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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我也玩起了博客 ,当然我也默认这就是博客。 博客无外乎就是写写日志,发发牢骚而已的东西,于是乎,这种私人化的或者半私人化的东西就这样在网络这个公开或者半公开的媒介下毫无顾忌地被扒光了出来现。既然是介于公开与半公开的状态下,必然个人性的内容多少会被暴露,然而人的本能又会“自觉自愿”地去掩盖,这种微妙的情形下,博客开始“自觉但不自愿”地挂起羊头却又卖起狗肉来,所谓的做了婊子还闹着要牌坊,上演着贼喊捉贼的后现代主义的新剧目。从这种因素上来说,我倒还的确钦佩那些身体写作的哥们儿们,“博客搭台,人肉唱戏”的买卖不是人人都干得出来的。 人是有窥私欲的动物,从古至今“看与被看”的故事不胜枚举,在托尔斯泰哥们那却发展到了极致,老夫老妻间一个笔耕不断,另一个也想着方子偷看自己男人的日记,倘若换在别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追星,但偏偏女主角穿上文豪夫人的外衣后,这种“不正常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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