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只有七天
朱成玉
上帝创造世界用了七天,我们的一生其实也只有七天。
第一天,光来了,你看到了世界。
你看到天空,看到那些储满泪水的云;你看到鸟,看到它们色彩斑斓的翅膀;你看到早晨,看到那些忙碌的人群;你看到花朵,看到搬运花香的蝴蝶和蜜蜂;你看到水,看到与水相依为命的鱼;你看到月亮,看到月亮里那棵忧伤的树;你看到星星,看到星星下面随风飘荡的萤火虫……
光把整个世界呈现在你面前。光来了,你的希望正在破土发芽。
第二天,你要知识,因为你要解释自己看到的一切:为什么地上会长出青草,会长出各种各样的花?为什么树上会有果实,叶子为什么会落?为什么人有生老病死?为什么月亮会阴晴圆缺,变幻无常?
你学习。你有了信仰。
学校是你的天堂,一个太阳不落的地方,那里生长着一棵高大的梧桐,挂满了五千年的故事。
第三天,你要工作。你的肩膀要扛起生活。你要用劳作创造价值,用双手堆积自己的财富。你用自己挣来的第一份工资给妈妈买了一条围巾,给父亲买了两瓶好酒。你第一次陪父亲喝酒,聊你工作的第一天,新鲜、兴奋、激情澎湃。
因为工作,你与这个世界更近了。每一个早晨都那样清新,每一个黄昏都那样灿烂,在劳作中,你呼吸到了最新鲜的氧气。
第四天,爱情来了。一生中你别想绕着它走,你躲不掉它。不论是在幸福的沙滩还是苦难的泥沼,爱情总会尾随而至。你哭泣,它会递给你手帕,你欢笑,它会为你谱成乐曲。
爱情有时候难以琢磨,有时候又像一张娃娃的脸:单纯、洁净。
第五天,你组建了家庭。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有了责任,你的生命不再是你自己的。其实早在你降生的时候起,你就已经没有权利不珍惜你的生命了。
父母给予生命,夫妻相依为命,而孩子,是在延续我们的生命。
第六天,回忆来了。你从舞台上退到幕后,像那颗兢兢业业站好最后一班岗的门牙。其实一个人经历得越多,老的时候就越觉得幸福。年轻时靠希望活着,老的时候,就要不停地去啃回忆的奶酪了。
人生是个很大的篮子,我们要不停地往里面放一些回忆。篮子越满,越证明你生命的丰盈。在你老的时候,不论那些回忆是快乐还是忧伤,它们都是幸福的。那些经历过的人生啊,只要随便扯下一块,都够你回味很久,伴着一把折扇,一壶淡茶,在藤椅上慢慢地消磨着一个下午。
第七天,你要休息了。生命的最后,你把自己也装进了篮子,作为幸福的一分子,留给别人做个念想儿。
死亡不过是挪了一个窝而已,从这头到那头,然后,重新开始,诞生,接着死亡。躯体去了,灵魂仍在,依附在一朵花或者一枚落叶上面,依附在一片云或者一声鸟啼里。生命是共享的,其实整个世界只有一个生命,我们都是它的细胞。
一生只有七天。看似漫长的人生其实很短,它正好是一个礼拜的过程,爱我们的人,已经用祈祷铺好了你要经过的每一条路。
那么,揣好我们的爱,上路吧。
注:此文发表于《中国城乡金融报》2009.10.30
男人们的城池是这样沦陷的:当他们在某个醍醐灌顶的时刻,突然发觉身边心爱的女人每日变得更具虎威时,他们已经习惯并沉溺于身边女人的野蛮,欲罢不能,欲舍难弃。
爱她,请习惯她的“野蛮”
朱成玉
或许是因为从小到大,被父母娇宠惯了的缘故吧,使她养成了一种“野蛮”的习气。不管何时何地,喜欢大声地对别人发号施令,亲朋好友也都习惯了她这样,大多会迁就她,只是,拿到爱情里,这种野蛮让她着实受了一次深深的内伤。
他是她的大学同学,大学三年里,她们彼此倾心。只是,她那喜欢发号施令的怪癖,令他“苦不堪言”。比如,她命令他每天早晨6点钟给她打电话,充当她的“闹钟”,“闹钟”有一次不想的,她就会罚他一天不许见她;比如,她命令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念他的情书给她听,而他偏偏是个有些内向的人,红着脸,在太阳底下怯怯地向她表白着他的爱;比如,她命令他两天给她洗一次衣服,如果洗不干净就罚他给她买新的,而她总是借故说衣服没洗干净而害的他囊中羞涩;比如,在情人节的时候,她命令他拿着鲜花站在校园里,大声地喊她的名字。因为她浪漫又爱慕虚荣,她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校园里的大才子爱的是她……
或许是她野蛮得有些过火,在临近毕业的那年,他开始冷淡她了。她的命令他也开始不再执行,他的心走掉了,走到一个温柔似水的女子身旁,他不再是她的臣子,而她也不再是他的女王。
她自食了野蛮的苦果。
他伤到了她的心,她却不知悔改。喜欢发号施令的怪癖不但没有减退,反而有些变本加厉。
年龄越来越大了,父母跟着着急,怕她成为“剩女”。一个劲地给她张罗着看对象。没办法,只好装装样子应应景,也心存了侥幸,希望能有一个中意的人可以让她假戏真做。
第一个对象很不像样子,第一眼就被她看出来是个小家子气的男人。要样没样,要财没财。以她顽劣的个性,断不会忘了捉弄一下她的“有缘人”。
她问他,带钻戒来了吗?他支支吾吾着说没有。那么,给你一个星期时间,命令你给她赚个钻戒回来,还在这个公园,还是这个椅子,我等你。她“含情脉脉”地望着他说。她看见他的脸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心里却美得很。
他的告辞,应该用“落荒而逃”来形容。
第二个对象和第一个如出一辙,她也是用了同样的办法,令他打了“退堂鼓”。她从来不说,我们不合适,我们不要来往了。她只会用她的“命令”为他们设置一道道门槛。她认为这样无可厚非,她依然我行我素。
媒婆们过来和母亲抱怨,嫌她的个性太过张扬,语气间透露着不满,内心里诅咒着她永远嫁不出去。
自己很清楚,因为她的脑海中始终有他挥之不去的影像,她的爱情起点太高,正因为如此,其他男孩子总是无法入她的“法眼”。
由于她的怪癖,很多媒人对她都“望而却步”了,有时,她自己也会心灰意冷的想,这辈子都会单身了吧,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被她使唤来使唤去的。
可是她错了,命里注定,要给她那样一个甘愿被她使唤的人。
还是他,走了一大圈之后,他回来了。他说他忘不掉野蛮的她,他说她的野蛮里藏匿着很深很深的爱。
你的温柔女子呢?她揶揄他。他说,走了这么久,还是最习惯你的野蛮。
他这样解释了她的”野蛮”:你的野蛮从来就不是没有理由的。你劈人脑门叫人让座,那是为了那个站立着的瑟瑟发抖的老人;你当众大声呵斥,是因为有人在酒馆勾引少女;你让我当众念情书给你,那是因为你想为我们的爱情贴上“非卖品”的标签……你的野蛮不可抗拒,因为我早已从这野蛮里品味出了更多的东西,那是正直,是勇敢,是无私,是顽皮,是淘气,是爱怜,是温柔,是你外刚内柔的爱的倾诉,是你对我倾心柔情的爱的印证……
她一下子又成了女王。她为自己欢呼雀跃。男人们从来就不肯轻易地在女人面前缴械,爱上女人的野蛮并非出于他们的天性。他们的城池是这样沦陷的:当他们在某个醍醐灌顶的时刻,突然发觉身边心爱的女人每日变得更具虎威时,他们已经习惯并沉溺于身边女人的野蛮,欲罢不能,欲舍难弃。爱她狂风般的严词呵斥,爱她暴雨似的拳脚相加。虽然脸上是苦瓜,但心里绝对是蜜枣。此时的男人恰如在慢火锅里被“舒服地”炖熟的青蛙,沉迷在柔情蜜意的“致命陷阱”里。
看你的表现还不错,奖励你,去把那攒了一个礼拜的衣服洗了。她又开始趾高气昂地发号施令了,他一边遵从“圣旨”,里里外外地忙碌着,一边在嘴里哼唱着:“我愿做一只小羊,偎在你身旁,愿你拿着那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哈,你看,男人喜欢受虐的心,由来已久呢!
注:此文发表于《爱人·月末》2009年第11期
没有艳遇的丽江,依然很美
朱成玉
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云南的网友阿萝,她邀请我说:来丽江吧,那是一个不能只去一次的地方。一个会将灵魂丢失的地方。
雪山、湛蓝的天空、低低的轻纱一样的云、四方街的小吃......阿萝为我描述着丽江的美。
向往丽江很久了,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向往它,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美吧,更多的是因为那里的灵秀,使我总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想看看自己的灵魂到底会不会真的被它吸纳去。
毅然抛掉一切俗务,真的就来了丽江。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阿萝,我只想以一朵云的身份,碰触一下丽江的额。
在丽江,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去丽江的只有三种人,一种是散心的,一种是疗伤的,另外一种是希望艳遇的。
我是哪一种呢?我是打心眼里希望艳遇的。所以,我是背着妻子,一个人来的。
可是,我的艳遇始终没有出现。
终于,在一个氤氲的酒吧里,我看到了一个令我心仪的女子,正独自坐在一个桌边喝酒。对面有一个空位置,似乎正在冥冥之中为我的艳遇之旅开启了幕布。
我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我走过去搭讪。
我问她,你是来散心的吗?她摇摇头。
我问她,你是来疗伤的吗?她摇摇头。
那好,我们来喝一杯吧。
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属于第三种类型的人,希望发生一点浪漫故事。
我满怀期待与她的碰杯,不想她冷冷地泼过来一盆凉水:对不起,你坐了我丈夫的椅子,他在洗手间,马上回来。
我仓皇而逃。
离开丽江的时候,我是带着遗憾的。但是当我回头重新望它的时候,我发现丽江真的是动人心魄的,尤其是那些低低的云朵,它们在擦拭俗人的心。
丽江很美,适合幻想,却不该是胡思乱想。
那夜,收到阿萝发来的短信,她问我怎么好几天没了音息。我告诉她,我来过丽江了。
没有艳遇的丽江依然很美。
注:此文发表于《意林》2009年第22期
最近的花朵最香
朱成玉
这是又一个青梅竹马的爱情。
他和她,在同一个村子里长大。在鲜花盛开的山路上,他们一起上学放学。他高大帅气,她温文尔雅,走在一起,彼此相得益彰,不时引来路人的侧目。懵懵懂懂的他们尚不懂得爱,却不能阻挡爱在心底抽枝发芽。不自觉的,碰触到对方身体时,一个会羞红了脸,一个会心跳加速,彼此观望的眼神也渐渐开始有些闪烁、迷离。
山路上开着各种各样的花,她常常会问他,哪种花最香,他答不上来,胡乱指着那一簇簇的丁香。的确,丁香是最香的,山路上,到处都弥散着丁香花的味道。她微笑,不置可否。
因为家庭的窘迫,高中没毕业,她就被迫辍学。令她没想到的是,他随后也跟着辍了学。按理说,他的家庭条件还是可以的,况且他还是个男孩子,他的母亲也都盼着他上大学找份好工作,光宗耀祖。她想不明白,问他,怎么就放弃了大好前程?他亦学着她,微笑,不置可否。
没你陪着,这路上的花都不香了。这是不善言辞的他和她开的唯一的玩笑。她当真了,认准了自己在他心底的位置,满脸满心都漾着幸福的红晕。
去地里干农活的时候,他们还是会一起去,他们两家是地邻,干活的时候也会彼此照应。游荡在他们年轻心湖里的情感的鱼并没有因为辍学而搁浅,反而走进了更广阔的海洋。
那个午后,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脚上是粉红色的凉鞋,整个人像一朵饱满的荷花,娇艳欲滴。他被她迷住了,猝不及防地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她呆愣在那里,仿佛有无数个太阳烘烤着她,一顶硕大的草帽遮不住她的娇羞。
可那算是爱的表白吗?上帝微笑着,不置可否。
他们彼此没有承诺,但似乎彼此都已心照不宣,都在守着这一份没有被污染的爱。
但他毕竟是耐不住寂寞的人,他的心终是向着外面的世界的。他跟着一帮人去了城里打工。临行的时候,她指着路边的丁香,看似漫不经心地说,你说过的,这的丁香花最香。他懂得她的心思,微笑着,不置可否。
他手巧,学了美发的手艺,不几年的功夫就有了自己的一个店面。因为他的手艺好,再加上青春阳刚,他的店铺便成了一些有钱的妇人们常常光顾的地方。就常常有多情的妇人对他暗送秋波,不停地往他的口袋里大把大把地塞小费。
自然不能白拿了别人的好处,一番挣扎之后,他毫不怜惜地卖掉了自己。一次、两次、三次……外面的花花绿绿渐渐涂染了他的心境,他不再想回到他的乡村,他想扎根在那个灯红酒绿的地方。
但他常常会想到她,但那张清纯的脸,早已敌不过城里女人的妖娆。他在这纸醉金迷里缴械投降了。
而此刻,她却在村子里守着她可怜的爱情。是的,现在她确定那是爱情了,因为他的一个吻,一吻定情。
男孩的父亲也去城里打工了,家里只有他母亲一个人支撑着,早出晚归,在地里干农活。她常常去帮她,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在地里挥汗如雨,美丽着那个朴素的乡村。
偶尔他回来,他们也还会在那山路上默默地散步,只是,她和他,近在咫尺,感觉却有些遥不可及。他为她做了新发型,无论怎样做,都依然是朴素的面容。他摇着头,他看不到她的妖娆。
他说,别等了,我只是路过,我终还是要走的。
她无语。夕阳被撕碎了,乱红漫天。
从此,各自掉转船头,一别经年。
当年龄像年轮一样转了一圈又一圈之后,剩下的,怕是只有淡漠和忏悔了。年轻的双手,虽然成就了宏图伟业,却无法停止新陈代谢,依旧要随时间老去,那些丰功伟绩也带不到干涩的黄土里;平淡的眼睛,看遍了一生的平凡生活,尽管仍然凝视着幸福和绚烂,依然为它们激情万丈,可是却已经有了皱纹,岁月无情的将锐利磨钝,然后,带来黑暗;无知的身体,不停歇的贪婪和放纵,终是要为没有边际的挥霍买单。当身体上满是伤痕累累的时候,你终于能够忏悔你的罪恶了,只是你也将是油尽的枯灯,熄灭了,就无法再燃烧。
回忆总让人上瘾。就像他和她,总是被路边那一簇簇的丁香缠绕。
再见到他的时候,已是10多年之后。她已为人妇,他却仍旧孑然一身。因为和一个贵妇人的暧昧,他被那女人的丈夫指使手下教训了一顿。结果他瘸了一条腿,现在的他,看上去老了很多,也颓废了很多。再见不到一点年轻时候的影子。他看着她,不自觉的就感觉有湿乎乎的东西在眼角溢出,其实,一直以来,离他的心最近的,只有她。这些年来,他一直是在忏悔中度过的,他不该越过身边的花朵,去追逐那些遥不可及的芬芳。
他说,你没变,还是那么清纯。她微笑着,不置可否。他便想起她曾经问过他的话:哪种花最香?
现在他想告诉她,最近的花朵最香。
而她,就是离他的心最近的那朵花。
注:此文发表于《爱人坊·银版》200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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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下来的时候,我看到很多事物:一只黑夜里的虫,披着透明的翼,正在咬碎花瓣上的露水。
那些安分守己的忧伤
朱成玉
一幅安静的画,是画家揉碎了自己的灵魂,蘸着回忆,勾勒出来的梦。欣赏这样的画,也要揉碎自己的灵魂,走进去。
文字,是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好的倾诉方式,有时候觉得自己是那样一只咯血的火狐,在雪地上奔跑,追逐自己的梦,留下美丽的脚印。
文字就是我们的舌头,就是我们自己舞蹈的脚尖。
我喜欢那些诗一样的句子。每个段落之间,每个词语之间,都有文字的香。每个汉字的缝隙,都漏着月光。
夜深人静,一个人伏在书桌上,向一张白纸倾诉着爱恨情仇的时候,我听到了时钟里秒针走动的声音,仿佛心跳,均匀而有力。心里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为这个寂静的夜里,它的陪伴。就想到了生命中的那些过往,那些值得你留恋的人和事,不也正如那不停走动的秒针吗?在生命中不停歇地跟随着你,陪伴着你。
躁动的人全去了街上,那里有烟火表演。我们常常这样贪婪,耳朵在倾听天籁,仍然奢求眼睛能够享受美景。
现在我的身边只剩下旧事和静物,那些安分守己的忧伤,却带给我幸福的闪电,令我浑身战栗。
安安静静的幸福,在身边,一刻都不曾远离。比如,屋顶上栖息的鸽子,像一小堆一小堆的白雪,让人无比担心,它在某个炙热的午后,会悄悄融化;比如,邻家的小狗跑到我的院子里来,趴在我的脚边,为我看家护院;比如,在清晨,欣赏一幅安静的画;比如,在深夜,写上几句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静下来的时候,我看到很多事物:一只黑夜里的虫,披着透明的翼,正在咬碎花瓣上的露水。
我听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涛声。
静下来的时候,往事在心底慢慢融化。年少时光啊,一个个激动人心的夜,一首首胡言乱语的诗。那时候喜欢点上蜡烛,其实蜡烛是我们每个人的光阴。我们都是流泪的植物,都在生长,只是一个向上,一个向下,我们和蜡烛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奔跑,有着说不清的快乐,也有说不清的眼泪,那是成长的疼痛。
那时,整个世界都在眼前,可以尽情挥霍。你把世界画成仙人掌的样子,世界就是仙人掌,宽阔、敦厚,遍布荆棘;你把世界画成狗尾巴草的样子,世界就是狗尾巴草,卑微、琐碎,满目狼藉。
世界是你自己的。你是随心所欲的凯撒。
静下来的时候,会发觉自己很轻。如同被人鄙薄的纸片,轻得没有了魂灵。案头的青花瓷,让我的灵魂顿生仰慕之情,到底是那些花的芳香泽了瓷,还是瓷的清辉润了花?那是个永恒的秘密,任何人都无法破解。
我把自己隔开,从白天的牢笼释放出来,走进夜的自由的丛林。关掉电脑,躲开那些虚幻的想象,躲开那些八卦新闻,听听角落里昆虫们微弱的喘息,才发现世界竟然如此纯洁。可是谁又能把那纯洁的世界珍藏,又在最早的早晨铺开?
这个崭新的世界忽然让我感到陌生。世界静得,只剩下黑色。
这个夜里,只剩下幸福的呼吸,均匀、舒畅。仿佛快乐的孩子,为了催促自己快些睡下,一遍遍地数着那些枯燥的阿拉伯数字。
这个夜里,我安分守己。把忧伤的灵魂交给稿纸,交给画布,交给缓缓流淌的乐曲。
世界就那样平静着,平静得有些出奇。公鸡照常催促着人们起来劳作,狗也照常用它的吠声维持着自己的生计,那吠声不外乎有两层含义:要么是在见到生人时为自己壮胆,要么就是在向主人讨取食物了。
我想起一个人也是在那样安静的早晨静静地走的。那是教过我的语文老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犹如没有根的魂魄,犹如一缕炊烟,带着人间最后的温暖,化云而去。我去参加他的葬礼,那葬礼也是安静的,甚至没有哭声。我喜欢这样送别的方式,只有低低的乐曲,不由得让人愉快地想到,我们正在护送一颗灵魂赶往天堂。
等到一切都停下来,一切都静下来的时候,人就老了,便会感悟很多别人无法理解的幸福,比如找个好朋友,找个好天气,找棵结满果子的树,摇下几颗果子,然后坐下来,分享彼此无聊的生活点滴。比如默默地关注着一个你喜欢的人,你从不对她说:来吧,看我的水,波光潋滟,是为你泛出的波澜。你不愿打扰别人,你活在你自己的世界里。你只会对着山谷,喊出你的忧伤。你的安分守己的忧伤。
我合上我的稿纸,让那只奔跑了一夜的笔,回到它的洞穴。阳光出来了,我却要去睡一会儿了,我去冲澡,我要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才去睡觉,这是我的习惯。这让我想到了我的语文老师,想到了他的死亡。每个人,每一天的梦乡,又何尝不是奔赴天堂之约的预演?
窗台上,一些昆虫们已经奄奄一息。才发现秋的橱窗里,已摆满夏的遗体。
便禁不住一遍遍地这样问自己:静。然后是净。再然后,是境。可以让心灵美好的几个台阶,如今,我走到了哪里?
注:此文发表于《散文》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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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生命中,只有那样一朵玫瑰,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
驯服一朵玫瑰
朱成玉
男人们说,娶一个妻子是为了不怕别人说闲话,找一个情人是为了给单调的生活加点味精,交一个红颜知己是想给空虚的心灵浇点鸡汤。
一个剃须刀的广告更是暧昧:男人应该有两个,一个在家备用,一个随身携带。广告背后,是男人们开怀的笑,一脸坏的味道。
征服欲望越强的人,对于关系的亲密度越没有兴趣。没有拥有前,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拉近关系的距离。但一旦拥有后,他们会迅速丧失对这个亲密关系的兴趣。征服欲望越强,丧失的速度越快。
更有意思的是,在网上看到网友将一些贪官们根据包养情妇的数量、喜好等等进行了分门别类,设置“奖项”,“数量”、“质量”、“收藏”等等奖项纷纷花落各家,对那些贪官进行了一次令人拍手称快的“恶搞”。对于那些贪婪纵色的人,一个玫瑰园比起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来,更有吸引力。
但真正的事实是:一个与你既亲密而又相互独立的玫瑰,胜于一千个一般的玫瑰。这样的玫瑰,会把我们从不可救药的孤独感中拯救出来,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种救赎。
所以男人的一生,只需驯服一朵玫瑰。在你的生命中,只有那样一朵玫瑰,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如果你贫穷,她愿意和你一起住茅草屋;如果你遭遇抢劫,她愿意替你去挡歹人的刀子;如果你迷失在沙漠,她愿意把最后一滴水喂给你;如果你死去,她愿意将自己的名字刻到你的墓碑上,与你的名字紧紧靠在一起……
那么,怎样驯服你的玫瑰呢?富有的男人说,用金钱;为官的男人说,用权杖;博学的男人说,用知识;健壮的男人说,用肌肉……
其实,要驯服你的生命中,独属于你的那朵玫瑰,不是用鞭子和刀光剑影,不是用诱惑和甜言蜜语,而是用热的血,用珍珠般的泪,爱她,宠她,就像电影《河东狮吼》里说的那样:“从现在开始,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得每一句话都要真心,不许欺负我,骂我,要相信我,别人欺负我,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了,你就要陪着我开心,我不开心了,你就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也要见到我,在你的心里面只有我……”
注:此文发表于《清远日报》200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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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纸片一样薄的花儿,如果决绝起来,会凛冽成锋利的刀片,割断那些美好的过往。
听一声虞美人的轻叹
朱成玉
“虞美人是什么?”
“是一种薄纸一样的花儿,一枝茎上生出一朵花来,稍稍低头,色彩极为艳丽,风一吹,会变成蝴蝶的那一种。”
这种花,就像那些柔弱的女子,总有一颗刚强的心。她们不能容忍自己的清白被玷污,不能容忍自己的爱情被抛来抛去。像纸片一样薄的花儿,如果决绝起来,会凛冽成锋利的刀片,割断那些美好的过往。
那细细的茎,柔弱至极,那花瓣展开着,异常单薄却婀娜多姿,就像古代那弱不禁风的美人穿着美丽轻盈的丝绸,轻移莲步缓缓走来。也许这花儿真的是虞姬的鲜血幻化而成,所以在古代寓意着生离死别和悲歌。她的花语也那么特别:白色,代表安慰,红色,代表顺从。
“你听,她在轻轻地叹息。”
我附耳过去,听到了一世红颜那散落一地的千古柔肠。
是虞姬的血染红了她们吧,我第一次感受到,红色也可以那么清冷。
虞美人生来就与悲剧相连。生来就被诗人想起它,就要拿出几分悲来,才能写出她的凄凉。当年虞姬别了西楚霸王,自刎后,她流血的地方开出来的花,从此就被叫做了虞美人。只因它曾经被一美人借用了去,做了一下自己魂魄转世,从此,人们就再也难忘。
霸王别了虞姬后,辗转几百年,轮到李煜别美人,结局还是一样。一样的留下一个《虞美人》绝唱。
那是我在一本很小的书里,读到的一段关于李煜的故事:
亡国以后,李煜寄人篱下苟延残喘,直到有一天,他的妻子女英被宋太宗赵光义强奸了。
妻子被召进宫时,他是有预感的,所以把自己灌得烂醉。女英带着一颗破碎的心从宫里回来――
他醒了,看了已经破碎的妻子一眼,无言,但慢慢地伸出双手,将妻子拦腰抱住。他的头颅偎依在妻子的胸前,他低唤着:“女英,女英……”
“嗯……”她幽声应着,“女英,你的破碎的妻子。”
“女英,不要如此说,女英,我们……”他艰难地接下去,“我们都已破碎……”
那是我读过的,最凄凉哀怨的破碎的心。深秋的落叶从窗外飘进来,准确无误地落地我的桌面上,我仔细地端详它,像观望自己在那一刻战栗着的心脏。
我合上书页,用一瓣风干的虞美人做了那本书的书签。
虞美人,一生都在寻觅着最洁净的河流,寻觅着最美丽的坟。
虞美人,很少有花能开得像她那样,艳丽而妖娆。当然了,她和罂粟是同科,曾经有不少同伴,被人误会是罂粟而惨遭毁灭。
不知道该说是人类的无知,还是怪她们太过妖娆。那么薄的花儿,风再大,却也吹不散她。可以令她破碎的,不是迅疾的风,而是百转千回的谎言和深深的误解。
远远的看去,她有着触目惊心的美。从来没有见过一种花艳丽如此却又给人娇柔可怜的感觉,它薄薄的花瓣,润滑如丝,每当我小心翼翼的拈下花瓣夹在书里,总会一不留神就弄破了它。
在我的印象中,过于明艳的美人似乎总会缺少楚楚可怜的韵致,反之,瘦怯凝寒、弱不胜衣的少女则应该是清秀而非艳丽。然而虞美人却不,它偏偏是艳色夺人又婉转纤弱,让人又怜又爱。特别是雨中的花朵,带着晶莹的雨水,彷佛饱含无限的委屈伤心,我常常撑着伞看着雨水顺着娇艳的花瓣滑下,心中泛着酸楚。
虞美人,勇士们眼中不可替换的爱人。
有这样一副对联:
使君子花,朝白、午红、暮紫;
虞美人草,春青、夏绿、秋黄。
使君子花里,说的是他一天的颜色,而虞美人草里,说的是她一年的颜色。君子的心一天就变,而美人的身,一年就老。
芳华易老,红颜薄命,这是不是虞美人的另一声叹息,另一种哀愁呢?
注:此文发表于《文苑》2009年第11期
孤独是人与人之间不能消亡的隔阂,如影随形。伍尔芙知道,它已经在她的身体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即使死去,它也永不退场。
伍尔芙内心的飞蛾
朱成玉
女作家伍尔芙的生活频频被恶梦所惊扰,心力交瘁,喜怒无常,始终受到间歇性的神经衰弱的严重威胁。她在日记里写道:很少有人像我这样为了写作百般受苦,我想,只有福楼拜一人而已。
她十分服膺同时代的骁将乔伊斯的创作观:不惜任何代价来揭示内心火焰的闪光。
她将自己的创作过程比作是蛾蝶作蛹,耗尽自己的心智心力,孕育蛾儿破茧而出。她自述构思《海浪》时,自己的思维所产生的一系列变化:“我的头脑发生变化,它不再继续接纳印象了。它把自己关闭起来了。它变成了一只蛹。我躺着,处于相当麻木的状态,尽管肉体常常剧烈地疼痛着——接着,突然什么东西涌了出来…..于是,所有的门都在打开,而我相信是那只飞蛾在我内心展翅飞舞。”
神在上空撒了那么多星星,也撒了很多灿烂的语句,她能做的,就是在午夜,偷偷地撒开一张大网,去打捞那些被别人追着许下了愿望的流星,打捞那些随风飘散的美好的句子。
尼采有过类似的说法,他将诗人写诗比作是母鸡下蛋,充满了孕育与分娩的痛苦。每一个在艺术创新的道路上走完终生的艺术家,都会以自己血肉模糊的躯体一次次印证这样一句诗:艺术的圣殿是以痛苦砌就。
孤独是人与人之间不能消亡的隔阂,如影随形。伍尔芙知道,它已经在她的身体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即使死去,它也永不退场。
二战期间,她本来就已经纤弱的神经又一次次地经受着惊惧的考验,已命若游丝。她在日记中记录道:“炸弹震撼我住在的窗户。我问道:房子会不会倒塌?如果倒塌,我就同归于尽了。……我输得可惨啦!夏洛蒂·勃朗特曾说:我的书给予我的,只是痛苦。今天,我同意她的话。我的心情又沉重、又忧郁。在价值的彻底破毁中,她的内心纠结着巨大的愤懑和愁苦。
伍尔芙内心的街道,一方面无比孤寂,一方面又喧嚣躁动。有时候太过清冷,甚至听得到一只蜻蜓在指挥交通;有时候又太过拥挤,杂乱无序,可是除了茫然,她依然抓不到任何事物。
促使她毅然踏上归途的也许只在于为了逃避又一次可怖的精神危机的来临,那些交织着噩梦与惊惧的疯狂岁月。仅此一点,就足以折弯生存的勇气。她在遗书中写道:我确信我又要疯了。我感到我们不可能再经受住一个可怕的精神崩溃时期,而这一次,我再也不会复原啦。我开始耳鸣,思想不能集中。因此,我将采取一个似乎是最为恰当的行动……
弗吉尼亚·伍尔芙自绝于艺术。她说,生活并不是一连串左右对称的马车车灯,生活是一圈光晕、一个始终包围着我们的意识的半透明层。她为了这个“半透明层”而呕心沥血,她的神经再也忍受不了百般的折磨与创痛,1941年3月28日,投入了家乡的一条小河。那一刻,她终于获得了解脱。
对于别人来说,活着,爱可以捧束玫瑰来敲门,情可以点燃蜡烛以求入,善意总坚持它微笑的拜访,即使陌生人,也会绅士地咨问你接见与否的意见。但对于伍尔芙,唯有命运的波折,硬生生的闯入,全然不顾一个人,以她单薄无能的生命,如何将可能一生都无力修复的破坏担当。
是啊,伍尔芙无力担当她的命运,她选择了逃避。
她将自己化作了一只真正的飞蛾,扑向她梦寐以求的灯火。
注:此文发表于《意林·讲述》2009年第10期
季夫老师,从没有大声与我们说过话,但他的声音却能很深地穿透我们的灵魂。
季夫老师的精神钙片
朱成玉
季夫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也是我初三时的班主任。他贫穷、瘦弱,像一粒干瘪的种子。
父亲说,季夫老师是我们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他应该留在大城市的,不该回来。
我的父亲是季夫老师在这个村子里唯一可以谈心的朋友,“是啊,不该回到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来,做了一粒干瘪的种子。”季夫老师在和父亲喝完酒后,偶尔也会表露出他的遗憾。但更多的时间里,我感受的是他对我们孜孜不倦的爱的教育。
在我的印象中,季夫老师始终是个干干净净、轻轻飘飘的人,甚至于走路不带起一粒尘土,举手投足不煽起一阵微风。一件中山装已经洗得发白,却总是板板正正,没有一丝岁月的尘灰与褶皱。
他喜欢给我们讲故事,并通过一个个故事传递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听他的故事,如同泉水滋润心灵,干净、舒适。
他讲的课也是干净的。教书的时候,他没有丝毫旁鹜。课堂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他在那里忘我地演出,而我们的好成绩便是献给他的掌声。
我是作为留级生才有幸来到季夫老师的班级,得以接受一生难以忘怀的教育的。
那时,我在骨子里瞧不起留级生,可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做了一回“墩级包子”。为了能够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在父母的一再坚持下,我只好选择留级。我忐忑不安地来到班级,季夫老师是这样向同学们介绍我的:“让我们大家向他祝贺,同一个年级读两次,他是幸运的。因为他可以得到两倍的同学和朋友。”同学们真诚地为我鼓掌,我真诚地向他们鞠躬。
那是我既艰苦又美好的初三生活。
中考前的一个月,季夫老师和家长们商量,让学生们吃住在学校,以全力备考。那一个月是我生命中最难熬的日子,常常由于紧张而失眠。为了保证学生们能安然入睡,季夫老师每天临睡前都给我们吃一粒安定片。直到顺利通过中考,没有人怀疑是这一粒小小的安定,给了我们莫大的帮助。考试成绩下来了,我们班是全校考得最好的,15个人考上了县重点高中,其中包括我这个留级生。那天,季夫老师很激动,并告诉了我们一个秘密,他说他每天给我们吃的只不过是一粒钙片而已。
季夫老师的钙片,让我们的精神之树无比茁壮。
季夫老师,一肩明月两袖清风,因为干净而清贫,也因为清贫而干净。其实他本不必如此清贫的,他在城里的一个位高权重的老同学有意帮他走出这个小村子,去更广阔的天地。他很倔强,他不走,他说他是扎根在这村子里的一棵老树,换了地方就会水土不服。
他不走,他把一切都留在了这个村子里。他在这里出生,也在这里逝去。
暑假回家的时候,我听到了季夫老师去世的消息,父亲和我说,季夫老师是在讲台上晕倒的,他的一辈子都是在这讲台上度过的。
我去了季夫老师的讲台,依稀能够感觉到他的呼吸。我看到黑板上依然留着他的笔迹,那是他为孩子们上的最后一课: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没想到,这段诗歌竟成了他的悼词。
多么贴切的悼词!
其实季夫老师是太过劳累了,师母常年卧病在床,里里外外都需要他一个人来打理,而对学生们,他又是竭尽了全力,他透支了自己的生命。那一刻,我真正懂得了呕心沥血的含义。
季夫老师,从没有大声与我们说过话,但他的声音却能很深地穿透我们的灵魂。
季夫老师,整天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羸弱的他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却是颇有力道的,他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正楷,规规矩矩的字,像他正大光明的人。
季夫老师,这粒干瘪的种子,是我们的精神钙片。
注:此文发表于《巢湖日报》2009年9.14
一次误诊,让男人知道了自己是多么爱她。他甚至不舍得睡觉,拼命挤时间去尽一个丈夫的责任,他只想在所剩不多的时日里,为她营造尽可能多的幸福。
不要误诊了你的爱情
朱成玉
婚后,男人很少管家务事。几乎没洗过一次衣服,没下过一回厨房,所有的活都是女人来干。男人喜欢附庸风雅,下了班,就会一头钻进书房,写上几段不合时宜的诗歌,赞美或感伤着他的世界,顺道夸夸他的女人。每每听到那些赞美她的诗句,女人都面若桃花,倍感欣慰。男人是女人心目中的大才子,女人不忍打扰他,什么活都不让他做,总是做好了饭再叫他,还不忘为他开一瓶啤酒,然后就那么看着他狼吞虎咽,心中溢着满满的幸福。
男人有腰疼的毛病,女人每晚临睡前,都会用热毛巾为他敷一会,再做半个小时的按摩。
女人宠着男人,男人也习惯了这样被宠着,心安理得。
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女人辞了工作,决定塌下心来相夫教子。
只是,日子一天天过着,难免会有些磕磕绊绊。
女人有个毛病,每次月经的时候都会腰酸腿痛,就有不想动弹的时候。男人却照例不帮一下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女人心中便隐隐有了些委屈。
他们住的是平房,偌大的院子他不收拾,长满野草,恣意荒芜着,像无人居住的荒凉古宅。几棵果树倒是枝繁叶茂,只是他想不到打药,每颗果子的心脏便都成了虫子们的天堂。
夏天总算好过,冬天就不一样了。冬天要烧炉子,房子大,女人每天要担很多炉灰出去,又要担很多煤进来,是个不小的体力活。女人每天灰头土脸的,30岁的女人像40岁,无端端的,被繁杂的家务勒索走10年的青春。男人偶尔也会干点,但更多的时候,以腰疼为借口,躲避劳动。
屋子冷得厉害,炉子散架了,他也不会搭。鼓捣一天,总算把炉子搭起来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的炉子竟然没有炉眼儿。没办法,女人还得自己亲自动手。生活里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女人免不了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怨怼,嘟囔他几句,他就不耐烦起来,常常冲她发火。
女人便开始在心底痛苦地琢磨起来,是他和她的爱情生病了,还是他对她根本就没有爱?
正如女人所说,他是个不会过家的男人。他活着没有激情,一年和一天都是一个样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停地重复着一种灰暗的生活。渐渐地,女人生出退却之心,想到了离婚,但一直没有说出口。
男人感觉到腰一天比一天疼得厉害,自己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了癌变。医生给他的生命限定了日期,3年。
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以后,他竟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家里的活抢着去干,平日里看不到的,想不起来的该干的活,他也一下子都想到了,也会干了。他在院子里建了蔬菜温室,这样她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青菜;在房前屋后,他撒上了各种花籽,因为他知道他的女人喜欢花;房顶上的瓦,还没坏呢,他也重新换了一遍,他说这叫未雨绸缪。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额头上沁着一层层冷汗,却仍然坚持着干这干那,不肯停歇。
他甚至还学起了烹饪,他说要让她多享点口福。
她有些不明白,男人的变化怎么这么快呢?
终于在朋友口中得知了他的病情。女人发了疯一样,迫不及待要卖掉房子给男人治病。被男人拦下了,男人说,生命的长短不重要,重要的是活的质量。这些年,感觉自己白活了,什么都没有为你做,什么也没有给你留下。我就是想多为你做点事情,怕有一天尽不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了。这些年,都是你宠着我惯着我,现在,也让我对你好一点吧。这样,虽然比别人的生命短,我也会很快乐,很幸福。
女人止住泪水,继续和他相敬如宾,恩恩爱爱地过着每一天。只是,忧郁在女人的心底蔓延开来,渐渐扩散到每一分每一秒。女人不甘心,总认为他的病来得有些蹊跷。在她的坚持下,他重新做了一次体检。结果正如她的预料,医生误诊,男人得的不过是肾结石而已。
一次误诊,让男人知道了自己是多么爱她。他甚至不舍得睡觉,拼命挤时间去尽一个丈夫的责任,他只想在所剩不多的时日里,为她营造尽可能多的幸福。
真相大白。日子按部就班地过着,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已养成了做家务的习惯。男人常常开玩笑说,还真得感谢医生的误诊呢,不然,一时半会儿改不掉我那懒惰的毛病!
女人笑靥如花,在心底偷偷地想:自己也是个稀里糊涂的医生呢,差点误诊了她和他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