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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不准博客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似乎记流水账不符合我的性格。并非每天的生活都值得记录,我只想把我的思想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这样也许看不出什么时间上的顺序,但我喜欢,思想原本就没有顺序。
    把曾经思考过的,曾经感动过的,曾经无奈过的,曾经愤怒过的,曾经喜悦过的,全然不按时间顺序记录下来,这就是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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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到我的小屋

你就是客人

随便坐坐,随便看看

什么时候来都行

我的小屋从来不关门
做“博客”不要做“
      做“博客”不要做“狭客”
 
        或许你会问:你的标题有别字吧?是“侠客”不是“狭客”吧?
       呵呵,没错,是“狭客”。
       我很喜欢“博客”这个名词,虽是音译,但译得很到位。那个“博”用得很好。
       博客的“博”,有大、宽、丰富等意思。但我想,“宽容”是其内核。所以,我想当然地认为,“博客”乃心胸博大,有宽容精神的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然也就什么叫声都有。画眉、夜莺的声音固然好听,但听多了也会腻。有时听听麻雀、乌鸦的叫声,也有一番滋味。如果只想听画眉鸟、夜莺的歌唱,那就别博客。
       与“博客”相反的是“狭客”,乃心胸狭隘,小肚鸡肠之人。这种人容不得其他叫声或叫法,只爱听一种声音,或习惯了听一种声音。这种人最好别博,免得心急上火,对身体不好。
       这个文化多元、声音多样的时代是属于“博客”的,“狭客”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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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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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day, we are at  Philippine capital, Manila.The local Chinese merchants and china minister to the Philippines received us most cordially,And held a feast for us.A few more days,we'll started working here.

     今天,我们来到了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当地华人华商及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领事热情接待了我们,并为我举行了隆重的欢迎宴会。再过几天,我们就要开始在这里的工作。

      

            

    The picture of I and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irst Secretary & Consul WANG JUN. 

            我与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一等秘书兼领事王军合影。

 

          

           Chinese merchants delegates made the speech of welcome. 

           当地华人华商代表致欢迎词。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irst Secretary & Consul WANG JUN made the speech of welcome.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一等秘书兼领事王军致欢迎词。

广告,也就那么点事(2008-07-26 21:20)

    无论研究广告的学者把广告说得多玄乎,剔枝去叶,广告无外乎在不知疲惫地做这样的工作:建议我们每个人以更多的购买来改变自我或生活,或者推出备受羡慕的成功人士,并说服我们只要舍得花钱购买所广告的商品,我们就会变得跟那位成功人士一样受人羡慕。

    因此可以说,广告制作与传播的过程就是制造魅力的过程。广告总是向未来的买主提供极富魅力的形象——假如你购买了某种商品的话,广告中令人称慕的一切就会降临在你的身上。本来人在现实中就非常重视别人的眼光,而广告将人的这种心态膨胀化,仿佛人人都必须为别人的评头论足而活——尽管广告时常以“个性”作为诉求,然而这种“个性”其实是最没有个性的,因为广告总是这样诱导你:要是你不购买或是不使用某种商品,别人就会说你没个性。

    说到底,广告的实质就是许诺能使你让人称慕,而称慕来自三个方面:物质上富有、有更多的异性仰慕者、有比别人多的历史韵味和文化上的内涵,以不至于被人称为浅薄,或者如神灵般神秘,以不至于被人一眼看穿。

    现代广告是用来歌颂私有财产的,它明确表示:只有当你将某个厂商的产品购买回来作为私有财产时,你才显得可爱。现代广告常常是在制造不满——让消费者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满,广告然后再示意:只要购买了某种商品,就可以消除这种不满,使生活得到改善。至于赢得异性的青睐,广告总是这样表达的:那只不过是拥有某种商品的衍生结果。一幅宣传柏克莱信用卡的广告更是将这种意思表达得赤裸裸:一位拥有柏克莱信用卡的男士被两个妙龄女子簇拥着,男士的后面一群男士的脸部是空白(没有五官,其中的意思如果用一句中国俗语来表达最为贴切:没有面子),显然,他们是还没拥有柏克莱信用卡的人。虽然后面这群男士看不见五官,但从他们都面朝拥有柏克莱信用卡的男士这个姿态来看,他们显然是又嫉妒又自卑。这幅广告向观者表明了这样的意思:如果你没有柏克莱信用卡,你就不那么可爱了,当然,也就谈不上得到异性的青睐。至于说现代广告中用性撩拨作为诉求方式,更是缕见不鲜。这不止是见于那些提高性能力的药品广告中,就连丝袜,内衣,首饰,画妆品等与女性有某种联系的商品,都或显或隐地表现出性的指向。当然,这种性指向不都是通过展现人体来实现的,有时我们会在广告中看见女模特向观者抛出一种同古典油画中女主角十分相似的媚眼,使人不由想起安格尔或是提香的某些作品,或者直接让人想起欧洲18世纪风靡一时的春宫画。同古典油画一样,现代广告中的性指向与财产有着十分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不同的是,古典油画中的性撩拨是为了满足收藏者(或者可以说是富人)的性占有欲,而现代广告的中性撩拨则是面对大众。这很符合现代工业社会的价值观。现代工业社会抛弃了封建时代的人的世袭身份,它向人们传达了这样一种价值观:不管是什么样的血统,只要努力工作,或是抓住了机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富人,过上令人羡慕的生活。

    广告实质上怀旧的。对于商品的很多现实情况(尤其是关于质量),广告往往无法证实,所以广告常常靠回顾历史与传统来佐证现在。纵然是十分新潮的东西,广告也常常将之上溯到若干年以前,或者,将这种产品与某一历史人物或某一历史事件联系起来,因为唯有这样,才能证明其根基之敦实,信誉之良好,文化之源远流长。当然,广告还想方设法将这种本属商品的历史厚重感转嫁到购买它的人身上,让消费者觉得,购买了这种商品,就会跟这种商品一样有底蕴。这种做法似乎很奏效,因为人人都不愿让自己显得浅薄。在广告中,用神话作为诉求手段倒不多见,但广告却常常将历史变成神话,让历史跟神话一样神秘。它无需观者真正明白那段历史,只要让观者似是而非地觉得好像有那段历史就行了,反正谁也不会像考证历史教科书那考证广告上所言的一切。

    制造梦想,煽动欲望,编织神话——广告,也就那么点事。

    在1993年的曼谷会议上, 49个亚洲国家签署了《曼谷人权宣言》。《曼谷人权宣言》一个明显的主题就是想要突出亚洲伦理的特色,以面对西方人权的挑战。这次会议向世人发出这样的信息:亚洲不能继续容忍长期以来本土伦理受到西方排斥和指责的局面,亚洲要确立自己的伦理观和人权观。曼谷会议的召开,进一步证实了在很多基本的价值取向方面,亚洲伦理和现代西方文明之间的确有许多相冲突的地方。

   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症结,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关于人的理解。对于这个问题,东西方冲突的焦点在于:人到底是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呢,还是人际关系网络的中心点。现代西方普遍认为,人是独立的个体,强调人的社会性就是加大了对人的约束,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个人尊严。尽管西方一些人士已经认识到即使是把人当成人际关系网络的中心点,也不一定会消解掉人格的独立尊严,人的社会性和他的尊严可以配合,但总体上说,在西方现代价值观中,是十分强调人的独立性的。而在亚洲,普遍认为人是社群的一部分,是人际关系网络的中心点,人不能独立于社群之外。

    二.关于社会形成的根源的理解。西方有一个较为普遍的认识,认为是社会是由各种不同的冲突抗衡力量组成的(以卢梭的契约论为代表)。东方伦理则认为,社会是经由一个逐渐搭成共识的过程慢慢形成的,社会是一个信赖系统,即使是有冲突抗衡,但也有一个很基本的信赖。没有信赖,就没有社会。

    三.对政府作用的理解。西方总是认为政府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罪恶根源。但是,在东方社会,人们认为政府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所谓贤人政治。贤人通过自我人格发展,个人力量就会增加,这个时候就要对社会群体负起责任。在东方人看来,政府应该是政治责任感和个人的道德素养相配合的权力机构。

    四.关于价值是否可以中立的理解。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很多学者认为,价值要中立,不能有明显的道德倾向。在东方伦理观中,价值不存在中性,不能中立,一定带有道德倾向。

    五.对家庭的理解。从现代西方发展出来的政治理论,对家庭是极不重视的,关于家庭对社会作用的论述,极难在西方政治著中发现,至多,只是西方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从学术的角度谈论家庭。而在儒家传统思想中,家庭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家庭可以培养有政治责任感的人。另外,家庭的稳定是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的重要力量。

    六.对价值绝然性和或然性的理解。现代西方文明,有很多抗衡的,或者是绝然冲突的价值,是非此即彼的二分法,譬如身和心、精神和物质、天和人、个人和社会,都是冲突的。但东方的思想,却是即此即彼。儒家有很多基本的信念,如本末、内外、先后、上下、浅深、部分或群体,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譬如《易经》里提到的阴阳,阴阳一定是互补的,当然也有冲突,但却是既相克也相生的辨证关系。

    东西方价值观和伦理观存在冲突是不用再争论的事实。我们关心的核心问题是: “亚洲价值观” 的出台,无异于在冷战结束后的东方阵营中又筑起一道严阵以待的文化壁垒。那么,这道壁垒意味着什么?

    随着冷战时代的结束,意识形态的坚固壁垒迅速瓦解,以社会理想和社会制度的求同来划分世界阵营的局面逐渐被现实的民族和国家利益追寻所取代,民族主义情绪普遍高涨。在新一轮的世界秩序重构和各自角色认定的过程之中,依附于文明形态的民族文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以意识形态和超级大国关系确定的结盟让位于以文化和文明确定的结盟,重新划分的政治界线越来越与种族、宗教、文明等文化的界线趋于一致,文化共同体正在取代冷战阵营,不同文明间的界线正在成为全球政治冲突的中心界线。所以在90年代全球性的认同危机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分化重组过程当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文化亲缘性的杠杆作用,一切价值判断、行动准则,及其正义性,莫不以文明形态的亲疏远近为依归。

    这一变化的发生,是现实的必然结果,是社会政治制度的认同利益被民族和国家利益取代的结果。从70年代开始,继日本成功地实现了现代化之后,亚洲四小龙接踵而行,随后东盟诸国、中国、越南也开始了这一经济腾飞的进程。至90年代中期,“亚洲的崛起”已成为毋须争论的事实,东亚现代化成为西方文明最强有力的挑战者。世界银行早在1993年便已宣布,“中华经济区”已成为继美国、日本、德国之后的世界“第四增长极”。随着经济的强盛,价值的抒发和文化的伸张日显急迫,也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所以逐渐形成了所谓“亚洲的声音” 。在东亚社会复杂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的背后,华人经济和华人文化是人们最容易把握的共性。亚洲四小龙中有三个是华人社会。在印尼,华人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点几,但大约拥有国内私人资本的70%,在最大的25家企业中,有17家为华人所控制。在泰国,华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但拥有10家最大商业集团中的9家,并且创造了该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在占马来西亚,华人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但几乎完全主宰了该国的经济。在菲律宾,华人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却占了国内公司销售总额的35%。所以,除了日本和韩国之外,东亚经济基本上是华人经济。正是在这样一种客观的情形之下,自觉区别于西方文明的亚洲价值便被与中华文化联系在了一起,儒教也就自然成为亚洲文明的标识,也可以说,这是“亚洲价值观”凸现的现实根源。

    事实上,对于“亚洲价值观” 倡导者而言,所建立的价值观以什么文化为范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代表亚洲文明,并与西方文明截然不同。至于选中了中国儒学,正如前面所言,完全是因为对于东亚社会复杂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而言,华人经济和华人文化是亚洲最容易把握的共性。可以说,90年代的儒学话语,是面向“西方中心”的檄文,它要宣告的是:亚洲已经结束对于西方中心的倾慕和拜服,世界价值观的中心与边缘将重新划定,东亚价值观的普遍性已不再屈身于西方价值的普遍性之下,相反,而是居之之上。随着东亚现代化的成功,西方价值的中心地位遭到挑战,蕴含着优越性、先进性的西方观念开始动摇。在这样的格局下,长期臣服于西方霸权的东方急于寻找自我伸张的方式,抑或,这才是筑起“亚洲价值观” 这道东方壁垒的真实意义。

    亨廷顿说:“西方与所有已经存在过的文明显然是不同的,因为它已经对公元1500年以来存在着的所有文明都产生了势不可挡的影响。它开创了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的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其结果是,所有其他文明的社会都一直试图在财富和现代化方面赶上西方。”亨廷顿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东西方价值对立的根源。西方的价值观和独特体制,以及由此所生长出的现代性,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张,并且成为其他社会追寻的目标。如果继续让以西方价值为轴心的全球化发展下去,所隐含的趋同性可能演变成一场吞噬除西方文明以外的一切人类文明的灾难。当代儒学,在很大程度上隐含着一种东方文化危机的心态。对于本土文化的传统回归,反映的正是亚洲在面对渗透力强大的西方文化文明时的自卑与对抗。当然,表现出来的却是极度的自尊,甚至自傲。也可以说,“亚洲价值观”就是这种自卑与对抗心理的产物。“亚洲价值观” 将东西方文明视为不可调和的价值观冲突,是一对“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冤家。因此,当亚洲经济取得了令西方瞩目的成就,一种“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江湖心态就在亚洲(确切地说是东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流露出来了。

     不可否认,亚洲现代化的成功使得西方中心主义霸权遭到了迎头痛击和彻底的批判。但是,“西方中心” 的完结并不意味着世界文化的“中心”移至亚洲,儒家文化也未必就是这个“中心” 之所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日,还要死守着“中心——边缘”这个话题大做文章,无疑是在浪费人类的精力和时间。由此,当代儒学应该以积极的姿态寻求文明对话,促进文明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宽容。对话,既是应对全球化浪潮、打破系统封闭与自我局限、走向世界的最佳方式与途径,也是深刻自我反省、重新进行“身份建构”的大好机缘。正像杜维明所说的,“我们需要广结善缘,以宽宏大量的心胸,参与全球伦理和世界哲学如何可能的人文事业。”自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问世以来,是要冲突还是要融合,是要对抗还是要对话,已成为全球文化论说的焦点。一系列事实证明,冲突论和对抗论都是不得人心的。就连顽固坚持和大肆渲染文明冲突论的亨廷顿也认为,“多元文化的世界是不可避免的”,“维护世界安全需要接受全球的多元文化性”。文明对话中的儒学有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这种挑战不是来自于东西方文明强弱对抗,而是来自于自身敢不敢,愿不愿以一种坦然的胸襟与西方文明展开对话。妄自菲薄不足取,夜郎自大更不是当代儒学的出路——它本身就悖离了儒家的宽容精神。狄百瑞曾批评西方不能打扫自己的后院并呆在家中,而是在世界上追逐使得别人不安宁。那么,如果像东亚某些儒学研究者那样,非要建立一种居于西方价值观普遍性之上的亚洲价值观,非要将文明中心移至亚洲,并设法让其他文明接受亚洲文明,这种一厢情愿的作法岂不是重蹈西方覆辙,岂不是同样“使得别人不安宁”?

    文明冲突始与文明融合始终伴随着人类历程,民族文化的独立与人类同共价值的追求始终是个两难话语。但是不管怎么样,融合才是人类的唯一出路。从十字军东征到法西斯德国大肆屠杀犹太人,从以暴力方式实现全球资源配置的“热战”到以政治理想和社会制度划分阵营以及超级大国间对峙的“冷战”,文明冲突一如潘朵拉的宝盒,带给人类的只有灾难。 “路漫漫其修远兮”,实现人类文明大融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价值观的趋同在很大程度上有待于经济利益的趋同。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任何狭隘的民族主义都抵挡不了的潮流,只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才能寻找到人类共同的价值。“西方中心”已是昨日黄花,“东方中心”似乎只是海市蜃楼,和平与发展才是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中心”。与其费尽心思去讨论是亚洲文化合理还是西方文化先进,东西方文明究竟该由谁充当人类文化中的龙头老大,倒不如为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促进文化多元化发展出一把力更有现实意义。因此,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拆掉东西方文化壁垒,积极探索东西方文明对话的途径,才是当务之急。
 

给两位博友的留言(2008-07-12 19:28)

    笔者按:近来一些就当前某些事件发表极端言论的现象有上升趋势。博客的确是个自由表达看法,表达个人情感的地方,但绝不等于可以在这里为了炒作,为了标新立异而肆无忌惮地伤害公众和民族感情。我之所以把两篇我给博友的留言贴出来,就是为了表达这样的态度:任何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都应在这里学会自律,习惯自律。

                                           

 
    你好。
    谢谢你的邀请,你那篇关于博客的文章我看了。首先我得肯定你的文笔,很流畅,也很简约。若能坚持下去,定有很大收获。
    我不知道推出博客这种方式的人的初衷是什么。但是我觉得它的存在,对于生活快速化、文化快餐化、思想肤浅化、传媒炒作化的今天,无疑提供了一个积淀情感和思想的容器。不要太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你写的东西,关键在于你记录的一切应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无病呻呤或是带有炒作动机的。任何思想和情感都有一个等待印证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甚至还很长,但就像唯有经过窖藏才能让美酒更加芬芳一样,思想和情感也需要“窖藏”,而博客也许就是这个“酒窖” 。
    至于个人隐私问题,我是这样看待的:个人隐私“隐”的程度是相对,既没有绝对的隐私,也没有绝对的非隐私。真实是一种力量,但有时也是一种伤害。任何事物的正负之间都有一个临界点,超出这个临界点就会发生质变。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员,要对这个社会负责,要知道对社会、对别人、对自已可能造成伤害的临界点在哪里,只要理智而恰如其分的把握好这个临界点,隐私不隐又有何妨。
    好了,就说这么多,祝你的博客越来越好看。
                                                            亚南
 
                                       
    你好。
    没有必要再去读那个对纳粹德国和日本军主义大加赞赏的人的文章。对于一些思想肤浅,对历史也没什么研究的人的偏激的只言片语,你完全可以不予理睬,一些垃圾留言应及早清除(我的博客我作主,呵呵),留着它,一方面自已看着恶心,另外也影响到阅读你的博客的人。有的人是想通过标新立异来达到引起别人注意的目的,为达到这个目的他宁可说狗的排泄物味道不错,比如我就见过为西特勒的《我的奋斗》大唱颂歌的。还有的人,到今天还满纸的红卫兵话语,以一种极左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当今的社会现象和网民言论(抑或是故意),动不动上纲上线,死活放不下手里的帽子和棍子,要不就是假想一个对立面,然后自得其乐地展开战斗。我们不反对就某个问题展开讨论,但对于成心把水搅浑的人,你越理他他越来劲,整个一个人来疯。所以,这种人还是不理为好,让他自生自灭吧。
    笔者按:笔者之所以把崇拜纳粹德国的人与具有极左思想的人联系在一起,是因为这两者从本质上一样的,都是以非理性、非人性、无视他人尊严的方式对待生命和以粗暴征服为快感的人。
    博客虽说是私人空间,但是,它毕竟是传播面很广的一种媒体,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社会成员,要为社会负责,要为你的言论负责,让我们都学会自律,习惯自律。
    谢谢你的来访。
                                                                   亚南

    关于范美忠,目前众多讨论都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偶尔也有人从法律角度指出,范美忠的行为已违法,但只是就中国现行法律去寻找可以贴近这一观点的依据,由于没有找到意义指向明确的条文,尚不能服人。本人在这里不是就中国现行的法律谈范美忠的行为是否违法,而是站在普世公认的法理上来看待研究范美忠的行为的司法意义。

    要从法理上说清楚范美忠的行为是否违法,必须先理顺人类法律思想的进程。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著名思想家苏格拉底被卑鄙的政客指控有罪,其罪名是恶毒攻击雅典民主传统,犯有叛国罪,有害思想误导青年,犯有煽动罪。
    应该说,当时的雅典城的司法制度,已与神话时代的“专业法官与普通民众相结合”的合议庭制度相去甚远,是一种极端民主制。其司法形式是从雅典10个部落中推选出500人组成公民大会进行审判——当法律由一群不懂法律为何物的人把持时,这个社会必定是丧失理性的,这让我们不由得想起中国十年浩劫中的“贫下中农专政”。
    苏格拉底在法庭答辩雄辞滔滔,雅典法庭还是在无知暴民的噪噪中判以他死刑。临刑前一夜,苏格拉底的好朋友克力同为苏格拉底准备好了一切越狱的条件。克力同劝苏格拉底越狱的理由是:既然雅典的法律没有公平正义,那我们何必还要遵守它呢?就在可以毫不费力地跨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苏格拉底停下了脚步,他反问克力同:难道越狱就符合公平正义吗?
    第二天傍晚,苏格拉底将狱卒端来的毒酒一饮而尽。
    这就是法律史上著名的苏格拉底之死。
    毫无疑问,克力同是站在“恶法非法”这一边的。但苏格拉底却认为,恶法也是法,法律已经制定出来,所有人都要遵守,这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既然你认为恶法不是公平公正的,那么因为反对它而越狱本身就不是公平公正的。我们可以简单地将苏格底的观点用三段论归纳如下:
     法律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大前提)
     恶法是法(小前提)
     所以,恶法人人必须遵守(结论)
     苏格拉底与克力同的对话其实反映了人类法律史上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悖论。
     而这个悖论得不到解决,其根本在于前面说的那个三段论的前提(法律是人人必须遵守的)是个伪前提。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法律是什么。
     让我们先回到2300年前的古希腊,看看在酒神大剧场里曾经上演过的一出悲剧——《安提戈涅》。
     剧中的主人公安提戈涅—— 一个小姑娘,其哥哥在反对国王的战争中战死。国王克里奥下令:将所有反对国王而战死的将士暴尸城下,任老鹰野兽啄食撕咬,不准埋葬,违者将被石头砸死。安提戈涅却偏不信这个邪,她非要推开士兵,按古老的习惯祭奠和埋葬她的哥哥。
     国王气急败坏地质问安提戈涅:“你知道你犯了法吗?”安提戈涅理直气壮地反驳道:“你说的话也能算法律吗?宙斯并没有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没有规定这样的法律也要人们遵守。所以,我不认为你说的话具有法律效力。”
     安提戈涅最终还是被处死了,但是,酒神大剧场里的观众却为安提戈涅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可以说,关于什么是法律,安提戈涅的话做出了最简约的诠释:法律就是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涅看来,人死了已是最严厉的处罚,再将其暴尸城下,不准埋葬有失天理;祭奠和埋葬自己的亲哥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阻挠就不近人情。不管是谁制定的法律,违背天理人情的就不是法律,恶法非法,是恶法就要反对,就要推翻。
     安提戈涅的话其实反映了古希腊人的天然法学思想。这样的思想,曾经照亮了人类法律进程的道路。
     安提戈涅的凛然之声,与前面我们提到的苏格拉底和克力同的对话,相隔的时间并不算长。从安提戈涅冒死违恶法到苏格拉底宁死也要守恶法,这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还真不好说。如果说是一种进步,却分明能看出法理上的倒退(恶法也是法);如果说一种是倒退,却分明能看出对待法律更加理性(越狱就是违法)。某种意义上说,苏格拉底维护的不是恶法,而是法律的尊严。

     也许正是为了解答这样的两难话语,终于有了后来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提出:“所谓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只到这时,人类在法律面前,才从“守法”与“恶法”的怪圈中跳出来。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一部法律要得以实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好法”(符合天理人情的),二是“守法”(人们能自觉遵守)。只有自觉守法,且守的是好法,才是真正的法治。
     事实上,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各国现在普通推崇的法理就是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也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是当今世界各国立法普遍参照的依据。
    话说到这里,我们再回到范美忠的行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上。
    按照“好法”的标准,首先法必须是符合天理人情,换句话说,不符合天理人情的行为皆是违法。
    那么,何谓天理人情?当然是指既符合自然规律,又是人们在情感上普遍接受的。
    那么,范美忠的行为是否符合天理人情呢?
    从“天理”来讲,遇到灾难会去躲避,这是动物和人类共有的行为,属自然本能属性,是符合“天理”的;从“人情”上讲,即从人们在情感上普遍接受来讲,可以这样看待:1.范美忠言遇到地震时,除了女儿,哪怕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也不会去救,是人们情感上普遍不能接受的,虽然范及一小部分支持范的网友分辩说,这话是有前后语境的,但是不管是什么语境,至少这种假设是伤害了人们普遍认可的对于母亲的情感的。2.从行为上讲,范美忠客观上的确是撇下了比自己年幼许多的学生,独自一人先逃离了教室,这是许许多多学生家长在情感上不能接受的。这不仅在中国,在许多国家,遇到灾难时,成年人撇下未成年人独自逃离都是要受到谴责的。从法理上讲,法律的确赋予了人以“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是建立在约束、责任和义务上的。换句话说,如果人人都只讲“自由”而不讲”约束“,这个社会必将乱套,其结果是人人都不自由——士兵随便逃离战场、看上了某个女人就去占有、没钱了就去抢劫、恨谁就把谁杀掉......想一想,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约束”的社会里,谁会有真正的“自由”?范美忠事后多过的强调了该属于他的“自由”,而对于”约束“避而不谈。那么,在这一事件中,范美忠该受到哪些约束呢?至少有二:一、作为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约束;二、作为教师这一职业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如遇到灾难应保护学生)。从社会契约这个角度讲,自你接受了教师这个职业,并在某个学校领取薪水开始,事实上你已经跟学校,跟家长有了契约关系,在你的责任和义务中包括了你应当保护学生。如果你不履行这种责任和义务,那么你的行为就是一种违背社会契约的行为,从法理上讲,这本身就是违法。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当老师——如果你对这样的契约内容不能接受的话,绝对不会有人勉为其难让你从事教师这个职业。
    综上所述,从法理上讲,范美忠的行为符合天理,但不符合人情。范美忠的行为也许不违反中国现行(至少是《教师法》修订前)法律,或找不到可执行的意义指向明确的条文,但范美忠的行为与人类普遍认可的“好法”,即符合天理人情的标准有相悖之处,范美忠的行为在法理上来说是违法的。
    就中国目前对于《教师法》的修订,人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褒有贬。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是好事。修订《教师法》,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司法界意识到了此法尚未完全符合天理人情。当然,在司法的过程中,也许还会有迂回,但是,这有什么,一部法律的完善,从来都是一波三折的。  
    本人该篇博文系个案研究。现行法律总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教师法》的修订正说明了这一点。现行法律的完善需要从个案研究中寻求法理依据,这或许就是个案研究的意义。 
范美忠有文化吗?(2008-07-06 23:50)
    如果我问一句:范美忠有文化吗?肯定有人认为我问得多余,会说:他是北大毕业的,当然有文化。      但是,我还是要问:范美忠真的有文化吗?

    让我们先从咱们老祖先造的“文”字和“化”字说起。
    甲骨文里,“文”字是一个正面站着的人,人的胸部有一个交错的图案,可以把这个图案看成是文身或者衣服上的花纹(“文”即“纹”),我们的祖先在身上或者衣服上描绘一些花纹以增加美感,这是“文”的原始意义。此外,那些图案具有某种意义或象征(如图腾崇拜等),这是“文”的深层含意。我们现在常说一个词:“文质彬彬”,通常大家将这个词与“儒雅”、“斯文”相等同,却不懂得它的真实含义。《论语》中有“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句子,这里是将 “文”与“质”分开来说的。“文”是外在的服饰装束,“质”是内在的精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做到外在的装束与内在的精神相协调,才算得上君子。由此可见,我的先人是将外在的装束与内在的精神看成一个整体,认为二者必须做到和谐统一。正因为如此,金文里把“文”字中间部分写成了心形。
    由此可见,“文”是内在的精神或道德的外化。“文,犹美,善也。” (《礼记》)。古人常把“文章”与“道德”联系在一起,所谓道德文章。为什么?因为在古人看来,文章应该是美好的精神或道德的彰显(章,彰也)。
    汉字有其演变过程。我们现在看到的“文”字的写法,其实已经打上了后来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烙印。
    从 “文”的结构上看,上半部分是“玄”字头。“玄”者,黑色也,指天的颜色(幽暗深遂);下半部分是“爻”字的一半,而作为体现古代哲学思想的八卦是建立在爻的基础上的。
    古代把宇宙与自然的一切看着天文,把人为参与的一切看着是人文。“文”字取天一半,取爻一半(古人的一切社会活动离不开爻),说明“文”是天文与人文的结合,是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的体现。
    我们再来看看“化”字。
    在甲骨文中,“化”字被写成一正一反正倒相对的两个人,意为转化、变化。
    这说明,“化”字一开始就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的,一正一反正倒相对的两个人,表明人分两类:未化之人(野蛮人)和开化之人(文明人)。化,就是将野蛮人转化为文明人。
   《周易》中有这样一句话:“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句话的大意是:自然界各种阴阳相错、刚柔相济的现象,叫 “天文”;人世间各种有分寸的行为(止,适可而止,恰如其分),叫“人文”。观察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方能知道季节变化,以便在生产生活中做出相应的调整;细察人类的各种美好的风尚和精神,用以教化天下百姓,以让人的精神境界得到提升。
    有意思的是,这句话出自 “贲” 卦,而“贲”的意思和“文”的意思几乎一样,是“美好的装饰”之意。联系古人对于“文”与“化”的理解,我们不难看出,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
    说到这里,我们对于什么是文化应该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文化乃是人的外在美与内在美的和谐统一,是由于内在修养达到一定境界而体现出来的恰如其分的举止行为表现。
  也许有人会说:你说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关于“文化”的理解,“文化”是世界性的话语,西方人对于“文化”的理解未必跟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文化”一致。
    的确,西方“文化”一词的词源与中国有较大区别。
    按照剑桥大学以马内利学院某学者的考证,英文中的“culture”源自拉丁文的动词colo, colere, colui, cultum 等词。在拉丁文中,这些词已有当代西方人使用它时所含有的许多意思,其中包括栽培,培养,驯养,耕种,照管等等。这些涵义概括起来就是,通过人工劳作,将自然界的野生动植物加以驯化和培养,使之成为符合人类需要的品种。后来,在西方人对“culure”一词实际使用中,涵义不断扩展,以至于“culture”的涵义不仅包扩土地的“cultivation”(耕作)即农业,也包括各种各样的家室中植物的栽培,宠物的驯化,个人技能、人格、品德和心灵的“修炼”功夫,以及人际间关系和友谊的培养,以及艺术、科学以及对诸神祉的关注、供奉和膜拜,这样,“culture”的涵义就从原来的人对自然本身的照管、驯化,逐渐申引为对人自身本能状态的教化、培养和“修身”活动。
    由此看由,中国与西方 “文化”词源确有较大的区别。古代中国的“文化”是完全建立在精神层面的,与物质无关,而西方的“文化”是建立在农耕文明的基础上的,具有明显的功利色彩。但是,就两者的内核来看,其实是一致的,即都强调了文化是教化和内在人格道德修炼的活动和过程,文化是美的,是善的。一切丑恶的、野蛮的、非理性的行为,都不是文化的。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最近看到的一个词:毒文化。
    于是我想,如果“毒”也可以冠以“文化”,那么以此类推,就还可以有“娼文化”、“嫖文化”、“杀文化”、“盗文化”、“侵略文化”、“环境污染文化”、“反人类文化”......
    这简直是对“文化”的亵渎!
    当然,现实中这样明目张胆地将丑恶与文化联系起来的事例并不多,相反地是为数不少的人在用冠冕堂皇的“文化”进行着包装,唯恐别人说自己“没文化”。如今逢事必谈文化,从企业老板经商做生意到学者专家写书做学问,从厕所到餐桌,从上半身到下半身......林林总总,“文化”如皇帝的新装,谁都不敢说不懂得欣赏,也仿佛是一夜走红的超女,成了频频亮相的尤物。
     然而——

     范美忠一边大谈自己是文化精英,是“中国最优秀的文科教师”,一边说地震来了哪怕是亲娘也不会去救 ;一边说自己是思想的“烈士”,一边恬不知耻地践踏着道德和人性底线,你能从他的这话语里感受到美和善吗?我是没有感受到,一丁点也没有!
     范美忠也叫做有文化?拜托,别糟践“文化”这个词了。 
写给范美忠妻子的信(2008-07-06 21:30)

范妻:

     看了你在网上发表的文字,我不得不站出来说几句。

     纵然范美忠在家里多么优秀,充其量是个小男人。一个懦弱且无耻的男人无法让人认可他是好男人。你说他是好男人,仅仅是冲着他在厨房的表现,这跟社会的价值判断毫不搭界。如果在厨房表现好的男人都算是好男人,那么这个世界上好男人随手就可以抓一大把,其中包括一些杀人放火者和贪官污吏。某些犯了死罪的人对老婆孩子也是疼爱有加的,如果,这个犯人的妻子向世人说:“其实我老公在家里是很不错的,一有空就烧菜给我和孩子吃,对这个家是很负责的。”,这番话能减轻他的罪责?人们充其量只觉得人是有两面性的,但实在没法将他跟好男人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好男人至少是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当然,我不反对你从家庭的范围来评价范美忠是好男人,但你标榜这种狭义上的好男人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为了让人们了解范美忠在家里是什么样的表现吗?不是吧,你是想通过他在家里的优秀表现来间接地证实他是符合社会价值标准的好男人,可是,能证实吗?桥归桥,路归路,一码归一码。你不觉得当人们怒于他的无耻言行时你却津津乐道于他在家里的“好男人”形象,这在思维方式的上是一种错误吗?这就好比,某人犯了强奸罪,你却站出来说:“这人是好男人,因为他会烧菜”。这样的辩解你不觉荒唐可笑吗?恕我直言,你是在这里现丑,是在做一件欲盖弥彰的蠢事!你要想让人们改变对你老公的看法,除非,你能找出事例,说明他也曾经勇敢地救助过他人,这一次只不过是被地震吓坏了脑子,说了些胡话。

    别外,请转告你的那些写手(抑或是你本人),不要用现在社会上还有多少见死不救者或是贪生怕死者为例来佐证范美忠的行为是对的,因为这样的推理本身就犯了逻辑错误。如果把这样的推理换成三段论,是这样表述的:

 

    凡是有先例的错误行为都是不该指责的(大前提)

    范美忠的行为有先例(小前提)

    所以,范美忠的行为不该受到指责(结论)

      

    你也是读过书的人,相信你也能看出,这个大前提是个伪前提。大前提是伪前提,结论一定是错误的,这是稍有点逻辑常识的人都明白的道理。

    我从不为认为范美忠在地震来临时跑出教室是什么大错,错就错在不该事后标榜这种行为。要知道,一些美德或许我们不具备,但仍需要提倡,因为这个社会缺少美德;一些英雄行为于我们而言或许是过高的要求,也仍然需要提倡,因为这个社会缺少英雄行为。我曾经说过,真实是一种力量,但有时也是一种伤害。任何事物的正负之间都有一个临界点,超出这个临界点就会发生质变。向美向善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少了对美和善的追求,而一味强调“真”,只能让这个社会笼罩在强盗与流氓的气息中。

    最后,听我一句劝:你赞美老公对于扭转公众对他的看法没有任何帮助,回家慢慢品尝你老公做的可口的饭菜去,然后,洗洗睡吧。

 

                                                                                                                                                           网民:亚南 

 

 

   《神蜉飞飞历险记》是我画的卡通连环画,讲的是一只会飞的大蚂蚁,它名叫飞飞,从小喜欢行侠仗义,打抱不平。有一次飞飞被外星蚁捉到飞船上做实验,一只外星蚁不慎触发了能量源发射器,超能光正好射中了飞飞,飞飞瞬间成了超蚁。从此,飞飞变得力大无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飞飞尽管成了超蚁,但它行侠仗义的秉性却没有变,常常在别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突然出现,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

    限于篇幅,我选取其中一个片断发在博客上,供大家玩赏。

 

怪面鸟把花花鸡的宝宝抓到死亡谷去了,我要把它们救回来。

 

死亡谷到了。

 

 

“怪面鸟,把花花鸡的宝宝交出来!我便饶你不死!”

 

啊,有陷阱!

 

“呵呵,飞飞啊,你还想来救人,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了。”

“怪面鸟,你别得意太早了!”

 

长!长!长!长!我飞飞可以长像天一样高!

                                                          未完

    也许你觉得奇怪,“范跑跑”与“芙蓉姐姐”这两个人何以能扯在一块?牵强了点吧?
    一点也不牵强。
    自“范跑跑”风波以来,我一直在关注事情的进展以及网民的评论,看过“范跑跑”与“郭跳跳”的对骂,看过“范跑跑”在“凤凰网”上的“慷慨陈词”,看过网民那排山倒海的斥责,也听了那叫人哭笑不得的“范跑跑之歌”……不知为什么,这一切的一切,总让我有一种挠痒而没有解痒的感觉——要么挠偏了,要么挠轻了,要么干脆不是挠痒,而是剜肉。
    于是,我特想解痒,否则我就浑身痒得难受。
    我找遍了解痒的十八般兵器,——无论是在道德的抽屉里还是在法律的箱子里,都没找到能真正解此奇痒的“痒痒挠”。
    不经意间,我在垃圾桶里发现一样东西,这东西逞“S”形,肉乎乎的,拿来在我奇痒处一挠,嘿,还真他妈的解痒!这是何物?仔细打量,才看清原来是被网民们扔在垃圾桶里的“芙蓉姐姐”。
   “芙蓉姐姐”何以能解此奇痒?思量良久,才明白,原来这是契合了中医 “以毒攻毒” 的理论。我心想,这段时间,被“范跑跑”的搞得奇痒难耐的人成千上万,何不将此疗法贡献出来,也算是为痒民们做件好事。
    1.“芙蓉姐姐”的成分及药性:
    肥肉一堆,百分八十五为脂肪,不适合用“丰乳肥臀”来表述之,因为压根就辨不清哪是乳哪是臀。此物最大的特性为不要脸,明明就是一堆会说话的脂肪,偏偏喜四处卖弄,并言自己“长了一张妖媚十足的脸和一副性感万分的身材,自然被我勾引来的男人数不胜数”,然而“我骨子里流淌着传统女性近乎所有的美德”(这话怎么听怎么像范跑跑称自己是“中国最优秀的文科教师”一般无耻,正因如此,两者毒性相当)。
     药理作用分析:若将“芙蓉姐姐”之肥肉单独为药,可引起恶心作呕等不良反应,然“芙蓉姐姐”与“范跑跑”皆为不要脸且偏喜四处卖弄之物,且两者毒性相当,因而用“芙蓉姐姐”之肥肉挠 “范跑跑”引起的过敏处,毒性相抵,令你顿觉清爽,奇痒自然消除。
    2.注意事项:
    切勿在奇痒处涂以“道德”或“法律”药膏,因为“范跑跑”之毒为无赖之毒,此毒有耐药性,一般用良知或道德底限配制的抗病毒药根本对它无济于事,反而会导致病毒变异,产生二代、三代新变种(“范跑跑”从稍显歉意到后来索性称自己为“烈士”正是这种变种的表征)。无赖之毒最大的特点是让你无奈,你越是打理它,它越来劲,故除了用“芙蓉姐姐”之肥肉挠 “范跑跑”引起的过敏处外,请勿过多理睬患处,等你忘了它的存在,这种难忍之痒也就自然痊愈了。
    3.补充说明:
    此法对于某些对“范跑跑”持同情态度者和所有不要脸者无效。

 

    最后,我想说,也许你觉得这篇文章太不严肃,太过调侃。老实说,我的文章向来是一种正儿八经的文风,可是,这一回,我却怎么也严肃不起来,也许是物极必反,也许是在我写这篇文章之前太过严肃,严肃得想骂却骂不出来。我从来不认为我是很高尚的人,但我真的鄙视无赖与无耻。对于如此无赖与无耻之人,如果再用一种正儿八经的语气发表看法,一方面显得迂,另一方面,我想,只会让这类无赖与无耻之人还真把自个儿当回事了,暗地里还沾沾自喜:“瞧,我都把他们气成啥样了,呵呵......”
    我很欣赏白岩松就“范跑跑”事件说一句精妙的话:“你可以不崇高,但不可以太无耻。”我也欣赏网上那句妙语:“长得像恐龙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吓人才是你的错”。但这些经典语句对于“范跑跑”这样的无耻之人是没有意义的,他压根就不吃你这一套。所以,要么,就拿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狠狠骂他狗日的一顿,要么,就别跟他较真,极尽调侃戏谑之能事,跟这小子玩一玩。玩成啥样算啥样,反正,输赢对于一这样的较量都没有意义(你想一想,死猪什么时候怕过开水烫?)。解痒解恨就行。
    

看 茶(2008-06-24 23:56)

    我喜欢喝茶,我更喜欢看茶。
    我喝茶很挑剔,只喝碧螺春。这种偏好,源于我对人生的感受。
    我特别喜欢看碧螺春泡开的过程——先是一撮干而卷的茶叶,在热水中慢慢地张开叶片,就像睡美人慢慢睁开朦胧的双眼。再看杯中的汤色,从稍黄渐渐变成黄绿色,就像春天的柳叶由黄变绿,这是一种让人可以等待,愿意等待的过程。
    不是吗?人生是需要等待的,没有了等待,就没有了生的希望。尽管,这种等有时会寂寞,会孤独,可是,毕竟有什么东西是我企盼的,哪怕有时连自己也说不清在等待什么,可是仍然相信,有一种美好在前面,这种美好是我想要的。
    我试过别的茶,要么叶片开张得太快,没有企盼,要么张得太慢,或是张得太乱,看不到张开的过程,难以企盼,而只有碧螺春的叶片,张开的速度与我企盼的心境相契合。
    我喝茶从不用大杯,也不用不锈钢杯,而是用很秀气的瓷杯。这并不是我为了迎合茶道上的讲究,而是,用很秀气的瓷杯,我方能看清茶叶茶汤的变化过程。有一个词叫“看茶”,我知道是以茶相待的意思,可是,我却固执的认为,这个词是为我准备的,因为,我就是常常在看茶,观赏茶。
    我喜欢看茶,还有一个原因,我喜欢看刚泡好的茶那徐徐飘散的热气,那里面有一种不紧不慢,无拘无束的逍遥。我觉得,似乎任何一种茶泡出的热气都不及碧螺春茶泡出的热气那么从容,那么让人放松,它甚至会让你感到一丝睡意袭来。看着茶杯里冒出的热气,我想到一个词:闲适,真的,我觉得它真的算得上闲适。我很喜欢“闲适”这个词。现在许多人活得太现实,虽有闲的时候,却难有适的感觉,这样的生活,应算是质量不高或没质量可言的。
    看来,我们真的该从茶中看出点什么,悟出点什么。
    会品茶,固然算得上一种修养,会看茶,更是一种境界,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