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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梦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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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着我的手,在阳光下骄傲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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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乐吗(2009-10-31 10:07)

 

    从山那里回来以后,整个人变了很多。图书馆没再去过了,睡前阅读的习惯也被破坏得差不多了,但思维、语言却不停地在结合、繁生,它们冲动地向外溢出,我需要用文字作为容器来盛放它们。

 

    早上上课时在看《城市画报》,看到了一些在鼓浪屿、大理的年青人讲述他们的生活。他们都曾削尖脑袋挤进那些高等学府、热门专业,毕业后在你死我活的职场上匍匐上攀。然而最终,一个契机或是一个顿悟,让他们选择了正真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来到美丽的小镇、小岛,开田园蔬菜餐厅,自己动手装修手工首饰店……

    我很向往这种忠于自己内心的生活方式。

 

    在百度大叔那里查了一下,对“虚荣”的定义是“表面上的荣耀,虚假的荣名。'

    打小就是个很臭美的丫头。一直被老师家长念叨不要把精力放在爱慕虚荣上面。还好那是个成绩是王道的年代。在成绩的庇护下我得以肆意妄为地穿。我爱打扮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乐在其中而非换取别人的赞美。现在想来,人生二十年做得最虚荣的事情是高四拼了命去考年级第一。身心俱惫地去学习只是为了奉迎考试的东西,不断地挑战身体情绪意志力的极限。也许你会说人生需要历炼,可历炼的目的终极目的何在。让我自我折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每次模考后那个让人羡艳的第一名,以及它附赠的老师课堂上的表扬、同学背后的悄悄惊叹、父母在同事朋友中“漫不经意”地提起然后无法掩饰的骄傲神情。我想大多数人都把“表面”解读为“外表”,于是像读书考试这种不作用于外表的事情就变得高尚了。其实只是虚荣的形式不同而已。自我的满足感完全建立在他人的肯定与赞美之上,即是虚荣。

    在别人眼里,从小就是个好学生。成绩单上的第一名,红色小本儿上的烫金“优秀干部”,厚厚一沓除了年份便完全相同的三好学生奖状,绘画比赛的奖牌(现在看来不过是金属块儿~),学校无聊文娱活动上频繁的抛头露面…… 多么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一直在通俗意义的成长道路上“积极”地走着,只不过想要证明她有能力以这样的方式走得很好。但彼时他们眼中的那个乖乖女并不乖,走到某一天时,她会拐弯,走一条真正让她有快乐感的路。或许路面不平坦,路边没有金山银山;但道路不那么拥挤,路边野花盛开,她可以嗅着芳香自由自在地快乐呼吸。

    近来想了很多关于人生追求的事情。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底下密密麻麻的人头。无聊的毛邓课。有人在抄笔记,有人在画画。我不相信抄笔记的人同后者一样也乐在其中。我打赌如果不考试,他现在八成都不会坐在这里。人总是逼着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为了所谓的明日。在高中的苦海里挣扎时,我们向往大学的生活,我们自嘲是“坐在地狱,仰望天堂”;家长老师也会安慰说现在苦一点,大学就好了。上了大学的确是轻松了不少,但即将进入社会的压力接踵而至,我们又不得不锻炼自己各种的社会能力,以求在毕业后能有好的工作。将来,在工作上我们仍要焦头烂额为了退休时能拿到更多的养老金。于是我们一辈子都在参军打仗,为了人生最后几年的保障。社会把这种人叫做“进取”。他们“取”的不过是社会给的标准。一个心力交瘁的企业主管和一个快乐的咖啡店小妹,我宁愿成为后者。庸庸碌碌的人生是一辈子都在遵守社会准则,而听不见自己内心的声音。

     现在会觉得“年轻拼搏,以后享老”这样的话很可笑。人总是喜欢说为了前途着想。然而前途是无止境的,你何时才可以停下来,你何时才舍得停下来。或许你为自己定下了一千万的目标,一千万的时候你就会停下来。但每一分钟都有人在死,我们如何笃定自己能活到一千万的那个时刻。某一期的《鲁豫有约》,采访了一群叫做“飞特族”的人。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常常是工作一年半载便辞职出去旅游度假或是在家赋闲。他们不求长久性的正当职业,只想自由打工,追求自主空间,不希望受“朝九晚五”的工作拘束。他们为真正的生活而挣钱,却从不为挣钱生活着。活在当下,并非没有长远计划。及时享乐,也并不可耻。

    我欣赏那些从金字塔顶端退下来,在自己搭建的小木屋里舒适生活的人。顶端的位置固然为人仰视,可坐着并不舒适,况且高处不胜寒。相比起来,小木屋才是真正的快乐,尽管别人看不到。有人觉得避世的人是懦弱的、无能的。然而上帝赐予我们很多能力并不是让我们去使用它,而是让你用来保护自己。我们有能力编造完美的谎言,但仍要选择诚实,因为那种能力只需用在识破谎言时。我第一次做礼仪就被别人以为是“行精儿”,第一次走台步也没经过任何训练,第一次推销杂志就卖得最多…… 律师商人老师CEO,我知道自己有能力在这些职业上做得很出色,不去做只是因为不喜欢。从社会的高端退出来的人,其实需要巨大的勇气去战胜内心的落差、他人的眼光,以及偶尔来袭的虚荣心。

   

    豆瓣上在征集最有快乐感的职业。

    唱片店店员。Pizza外卖小王子。调音师。酒吧驻唱艺人。糖葫芦小贩。园丁。塔罗牌占卜师。巧克力工坊工人。电影放映员。二手古董店老板。花店送服专员。无国界医生义工。幼儿园校长。摇滚乐主唱。周游世界的时装买手。  ……  ……

 

     只想问一句。你快乐吗?        

    

 

    一次和上帝信徒的交谈,让我开始思考“信仰”。

 

    上帝教导他的信徒们要向善,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和财物。说到底,上帝是个出色的思想品德老师,他能让他的学生们都去遵循他的督导,并在违反的时候深刻地忏悔。赵小娱说,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成了教徒,那么这个世界便会相当美好了。的确,当所有人遵循同样的价值观念、行为标准时,承载罪恶的容器就不会有裂缝,矛盾、冲突甚至战争便不会被释放出来。世界或许和平如伊甸园。只不过,有时候黑色的危险的美感比起鲜艳明媚的光线更加引人入胜。一个彻头彻尾纯善的人不一定会比善中露着点小坏的人有魅力。

     那个美丽的教徒告诉我,在成为上帝的信徒后,她感到内心安和。因为无所不能的上帝会救赎每一个他的信仰者,上帝始终与她同在,她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我感到她很满足。人在害怕的时候都会感到心里空荡荡的,给人带来不安全感的是那种空洞。不管一个人的本性怎样懦弱,一旦在他的心里充盈着某种东西,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信念或者仅仅只是个记忆,他就会变得强大。心被填满了,恐惧便无法入侵。“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要害怕?!”几年前我如是说。原来某一天开始,我已经有了信仰。

    她说,同性恋是上帝十分憎恶的,因此让他们得艾滋病的机率高于常人来作为惩罚。我没有告诉她那只是存在于男人中,女女做爱比男女更为安全。如果上帝真的存在,他想要惩罚的也只是那些下半身动物的人吧。因爱而性,无可厚非。

    其实最初,上帝把夏娃带到亚当面前时,只是想给他一个玩伴而已,并没有把他们分别叫做男人、女人。只要在一起快乐,性别如何又怎样。

    在教徒的眼里,上帝永远都是正确的,犯错误的都是撒旦。我问那个教徒为何欧美国家的离婚率那么高,他们不都是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在上帝的鉴证下结合的吗?她一定觉得我在刁难她。她说是他们违背了上帝的教导,是他们受到了撒旦的诱惑犯了错,所以上帝抛弃了他们。如此看来,上帝的力量还没有大到能让他的信徒们始终如一。然而,我开始知道了我的信仰所在。

    

    信仰其实是一种自以为是的信念。我们相信我们的信仰,不在乎别人眼中它是否真实。信仰无所谓真假,而一种价值,坚持这种信仰让人有所追求、有所寄托。人本不过是精子和卵子的结合,和种子落地长成树并无二致,就其本身来讲并没有意义。信仰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设定、追求和遵守。人的意义就在于自己给自己设定的一个意义。

   我信仰的爱情,让能感受到最强大的力量。它将我征服。它让我觉得安稳。它给我带来了温暖、安心、勇敢、力量、忠诚、守信、宽容、体恤、知足、淡泊、向善……

   

   

想要说点什么,有关小山和笑笑,有关这两个小人儿温暖的爱情。

 

第一次被笑笑吸引是在上一门公选课的时候。坐在我旁边这个有着海藻样长发的女孩涂着美丽的大红色指甲油,不经意间用手抚头发的动作妩媚极了。她拿着钢笔在写日记,一直写一直写。

当时我就在想,红指甲、日记,这年头竟然还有人钟爱。

后来才知道那日记是她写给小山的。两个人相爱近四年,还依旧选择这种质朴的方式为对方写着绵绵不绝的情话

她说,我们之间的书信有几十万字了,可以出本书了。我期待这样一本书。里面一定有着最细腻的悸动和最温暖的小细节。

 

明明是我被吸引,我们的相识却是她主动的。

有着很多相似之处的我们一见如故。

她是我见过的最有灵气的女孩子,品位不凡,精致而独特,更有着一份不可多得的洒脱。

坦诚的她告诉了我她美丽的爱情,更是令我惊艳。

她说,只要小山在她就会觉得很安心,孤单单长大的她因为小山而有了归属感

她说,她想要和小山结婚,头一次坚定的想要跟一个人过一辈子

她说,不管时间空间如何变,彼此最爱的一定是对方……

那话语里,满溢着温柔与疼惜。

其实我所羡慕的,不是那份爱情所带来的甜蜜与温情,因为好的爱情所带来的幸福都是一样的,而我不曾缺少

只是她对于爱情的那份笃定是我所没有的,当她坚定的说出:“我想和小山一辈子在一起”的时候,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

管它幼不幼稚、现不现实,人这一辈子,怎么都要那样不管不顾、勇敢无畏、拼尽全身力气、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吧。是我过于现实,还是我明明有着这样的勇气却不自知?!

 

前两天和笑笑去了沙面玩。

一路上笑笑三句话离不了小山,弄得我都觉得惭愧:我为啥就不是小山。。。。

我个人觉得沙面属实一般,其实就是殖民时期外国人住的一个小区,很小,就几条街,有一些偏欧化的公寓式楼房和一个小破教堂,和我喜欢的青岛八大关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不过笑笑说她很喜欢这里,感觉仿佛回到了上个世纪,安静而充满世俗情趣的小社区,偶尔有几间小文艺的画廊和caffe

沙面的榕树大部分都有些年头了,几个人都合抱不过来,参天的绿荫仿佛给沙面罩上了的绿色天鹅绒华盖,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隔在地上投下金灿灿的光影,笑笑一个劲儿的说:“好想和小山来这里住啊。。。。好想带小山来看这个啊。。。。好想带小山来看那个啊。。。。。”我就在旁边沉默啊。。。。。

以后她和小山的家肯定小资到不行,我好期待。

和笑笑聊到深夜,全部是有关小山小山小山,小山你说那丫头就不怕我爱上你?呵呵

 

对了,有件事让我印象好深。

我和笑笑在沙面教堂听了一个多小时的福音,很羡慕基督徒那种满足而喜乐的精神状态,有信仰真好。

而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个没信仰的人。。。。

我灵光一现问了那个女基督徒一个很欠扁的:“基督教怎么看待Homo?”那女人一脸严肃:“那是主很憎恶的事。”我的心一抖。。。没敢看旁边笑笑的表情。。。

从教堂出来我跟笑笑打趣道:“我当时心想,完,你肯定信不了基督教。”

她却说:“谁要信那个,我只信仰我的爱情。”突然间觉得阳光下她美丽的侧脸明亮的耀眼。

 

真的,爱是一种信仰。你们在用宗教般的热情坚定地爱着,一定要好好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

也许这份爱不是被神所祝福的,但却是被所有懂得那温暖的人们所祝福的。

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

把我藏在你的耳朵里(2009-10-22 17:33)

    离开你回到这个蹩脚的城市已经十天了。几乎是在生病中度过的。我记得小时候听别人讲鬼故事的时候,有说道没有魂的人最容易生病。难道是我把我的小魂魄丢在了你那里?

    

    下午两点十一分。你站在月台上望着车厢里的我。温柔的,深情的,不舍的。原谅现在魂不守舍的我找不出更加别致的字眼。你的眼睛像磁铁一样,把我的目光紧紧吸引,大概也就是那时我灵魂出窍被你带走了吧。我掏出手机,打下“一生挚爱”。眼泪居然就那样生生地砸下来,重重地像陨石坠落,我生活中所有美好的字眼也一同坠落了吧。强忍着,眼睛还是溃堤了。不是我的防线太脆弱,是泪水它太汹涌。我一定把周围的人都吓到了,连同我自己。手机镜面上,我的眼睛肿的像个水晶球,溺死在眼泪里的睫毛膏是它黑色的蕾丝边。火车动了一下,我知道它要走了。手忙脚乱地在包里翻找着相机,举起,对准你,按下快门。你微笑着,无力得让人心疼。火车开动了。镜头里的你越来越远,相机不住地地发出滴滴的对焦声,它一定是在着急为什么抓不住你了。轰隆隆的金属碰撞声和越来越小的你。我感到好像有一台大机器把我们硬生生地拉扯开。那是上帝操控的叫做命运的机器吗。

   

    我一定是被你洗脑了,才会像教徒一样地信仰着你。

    我怀念每个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你的早晨,以及身边那个像奶糖一样让人想要咬一口的你。我怀念为你挤牙膏时,你从身后拥过来的温柔。我怀念给你刷睫毛时你乖乖的样子,像小狗像小猫像天使。我怀念昏暗破旧的公交车里,靠着我睡着的那个永远不会黯淡的你。我怀念电影院最后的那排座位,以及昏暗中我们一起吃掉的哈根达斯。我怀念那个躲在你怀里看《死神来了》的自己,怀念那个被我们瓜分掉的鲍鱼牛肉大月饼。我还怀念那几个做娃娃的日子,我多喜欢和你一起去做一件事,赛宾小傻驴、米娅笨小兔、哈噜花牛牛,它们是我们的宝贝,是我们的温暖时光。那个年久失修的小公园也让我怀念,照片上模糊的身影是笑声在摇摆。我怀念和你一起顶着大太阳蹲在水管边洗菜,衣摆浸在水里却浑然不知,连泥巴都变得可爱。我想我还怀念做你的摄影师,摄影师只有爱她的模特时,才能拍出最让人感动的照片。我怀念和你在一起的两百七十个小时。

 

     回来以后,你说我变了。我的确变了。很多事情我不在乎了,很多事情我不追求了,很多事情我不想再让它们来浪费我的时间了。谁能知道自己何时进坟墓呢。或许那天很近很近也说不定呢。

 

     没有我的生日你会快乐吗。

     我很想念你。

    

 

   

     爬到床上躲在蚊帐里才能敲得出字来。

喜欢独处的时候写东西。心里住着一个小孩,她总是拿着个网兜捕捉被我的声带锁起来的声音,而嘈杂会把网兜刺破的。一个薄薄的蚊帐就能围出个所谓的个人世界,是我太矫情还是心理暗示能力太强。

坐火车半天一夜。清晨五点半腰酸背痛地从中铺爬下来。洗漱间冰冷的灯光让黑眼圈无所遁形。面池底下一层薄薄的水随着火车有节律地晃动,舔湿了我的鞋带。站在车窗前,农田边上大片大片的芭蕉在呼吸燥热的红色的空气。这种热带植物还是一如既往地让我觉得冷。每每这样的时刻,就会慢慢地穿上盔甲,就像出门要穿衣一样,出外要战斗,战斗就要坚硬。这个理论会不会太牵强。

     一年前,第一次自己洗裤子觉得怎么也冲不干净,第一次参加同乡会觉得安徽人是那么亲切,第一次办银行卡等了两三个钟头,第一次坐夜车穿行陌生的城市,第一次做海报做得我想哭,第一次真正地拿起相机用光去绘画,第一次在忐忑地去平面公司面试,第一次乘以N…… 然后,开始逐渐有人赞美我的照片了,可以做礼仪赚钱了,可以一个人去澳门了,可以以摄影师的身份接下客片了。生活始终没有小鹿奔跑时那种跳跃式的前进。它和我一样安静,像一条拉链,慢慢地打开,让我猜想着里面广阔的空间。

    

     未来花花绿绿,有一万种可能。

     未来安安静静,因为有你,这一万种可能都将是一样的。

如果我是海(2009-08-29 11:38)

 

    我想我是海,正如你说的那样。我平静广袤并且蕴藏着美丽的鱼藻瑚礁。可我不想你只做一个在沙滩上日日打水漂的孩子。你是山,你的身体上也该充满花草树鸟,繁盛丰硕。

    如果海可以被山环抱,日日相亲相依,那该多好。

    

    三个月没有码过字。跟我日渐多起来的照片有关系吧。时间被拍照挤占了去,或者语言被色彩包裹了起来。照片变肥硕了,表达能力却越来越干瘪。内心似乎依旧丰盛,但只有零星的词组、短语堆在那里,并且当我按下快门的时候,它们便都融化在大片大片色彩里了,完美得不露痕迹。

    

     昨天下午见到了陶子和小螃蟹。一个从台湾交换生回来,一个从美国夏令营回来。我笑说我是从珠海小渔村回来的。陶子化了淡妆,但仍旧盖不住打小就纯情的模样。小螃蟹穿了吊带裙,但还是加了小坎肩,我原以为去趟美国可以变奔放了的。挺好的,大家都没怎么变。托福、GRE、考验、出国、刷卡、吃喝玩乐,满满的RMB榨出来的词,我像是在看电视。山说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不管是积极向上的还是混混沌沌的,周围的朋友同学大多还在花家里的银子,就像小猫崽钻在母猫的肚子下喝奶一样正常。可我怎么也没法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看做是孩子了。还不能养活爸妈,但至少可以省点钱让他们对自己好一点。二十岁也该养活自己了。看《奋斗》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像夏琳,于是我在想如果没有遇见你也很难碰见合适的男人吧。就像你说的,我气场太强。是的,我很要强。

 

      这是片像白开水一样的记录。

 

独立日(2009-05-26 22:18)

 

    七十块。第一次赚到的钱。接过来时没有我预想的那种兴奋。反倒是像重复了无数次的一种机械动作。

 

    以前的我很难接受礼仪这种花瓶工作。我的骄傲和懒散本能地排斥着它。而现在,我的骄傲再也无法像孩子时那样挺直腰板、抬起头颅了。是我的年龄压垮了它吧。我必须用我的独立去喂养它了。

    穿着老妈的鞋,大了一根手指。走起路来鞋子便不能听话地乖乖呆在脚上。旗袍的裙裾遮不住不时探出头来的脚跟。我找了个借口溜进洗手间,抽出两张面纸填满了鞋子硕大的胃。我的脚终于可以被死死地囚禁在这个地狱里了。向来喜欢穿大一号的鞋子,因为喜欢空间感。

    习惯呆在帆布鞋里的脚,第一次被它的主人虐进了尖头鞋里。患有甲沟炎的脚趾在局促的空间里浅吟低唱,是怨妇才有的哀歌。脚跟踩在小拇指般粗细的鞋跟上,在站立两个小时后,它感觉像是踩在一根长钉上。脸上的表情不再叫笑容,只是一种肌肉的定格。双手端在腹前,丽姐说我站姿优美。其实只是想温暖一下我的肚子。大姨妈第二天。

 

     现在,可以想想用这第一笔钱给你买点什么了。我的宝贝。

 

   

日子(2009-05-25 15:27)

  

 

     我是个缓慢的人,所以更适合陷进柔软的棉花里,而不是在蹦床上跳吧。此刻这样坐在床上,敲着键盘,才是我所爱。

     结束了前一段忙碌的日子,大概可以驶进自己的港湾歇歇脚了。你不在身边,我的港湾只能是我自己。和那些与我无关的人保持疏离感,在自我的空间里找回生命力。

     人很奇怪。聚光灯下,你看到我热血沸腾地劲舞,而我觉得那只不过是一种动物反应,这种活力太表面且不持久。随着音乐的结束便会戛然而止。相机镜头后,我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用我的视角去诠释它,那反而是我觉得自己最蓬勃的时候,并且能给我带来绵延不断的生命力。不能思考比不能运动可怕得多。于我而言。

    

    天气义无反顾地变热了。连日的大雨也不能浇熄它燥热的情绪。宿舍里锈迹斑驳的电风扇沿着不变的线路,咔吱咔吱地转着脑袋。不知疲惫,或者麻木。我不喜欢日光灯冰冷且无层次感的光。宁愿选择黑暗。可在集体宿舍,我必须在它发光时保持缄默。喜欢每日凌晨熄灯以后的时刻,它终于没有理由没有权利再亮着了。打开床头温暖的小橘灯,它只能照亮属于我的一两平方,其余隐进黑暗里。我是这样不喜欢人群。我在思考适应是什么意思。是喜欢还是做得很好?我不喜欢集体宿舍,但我和每个人都相处地很好。        

    生活依旧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转折,都是在缓缓地前进着。这样也好,很踏实。

   

    校门口开始有小吃摊了。每每傍晚的时候丰富起来。恍惚时,会觉得回到了高中的时候。只是再也没有你陪着我在油烟肆窜的小摊边等待热腾腾的食物了。

    冰激凌几乎是我夏天的主食。但是这个富硕的南方城市总是卖雀巢、和路雪这种价钱不低的产品,让我不得不约束自己最本能的欲望。前几天在学校对面的小商铺里意外发现了巧乐滋。突然发现,这种雪糕已经有六年了。因为第一次吃,是爷爷火化的那天。

 

    每周三晚上是连续三个小时的古代文学,乏味而冗长的课。那天却飞进了一只黑色的蝴蝶。它贴着天花板旋舞,吸引了我们这群不听课的孩子。或许是它太忘情了,不知不觉靠近了危险。电风扇的翅膀和它的翅膀做了一次短暂地较量,它便顺着墙脊直直地坠落了。没有优美的弧度,只有预示死亡的凌厉的直线。被打落的那只翅膀随即缓缓飘下,栖在它身边。只是再也不能带它去飞了。可怜的蝴蝶多么狼狈,像被撕扯掉了半边衣衫,拖着它的另一半残翅,扑腾着出了教室的门,消失在黑暗的走廊里。它一定很疼,尽管没有流血。它一定很疼,失去了翅膀的蝴蝶只是一只丑陋的虫。它无法美丽地死去了。  

  

    对付蚊虫叮咬的炉甘石洗剂,你亲手编的双鱼幸运手链,特色爆米花,绿松石,藏香,羊卓雍湖边的彩石,我随口提起的爱丽丝系列书,彩虹耳机…… 你知道你在宠我吗?

    

    今天是个松软的日子,适合打发掉学习的念头。

  

  

      

    

 

 

 

    

原点(2009-04-19 19:35)

     

 

    最完满的不是句号。是原点。

    亲爱,让我们回到那个原点吧。

    就在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