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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律师
周宏律师
诚信为本
达成目标
追求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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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宏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民盟重庆市法制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人民政府文明单位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主任助理。
 法律热线:1300831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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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制办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罪名补充规定四(2009-10-20 21:3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法释〔2009〕13号,2009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已于2009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2009世界十大完美车型(2009-09-23 18:49)

1. 2009莲花Elise

2. 2009奥迪R8

3. 2009保时捷卡曼

4.  2009奔驰CLS级

酒后驾车的国家标准(2009-08-16 15:49)

14日,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两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酒后驾驶行为,一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给予上限处罚。公安部强调,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实行“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从清末民初开始建立的。时间不算短,可因为律师本来是西方法律文化的派生物,我们对律师这一角色的认识,便总难免徘徊不定。律师角色定位的艰难,突出表现在立法上。1980年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将“律师”规定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而在1997年的《律师法》中,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到了2008年,新《律师法》第二条则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再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三种表述,语词差异中透露的是理念的进步,即我们终于承认了律师的职业本位和民间本位。立足于职业和民间本位的律师,就是以国家法律为“最高命令”,正大光明地为他的当事人服务,以获得报酬。

    但正如哲人所言,社会呈螺旋式上升,往往退中有进,进中也有退。法律之外,现实中又总存在着一

一、单笔受贿1.6亿。

2009年7月15日,因受贿1.9573亿余元,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一审被判死缓。陈同海单笔最高受贿金额达1.6亿元,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但最终他并没有如人们所猜测的那样,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获得了缓期二年执行的免死金牌。7月中旬举行的这场庭审,注定要载入中国法制大事件史册。一位旁听者对媒体说,陈同海高达1.95亿的巨额受贿共有5笔,其中最大的一笔即高达1.6亿。第二笔受贿金额1000万,其余三笔受贿金额共计2563万。陈同海案被认为是建国以来,受贿单笔金额最大的贪腐案件。

二、日均挥霍4万。

陈同海出生于革命家庭,其父陈伟达早年参加革命,建国后在浙江工作达29年,曾任副省长、省委书记,后来担任过中央政法委副书记。陈同海15岁参加工作,28岁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做地质员,不久被调往浙江省科委。1983年,35岁的陈同海被派往石油企业镇海炼化工作。38岁到50岁之间,他又到浙江省和国家计委任职。从1998年到2007年,他回到石化系统并身居要职:前5年是中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发〔200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前,稳定房地产市场,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党和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发生的客观变化,在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框架内,适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方法,妥善审理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法发〔200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六日 


   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当前,因企业经营困难、亏损、欠薪和关闭等原因引发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大幅攀升,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就人民法院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关系矛盾本质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双方是对立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三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1995年7月1日 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日万分之四至六

        ——发布时间:1995年8月18日;文号:银发(1995)237号;名称:《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后有关计息办法的通知》  
  1996年5月1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四至六调整为日万分之四

        ——发布时间:1996年5月2日;文号:银发(1996)156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8年12月7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四调整为日万分之三

        ——发布时间:1998年12月5日;文号:银发(1998)586号;名称:《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