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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博客,几乎以半年一篇的频率更新着。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有耐心来关注我,呵呵,但是我的心路历程却实实在在的再这一篇篇里记录了下来。也许有天我会把自己的账号密码都忘记了,也许会在某个时刻偶尔再次看到往日的种种……这一切毕竟都是真实的,就象我的影子,永远潜伏在暗影中,又永远和我无法分离。

    轮回。

    我之所以有心情再次回来写些东西,是因为我觉得前天晚上经历的一切和一年前的那件事如此的相似,又如此的不同。

    一年过去了,不容易,祖国的花朵又老了一岁。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为我们获得了七喜渝北冠军而高兴,今年,七喜变成了激浪(反正都是百事的),身边跳舞的队友多了2个大二的小子,我们又一次获得了第一,卫冕了荣耀。如果说去年来参赛的队伍水平都不算强,有些胜之不武。那今年的冠军,可是我们实实在在的用汗水和努力换来的。

    16支dancer队伍,其中不乏重庆的一些老牌强队,但是我们仍然以绝对的优势获得了第一。回想起之前半个月那近乎可怕的编舞练舞准备过程,现在的第一是那么的特殊又充满含金量!

&

  真的好惊讶啊,原来SINA的BOLG里面有大神*我的偶像*斯特恩的最爱*联盟最受裁判亲睐球员*未来的唯一的统治者*即将在2010年引发所有球队大清洗*暂时在骑士队*勒布朗詹姆斯的主题阿!!!真的不知道,我不敢问是不是才加进去的,因为我已经太久没来过了。

   时间哦,每次都在我回来这个BOLG转的时候才会发觉他的锐利,如同一把带刺的刻刀,刀刀都在我的心里刻下了那么深刻的痕迹。突然间觉得我的BOLG更像是一个回忆录,为了提醒我自己过去曾经经历的点滴,同时也为了向更多人展示我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呵呵,上次来写的时候,自己还在很嚣张的说着什么街舞分赛区第一名的事,现在,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我都进入了大学的第三个年头了。虽然自己真的还是喜欢,可是更多的事情让我不得不从心爱的接物那里抽回精力,考试,毕业,出国留学,等等……我已经很久没有动过了,也许别人听到那熟悉的HIPA旋律时觉得动感,而我觉得感动。

   真的老了哦,今年的生日过了我都已经21周岁了,从各最明显的角度说,至少明年的我都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了,呵呵,很讽刺哦,什么都还没有竟然在这里用结婚来打比喻,嘿嘿还是等到3

long long time no see(2008-06-09 01:00)
 what is smoking!ya see ,it's me!自己的博客过了近一年才回来转圈圈,感谢SINA没把我的BOLG关了。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人品好,新浪舍不得也说不定。
  哇,看到我去年的一篇文章,说七喜的街舞比赛因为“魔种原因”不能参加,转眼间,一年过去了,今年的七喜比赛如期进行,我们参加了。而且,而且,渝北片区第一名哦!哦哦哦!参加全重庆的决赛去咯!
  我是个神经,就这一点就值得我沾沾自喜的,可见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空虚,以至于需要靠这些小琐碎来填充了,否则,还能如何类?难不成做出些脑瘫之举来迎合大众的审美情趣?算了,我还不想出名。低调,做人要低调。我除了长得帅脑瓜好人品强就真的没啥优点了……
  地震后,我得了震后焦躁压抑综合症。没办法,有一点点开心的事就是我巨大爆发的契机。‘
  哎,弄台电脑吧我,否则只靠着网吧的时候写点字,是满足不了我的BT又饥渴的倾诉欲望的。而且,也对不起SINA留我博客烂命一条的良苦用心啊,是不是。
 2年前的今天,我结束了3年的高中生活,结束了可怕的高考经历,结束了失败的上海之旅。可是现在我发现我还是坚挺的在这里
long time no see(2007-09-17 14:59)
 yo homie!
my fault!
i gotta so many troubles this dayz.
troubles from inner sence.no why
重庆一直是阴天,而我的心情一直是阴晴不定。我很清楚是为了什么,但我更清楚我能做到什么做不到什么。所以,顺其自然吧。everything's ganna be okay!but not right now
人都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有些也许想出了苏格拉底那样的哲学,有些也许像我一样庸人自扰。
突然间很讨厌我这博客的名字,明显的欲求不满足。做人就要知足可我还是在这里喊着:谁共我醉明月。但仔细想想也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何事长向别时圆?明月既明,怎奈别离?
很多时候我都在向自己的想法是怎样一步步改变,一部部确定为现在的样子的。是因为时间还是因为空间,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别人。不得而知。我甚至不知道有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说些心事吧,且又因为我是个怪人。所以也没有解决的办法。罢罢,换个话题。
还是说说我所钟爱的hip hop吧。
朋友从美国回来,带了一本<xxl〉内容全都是hiphop音乐的。突然间觉得可悲,当我看
 


 
  
编者按:伴随《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修订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中国法律职业化程度步步加深,未接受系统法学训练的非科班生愈来愈难走入法律职业领域。今天法学院校里的莘莘学子,将是明天打造法治国家的栋梁。可以说,法学教育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从未有今天这么强烈、直接。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解读“西南现象”是法学界的共同兴趣。但今天,这所传统名校因为远离中国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她在教育资源和教育政策上被一步步边缘化。
  但西政遇到的问题也是几乎所有中西部高校面临的难题。值此西政50周年校庆之际,我们解读她的兴衰浮沉,或许能为中国法学教育格局提供一个观察的模本,也能为中国20多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得失提供一面镜鉴。

  □本报驻京记者 赵凌
  2003年9月20日,一场平静的秋雨落在山城重庆。
  著名的歌乐山下,西南政法大学正在庆祝自己50岁

HIP HOP 4ever~~~(2007-06-16 23:37)
   话虽是这么说,可真正做起来似乎难得很啊,没办法,了解的人还是太少……
   感觉就像DANCE IN THE DARK,没人看得到,也没人看得懂。但至少自己还是在坚持。
   挺神奇的,长这么大还从没对一件事有过如此执著,天平座的人都有艺术细胞,似乎是这么说的,但我对绘画,音乐都是一窍不通,也没有兴趣。但舞蹈,真得很神奇,竟然能让我这个没耐性的人都能沉浸其中了。
   我一直觉得跳舞时的感觉最好,能忘记一切,只是处在一种原始的亢奋与纯粹的快乐中,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太抽象,但我想除非自己去试,否则永远也难以体会。幸运的是,我感觉到了。
   总觉得歌舞升平肯定不是正道,总之就是不能吃一辈子的东西。可我现在还算年轻吧(马上20咯),我一直坚定地认为年轻就应该多尝试些东西,总有一天我会脱下宽大的TEE,换上人模狗样的正装。甚至会再也不去跳舞。但我毕竟拥有过经历过。我不怕年轻时被人误解,我只怕年老后没有回忆。
   ALLEN IVERSON说他要在墓碑上只刻上“MISUNDERSTAND”这个单词,但我知道,他从来不怕被人误解,因为
soul street,my home(2007-05-28 22:01)
   soul street是我们舞队的名字,是我会时常挂在嘴边的名字。
   我曾经觉得我进了大学后没有进入任何社团,是一种遗憾。但我现在觉得,我加入了ss,却是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按我们老大的话说,我们只是一群爱街舞的大学生,没有别的任何成分在里面,我没事一个集体,更是一个家庭。确实如此。我喜欢跳舞时候的感觉,可我更喜欢和我们队的人一起说笑打闹时候的感觉。而且我相信,这种感觉,学校那些社团是给不了的。
   这次的七喜街舞赛,由于一些原因我们不参加了,大家都练了挺久的,也都会觉得可惜,不过至少我们在一起练舞的时候是快乐的,这就足够了,真地对我来说足够了。下次吧,下次的比赛里,一定会让他们见识真正的ss得风采的。
   顺便说一句,跳街舞的人打扮就是那种hip hop style,否则跳出的舞蹈都会变味的,所以大家要理解我的打扮,为了艺术,牺牲这点又算什么!!!哈哈
hip hop-----LIFE STYLE(2007-05-03 02:56)
   being misunderstanded。
   你看到我的样子很HIP HOP,实际上,是因为我有颗HIP HOP的心。你可以穿得比我还夸张,但我相信,我即使穿着正装,也或多或少有种HIP HOP的感觉。这在有些人眼中是悲哀,而我看来,求之不得。
   TRUST ME,MAN。HIP HOP IS A LIFE STYLE,你可以抗拒它,但你不能无视它。当NAS高唱着HIP HOP IS DEAD的时候,我要说,HIP HOP WILL NEVER DIE,CUZ WE ARE HERE。I WILL NEVER GIVE UP.
  不需要理解,不需要理由,我所坚持的,就是我的信仰,MY LIFE STYLE.
  当我跳起CRIP-WALK时,你会知道,THIS IS DANGEROUS。SO STAY AWAY FROM IT。除非你和我一样爱着它。
  I DONT GIVE A SHIT!因为我知道你不懂。
96黄金一代的复辟(2007-02-19 21:03)
   it's damn cool,man!
   07年的NBA全明星赛果真没负Las Vegas的盛名,世界上最大的赌博之城,见证了命运俄罗斯大转盘的又一次轮回!
   不可否认,去年的Houston之夜让人们见识了团队篮球(你以为我说谁呢?当然是汽车城的活塞人)的威力,全明星赛上都能打得如此有配合,在下只好甘拜下风!但是,绝不能忽视了另一个人物的神奇表现,yeah,man,u're rihgt!he's the KING!-----LeBron James!
   麦迪借主场之势,一上来便强取豪夺连连得分,怎一个飞扬跋扈!甚至让“大嘴爵士”Barkley在中场就大放厥词,认为game's over。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结果呢,桑德斯够狠,把四大丑星齐数供上场(最丑的Prince谢天谢地没来)。但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身居东部却特立独行不与活塞四人组为伍的新星滑过了长空,照亮了所有人的眼睛,成为了星中之星。他就是上面说的“小皇帝”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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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know what(2007-02-11 21:26)
  u know what,当曾经的朋友彼此敷衍了事,打着无关痛痒的哈哈,貌合心离的时候,恭喜你,终于见到这个世界的真象了。当然了,一切也就这样了,你还能怎么样。学着管宁跟他割席绝交?算了,求同存异吧。无所谓。几十亿人呢,谁缺谁啊。business is business,when friendship turns to business,never mind what it is.
  u know what,当曾经的思念与牵挂gone with the wind的时候,竟然能够坦然得去面对.不需要依依不舍,不需要谁错谁对.只需要记得,今后的日子好好过,在没有彼此的天地里.once i thought it was an incident,today i find meet u is an accident.
  u know what,当我重操起这blog的时候,不是我最清闲最最快乐的时候,而是我最无助最迷茫的时候.是的,我又不知道为何如此模样了.
  u konw what,i konw w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