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掌故一些《投名状》影评里已经提到,不过,俺是看了《1901年:一个帝国的背影》才知道。
李鸿章1847年考中进士,与庞青云的原型马新贻恰是同年,还真有交情。时太平军造反,李鸿章虽为文弱书生,也被派到地方做团练,在安徽老家弄得不算好也不算坏,但有次打仗混在土匪中逃跑时恰好被钦差撞见,李自觉混不下去,改去湖南投奔他的老师曾国藩,之后他又回安徽组织淮军,日渐成势。
大概崇尚铁腕、斩草除根的意识过于强烈,李鸿章打仗时酷爱屠城。淮军包围苏州城,反复拉锯战之时,太平军“纳王”郜永宽通过淮军中任职的旧部捎信说要投降,条件是朝廷不杀自己且封二品顶戴。李鸿章点了头,但等郜永宽骗杀了不投降的将领,打开苏州城门后,李鸿章立即把郜就地正法,并对已投降的太平军大开杀戒,两千五百人被斩首。这就是《投名状》中庞青云背信弃义干的事。
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接下来各界的反应:此事引起举国轩然大波,不但平民强烈反感,各级官员也猛烈抨击,甚至洋人也愤怒了。历史书上镇压太平军的有个洋枪队,头目叫戈登,戈登可谓是个职业雇佣军,对主子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