外,大朵大朵的云朵飘过,洁白而干净,天明朗得几乎透明。我轻轻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去想。我感觉到苏屿的手搭到我的手上,冰凉冰凉。
她的声音风一般,吹过我的耳梢,有些事情,你不明白。
十
我们的一生,都是在吃喝拉撒,做爱,杀人,死亡中度过。
《鹅毛笔》中的公爵如是说。看着牧师抱着他死去的爱人激烈地做爱。我感觉到冰凉的泪流下来,汹涌却没有温度。
苏屿丢给我一卷纸,林嘉,你太任性了,总是照顾不好自己。真让人心疼。我转过头看她,这样的生活,是应该改变还是继续。继续,平静得没有指望,一滩死水。改变需要太大的代价,需要一场豪赌的勇气,赌注太狠亦太多,除非失了所有责任和牵挂,否则不可能放下。电脑屏幕变成樱花纷乱飘零。我看着大片大片粉红的落英缤纷。觉得有点沮丧。
失却所有责任和牵挂?如果只剩下一个牵挂呢?
在苏屿接到我的电话之后,烨就搬出去了。这一幢屋子的主人是苏屿,烨亦不想再继续停留在我和苏屿之间。
生活开始呈现碎片的状态,纷乱而嘈杂。我梦见无数碎片,闪着凛冽而刺目的光。我接到致打来的电话,他说,嘉嘉你在哪里?我忽然就哭了,致,我们分手吧。他停了很久,我只听到沉重而缓慢的呼吸声,从胸腔里狠狠地流出来,吹开我耳边的长发。好吧,只要你能幸福。他连原因也没有问,就放下了电话,是轻轻地放下。我对着电话,致,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嘟的声音,地久天长地响下去。我抱着电话,哭得泣不成声。这是第一个让我有如此强烈的安全感的男人;第一个让我觉得在他身边我可以笑容柔软,做安安静静的新娘;第一个让我知道我在他生命中是那么重要的男人。可是,一切都会结束。感情回到起点。从此失却很多牵挂。
心里忽然空旷无边,沙漠一般荒凉,大风卷起黄沙,无边无际,没有绿色和生命。
我们贪图都太多,想要刺激和安稳,想要情人和家庭,想要生活每一天都缤纷繁杂,可是,并没有那么多事情拿来点缀。你想得到其中一种就必须放弃另外一种,这是游戏规则,遵守不了就不要去触碰那些非得逼你做出选择的东西。
我明白,即使林迪再来一次,我还是愿意选择去爱他。我也明白,即使致愿意原谅我也还是会离开他。既然开始脱离原来的生活,那么就分得清清楚楚,什么都不需要拖欠。
但是,能够记住眼前所有的温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