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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
发布时间:2009-12-24 07: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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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
发布时间:2009-12-24 07:17:48
一人“重大过失”不再无限“连坐”其他?
一位助理律师在准备一份并购案的法律文件时,一不小心多打了一个0,致使以亿为单位的并购价格由个位数变成了十位数,更不幸的是,主管律师并没有在厚厚的并购文件中发现并更改这个错误。并购案流产,客户以这个失误为由拒付律师费并索赔。
在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这样的错误,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数额巨大,我们每个人都有赔上个人全部财产的可能,甚至是居住的房子。”一位律所的合伙人说。
大大小小的各种失误,随时都有可能上演,有的甚至可以导致整个事务所解散。
2009年11月10日,在新律师法正式实施后的1年半,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为京城首家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据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另外还有一家也已经递交了变更申请,审批正在进行中。
新律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所谓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是指各
律师业未来发展九大趋势
一是规模化,要做大;二是专业化,要做精;三是品牌化,要做活;四是规范化,要作准;五是国际化,要做广;六是公益化,要做好;七是政治化,要做高;八是产业化,要做强;九是信息化,要做快。
本报见习记者 黄希韦 本报记者 焦红艳
三十载风雨砥砺,半甲子匡扶正义。至2009年12月9日,中国律师制度已恢复30周年。
30年强弩利剑、扶正法度、传承风骨,如今,律师业这只涅槃的凤凰,已飞越时空展翅翱翔在21世纪。在这飞越中,律师业成长并壮大着。
那么,中国律师行业的现状如何?律师未来发展之路通向何方?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之际,《法治周末》特别采访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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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通报重庆涉黑案涉嫌造假律师调查情况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律师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重庆检察机关批捕事件受到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12月1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接到重庆检察机关的通知后,于次日派出由副会长张小炜、秘书长李冰如、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皮剑龙、纪律委员会主任于君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的五人调查小组赶赴重庆了解有关情况。
15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
现在,因为网络社会的超强度介入,社会上发生的各色各样的新闻事件也越来越多。于是,仿照西方社会媒体的惯用表述,常常将感谢足够吸引大众眼球的社会新闻冠以此“门”或彼“门”的说法。
这几天因为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而被重庆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一事被媒体冠以“律师造假门”,一时在律师界乃至在法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令人奇怪的是,中国青年报因为其片面与偏向的报道而被推上了舆论的焦点。
同样,前几天网上一则“贫困地区检察长开豪华车”的新闻也广泛地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目光。因为其回应说此车是借来的而被媒体形容成内蒙古“借车门”,一时使社会对检察官违纪违规现象的关注聚焦成了一个舆论的热点。
“律师造假门”是如何激起了律师的愤怒就暂且搁下慢议,我们来看看“借车门”发生之后有关部门的表态与回应吧。
开始的回应显然出乎社会大众的意料之外,因为女检察长本人及阿荣旗检察院的回应称此系“网络诽谤”;接下来,是当地纪委的回应,同样让人匪夷所思。因为他们经过调查后认为,刘丽洁检察长的车是向某企业借的,现已归还;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并未超标,完全属阿荣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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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谈打黑案律师造假:重庆警方系依法办事
2009年12月18日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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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涉黑“律师造假门”
北京律师有话说
文/董刚
从来没有兴趣和某个谁搞论战。但今天我是要说两句的。
重庆打黑,律师依法参与,维护司法公正,好事情。
北京康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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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董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