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第一篇博,写在雪花飞舞的周六早晨。
听R.E.M的The outsiders,心情是落寞里的一点小欢快。
不记得有多少个如是的日子,一个人,淡淡的,听歌,写字。
一年又一年,四季轮回,剩下的也只有自己不能回追的记忆。
有点伤感了……
多少憧憬和希望最后发现都是无法实现的梦幻。
多少看似触手可得的安稳,最后才知是无从把握。
更加厌倦了……
失望又伤心的那晚,抽了几支烟,思前想后,痛哭流涕,只是不再喝醉,算是进步吧。
把音响开到最大,震到耳鸣头痛,才遮掩了无以附加的心痛。
又在自虐了……
开了BT不间断的下载电影,一部部接着看,暂时逃离自己的人生。
刘若英的《我很好》
很多事情,也许他永远都不会过去,那我就选择和他和平共处,这样才是最好的方式。
而我却被很多永远都无法过去的事情打败了一次又一次。
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独自在上面等待着。孤岛的边缘,渡口,独自等待着。还好,还好,还好……渡口有咖啡和书陪伴,孤岛,渡口,彼此连接成温暖的大陆,我们,会相遇的……
我这座孤岛,似乎没有渡口,所以,至今无法和谁连接成温暖的大陆。我们?会在哪里相遇,遇到又怎能不擦肩而过,我没有渡口,你有吗,好象也没有呢……
我想要换个新的发型,不要剪也不要烫,就要原来的样子,可是,我还要新的感觉。
我也去换了个新的发型,不满意,又换,不满意,再换,是新的感觉,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也不是自己喜欢的,于是,心情也没能因此而变的好一点,算是失败的尝试。
也许真是害怕失去一个人,才想回到一个人。
以前总是习惯性的问别人,你好吗?忘记了自己。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习问自己,我好吗?我好吗?
我很好,我很好,我很好……
我现在很好,可以重新起跑。
天亮了,阿拿掖着被子闭着眼,但是,她已经醒了。
时钟敲了八点,她一跃而起,除非是高烧状态,她平时起床的样子真可谓“生龙活虎”。
阿拿在白天是只兔子,蹦来蹦去,不知疲倦也看不出悲或喜的情绪。
出门前,她总是把自己拾掇的整整齐齐,偶尔还挺出彩,她不化妆,主要是懒,可她却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天生丽质。
天生丽质的阿拿现在瘦到90斤,于是,再没听她说过减肥之类的话。
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其实很不好,这些她自己心里清楚,经常的头晕和低烧,但她不愿去医院,怕被残酷的现实击倒,她从来不是乐观的人。
白天里,人是没有理由和空间去暗自神伤的。
阿拿按部就班的生活,活在阳光下,内心很空洞,但只能忽略。
她觉得自己是个魔鬼或小丑,天一亮就带着面具,虚伪的忙碌,周围的人也都无从察觉。
到了夜晚,就原形毕露。
阿拿喜欢在晚上看电影,一部接一部,看电影可以不用去面对自己的人生。
她偶尔也会长时间浏览网页,看八卦娱乐新闻,那是另一种逃避现实的方法。
阿拿的写字台上放满了可乐、咖啡、好丽友。
吃东西也是不错的消遣方式,她绝对是情绪暴饮暴食者,心绪越差,吃的越多,吃的越多,越是失落。
更多的时候阿拿望着显示器冥想,想着想着就泪留满面,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是为了谁。
她是个非常自律的人,不允许自己这样没出息的放任自流,但她控制不了,悲伤和落寞的情绪到了夜晚就在她身上肆虐。
阿拿总在挣扎。
她拿出手机,想给朋友打个电话倾诉,或给谁发发短信聊一聊。
长长的电话本里,她翻来翻去,却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一个适合在晚上陪她聊天的人。
她不愿去打扰别人平静的生活,觉得谁也没义务听她的牢骚,在朋友面前她愿做天使,快乐的样子,笑笑的,没有烦恼。
可她从来就不是天使,不过是只壳儿硬硬胆小脆弱的螃蟹。
她从不曾去窥探别人,也没谁走进过她的内心。
阿拿躺着,眼泪顺着太阳穴滚到枕头上,几乎每晚如此,于是,她的枕头每天都要拿出去晒。
哭完之后,她会安然入睡。
多么漫长的夜。
但总会过去。
天亮的时候,阿拿又象是充了电的似的,变回一只兔子。
就这样变来变去之间,她的青春岁月仿佛就这么蹉跎掉。
前提是你头回听的时候就已经爱上她.今天呢,是很适合逛街、逛公园、同性约会、玩摄影、胡说八道、胡搅蛮缠的日子。
今天呢,我约了和我有两个代沟(三年一个)的美女一起去逛了街,路过某著名咖啡厅时看到楼下停着那个让我心烦意乱的某人的破汽车。他最喜欢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或许就被他看到我故意满不在乎的笑脸,但也可能他根本就没坐在那里,所以,他也就不可能看到楼下经过的我。总之,我们都在挺着,不打电话,不要联系,到不了了之。我们老的都不行了,还都很会耍酷。我和美女转了个弯去了公园,我玩自拍,因为眼里的风景都不是风景,而同去的美女又很低调,于是我就龇牙咧嘴的自娱自乐。太阳落山的时候和美女分手,她说,姐姐,没找到男人陪你之前,我愿意陪你。
今天呢,我遇到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我的客户,我烦她跟我还价,恨她跟我抖搂她的超级优越感。她穿的十分精致,可惜脖子上却挂着从卖考林邮购的廉价项链(我是那的VIP)(
),她还做了个很时髦的卷发,说起话来,两边的发尾蹦啊蹦的很有动感。她想还五块钱(买的都是特价商品),被俺否掉。她就开始迂回的从她家的装修过程到材料到整体效果讲到她的学历工作爱好再谈到她的老公孩子晚上都干什么,接着又把她自己的照片,她女儿的照片,她美国弟弟的全家福都翻出来给我瞻仰。最后,她说,不是我张扬啊,我老公是从政的(不知是不是阿扁),级别很高,我不能跟你具体透露,你知道中央第五把手,吴官正吧。(我点头,说,知道呀,前几天来过市里。)我老公和他的合影就在我家客厅里放着。整个自我介绍的过程耗时一小时十分,最后,她一副已经把我当成知己的样子,再算帐,那五块钱我还真没好意思要。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彻底的征服。
(周星星说,I
服了 YOU!)
今天呢,我老老实实的回家吃饭。六十岁老爸、五十岁老妈和三十岁的我围坐三方。老妈点我,吃点萝卜,好东西。我摇头,平生最不吃的就是这东西。她又点,肉丸子吃吗?我还摇头,最不喜欢吃下了汤的白肉丸子。她还点,鸭子不吃吗?那就吃点毛豆。这回也不看我反应了,直接挖了一勺毛豆放到我碗里。我只得用筷子一个个夹了放进嘴里,味道还行。可是,夹到第八颗时,我发现一条豆虫贪婪的爬在那绿豆子上(当然它已经死了多时,只是我感觉它还活着。)不知是我在吃还是它在吃,天那,此情此景绝对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我腾地就把这颗豆扔进骨盘里,还愤愤叫嚷,看,还有虫,怎么吃啊!老妈看了看,说,不会吧,我可是戴着眼镜剥的毛豆。那神情,够镇定。(她总以为自己是圣母玛利亚,不会犯错的。记得有一次……算了,旧话不提,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老爸更来劲了,用筷子把那豆又夹到跟前查看一番,结论是,什么也没有。我真想把他的四百度大眼镜抢下来,明明就还爬在那,白的绿的,明显着呢。接着,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他很是从容甚至可以说是享受的把那颗豆放进了嘴里,嚼啊嚼啊,说,哪有哪有,味道好的很。我看见他在对我笑,我知道他是故意的。这个我身边最亲近的男人,总是逗我,还总要求下岗,催促我去另找个男人来逗,我不找,他就继续逗,让我不甚其烦。其实……我真的好爱他。
今天呢,我感觉很好,哪儿和哪儿都好,头不痛,眼不花,心也不乱。喝了一瓶1.25升的可乐,打几个嗝,产生了幻觉,我感觉好日子就要来了,于是暗自得意,偷偷笑了。告诉你,你不是一个俗人,我是,这可千真万确。
阿拿最近迷上了可乐,一大罐一大罐的喝,然后不停打嗝,这种褐色的液体是毫无营养的,但喝着舒坦。
那天,阿拿坐在父亲破旧自行车的后座上,老头子六十岁,她三十岁,他推着她去门诊打点滴。是三伏天的早晨,太阳像个烧红的火球,阿拿却还感觉不到它的热度,一个劲的哆嗦。
心和身体一样没了活力。
医生说去量个体温再验个血,阿拿坐在医院走廊的椅子上,腋窝里夹着温度计。她想靠,靠个肩膀,父亲不在旁边,就算在,她也不会去靠,他们之间总是不能亲近,从小没养成习惯。身体的靠近会让两个人不自在。她还是想靠,但没有人,一直没有人,于是她开始流泪,一汩汩的,不能停歇。
39度2的体温,皮肤却只感到寒冷。
夜晚,阿拿蹲在抽水马桶边呕吐,一秒钟的意识丧失,她就坐在了地上,嘴里还在喷涌,但并不畅快。
39度的气温,在没开空调的房间,阿拿感觉自己也要被蒸发了,她定定的看着天花板,身边的电话一直没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她现在的生活就是不断的睡去醒来,呕吐吃药,间或的呻吟。
遗忘吗?是没有被想起过吧。
从初伏到中伏又到了末伏。
阿拿终于可以歪歪斜斜的走在街上,手里少了把遮阳伞,身体的不适让她完全忽略了对皮肤是呵护,没有化妆,脸色苍白的晃荡,晃荡。
路过街边的超市阿拿去买了盒巧克力奶,她现在最喜欢巧克力的味道。生病的时候跟怀了孕似的,有特别想吃的东西,阿拿想到这,就笑了。在超市的大玻璃窗前三下两下,一盒奶就下了肚,阿拿满足极了,长吁了口气,接着,她看到他在看她。
他很有中年人的气质了,看她的眼神却是躲闪的。阿拿虽然病着,但一眼望去还是骋骋婷婷的,她属于不显年龄的典型。而他,明显老了。他的音像店开了一家又一家,都上了规模的,十多年前,他还只是个小铺子的小老板,他总是守在柜台前看阿拿从店门前经过,偶尔她也会凑到柜台前看看有没有新到的《音乐天堂》。他喜欢她清纯的样子和秀气的眉眼,而阿拿甚至从没正眼看他一下,不是刻意,是根本无意。总有一天,他跟她打招呼,后来就有了聊天,他也用自行车带过她回家。再后来,他很失意,因为他发现阿拿在他面前完全没有怀春少女的矜持羞涩,她只和他讨论U2,Garbage, Pink floyd,都是她喜欢的一些摇滚乐队。他忘了,她才18岁,她根本就还没开窍呢。再再后来,他结了婚,妻子是个普通的女人,不漂亮看起来也不年轻,即便如此,他还是找机会带着她来见过阿拿,就是默默的牵着这个女人在阿拿身边转了几圈,像是做无声的抗议或者说是莫名其妙的炫耀。
阿拿开始反胃,刚喝进去的牛奶又全被吐了出来,再直起身子,发现他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走开了。
有风吹过,梧桐叶子沙沙的响,阿拿病了二十天后第一次出门就以他的出现和消失而结束了。
没完没了的呕吐,阿拿的眼睛红红的,去药店买玛丁灵,营业员很关切的说,你最好还是去医院查查,说不定不是胃的毛病呢。是好心提醒吗?阿拿故意夸张的干呕了两下,然后说自己这样好多天了,还特没精神。那个女人就更起劲了,一定要阿拿去医院,还说越早越好。付了钱出了药店,阿拿站在门口笑了又笑,她恶作剧的小顽皮还是没有被磨掉。
她从来都是自在的,随性的,不管快不快乐,她心里那一点点小火花始终都在肆意燃烧着。
RING来了,捧着鲜花带着两盒阿拿最喜欢的蛋黄馄沌风尘仆仆的来看她。那天很热,RING陪着阿拿呆在没开空调的房间里,他用notebook放电影给阿拿看。遇到RING,阿拿始终觉得很幸运,这是个对她真正好的男人。就算阿拿很明白的告诉他,他们之间永远都是好朋友,说这话的那个晚上他放声大哭了一场,擦干眼泪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阿拿真的想一辈子见到他,虽然她不会嫁给她。RING的T恤都湿透了,阿拿盯着屏幕的双眼也跟着模糊。
她又跑去卫生间干呕了一阵。
陈在一个早晨打来电话,说要去南京做手术,还说要阿拿陪他一起去。他不知道阿拿已经在床上躺了半个月,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他在她面前永远只有要求和索取,关键是他还总在不断挑剔,阿拿突然就很厌烦。她想象着自己东倒西歪的搀扶着同样步履蹒跚的他,简直就是滑稽戏,第一次拒绝去见他,挂了电话,阿拿觉得自己是要重新开始了。
生病可以,但不要太久。
在床上躺的第16天,一大早,六十岁的老头子开始催促阿拿起床,他看不惯一个年轻人就这么无所事事的躺在床上。老头子的语气和用词都是阿拿不能接受的,她躺着大声反驳了几句,可是她真的没力气起床。老头说,看你底气这么足,哪有生病的样子。说完甩门走了。
眼泪哗地涌出了眼眶,阿拿觉得自己太脆弱,像个被怠慢的童养媳。哭着哭着就有点迷茫,有点混吃等死的不良倾向。即便如此,她也不愿回忆过去,对于将来她更没心思憧憬。那还能干吗,看书,把张爱玲和王小波的文集又都重新过了一遍。阿拿的那些朋友常说,现在难得有精力耐性坐下来好好看一本书,阿拿可不,她看厚厚的大部头,当剩下的页数越来越少她还会有失落感而看完的那部分却没给她带来满足感,说来也就真是有点奇怪,病里的人总是很脆弱,没错。
嘴里和心里都苦苦的。
所有当初的美味吃在阿拿的嘴里都泛着涩涩的苦味儿,接着是呕吐。
但她还是想尝试。
打了车去吃鸭血粉丝汤,一大碗汤汤水水的放在阿拿面前,她又笑,因为可以闻到浓浓的食物的香气。说明她的身体在恢复。一个人边吃边喝,样子还满优雅的,阿拿这么认为,身体刚有好转的迹象,她就有力气去自恋。其实东西吃在嘴里也还是苦的,但她要那种可以正常坐在饮食店里吃东西的感觉,她觉得这样自己才像个没病的人,她这样的年纪是不该病怏怏的。阿拿不喜欢自己虚弱的样子。几天前,朋友把她带到快餐店,她那时就想吃一盘牛肉炒面,可是她虚弱的只能歪靠在椅子里,看别人吃的那么起劲,她心里羡慕的要死。现在她总算可以自在的坐着吃碗粉丝汤,苦就苦吧,那些汤喝下去,使她看起来像加满了油等待出发的小汽车,像阿拿最喜欢的甲壳虫。
这一回,她真的没吐。
接着,她发现可乐的好处,碳酸产生的气流,让她无比舒服,而且,喝下去也不吐。在一番比较之后她还认为可口可乐比百事可乐更合口味,因为没那么甜。生病之前阿拿只喝百事可乐,她觉得可口可乐象个传统的老头儿,而百事则是酷酷的小帅哥。阿拿对可乐有点上了瘾,陈看了直摇头,边逼着她喝几口他手里的牛奶,边拍她的头说,总喝这个总喝这个。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阿拿眯眼看他,牛奶会让她呕吐,但此时陈的表现却让她心里有了淡淡的感动,她是需要被宠着的小女孩,一直都是。同时,她也是个倔强的家伙,宠她的又必须是她爱的,所以,她很少有被宠的感觉。
阿拿记得网上流行过的一段话: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一切欢乐都没有微笑,一切苦难都没有泪痕,一切语言都是重复,一切交往都是初逢,一切爱情都在心里,一切往事都在梦中,一切希望都带着注释,一切信仰都带着呻吟,一切爆发都有片刻的宁静,一切死亡都是以后吭长的回音。
一切皆是惘然。
记得十多年前,我开始关注一本有声音乐杂志《音乐天堂》。
那个时候的网络远没现在发达,对国外流行摇滚乐的了解仅靠两个月才出版一次的杂志和一些打口磁带。
有一年,杂志里介绍了一个叫“ZARD”的日本J-POP乐队,乐队的主唱叫坂井泉水,是个长相柔美的才女型歌手。
他们的歌对于当时的我颇具吸引力,轻快、激昂。更喜欢美女主唱清新、沉静又极具爆发力的风格。
年少时打动和被自己追捧过的类似的歌者影者不记其数,不断成长中他们却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于是有些关于爱好的记忆就显得弥足珍贵。
今天,习惯的上网浏览新闻。
发现。
她已经走了。
坂井泉水,已经人到中年的才女在前天因意外失足跌落而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一刹那,我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守着收录机听“ZARD”的时光。
有温暖的阳光和微风,还有潇潇洒洒面带微笑的她。
岁月就是一些旋律、影像、一个人、一段回忆组成的一条模糊又灿烂的河。
我愿顺流而下,浮浮沉沉,用力感受。
你走了,象气泡,象一条鱼,象清流一捧从指缝中溜走。
我还在,在这河中荡漾,不知疲惫,偶然回头张望,发现你已不在了。
最近在卓越以超低折扣购得《明清宫廷档案》一书,作者是施庆华,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先声明,此书绝非盗版,可以卓越名誉为证。
整本书看下来,错别字都少有,内容也很是诙谐,就象书的扉页所说:以漫谈的方式,用揶揄、调侃的语言,具体而细致地描述了明清皇帝及他们的后妃在皇宫中的生活情景;以大量的史实为基础,穿插野史记述和民间传说,又旁征博引,联系世界各地的风俗习惯,揭示皇帝的婚姻家庭状况以及他们的夫妻、父子、君臣、主仆之间的微妙关系。资料丰富,语言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又发人深省。
的确发人深省了,那就是谬误横出。
要说我吧,对历史可以说是了解甚微,就我这样的水平却发现书中一处不大不小的错误。
本书第二章“故国慷慨有余哀”中有一段介绍午门的文字,这样写到:
注意我用红笔钩出的这几句,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三高”故宫演唱会是在2001年6月23日进行的。我为什么会记的这么清楚呢,首先,那天我就在故宫门外。其次,那天是我23岁生日。再次,那天我和朋友因为呆的太晚没法回远在昌平的学校,只好在大栅栏看了场通宵电影。你说,我能不记得那么清嘛。
按说,这样的错误是不该出现的,如果不是作者没文化,忽悠我们更没文化的,就是校对不仔细,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头一年”,单从字面看来区别还是有点大的。
欺负我们不懂历史吗?明清我不敢说,但身处现代社会发生的事,我还是很有把握的,作者简直是乱弹。这一发现不得了,对整部书的可信度当然大打折扣,但人家说了是漫谈,漫谈也得有个谱吧。
作者对我们不负责任,那就去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于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作者简介是这么说的:
注意啊注意!
我用黑笔勾的这一句,原来作者在1998年就已归天了。从唯物观来看,他不可能知道2001年会有那么一场举世瞩目的演唱会。那么这一段又是谁写了加进去的呢?难道作者在生前就已预知自己死后的几年在午门要开一场这样的演唱会,为了让读者印象深刻,先把它写在介绍的午门的文字里吗?那岂不是成了先知。
一本书的装帧再出色,也掩盖不了其中的糟粕,要我们这些想从书中了解点明清趣闻的读者怎能不郁闷。
现在出本书很容易,想成为畅销也不难,出版社和作者通过出书捞的盆满钵满也无可厚非,但起码你得有点良心,别把看书的人当傻子来忽悠,结果让人家发现你们才是最没品没德的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