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指纹识别
自亨利指纹法提出以来,世界各国都开始在自己的刑侦领域广泛使用这一分类方法。那时指纹的建档是通过指纹卡作为载体来存储指纹的。随着收集的指纹越来越多,指纹的亚类型越来越丰富,FBI和其它机构在经过多年实际应用的经验后,扩大了亨利指纹系统,增加了更多的判定数据作为辅助分类的依据。同时考虑到指纹卡存储、检索与管理的方便性,FBI开发了指纹卡的标准,包括卡片大小、墨水类型、指纹数量、应该收集的指纹名称(拇指等)、指纹按压位置、描述文字所在位置等。
图 在指纹卡上按指印
当时环境下,指纹采集均采用指纹卡的形式。在刑侦现场,收集嫌疑人留下的指纹的方法,大多是采用化学显影等方法显现指纹,之后再通过拍照的方式取得现场指纹并保存下来,以备后续进行人工比对。显现指印的具体方法许多,主要归纳为物理附着作用显色、化学反应显色、荧光显现等几大类。但没有任何一种方法是到处可以适用的"万能方法"。必须因质、因时、因地做具体筛选,否则不会奏效,甚至破坏现场手印。
以下是多年从事刑侦工作的兰绍江先生总结的现场取指纹的基本思路:
(一)先在自然光或人造光源下,通过调整光的强弱与角度检查,更加能观察清楚,即直接拍照。
(二)在普通光线下观察不清的,试用在各种色光、紫外和激光下,配用不同的滤光镜进行荧光检验。许多物质(包含汗液物质)在外界光能激发下,都会产生荧光。不同物质、在不同波长激发光的激发下,发出荧光的波长范围也不一样。而滤光片有若干种,当滤光片与指印物质的荧光波长匹配,我们即可透过滤光镜看到和拍摄到清晰的指印。
(三)使用特种胶薰显法,大部分指印可以显出。而且薰显出来的纹线粘附力增强,还可以继续用碘薰等其他方法增强薰显效果。
(四)薰显后,如效果不佳,可以放置挥发,继续用化学方法显色,一般采用喷雾方法。视不同客体,可用不同的试剂。
(五)对薰显后,不宜再采用化学方法的,可以适当用物理方法显现,再用真空镀膜法增强效果。
(六)最后,还可以用二次荧光技术进行检验。
人工
指纹比对一般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先制定的
指纹分类方法和指纹细节辨识方法,对从现场采集回来的指纹与指纹库中的指纹卡上的进行人工肉眼辨识。当时的人工比对主要是用于刑事侦破和法院判案,所以保证人工比对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使人工比对结果可信,需要对比对的过程进行规范定义,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以此为辨识时的操作准则。比如,要求第一步,先检查指纹的总体特征――指纹纹形,焦点区域(模式区)等。在第一步确认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步人工比对。第二步辨识检查细节点的位置、类型、方向,以及部分细节点的组合关系等。虽然人工比对过程繁杂、效率不高,但在当时环境下,指纹还是整个判案过程的“物证之首”。可想而知,进行指纹辨别的专业人员责任之重大自不必言了。
赵向欣――中华中民共和国第一位指纹学专家。从50年代起就在刑侦领域开始指纹学的研究。她在手印鉴定方法、指纹科学史以及手印显现方法的研究上见解精辟,填补了国内外空白;她所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过全国科技大会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部级奖。1976年以来,她所撰写的《指纹的科学》、《浅谈指纹应用史》、《手纹在中国古代的应用》等几十篇论文分别在海内外各大专业报刊杂志发表,主编的《指纹学》、《中华指纹学》、《刑侦学基础手印》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并且成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指纹词条的撰写者。1999年“1-20”特大铁路爆炸案的侦破,她以67岁高龄亲自参与一线进行指纹断案,一举侦破。
当然,人工识别在当时历史环境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已远远满足不了现代社会生活中对指纹鉴定的广泛需求。人工识别需要由一些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指纹专家凭经验对指纹逐个查找和比对,其过程不仅工作效率相对较低、查找范围也十分有限。同时由于人眼存在视觉误差,视觉疲劳,以及个人情绪、判断惯性等其它主观因素的影响,鉴定结果的精确性,以及持续准确性,也逐渐难以得到保证。从社会对[url]
指纹识别[/url]的需求出发,社会需要更高效、准确、自动化的指纹识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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