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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2-15 20:29:23
    标签:情感
     

    奸商现形记

    陈石新

     

    俗语说“无商不奸”,现在,市场竞争已趋白热化,迫使商人不择手段出招谋利,商业环境可畏恶劣得不堪入目,有云:这个时代已经是个大奸商时代,一个不讲诚信的时代,一个充满陷阱、充满诱饵的时代……

    今天,在丰兴惠州工厂就上演了一场“奸商现形记”。

    下午2:30,某供应商送来5桶柴油,仓管员如数收货,制单人依收据做进仓单,柴油使用部门——电工班,照收不误,财务做付款凭证,这一业务流程一切都进行得非常有序和顺利。按往常,由财务将付凭证传真给深圳总部审批,供应商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拿货款走人。

    购买材料,从仓管员收货、仓库文员制进仓单、使用部门直接领用出仓、到做付款凭证,整个过程,共要经过了四、五人之手,按理,再怎么粗心大意,也不会出什么大差错;再狡猾的商人,也难有高明手段作弊瞒过四、五人。

    然而,这5桶柴油,送货单1000升,而实际入库只有833升,短秤167升,多收167×5.75=960.25(元)货款。

    到底奸商用的是什么方法“欺骗”人?“鬼计”又怎样被戳穿的呢?

    下午4:00左右,财务拿来购买1000升柴油付款凭证给沈总签字,当时,沈总正在与自动车事业部主任何天府商讨部门考核指标和方案,沈总拿过单据看了一看,说:“柴油有没有量或称?没有称,你们怎么知道送来的柴油重量一定没有差错,而你们都已签上名了啊!”

    经过称重,5桶柴油的总重量是:160+159 +153 +163 +156=791(kg);净重:791-5×19=696(kg);折合:696/0.835=833(升)(注:0#柴油的密度为0.835kg/l),奸商从中多谋取暴利20%。

    实际上,奸商并没有什么高明的骗术,他们是轻车熟路、摸透了我们的管理漏洞,利用员工责任心不强,才胆敢以短斤少两谋取不义之利;是沈总工作细致,处理事情比别人多一分心思,才使奸商现形于我厂。

    全司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应该从这一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

     

     

    这次“5桶柴油事件”暴露了我们的制度不健全,监督、控制岗位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的现状。由于管理出现漏洞,此批柴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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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02 18:08:30
    标签:精神 情感
       
    人世间,什么力量可以在人一无所有时让人起死回生?
        唯有精神!
        人世间,什么力量可以让人不依赖物质财富的多少而感到幸福?
  •  
    2008-02-02 17:27:29
     2004年8月27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条例执行,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等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第十条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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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9 19:48:50
    标签:求职 情感
       
    一个衣衫褴缕的信徒,渴饮雪水,饥食干草,一步一个长头,向着自己的神圣目标挺进。途中没人监督,没人激励,没有思想工作,只有风雨相伴。他没有怨言,没有对别人的期望,没有等待,只有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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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7 22:16:16
       
    第一座房子
     
    富丽堂皇,里边的人们衣冠楚楚,在这里,有人给工资、奖金,还有各种名目的福利!这里一直在努力实行科学的管理。毋庸置疑,这座房子决定着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可是,我们听不到有人感激它!在这里的人们,都感觉自己做得多、得的少,许多人怨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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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7 22:07:47
    标签:职业 成功 教育
       
    "知己短,可预防衰败之道!
    "知人长,可走向成功之途!
    "善创新,可获得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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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2 21:54:33
     
    ERP项目启动会发言稿
    分类:ERP
                                   主持词
    各位同事:
        早上好。我受项目指导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会议。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今后和我们并肩作战的广州四班公司项目小组成员:(略)
    。欢迎他们的到来。
    今天的会议议程有四项,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我公司CEO讲话。
    下面我代表ERP项目小组发言。在开始正式发言之前,我要解答两个疑问。在下面的时候,有些同事问我,四班是什么?名字听起来怪怪的。
    四班是一个公司,是一个专门面向中型制造型企业,国际性ERP软件公司,其总部在美国。另外,针对ERP选型,很多同仁一直心存疑问:为
    什么很早就提出上ERP,怎么到现在才搞?干嘛ERP选型这么久?对于ERP选型,我们是从零开始摸索,经历一点波折。刚开始准备和华南理
    工大学合作,后来逐渐成熟起来,渐渐明白:作为企业应该选择成熟的应用,而不是做大学课题的试验田。所以,我们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先后与用友公司、天思华迪、四班公司、神州数码公司接触,进行面谈、产品演示、公司考察、成功客户参观等一系列沟通。古时诸葛亮六出
    祁山,我们是六上广州。算起来这次ERP选型从8月份开始,到11月份基本定型,用时近四个月,比行业通常选型周期3-15月,从时间上来说
    ,应该还算是快的。选择ERP厂商其实就是选择长期的合作伙伴,就像找老婆,没有十全十美的,没有最好,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选型时
    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公司(背景和实力)、产品(软件)、实施服务(人员)、价格。选型工作必须慎重、严肃,在
    ERP这个关系鸿智生存和发展的项目上,我们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最终我们选择了四班,四班也选择了我们。
    下面开始正式的发言。
         项目启动会发言提纲
      有两个人在树林里走着,突然窜出一头狮子来,一人忙着穿球鞋;另一个人对他说:“你把球鞋穿上有什么用?我们反正跑不过狮子啊!”
    忙着穿球鞋的人说:我是跑不过狮子,我只要跑得快过你。”这个故事听起来有点无情,但竞争
  •  
    2007-09-05 22:02:33
     http://info.cec-ceda.org.cn/zcfg/pages/20070629_8699_4_.html
  •  
    2007-09-05 21:57:20
     

    《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月29日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以下为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的简单介绍。
      一、关于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关于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同时,在附则中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四、关于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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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5 21:50:36
     《劳动合同法》六大突破

     时间: 2007-09-05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陈君南、余琴

      新近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只有薄薄的28页,但正是这部法律关系着我们身边几乎每一个人。从草案征求意见到法律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从一开始就受到空前的关注。

      在本报举办的沙龙上,很多企业的HR提出了一些问题:比如能否解聘试用期怀孕的女工?发生纠纷后,如何防止劳动者滥用权利?一些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加了他们的用工成本,如何解决可能接踵而来的法律纠纷让他们恐慌不安……更为耸人听闻的是,有关负责人甚至发出警告,要警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对企业老员工进行大规模裁减。

      用人单位为何视新法为“洪水猛兽”,想方设法规避它呢?有关人士认为,部分企业老板或人事管理者对新法立法主旨不理解。前不久,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官员就指出,《劳动合同法》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保护劳动者并不是唯一的,它同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劳资两利共同发展。“只有劳资双方和谐共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这才是立法的最根本目的!”

      如何实现用工和谐呢?记者认为,于企业而言,首先,企业应尽快修改规章制度使之更公平、合法。用人单位只有合法用工,才是规避用工风险的最根本办法;其次,重视科学的人才选聘体系和用人、留人制度的建立。企业如能在招聘和选拔时做好“功课”,将大大提高招聘效果,招选到人岗匹配的员工。同时,企业如能考虑员工目前的胜任度,并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条件,那么,长远而言,这都将降低企业的员工流失率、增强员工的忠诚度,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性,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

      而于劳动者而言,企业既然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此时,最基本的就是知法守法,敬业爱岗。同时,若能结合企业发展和自身的职业定位,制定一个长远的职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努力,那么,于己于企都是好事。

      无可否认,新法在很多方面对现行劳动法进行了突破甚至是矫正,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劳工的议价能力,给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带来了挑战。但《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