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托尼送给我一瓶可乐。托尼是我照顾的病人之一,他大概有七十岁了,总是穿着背带裤,顶着小男孩一样的发型,不过全白了。前天晚上他站在自己房间门口,招招手哇哇地叫我过去。这是我第一次进到他房间里,床上和地上都有一些小绒毛玩具,我不禁笑了。托尼背过身,缓慢地翻找出一副手套给我看,嘴里说着:我,我。原来是和我炫耀新手套的意思。我说新手套啊,你太厉害了!他嘿嘿大笑起来,模样非常可爱。有同事说托尼的父母曾经是我们这个城市的有钱人,好几条街道都以他们的姓命名,可惜生下了这智障的孩子。现今那忧伤的老夫妇自然早已离世,如果你问起托尼他的父母在哪,他会指指天上,说:Heaven。
托尼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介绍各种火车的陈年录像和用他每日定额的五块钱买一瓶可乐。如果某个工作人员忘记了他的可乐,托尼会非常不高兴,整个晚上都流眼泪。昨天他送了一瓶可乐给我,说我是他的宝宝。说完,他又嘿嘿大乐了一会儿。现在这瓶可乐就摆在我的书桌上,每回看到它我都很高兴,因为我也是一个宝宝了。
刚才我带着这瓶可乐去大学里看一个法国电影,名字叫做《巴黎我爱你》。由于是在学生中心的休息大堂放映,灯光很明亮且不时有人来往,噪音不断。电影里川流不息的小故事们都很精彩,有的我能看懂,有的不能。最后一个故事的主角是个中年妇女,独身去到巴黎短期旅行。她又胖又丑,法语也很笨拙,走在这个以爱闻名的城市里,心知肚明一切浪漫和自己都不会有太大交集。走过了很多街道以后,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啃着一只美味的汉堡,看着周遭的人们:他们有的躺在草地上聊天,有的也和她一样坐在椅子上,还有的仍是孩子,尖叫着玩耍着。一种既悲伤又快乐的情绪袭上心头,就在这时她爱上了巴黎,巴黎也爱上了她。
看完电影我没和朋友们道别就走了。天气实在很冷,我发动起车子后呆坐着发了一会儿抖。直到我失去耐性开始倒车出停车场,空调也没暖得起来。我想起昨天的这个时候我正在博物馆里,外面也是如此酷寒,但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叫“the place where you go to listen”。这是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一张白色的长凳,四面墙壁上是无止尽跳动的色彩,带着温暖热烈的能量。这个房间里的一切声音来自于日月的运动,地球轻微的颤抖和北极光的舞蹈,由实时监控的电脑传输进来。我坐在那长凳上,仔细地听了一会儿。可不管怎么听,这房间里发出的声音都很像一只烘干机在正常运作。于是我闭上了眼睛,但只有两三秒。这时我意识到这简单枯燥的声音也是一种语言,它轰轰轰,轰轰轰地在述说着什么。就这样,房间里轻微的轰鸣声和我建立起了微妙的联系,像是永恒的脉搏,可惜我只是一个微生物,无法明白这一切,但这一点儿也不妨碍我爱它。它一定也爱我。坐在这么一个房间里,好像能短暂地逃开现实,忘记一切不好的事。天空和地球的声音——极致的真实,却常常使人们产生脱离现实的幻觉,多么讽刺。
博物馆对学生是免费开放的,我想今后我得时不时地回去这小房间里听一听那些美丽的声音。谁知道呢,兴许某天,我也能和托尼一样,嘿嘿大笑上半晌,给自己的宝宝买一瓶可乐。
在这个城市的地下,在那些盘根错节的下水道里,躺着许多钻石戒指。它们灰头土脸地埋藏在潮湿的角落里,各自发着愁。有的是被女主人厌恶地丢进了抽水马桶;有的则来自某位男士强健的臂力——他们咬着牙向大河扔出这些倒霉的戒指,恨不能连同胳膊也不要了去;但最多的,还是来自那些美丽并保养得当的有钱小姐夫人们。她们站在高档酒店的洗手间里,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的头发,细致地洗着手。洗手液默默地立在一边,女人们循例不满地取过少许,耐心地搓揉着直到指缝里充满柔滑的白色泡沫,现在最愉快的时刻到来了,温热的清水缓缓流过这些劳累的手指,让它带走所有细菌吧!终于,这使人焦虑的公共洗手间的旅程即将告一段落。紧接着,伴随着微微的金属敲击声和女人们睁大到骇人的双眼,又一颗精雕细琢的钻石告别了地表,加入了它一言不发的朋友们。
玲玲和芳芳是一对好朋友。玲玲长得乖巧动人,有一头细软的中长发。芳芳不算漂亮,天生一张圆脸,好在皮肤很白。她俩常常在一起做作业,不是在玲玲家,便是在芳芳家。芳芳的妈妈常常赞叹玲玲的美貌,在丈夫女儿看不见的时候,也会幻想一下自己要有玲玲这么一个美丽顺从的女儿,该是多么风光。她每天晚上都忧心忡忡地等待芳芳从学校回家,哪天有个十五分钟的耽误,她的心就跳得特别快,不管手边在做什么都静不下心来。芳芳有时打趣她妈妈:“好像真有坏人每天等在路边来把我拐走呢!”妈妈便板起脸来:“诶,你懂什么。”
这天晚上芳芳和玲玲骑着自行车一起回家。玲玲家住得离学校很远,她不喜欢住校,宁愿日晒雨淋地每天骑车。芳芳就是这么和玲玲熟悉起来的。开头只是怕黑在路上结个伴,慢慢地两人也就聊开了去。对小姑娘们来说,每晚回家的路途总是格外愉快,哪怕逆风也不觉得骑车劳累。烟雾一样的夜空和两排黄澄澄的路灯使她们心旷神怡,晚风拂过这些光洁的脸颊,从不留下一丝痕迹。
通常芳芳和玲玲会聊起白天学校里同学和老师们的趣事。极偶然的,俩人也会交换心仪男生的细节。就像现在,芳芳正说得高兴,因为就在刚才,第二节自习课上,她和陈文传了二十多回纸条。她的脸因为兴奋而涨的通红,玲玲在一边骑着车,不时回过头听她讲述那些纸条的内容,虽然都不外乎同学八卦和考试,但这件事本身仍相当吸引人。玲玲从来不和男生传纸条,她知道早恋是不好的。但她喜欢听芳芳讲,这使她每晚回家的旅程轻松不少。
“后来他传给我说他也很喜欢孙燕姿,他还说等她出新专辑了他去买的时候也顺便帮我买一盘。你说他是不是也有点喜欢我啊?我想到时候我就赶在他之前先去买好两盘,然后带一盘去学校给他,说我正好路过音像店就给他带了。你说好不好?”
芳芳滔滔不绝地说着那个呆头呆脑的陈文,丝毫不输奥巴马竞选演讲时的自信。玲玲不知道陈文是不是也喜欢芳芳,她的注意力完全被前面拐弯处的人群吸引了。那是她每天都经过的一个红绿灯,离学校最近的一个。红莹莹的光彩下,似乎站着十几个轮廓模糊的路人,在围观着什么。
玲玲不得不打断了芳芳的长篇大论:“看前面!”
好奇心驱使着她俩加快了速度。不一会儿两个女孩便到了十字路口,融入了看热闹的路人中。地上撒满了碎玻璃片和一些仍流淌着的血液,若你再往前看,一个面容愁苦的男人正压在这蓝色卡车下,旁边停着不少自行车,不知里面有没有一辆属于这个倒霉的受害者。男人的左腿径直消失在卡车灰蒙蒙的前轮下,大概已支离破碎了。因此他动弹不得,只是呆呆地望着周围那些也望着他的人。
芳芳被吓得不轻。玲玲一语不发,心里也害怕极了。这男人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脸上有些脏,看样子是个刚刚从工地上回来的民工。他发着愣,目光停留在玲玲身上,但又好像在看更远的地方。也许车祸来得太突然,他还没来得及感觉到痛吧,玲玲心里想。她根本不敢和这男人对视,那些说不定还在往外噗噗直冒的血液使她心神不宁,完全无法思考。她前面有个围着围巾的中年妇女眉头深锁地和身旁的男人不停说着什么。玲玲张了张嘴,也想和芳芳说句话,可她一个字也想不出来。就算现在,她也知道那车轮下的男人仍然在看着她。她觉得自己也快被杀死了,好像这个几乎已经被杀死的男人一样。下意识地,玲玲坐回到自行车座上,敏捷地绕过那停在马路中间的怪异卡车和人群,朝家里飞快地骑去。一路上,夜风更温柔了。她很快到了家。
“今天怎么又晚回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怕你晚上晚回家!”芳芳的妈妈一边叫嚷着,好在她的心脏终于不再跳得厉害了。
“哎呀,就你烦。”芳芳今晚可没有母女情深的心情。
她直径进了卧室顺带强硬地带上了门。
历史课的下课铃唤醒了大半个班级,走道里陆续开始有同学走来走去喝水或去洗手间。玲玲走到芳芳的座位边,见到她正和陈文聊天:“她哪里比得上萧亚轩啊,我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多人喜欢孙燕姿,你不会也喜欢她吧?”
“哎,芳芳,昨天那个人不知道后来死掉没有。”玲玲对于打断芳芳的谈话感到有些抱歉,但她实在需要找个和她一样看到那场车祸的朋友说说这事。所以她笑得比往常开了一些,作为友好的标志。
“谁啊?”芳芳很惊讶,“谁死了?”
“昨天我们回家的时候看见的那个出车祸的民工啊。”玲玲赶紧说。
芳芳疑惑的表情其实很可爱,因她不掩饰:“啊?车祸?你在哪看见的?”
一边的陈文看着玲玲因为不可思议而瞪大的眼睛,觉得她真是漂亮。
我家附近有条高速公路,我常常经过它。今天下午我等在红绿灯前,因为刚刚考完试,所以身边有杯犒赏自己的巧克力冰,甜食总能缓和些等待里的焦虑。就在不远处,天空淡淡地横在高处,并不阴沉,是一片不出人意料的白茫茫。
我稳稳地踩着刹车,脚尖那不时传来呆呆的震颤。汽车极尽忍耐地呼吸着,这使我不得不注意到我身边的车辆们。嘿,右边的这个大家伙足足高出我一头,它紧贴着我的车,信号灯天真地忽闪着——不消说,它也在耐心地忍耐中。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灰。
不一会儿我和大灰的身后就停下了更多的汽车,他们也都等待着左转,好去向那些黄昏里的目的地。毫无预警地,绿灯亮了。我下意识地松开了刹车,轻轻踩上了油门。在阿拉斯加的红绿灯前比赛反应速度可没什么好下场。大灰显然也是台老实的本地车,它动得更慢,浅浅地朝左前方移动着。
这是个相当大的左转弯,大家都很小心。汽车们两辆一排,好像跳芭蕾舞一样小心稳重地转到下两条车道里。我一面转着弯,一面避免着身边的大灰。它虽然是个大块头,转起来倒很漂亮。后面的汽车们紧紧连着我们,好像动物世界里非洲大草原上蹒跚而过的野兽朋友们——虽然动作缓慢,却是极流畅的。原来这些铁盒子们也有斑马和大象的羞怯啊。
不久大灰一言不发地离我而去,太阳也渐渐从云层里散发出光芒。这些不知疲倦的热量被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我的挡风玻璃上。我只好眯缝了眼,整个脸不可避免地被淡淡的暖意笼罩住。前面的马路仍旧灰扑扑,我看到几个蓝色和白色的小房子立在一边,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再没什么比它们更壮美动人的了,如同你我的体温,我想这是太阳的尽头。
傍晚回酒店的时候我见到几个穿着黑礼服的姑娘在大堂走来走去,身上披着大红色的羽毛,大约是某晚会的礼仪小姐。偏门边,有个穿正装的男人在指引她们工作。这家酒店有个出奇宽敞的大堂,间隔着数个环境优雅的大厅,里面布置着柔软的沙发。大厅左边是个开放式的咖啡吧,服务范围覆盖整个大堂。所以有几个穿着黑马甲的服务生总在各块沙发间穿梭,做着添酒和点单的工作。他们的微笑很诚恳,每个人都有美丽的眼睛。
不久我们又下楼,进电梯时见到一位体面的男士站在角落,西装闪着柔和的光芒。他的四楼很快到了,门一打开,原来是一个巨大的宴会,音乐活泼,许多同样体面的男女正站得笔直,错落在其中笑容满面地交谈着。我们的西装男落落大方地步出了电梯。我赶紧光明正大地看了他一眼——不算英俊,当然也不惹人讨厌,平和得好像杭州的秋天。
后来在酒店大堂的标牌上我们看到今天在四楼的宴会厅确实有个晚宴,似乎是医疗界的某个活动。赴宴的大概都是些富有的医生,难怪需要聘用礼仪小姐。
吃过晚饭回来,我照例蜷缩在大堂沙发里上网。这时四楼的晚宴已近尾声,先生女士们陆陆续续地从我面前经过,朝酒店大门走去。在网上办完了事,我开始百无聊赖地左顾右盼。这时我注意到脚边不远处有个红色物体,仔细一看,是一段某个礼仪小姐早些时候披着的红色羽毛。晚餐的牛排和巧克力撑得我动弹不得,甚至有些难受。那段羽毛虽然毫无尊严地躺在地上,但仍傲慢地鲜红着,在我此刻劳累的脑袋和胃里刺了一个孔。我不由得注意起了它,想看看它还有什么好说。
没过多久,一个咖啡吧里的服务生经过了我的座位,轻快地捡起了这段羽毛。他把它拿在手里轻轻挥舞了两下,特别轻佻。那动作那么轻,只有我一个人看见。这羽毛也不躲闪,软绵绵地在空气里滑溜了两下。我猜想那位服务生对这羽毛也有些好奇;因为他随即又稍大幅度地抖了抖这红色的宝贝,这两下绝对有与它调情的意思——说到底,这是个愉快的周六晚。然后我们的服务生拎着这条羽毛走进了一边的小走廊,那大概是厨房或者员工休息室的方向。隔了不一会儿,这年轻人推着一车排列严谨的备用红酒,从走廊深处朝大堂走来,目不斜视地朝咖啡吧走去了。
通常在暮色降临后,这里海滩上的沙子会有些发黑。城市里雪白的灯光零星地照过来,映得海面上浮起一层白雾。兴许是城市扩建后人们造起了更多的酒吧和餐馆,越来越少的情侣再在夜间光顾这片沙滩了。今天夜里人尤其少,可能是因为连日下雨的缘故。但总还是有些许例外,那边就有一个长头发的姑娘带着宽檐的大帽子,依偎在男朋友的怀里。从远处看不清她的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维克多当然马上注意到了这两个正在蜜糖里的人。他很快移开了视线。因为脚趾缝里挤满了沙子,他决定先坐下来仔细看看这片海。远处的两个人使他分神,不过还好,不到使他发怒的地步。
夜里的大海很热闹,一浪接过一浪,打在礁石和沙滩上。少了白天嬉闹的孩子们和被比基尼包扎得格外滑稽的母亲们,海滨失掉了活泼的气色,变得优柔寡断起来。维克多的脑子里布满了这片海在日光下的场景,对面前的漆黑一片反倒不以为意了。他试着回忆每一个他亲近过的人,认真地思考着自己是否该在此刻对他们说些什么话。
他在心里数着:爸爸,妈妈,初中时陪他吃午饭的女孩莫妮卡,高中时住在他家隔壁因为中风而无法说话的于佩尔夫人——想到这位严肃的老太太,维克多心里不免多出许多快乐来。于佩尔夫人是最使他高兴的人。那段时间他难受极了,时时去老太太家和她说话。他不知道她是否听得到,反正她也不能表态。维克多常常在于佩尔奶奶家里坐上好几个小时,和她说话。有时从她家里出来,他能两三个星期一个字也不和任何人说。他管那叫“话语储备”,这麽做让他自我感觉像只沉默的野兽,努力克制着狂暴的情绪。
于佩尔奶奶在维克多上大学后的第二年去世了,到死也没恢复行为能力。他记得自己就是在那一年遇到安妮的。她的眼神使他平静。他常常看着熟睡中的她,内心闪过一阵又一阵的狂喜,刺激得自己彻夜难眠,第二天的早晨便睡熟在数学或者法文课上,使老师们对他极为讨厌,故意出许多难题给他。这时安妮就会趴在不远处的课桌上看着他张着嘴笑,好像等着看他出丑,但浑身散发出慵懒的爱意,那是假不了的。
算起来,这已经是维克多和安妮恋爱的第五个年头了。情况一直不太好,安妮让他发疯,往他心里灌满冰块,日子过得时时窒息。但偶尔又是好的,这多半发生在争吵时的性爱后,这件唯一可爱的事让他们俩都觉得绝望极了。就是这样,上周六安妮消失了,甚至没有留下一张便条。
这时有阵突如其来的海风拂过了维克多的耳际。他想也许是大海在诉说着什么。莫非大海也想念着他,依恋着他,等待着他的陪伴吗?想到这里他不得不苦笑了,就快要结束的生命里,还有这许多不切实际的胡思乱想,多么不体面。
夜渐渐深了,海里的鱼儿们大概也都停止了歌唱。要是美人鱼真的存在,恐怕也该爬上石头开始哭泣了。维克多站起身,用力的拍了拍裤子上的沙粒,脱掉了拖鞋,往海里走去。沙子一次比一次热切地涌进他的脚趾缝。因为湿润的缘故,越往水边走,脚底下沙子的感觉便越柔滑和寒冷。维克多在海水没过脚背的地方站了一小会儿。从城市方向照过来的那些美丽的灯光已经很淡了,但还足够把他笼罩起来。
“烟”,他在这样的迷雾里,大脑里无比清醒地蹦出了这个字。原本已经放松的手突然颤抖起来,是的,他需要抽根烟。转过身,维克多大跨步地朝不远处的那对情侣走去,他没时间再回城里买烟了,也没有一分钱在身上。在走进大海之前,他必须来一根烟。
大帽檐下的姑娘首先感觉到了这个男人的逼近。她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正在朝她和她心爱的人走来的维克多。夜色太深,她看不清他的脸。但这奇怪的大汉直直地朝着他们的方向而来,走得那样稳和快,这使她的心都揪起来了。她靠得男友更紧了。
“嗨,朋友,有烟吗?”维克多嘴巴咧得很开,努力笑得很礼貌。
男孩被这突如其来的人声吓得不轻,猛一抬头才看到这倒霉的男人:他气喘吁吁,脸上布满了汗水,好像那些刚刚跑完马拉松的运动健将们,可又不见疲态,反而闪着狡黠的光。男孩嘴巴微微张着,他不算丰富的生命里可没出现过这样怪异的人。啊,一定是的,他是个抢劫犯。这年轻的身体快速地从沙地上蹿了起来,把维克多惊得退后了一步,还没等他看清楚,那男孩早已奔到远处的马路边了。他边跑边回头高喊:“索菲,跑啊,快跑。”很快地,那响亮的喊声也听不见了。
可怜的女孩眼见着男孩跑得无影无踪,因为太突然了,她一下子失去了重心,倒在了沙地上。当然,女孩立刻就爬了起来,但却不敢站起来,因为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有能力逃跑。
维克多傻愣在原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和女孩对视了几秒钟,嘴里还在轻声问着:“有烟吗?”直到他终于回忆起男孩惊恐的表情,才明白过来他们把他当成了劫匪。这一新角色降临得太过突然,维克多一时之间也不知该说什么。
他挠着头想了一会儿,见那女孩还一言不发地瘫坐在地上,只好说:“姑娘,真对不起。我原本不想打扰你们的,只是我实在想抽根烟。”
女孩一动也不动,并不回答他,眼泪涌出了她的眼眶,这使她看起来像极了一只红了眼的小兔子。维克多见状,只好安静地等在原地——也许她会有根烟。女孩终于坐直了身体,拿过撇在一边的坤包开始翻找。她耐心细致地翻找着。维克多盯着她,有一瞬间女孩低着头的模样使他想起了自己温顺善良的妈妈。
“先生,”女孩仰起脸,“求您不要伤害我,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要是您喜欢,我的手表您也可以拿走。”她的右手直勾勾地向前伸着,手里拿着一只米黄色的小钱包。
“先生,我不会和任何人讲起您的样子的。”女孩进一步恳求着这个温顺得和大狗一样的男人。她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知道他的未来,只看得见他的现在——一个不速之客。她快速果断地把他定义成抢劫犯,就像她两周前飞快地爱上了那个刚刚弃她而去的男孩子一样。
维克多呆呆地看着女孩伸过来的手和钱包,这是一只多么精巧的手啊:小小的指甲,干净的皮肤,在夜色里淡淡地泛着白,好像一只哑光的陶瓷艺术品。也许是海风的蛊惑,他顺从地接过了这只米黄色的钱包,隐约听到这勇敢的姑娘轻轻呼出了一口气。女孩缩回了手,也和她的男朋友一样,一骨碌从沙地上爬了起来,往远处跑去。
大海的声音又回到了维克多的脑袋里,那些海浪不知疲倦地击打着岸边的礁石,真叫人不可理喻。他打开钱包,照片上一个男孩的笑脸出现在他眼前,也许是刚才那个第一个逃跑的孩子吧。维克多的视线没在照片上停留,开始翻看夹层里的纸币。嘿,她原来是个富家小姐,足足有四百块。四百块够买多少根烟呢?维克多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抽出了纸币,把钱包扔进了大海。他想,在自己抽完这四百块钱的烟之前,大概不会再回来这片沙滩了。
小辉:
我昨晚凌晨四点上床,于是今天下午睡到两点。醒来时感觉不好,便琢磨自己怎么今天不太高兴。后来我想肯定是因为晚睡晚起过了度,我自己也开始不喜欢自己了。当时决定今晚要早点儿睡。刚才下午回家后我趴在网上看国庆阅兵,还有直播视频下面众网友语无伦次的赞美。飞机大炮什么的出来的时候我看得很高兴,吃了五个炸鸡翅,喝了一听冰可乐。
一看天安门我首先想起今年夏天在北京的日子。那时天真热,首都的太阳把我原本就晒得很黑的皮肤巩固得更彻底了,这点你肯定也深有体会。你也许不记得了,不过我还记得,有次你在我床上笑眯眯地说连你都比我白。是啊,那个时候,所有男人都比我白。最近洗澡的时候我发现大腿上晒出来的原本界限分明的短裤印子淡了一些。我每天在寒风里夹着胳膊走来走去地上课,身体的褪色大概算理所当然。虽然我对这些夏威夷的纪念还有些不舍,但我猜你会更喜欢我白皙一点儿。那么就这样了,我今晚放的洗澡水确实烫得不像话。后来因为天安门的关系,我又把颐和园翻出来看。这遍看得我好舒服,电影真散,但散得好舒服。我觉得我和它的一切误会和生涩都被过往的观看磨砺掉了,现在看它好像一个老朋友,很知心。值得一提的是男主角身上总有点儿你的影子,让我老分神。后来我发现了,是他的头发。他的头发和你很像,和你是一个气质。看着他的光屁股我就好奇你的是什么样,我没见过你做爱时候的屁股,那时我连我自己都看不见。这么一来,我又对你好依恋。
你说国庆节放假你要回老家过中秋了。那么现在你一定在路上了,因为你不在网上。不知道你现在看到的是什么风景。也许,是高速公路上不耐烦的硬壳汽车们?还是路边乡下房子墙上漆的大幅广告?别让那鲜艳的颜色蛊惑了你,它们都是骗人的。我喜欢那些美丽的农田,但老天保佑,让我下地干半小时活我就叫苦连天了。我只配在玻璃后面无知地注视着劳动的人们。你也没种过田和干过粗活吧,你是被宠爱的。
我觉得我已经认识你了,至少是我有能力认识的部分里。最苦闷的事就是我不停地遇到陌生人,而我不愿意放弃和他们相亲相爱的愿望。来者不善的时候居多,我自己有时也缺乏耐性,这就使我饱受煎熬了。你上次对我说总不能什么好处都让你占上吧?你还说我是幸运儿。和你在一起,我确实是幸运儿。因为我似乎享受着所有的好东西,但一分代价也不用付。但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相信我,我一个人的时候可多了),我一点儿也不特别幸运。我以前不相信这点,后来我去了北京,去了纽约,就相信了。有时候我想生活停在某个时间不再前进了,那么我就再也遇不到新的陌生人了。不过只是想想罢了。
下午起床的时候发誓今晚早睡的,现在又凌晨四点了。就好像黄昏时去超市想买健怡可乐,但站在货架前还是忍不住拿了高热量的香草口味。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凌晨四点和香草可乐。你又甜又毒,我一看到你,就想把你带回家。坏极了。刚认识你的时候我拿Eleni Mandell的《dangerous》的歌名做了一段时间签名,为的是提醒自己小心眼前的诱惑。这行为挺装逼,但出发点是好的,平衡了一些我的罪恶感——至少我象征性地抵抗过了。那么我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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