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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18:56)

瑶的牙套记录表


时间:2010年2月-2011年9月

医院:珠海平安医院牙科门诊

医生:杨医生

项目:牙齿矫正(全陶瓷牙套)

费用:市价RMB10000,实价不方便透露,哈哈,谢谢左伯伯给的超优惠折扣,以及妈咪的倾情赞助!

复诊时间:前期每月一次,后期每半月一次。

效果:满意,上排牙齿扭曲的虎牙变正了,下排牙齿也完全整齐了。虽然当时大家都说没必要做矫正,但我个人还是认为以往的疼痛、不安、纠结仍然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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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的确证,是最后的归路

                                          



      秋肃,我听见母亲分娩的疼痛和喜悦,我在肌理与肌理的摩擦中,粘液,湿嗒嗒地,你好。

      我走过许多路,见过许多人,咀嚼消化代谢,那些源于感官又止于感官的,对逻各斯不理不顾,楞地独自前行。

      它说它们也有它们的逻各斯,不过与你之所不见,所见之不轻易。

      它如同博尔赫斯的秘密花园,自有它的谜底,向内,不断地向内,不断自问自答自省自勉。

      终于,在我离散之日,仍旧裹着那层粘液,湿嗒嗒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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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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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衣香鬓影

最近太多人问我头发的事情了,直接在这儿和大家做个简短的分享吧。



1、头发留了多久?高考后到现在。大三烫发时简短打碎过一次,之后基本没动过。刘海自己定期拿碎发剪修理。

2、什么发质?细软,发色乃自然棕。

3、多久洗一次?几乎每天,否则第二天不敢出门见人。

4、每天花很多时间保养吗?恰恰性反,长发比短发要好打理得多,不用去燥不用塑型,梳两下就能出门。我每天洗头10mins,吹头发30mins……夏天尽量不用风筒,待其自然干,我娘说吹风筒的辐射继微波炉之后排名第二。

5、用什么产品?我用的大多数是开架产品,就是超市顺手拿得到的,文章最后会有推荐。

6、定期去发廊做护理么?从不,什么焗油倒膜水疗,我统统没做过,那些都是治标不治本,坑人的玩意儿。

7、怎么保养?我信奉的原则是“不保养就是最好的保养”,不染不烫不拉扯,头发自然柔顺光亮了。

8、有没有想过换发型?有,一直渴望好莱坞式复古优雅的大波浪,或者阮玲玉那个年代的手推波纹,但发质太软,无法定型,所以认命。

9、打算什么时候剪短?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剪。我也想做短发美女,但是那对脸型和肩颈线条的要求很高,我留长发就是遮丑的,哈哈。

9、怎样才能促使头发长长?我的原则是“不闻不问,不理不睬”,暮然回首,长发就在灯火阑珊处……其实我个人认为,头发生长速度和遗传还有体质很有关系。如果硬要说有什么辅助方法的话,以我的经验就是:1、勤换洗发水,我都是两三种不同款式的洗发水每天轮着用。2、勤梳头,以前总是拿着牛角梳天天梳,按摩头皮,促进血液循环。

10、长发是一种情结,我留长发,一来是童年时期母亲不让我留长发导致压抑太久而欲望喷发,二来是懒惰成性,不爱打理,任它疯长。而且,我认为头发不要一味追求长度,还是要根据个人气质、着装风格和品位来搭配。

11、推荐产品:(这种东西向来是“此之蜜糖,彼之毒药”,以下仅代表我个人感受,不保证其他人的使用效果)

(1)资生堂丝蓓绮:洗完很顺滑,很有垂坠感,关键是香味很浓郁很女人,是秘密武器。

(2)lush 和谐冥想洗发皂:调理头皮的,夏天用很合适,出油多的男生也超级适合。用完感觉头皮在大口大口地呼吸,切记洗发皂很干,一定要配合护发素,否则会惨不忍睹。

(3)飘柔护发素:我护发素的用量是洗发水的三倍,这个便宜又好用,应该是人手一支。

(4)沙宣沙龙护理锁水发膜:号称有沙龙成分的开架产品,确实不假,用完之后真像是做了一次彻底的护理。

(5)tangle teezer 防毛躁梳子:改良梳齿的长短和密度,轻松应对打结的发尾,值得购入。

(6)花王ESSENTIAL空气感洗护套装:日系产品的香味都做得很浪漫,洗完发根有点蓬松,发质会变软,总体还蛮舒服。

(7)飞利浦恒温电吹风:如果实在要用风筒,就一定要买冷热风+恒温的,否则就等着收割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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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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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九月不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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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8 10:30)

Frida Kahlo(1907-1954)语录

 

(1944-折断的圆柱)

 

*我画自画像,因为我经常是孤独的,因为我是自己最了解的人。

 

*我画我自己的现实。我知道的唯一一件事是,我画画是因为我需要这样做,我画所有出现在我脑海中的东西,不加任何考虑。 

 

*我生命中遭遇过两次巨大的灾难。一次是被车撞了,另一次是我的丈夫。

 

*做迭戈的老婆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情。我让他去和别的女人过日子。迭戈不是任何人的丈夫,永远不是,但他是一个伟大的同志。

 

*我的画中的信息就是痛苦……彻底地画出我的生活……我相信这是最好的作品。

  

*我留给你我的肖像,在我不在的日子,你依然会有我的陪伴。 

 

*是别人告诉我,我是一个超现实主义者的。 

 

*我从不曾丧失我的热情。我所有的时间都在画画,因为他们老是给我用度冷丁,画画使我的日子丰富,它们使我快乐……我开玩笑,我写作,他们给我放电影……没什么可抱怨的。

 

*我没病,我只是坏掉了。但只要我能画,我就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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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转载声明:本文系本人原创,谢绝转载。 

骨感从视觉到观念

                   

    “骨感美人”主宰大众审美已经持续了好几十年了,而在自二十世纪末直至今天,这种现象已发展到了无以复加的境地:减肥广告此起彼伏;杂志纷纷开设减肥专栏;“纸美人”“排骨美人”等新鲜词相伴而生;各种变态减肥法——如绝食、在体内养蛔虫,甚至是吸毒——层出不穷。胖的人想瘦,瘦的人更瘦。这是一个全民减肥的时代。然而,我们所惊异的是,虽然大部分人都处在健康体重标准之内,虽然我们清楚地明白过度减肥会极大地危害健康,但为何我们仍旧如此执迷不悟地走上这条艰辛而偏离常理的道路呢?

    时尚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在全民蜂拥减肥的时代,顺从这种趋势代表着紧紧随着潮流的脚步而不至于被人甩在后面。然而,时尚并不是扎根于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骨感”之所以如此具有权威,是因为“骨感”首先是一种视觉感受,这种感受将身体视为可阅读的文本,它被整齐划一地揉搓到某个意义之中,不容许任何的游移与外溢。

     “视觉文化把我们的注意力从一些结构化、正式化的观看设置移开,而集中于日常生活中的视觉经验。”[①]在这些视觉经验中,身体占据着主要的地位,它是一个客体(在生物学领域),但同时又区别于严格的、不具有人性的客体(在文化领域),它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人们的兴趣所在,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被阅读的文本。倘若你在公车上遇到相对而坐的陌生人,你对他的职业、喜好、生活方式的猜测会远远盖过对他的骨骼、肌肉的分析。这说明,我们对身体的阅读方式无时无刻不受到文化的影响,“身体已经被重新定义,身体的形式不仅是一个自然的实体,也是一个文化概念:这是一套通过它的外观、尺寸和装饰的属性对一个社会的价值观进行编码的手段。[②]。“骨感美人”成为主导的影响力在历史上已不稀奇,“楚王好细腰”已是的众人皆知的事,包法利夫人的时代也有减肥的风气,而我们这一代对于骨感的前所未有的狂热,基于两个因素:摄影术的产生和服装产业的繁荣。而它们都与视觉息息相关。

     自摄影术产生以来,身体被毫无保留地、清晰无误地展示。摄影术产生之前,人们只能从他人的言语或油画中对所谓的“美的身体”进行猜测,企图接近那一标准,但可惜的是,这标准因为没有被明确地展示出来而变得游移不定。语言是抽象的符号,与视觉隔着一定的距离;而油画则因为心不在焉地肩负着诠释神话、宗教故事,或者炫耀财富、身份、地位的任务而无法赋予“美的身体”的明确的含义。摄影摄像使得一切隐秘地变成公开的,一切私人的变成大众的,身体可以被细致的差分、重建,可以任由人的喜好被展示。而最具杀伤力的,是它以假乱真的能力。摄影向来被认为是现实的真实反映,它似乎从来不说谎,但是,摄影具有不为人知的、隐秘的建构能力,特别是现代摄影所发明出来的调色、修片等技术更是将现实仿制得天衣无缝。因此,摄影的受众范围也大大的扩展了。一幅油画的对象是资助者或者他的圈子之内的同僚们,而得益于现代的各种传媒技术,我们可以游刃有余地以或远或近、或动或静的视角剖析日常生活的琐碎片断,相片、杂志、电视的受众遍及各个角落,传媒对于“美的真理”具有无上权威,也意味着我们的视觉可以更为接近所谓的“美的真理”。

    将“骨感美人”与这一真理等同起来的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服装业以及服装模特的兴起。模特是“骨感美人”的最初原型,模特在一开始就不被赋予个性,模特永远都是被革除了个性的。她们绝对不可以与时装争夺意义,而只能作为一个动态的衣架展示服装。用她的身体传达它的意义,是他们全部的也是唯一的职责。模特之所以都是骨瘦如柴,就是因为衣架只允许骨骼,而不允许脂肪,要精简一切,以把表现的空间最大限度地留给服装。

    传媒的子弹理论揭示了受众是被动地接受信息,摄影术与服装产业通过消费辐射到大众身上,人们不自觉地成为了趋光性的动物,他们朝着单一的光源——服装模特的骨感身材——飞扑。“全民减肥时代”的产生,是建立在“全民明星时代”的基石之上的。层出不穷的选秀活动让平民明星成为可能,视觉成为受众评判他人与评判自我的之上标准。弗洛伊德论证,迷恋导致两种欲望:像它或者拥有它。受众在杂志、银幕等传媒上看到的图像让他们深信这种欲望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实现,自己可以成为被建构出来的模范的样子,或者至少是与他们相似的。时装模特、平面模特、广告模特、车模……这些视觉形象充斥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他们意味着美的最高标准,意味着规训和权威,这是福柯所称之的“驯良的身体”的一种模式。模特是“骨感”的,受众也必须“骨感”起来。

    进展到这里,已经有一对矛盾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追求主流地“骨感”意味着渴望被认同而极力地塑造自我的一种表现。在此,“自我”是行为的目的与中心。可是,当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地把自己往“骨感”的模子里硬塞时,“自我”又被抛弃到哪里去了呢?我们的榜样——骨感模特——穿上最新发布的时装时,也面临着这样尴尬:展示服装,还是展示自己?然而,上面已经提到,展示服装是他们的职也,维持骨感身材是他们的职业道德。大众将特定职业的不成文规定引入到生活中毕竟是可笑的。受众努力扮演着模特的角色,而他们却并不以此谋生,“骨感”只是传媒强加给受众的副业——受众完全可以靠主业养活自己,却不得不辛苦地经营副业。受众之所以如此顺从,是因为他们认为副业的回报是巨大的:“视觉文化不取决于图像本身,而取决于图像或是视觉存在的现代偏好。这种视觉化使现代世界与古代或中世纪世界截然区别开来。”[③]我们在看他人,同时他人也在看我们。“骨感”符合他人的目光,符合时代的趋势,是生活在此种情势下的必然选择。得到这种认同也就得到了自我认同,就好比得到了一份薪水就能买到柴米油盐以养活自己。自我认同很明显地让位于他人认同,并且大有被他人认同所消解的趋势,其结果是,大家都耽误了自己的主业而投身于副业,本末倒置。并且,“骨感”多指向女性,女性气质向来被认为是柔弱的、纤细的、需要保护的,“骨感美人”作为男性长久注视下的目光的产物,已经失去了主宰自己身体的权力,她们为他们的眼光而存在,就像约翰·伯格所分析的油画只为资助者的欲望而存在一样。

    除了自我认同/他人认同这一矛盾,自我限定/自我放纵的矛盾在“骨感美人”上也十分突出。苏珊·波尔多指出了这一问题:“当代的身体政治学反映了资本主义和消费文化的矛盾:对自主的个性的称颂和对人类的无情的商业化同时发生。”[④]消费文化告诉我们一个懂得消费的人要比不消费的人要聪明得多,在这句话的引导下,琳琅满目的商品被生产出来,但同时却有另一个声音相伴而生:你需要抑制自己的欲望,你需要控制食欲甚至绝食。当代身体的政治学实际上是在宣称民主的同时,以“骨感”为最高纲领来压迫受众。视觉文化(高档的时装、细致的妆容、精美的首饰)是传媒为受众开通的唯一的道路,而深植于人自身的机能却被无情地判处死刑(美味的甜点、香滑的鸡肉等)。换句话说,你苗条地展现在众人面前,要比你向人描述一顿饱餐的食物要职的炫耀得多。因为,你的苗条是人眼所能及的,而你的味觉的享受只属于你一个人,不管你如何极力地描述,人们都无从知晓。但是,传媒似乎又是仁慈的,因为时尚杂志或电视节目总是在美容、化妆、护肤的后面设置一个美食专栏。殊不知美食专栏尽是些“如何吃出好身材”“怎么吃都不胖”等一系列与瘦身脱不了干系的主题。它们的意思是,你可以吃,但前提是,这种吃并不是为了满足你的食欲或生活情趣,而是有助于你的瘦身。这不仅对你的身材有益,而且帮助你学会自我管理,学会自律——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然而可笑的是,这样的自律根本是不存在的,因为它完全是在高压的规训之下产生的,表面上人人都具有控制自我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却是传媒不断压制下的结果。

    很多人一直试图摆脱这种政治性地、操纵性的视觉效应,但厌食症和肥胖症无疑都是偏激的。视觉文化对消费文化的产生影响,与日常生活发生矛盾、裂痕以及抵抗,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自我与被规训的文化之间寻找到一个边界。身体的边界有两条,健康的与时尚的。前者相对稳定,是共时性的(医学上人体的健康标准不轻易改变,例如身高体重的比例等),而后者相对游移,是历时性的(中世纪总是在禁食和大吃大喝间徘徊;吃饱肚子在文艺复兴时期是财富和繁荣的象征;18世纪,贪食可耻作为节律又重新出现;而现代又流行吃素,能瘦多少就瘦多少)。要建立一种稳定的生活方式,固然要守着相对稳定的边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置游移的“时尚的身体”于不顾,但毋庸置疑的是,做一个被任意揉搓的视觉形象要比一个健康的、具有自我认同的主体性的人要可悲得多。


[①] 《视觉文化导论》,(美)尼古拉斯·米尔佐夫著,倪伟译,第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②] 《文化理论关键词》,(英)丹尼·卡瓦拉罗著,张卫东、张生、赵顺宏译,第95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③] 《视觉文化导论》,(美)尼古拉斯·米尔佐夫著,倪伟译,第6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④] 《文化理论关键词》,(英)丹尼·卡瓦拉罗著,张卫东、张生、赵顺宏译,第10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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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拙词劣句

转载自:金羊网 -- 羊城晚报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9-11/21/content_662409.htm

 

来自海岛的“华裔风云人物”

文/图 喻彬 胡天瑶 萧潇  

  从福建平潭岛到奥克兰,从风水先生到地产经纪,陈建云以平实练达的处世哲学和勤劳踏实的工作态度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书写着自己的传奇,并引领众多留学在外的中国学子走向成功之路。他是新西兰最大地产公司Barfoot &Thompson连续8年最成功的营销大师,是该公司成立83年来首位取得如此成就的华人,他也是一个中华文化的传播者,现任新西兰儒家国际交流协会会长,新西兰弘扬中华文化学会主席。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因弘扬中国文化获得奥克兰市政府嘉奖,并于2009年被评为全球华裔风云人物。

 

  不能赚了钱却丢了人品

  陈建云出生在福建平潭,1994年举家移民新西兰。在此之前,他和妻子在家乡都拥有一份不错的职业,可是因为心中的向往和期盼,他来到了新西兰。当他真正踏上这片土地之时,才发现现实比他想象中要残酷得多。由于自己大学的专业在新西兰不适用,为了谋生,陈建云不得不临时改行做起了风水先生。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新西兰留学移民政策一度放开,亚洲移民大量涌入,促进了新西兰房地产业的发展。趁此浪潮,陈建云和妻子先后在奥克兰做起了房地产经纪。新西兰地广人稀,土地资源丰富,商机无限。当地人都热衷于投资土地,看重的就是土地的升值潜力,但是,要在丰富的土地资源中挖掘出具有强大升值潜力的土地并非易事。这不仅要求经纪人对土地区域既有的优势了若指掌,还要求对市场的发展潜力具有准确的预见性。 

  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陈建云夫妇天天奔走于奥克兰的市中心与市郊之间,周旋于买家与卖家之中,看过的土地,销售的房子,接待的客户,早已无法数清。可他们所赚取的一分一毫都包含着他们的汗水、智慧和辛劳。 

  陈建云赚取的是房地产交易的中介费,每天都要走马灯似地和各色人等打交道,有长期来往的稳定客户,也有仅限于一面之缘的临时客户,但无论对方是何人,来自何方,陈建云都以诚恳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相迎。陈建云说:“我必须用我的爱,我的真诚去感染别人。” 

  作为一名地产经纪,他既要客观审视评估商品的价值,又要努力说服顾客以提高成交率,如何在遵守职业操守的同时又提高工作业绩,实在是个考验。“生意做不成没关系,但是不能不要人品。”陈建云所看重的并不是客户带给他的那笔中介费,而是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以礼相待的那份珍贵情谊。他一直坚持以平常之心处世,以感恩之心为人。

 

  自认为不是称职的父亲 

  陈建云和妻子叶小平同乡,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同班同学。从相识、相知、相恋,到组建家庭,孕育爱情结晶。到双双放弃国内优厚的工作而移民海外,夫妻二人一路风雨相伴,颇有点“郎骑竹马来,绕床咂青梅”的古典情致。 

  来到新西兰,叶小平原先在家乡从事的是贸易工作,到了新西兰之后尝试从事服装销售,由于对市场的错误定位以及对消费者购买力的高估,刚刚起步的事业便遭受重创。为了处理因生意失败而积压的大批货物,叶小平只好在奥克兰南区的自由市场摆地摊。每天早晨四点就要起床、卸货、摆摊,“为了生存,只要你在付出劳动,就不存在体面不体面,”叶小平以柔弱的双肩扛起了生活的重担。 

  后来,叶小平随丈夫进入地产经纪行业,上班时周旋于不同的客户之间,下班后还要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就这样十年如一日地默默操劳着,毫无怨言。到如今,夫妻俩相濡以沫二十年,灵犀相通,成了事业的最佳拍档。“如果没有我的太太,我是不可能有今天的”,每每想到妻子对自己的支持与理解,陈建云心中充满了感激与愧疚。 

  对于渐渐长大的一对儿女,陈建云由于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陈建云承认自己是个称职的地产经纪人,但在孩子面前,他却不是个称职的父亲。另外,在完全西化的教育环境下,兄妹俩中文水平的不足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匮乏让陈建云倍感痛心,却又有心无力。 

 

  “帮助别人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 

  在陈建云的生活里,还有一群特别的人。陈建云习惯性地称他们为“孩子”,而他们也把陈建云当成自己的兄长或父亲。他们就是由陈建云引领进地产经纪行业的中国留学生。 

  由于出色的工作业绩,陈建云被提升为该公司总经理,他迅速组建起一个自己的团队,其中的成员都是在新西兰的中国留学生。在陈建云手把手的指导下,这群孩子逐渐摆脱了读书时的青涩和稚嫩,以勤奋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地产经纪行业崭露头角。孩子们在陈建云身上所学到的,除了做事的经验之外,更重要的是做人的道理。 

  有一天,陈建云吩咐助手余春雷去帮客户买一本中文版的《三十六计》和一册2005年中国黄历,这本不属于地产经纪的工作范围,但在陈建云看来,客户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无论有多细小。余春雷花了整整一个上午,跑了三四家书店才找到客户所需要的两本书。细节决定成败,这让孩子们感同身受。 

  在生活上,陈建云也对这群孩子慷慨大方,照顾有加。刘佳来自辽宁省大连市,在新西兰留学四年。他最初只是陈建云的客户,没想到大学毕业后却在刘建云的引导下成了专职地产经纪。他现在和另一个同事余春雷所住的房子,是陈建云夫妇的旧居。在搬到市区以后,陈建云完全可以将从前的房子租出去,可是,他却将它免费提供给留学生们住。 

  每逢中秋佳节,陈建云深知独在异乡的海外游子内心必定充满着对祖国亲人的思念之情。所以,在这个时候,他和妻子都会组织留学生以及他们的亲人在自己家里举行中秋联欢晚会。在觥筹交错间,在欢乐的歌声和舞蹈中,这个大家庭的融融暖意,化解了所有的孤独和忧伤。 

  在总结自己十几年的移民经历时,陈建云说:“徒有物质上的成功,那不是真正的成功。内心的富有才是真正的富有,帮助别人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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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new year “兔” all my dears~~~

 

本命年,

愿内心安定,

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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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1 05:23)

从 死 境 而 来 
                    

 

好雨知时节却不知日夜,这些日子,每每过了午夜,甘霖方降,惹得我舍不得睡去,我誓要将Demeterwet garden收入囊中,但在此之前,我仍需冒着胶原蛋白大量流失的危险,爬起来读书、听雨。 

 

如果确有让巴蒂斯格雷诺耶其人的话,相信他早就用鼻子将这味道折成一签,夹在他的气味字典里:雨,南方的雨,南方夏夜的雨,南方夏夜清爽的雨——他是一个完美的调香师,任何细微的区别都无所遁形。可是,在前往香水之城格拉斯的途中,在那石洞中度过的与世隔绝的七年时日里,他突然发现自己无法在世间万物的气味交响中分辨出自己的味道——他是一个没有自身气味的完美调香师!

 

想起这本书,就想起了扉页的龙云纸上浸染的J.DEL.POZO,当时只想读着《香水》,闻着香气,不失惬意,没想到几近三年,这味道依然封存完好,不曾离散。只可惜,于此之外的种种都飘渺而去了。好久不读张爱玲,不看弗里达,不听德彪西,文字的节奏,话语的韵律,情绪的流动都失了真味,从头到脚顿时变得乏味透顶,惹人嫌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同格雷诺耶一样,是一个没有气味的人。

 

然而,格雷诺耶毕竟成功地完成了他的“处女之香”,你可以说那是罪证,是催情素,是酒神精神,是天才与狂人的杰作,但归根到底,是格雷诺耶对自身存在和生存意义的确证。他带着罪恶和诅咒,用油萃法将十三名处女凝成香精,凝成一个新的自我,却也是一个死去的自我。

  

朱天文说,她的《荒人手记》是一个关于“死境”的隐喻,要“一探死境,而若侥幸不死,他从死境回来,要把他在那里看见的告诉大家。从死境回来,回来的这个姿态,这个行为,也许是最重要的部分”。“我”、阿尧、“航向色情乌托邦”的此人彼人,以及一手将他们捏成人形的朱天文,皆从死境而来。他们多多少少带着点边缘人的气息,是平庸之躯的完美变奏。然而你我,在对过去自我实行了挑衅与感怀后的乏味的你我,亦从死境而来。我真庆幸没能像格雷诺耶一样死在野蛮人的口腹之中,也真懊恼没有他那四两拨千斤的惊世才情,但我同他一样是荒人,在世间的秩序中渴求自我秩序,在常人的语汇中渴求自我语汇,常常无故虚脱,常常中途折返。我总是回想起他在康塔尔山顶放下粗毛毯,脱掉衣服,迎着西风,带着恐惧一遍又一遍搜寻自己的味道的情形,我记得那也是一场降雨之后,如同此时此刻。 

 

如同此时此刻,我看着镜中赤身裸体的自己,看见格雷诺耶惊异的双眼,嗅到芭蕉、仓兰、绿宜母子的香气,朱天文说:“最大的张力都发生在边境上,那些暧昧不明、自相矛盾、多重性、歧义性、一切的参差对照,都在边境发生。回来的人因为知道多深,他去触犯那界限的量度就有多深,他所拨动起来的力量也就有多深。”这些话顺着雨后的空气嵌在窗棂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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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拉着她的手,在这天赐的神祗般的春天

 

    在这季节不分明的南粤大地上,三月的回潮天,惹得四处粘腻沾身,霉气冲天,虽让人嫌弃,却也不失为一场开年盛宴。五点半准时供应热水,我洗净尘埃,随意套上件不新不旧的雪纺,拎着心情,出门了。

 

    无处躲藏的阴霾,裹着一轮橙红嵌金的罗盘,让人分不清是夸父苦苦追逐的太阳,还是嫦娥静静守候的天宫。恰逢散学,人潮涌动,好似早上醒来的人又复苏了一回,说不准的白天与黑夜。我有些胆怯,只因脂粉未施,头发也泛着水气,路边的反射镜频频出现我的倒影,平面、模糊、有些倦怠有些怨念,这些不分明的轮廓附丽于我生之分分秒秒。这些都由不得我。鼻尖有沁人的香波味,活泼的生活气息。我频繁地更换洗发水,频繁地游历各方气息,采摘自花朵死前最后一缕呼吸,乃它们耗尽永生的吐露,通过各种热萃法冷萃法油萃法,“要轻柔地将它们铲入蒸馏器中,千万不可粗鲁,让它们不受惊吓的死去,以保留最纯正的香气。”

 

    这也许成了我在这萧索的大学城之唯一乐趣。有人羡慕于它的宽阔与自由,以为好似天堂。殊不知这大而无用的城中之城委实与被弃的婴孩无异。它初到人世,一无所知,眼耳口鼻、身体发肤,连同它的襁褓,每一寸肌理都在言说宿命论。想来着实可怜,却也叫人生厌,尤其那杂糅着奶膻味的绵细胎毛,鬼魅般地渗进我的鼻息,除了抗拒,我别无他法。

 

    为了一丝喘息,我奔赴康乐园。一进东门,便是那缀满绿缨的熟悉小道,谦卑而宁静地伏于足下。“这是春天的绿色,这才是春天的绿色”,我拉着她的手,几近落泪,又怕惊扰了头顶的暧暧新叶。它们高高地悬着,滴水的略带鹅黄的初春气息,连缀成片,分外矜持,又分外热烈。

 

    我拉着她的手,在这天赐的神祗般的春天。她刚从北国归来,一个我不曾去过的地方。她必定是随大雁一同南归的,为了寻找自己的栖息地。大雁应着季节,而她,应着内心的召唤。虽然好多面目吝于自我揭示,但终究会迎来豁然开朗的一天。我们相伴至今已近五载,几乎是第一眼就遇到了对方,只因她的内敛与生分,我当时并未有亮烈的相见恨晚之感。可到了后来,也不知缘何而起缘何而生,一切都不同了,那环山面湖的阳台,以及我两私私窃窃的闺中密语皆化作细细密密的皴法,一笔有一笔地,让我想念至今。我承认我偶尔少言寡语,冷面相对的过错,然而在你面前,我何尝不是扒光了衣服扒落了皮毛,我何尝不是透亮透亮。所以那晚醉酒后,我借着大麦、乙醇和酵母的激荡道出了心中所想。至此以后每每回顾,你总是半开玩笑地说:

  

    “那晚你的‘表白’实在让人感动,想不到你爱上我那么久了。”

  

    岂能轻易言爱呢?岂不轻易就落入了俗套呢?我待你,好比你住在我的心房里,好比你住在东隅那幢古老的房子里。三层横向结构,飞檐峭壁,砖瓦加身,庄重而神秘,一种油然而生的兴亡之感,让人不断地感怀于它的身世。门前时一片微微跌宕的绿草地,供于晾晒,供于嬉戏,如此敞阔又如此萧瑟,仿若几响跫音就会惊起一滩蛙叫虫鸣。你说某晚你和同寝的女孩讲起魑魅魍魉的故事,及至末尾,却惊吓到了自己。一女孩说,没事,咱们门前有棵龙松,他必定能驱魔辟邪,庇佑四方。“就是这棵”,我顺势望去,果真如同它的名字,枝干遒劲,姿态柔缓,绵延而上,直入云霄,倔强而慈悲地俯瞰众生,叫人惊觉这当是千百年前洗砺而来远古化石。“咱们门前有课龙松,他必定能驱魔辟邪,庇佑四方”,真如同佛门谶语,岂能从无心之人道出。

 

    其实即使没有那棵龙松,也无需心悸。倘若真有鬼怪,这古老宅子里也该当是些狐媚书痴的魂魄,都能画作聊斋先生的一抹墨香。我已不是第一次走进这里,但这次倒是忍不住细细打量。中间一条径直的长廊,没有廊灯,妥妥帖帖地形成严格的文艺复兴式的透视,两旁是左右对称的房间,门楣上方连着一走到底的晾衣线,然后那些落日红、翡翠绿、柠檬黄和珍珠白的衣物都成为这暗夜里的一盏霓虹,日日变换却又觉的日日如往昔。走道为尾端,便是洗漱间。经过这长长长长的走廊,顺势游历这一格一格的光影,好似看了一场急促的电影。那晚我俩在走廊正中的楼梯口吹头发,旁边一位不相识的女生带着耳机对着穿衣镜手舞足蹈,不知是为健康还是为艺术,总之她心无旁骛的,着实不觉得我们这两个外人惹她害羞。在这古老砖墙之内,她突然像个京戏里的人物,柳叶眉琼脂鼻,虽然少了曲词念白,却也一笑一颦,催人泪下。

 

    如同这坚实的老宅,如同这臆想的花旦,世上的种种皆有它的身世。我和她对坐在床沿,手里撮着零嘴,嘴边挂着想念,千里之外的油茶、姜片与蚕蛹,千里之内的酸甜苦辣。她必然有她的安排与打算,容不得我插足,我亦不是天神有三头六臂能助她达成为了的心愿,亦不是神笔马良能画予她未完成的欲望。只是,你我这凡间的情感,亦不是超自然之所在能体悟到的。他们开天辟地,于荒蛮之中建立起永不衰竭的文明,我俩只消在这宏大的历史性的长河之中借助两颗鹅卵石的真身,卿卿我我耳鬓厮磨。我们终将被湍急的水流带往未知的方向,我们终将被湍急的水流冲刷得失去了原先的模样,我们终究会在没有对方的河滩上回顾从前那些青葱岁月,我们也会记得,在那最初相遇的河床上,我们相互依偎着的身体留下两枚浅浅的印记,那是你我相视而笑的梨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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