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出自我本人的意愿,其实对于向这个旧版的小新说告别,我是不舍的。2008年10月8日就要和旧版彻底告别了,由于前一次登陆不正常,我又重新申请了新浪的通行证,并且在DKC上开通了自己的空间,今后这里所有的东西都会搬到这两个地方去,而结果便是这里从此以后便会像当初开通时一样变得空空荡荡。这是种什么感觉,我不清楚,也许就是沧桑和无力。当初开博时的兴奋早就随着渐渐地习惯而被冲淡,在时间面前,人就是这么渺小。不过换换空间也好,新开的空间比以前清爽了许多,换了一个模板后,心情也好多了,不像这里这么阴森森的。早晚有一天,这里会被所有人所遗忘,包括我自己,但是我一定会记得在这里度过的每一段时光和每一个来访的朋友,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我会迎向更加光明的明天!在此,请允许我真诚地向你们说:
“谢谢!”
“ Thank
you!”
没什么能送给大家的,把新家的地址发到这里,喜欢的就去留个言,捧个场,全当是给自己多积德好了^_^:
这博客,说再见就和老版本再见了,变化还真是快啊!不过,心里多少有些失落吧,一直忙着整理自己的其他空间(搜狐、百度、51),却唯独忘了这个地方,现在再想想当初开博的日子,真的好让人怀念啊!
摘抄:伟大作家的秘密生活(2008-08-11 14:21)
这次摘抄的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些作家,也是网友们比较熟悉的哦!这些作家虽然出名,但看看这些作家的秘密生活,也许你会感到吃惊呢(他们好像都是英国的,呵呵~):
(1)阿加莎·克里斯蒂(著名的推理作家,久闻大名,有机会会找她的作品来读的^_^):

英国侦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一生创作了多部侦探小说,她将自己比喻成是一台“难以置信的香肠生产机”。然而,尽管克里斯蒂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畅销侦探小说,可她事实上却从来没有辛苦地爬格子写过一个字。原来克里斯蒂患有一种罕见的书写困难症,这是一种认知障碍,导致她无法清晰地书写文字,所以克里斯蒂的所有小说都是她通过口述创作下来的。
令人意外的是,克里斯蒂其实并不喜欢她小说中的著名侦探波罗,她认为他“相当自负、令人难以忍受”。然而,由于读者喜欢波罗,他让克里斯蒂的小说洛阳纸贵,让克里斯蒂大发横财,所以克里斯蒂只能一部接一部地创作侦探波罗的故事。克里斯蒂曾经说:“我无法忍受他,但他的故事必须继续下去,因为人们总是向我询问他的故事。”
(2)约翰·罗纳德·鲁埃尔·托尔金(即J.R.R.托尔金,下同。奇幻文学小说之父,虽然没看过他的《指环王》原作,不过我对他还是非常感兴趣的。呵呵,没想到……):

英国20世纪魔幻作家J.R.R.托尔金因为创作了奇幻小说《魔戒》三部曲而闻名于世,在《魔戒》成功之后,英国的奇幻小说文学才蓬勃发展起来,到了J.K.罗琳的《哈里·波特》系列,更是发展到了巅峰阶段。
P.S:“哈利波特”是奇幻中的经典,我也很爱看哦(虽然只看过一部~)!其他的个人比较喜欢的的还有《风之大陆》、《罗德斯岛战记》、《龙枪》系列……
令人惊讶的是,《魔戒》作者托尔金却是一名人人害怕的疯狂司机(看来他写作很棒,做司机却不适合),他在牛津市的马路上驾驶汽车时,总是让所有的司机闻风丧胆、退避三舍,因为托尔金总是将自己的车撞到别人的汽车上。二战开始后,托尔金终于放弃驾驶汽车时,他的邻居们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3)C.S.刘易斯(他和托尔金是好友,看过由他作品改编的《纳尼亚1》的电影,比较喜欢,最近打算看看《纳尼亚2:凯斯宾王子》,海报上那个王子看起来很帅哦^o^~):
托尔金最亲密的朋友C.S.刘易斯尽管和托尔金交情甚深,但彼此却并不尊重对方的作品。当托尔金向刘易斯谈论他正在创作的作品《指环王》(即《魔戒》)中的一个人物时,刘易斯认为这个人物并不让他感兴趣;同样,托尔金也并不欣赏他朋友刘易斯创作的名作《纳尼亚传奇》。
(4)刘易斯·卡洛尔(《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作者,与上面3个相比,他算是很正常的。如果可以,真的希望我可以成为他,呵呵~随便说说而已,现在看看他的秘密吧):
一些作家隐藏着的天才,甚至超过了他们的创作的才能(这句话很经典!)。英国19世纪著名作家刘易斯·卡洛尔创作出了人尽皆知的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然而卡洛尔本人还是一名天才发明家,他最早想出了在书脊上印上书名的主意,这样人们终于可以从书架上轻易找出自己想看的书。
此外卡洛尔还发明了电器、三轮车、一种早期拼字游戏等,卡洛尔堪称是一个真正的“新点子工厂”。
个人小语:真想不到伟大作家的背后有这么多不为人知的事实,看来“(最伟大的)天才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啊!”(呵呵,救护车这句话还真是经典!),所以,对于心目中的偶像,我们还是应该增加对他们的理性认识,学习他们的优点,同时以他们的缺点作为对自己的警示。当然,也不要对我们周围的朋友们所拥有的那些古怪嗜好冷嘲热讽,也许有一天,这些古怪的朋友中有一个也能成为震动亚洲的天才呢!呵呵~
摄影魔术大师——杰利·尤斯曼(2008-07-23 10:44)

钢铁的温柔,泪水的坚强 ——再读《功勋》
也许是对那些名著的深远望而却步,从而使自己喜欢上了奇幻文学。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的奇幻乌托邦,永远充满着瑰丽的幻想。所以,很想为大家讲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功勋》。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遥远的年代,具体什么年代已无从得知。在一个普通的小镇,教堂的大神父为了敛集钱财,将半个教堂改为博物馆,为了使博物馆显得略加沧桑,一副无名盔甲和一个座钟被摆到这里。故事,也由此开始。
因为两者年代的久远,谣言开始从人群中传播开来,传说这副盔甲藏有主人的灵魂,每到深夜十二点,停摆的座钟就会敲响,然后盔甲会自己动起来,拿起身边的长矛走到山顶上去,大声呼喊自己的坐骑。据说,盔甲中的骑士至今仍在等待上帝的召唤,一旦上帝的声音响起,他就会亲赴沙场,永不回头。对于这些无稽之谈,盔甲不屑一顾,他唯一感兴趣的便是他面前那枚近在咫尺的紫金勋章,但座钟的一番话又将他的心拽回现实。那个时代距离第八次十字军东征已过了几百年,而神话中骑士勇斗恶龙救公主的童话也已不复存在,连小偷和强盗也少得可怜。盔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向上帝恳求着他的战马,上帝的战马没有来,却来了一对麻雀夫妇。在他看着麻雀夫妇幸福平凡的生活时,他勇敢的心产生了动摇。他曾经向往的荣誉不复存在,他开始甘于像麻雀一样平凡。在座钟的一句“你不再是骑士了。”面前,盔甲的心重新跌入了谷底,而周围的环境此刻也变得烦躁起来。大神父即将被提拔,顶替他成为本镇主事神的是他的副手,这个副手因为对那些即将和大神父一起乔迁新居的教堂及收入恋恋不舍,整日与上司争论不休,灾难也悄悄地来临了。在一个令人心绪不宁的夜晚,副手点燃了博物馆,决定将一切毁于火灾之中。看着在灾难中惊慌失措的麻雀夫妇,盔甲心急如焚,座钟却一如既往地平静。当看到自己的努力只是使副手注意到那枚紫金勋章时,盔甲绝望了。在火灾中,他心灰意冷地対座钟说:“原来战争永远不会结束,现在,我们不是在和大火做战吗?虽然我们连宣战的口号都无法让敌人听见,但是我想通了,一副盔甲永远都有他的价值,只是我希望,总有一天,人们使用我们奔向战场时,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旗帜……”
“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旗帜……”看到这里,心里莫名地激动起来。一战中,同盟国与协约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战,哪一个是为了生存?仅为生存而战的塞尔维亚,最终也未能改变秸的侵略性,这不就是我们人类的悲哀吗?为了国王的利益,多少骑士战死沙场?他们的荣誉,哪个不是用鲜血和剑去争取的?但是,在他们浴血奋战时,国王在做什么?为了勋章,无数人献出了生命,死神的阴影整日在战场上游走。人,难道就真的如此可悲吗?而座钟的一句话更让我的心跌到了谷底?/B>“人类一直以来都那么粗心……”座钟内部的零件并没有坏掉,只是有两个齿轮卡住了,很容易就能修好,但是他的主人连看都没有看就把他扔掉了,甚至盔甲,也只记住了使自己“复活”的那个传说的一半。在座钟倾尽全力奏响的生命的乐章中,盔甲热泪盈眶,他的灵魂冲破了铁甲的限制,那一刻,上帝的召唤终于向他敞开了大门。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有英雄,没有恶龙,甚至连战役都没有,仅仅是一副盔甲和一个座钟的故事而已。作者不是J·R·R·托尔金,亦不是沧月,他的名字,叫做黑压!
这个故事并不真实,但是很感人。我相信,在座钟牺牲自己的那一刻,盔甲心里是幸福的。他不再需要战斗,不再需要紫金勋章,让战争与荣誉见鬼去吧!现在,我只愿这伟大与功勋的声音在我耳畔回响。
那么,我的朋友们,你可听到了,那自心底传来的呼唤?“若你是这世界的守卫者,倾听它吧,倾听,它会为你注入勇气与希望,这是钢铁打造的温柔,这是泪水浇铸的坚强,它会让你明白什么才配称作光荣的使命,不世的功勋!牢记那些曾让你刻骨铭心的感动,在面临艰难选择的时候,那些真正伟大的战士莫不如此,从来如此!”
是的,真正伟大的战士,从来都是不会因时代的流逝而被遗忘的。

备注:
本文已载于《延庆五中》校报2007年4月“创新读写专号”上,作者就是本人(脸皮比较厚的说~)^_^b!因为希望别人能了解这篇小说,所以引用了许多文中的原句,如果各位喜欢这些句子,欢迎引用到自己的公告栏上(不知道黑压大人意下如何,呵呵~),很经典的喔!打出来时一些地方做了改动,写得不好还请博友多多指教~(啊,打字好累啊!)!
人类2.0——我们离超人有多远?(2007-03-25 09:43)
超人主义者宣言:
1、人类在未来将会因为科技而有剧烈的转变。考虑到以下因素,我们预见到重新设计人体的必要性,这些因素包括衰老无法避免、人类和人工智能存在极限、无法选择心里状态、疾病和我们困守于地球等;
2、为了理解科技既有的发展和它们长期的影响,一定要进行系统研究;
3、相比禁止或是阻止科技进步的看法,我们认为,本着开放的心灵拥抱新科技,可能更有机会让科技为人类服务;
4、我们拥护以下道德权利:人有权使用科技来扩张心理和生理(包括生殖)能力,提高对自己生命的掌控能力。我们追求超越当今生物极限的个人发展;
5、在对未来的规划中,一定要考虑到急速进步的技术能力。如果由于技术恐惧症和不必要的限制,使技术的潜在效益未能发挥,将是一大悲剧。另一方面,如果包含先进技术元素的灾难或是战争将智慧生物灭绝,也将会是一大悲剧;
6、我们需要开创一个论坛,让人们可以进行理性辩论,内容包括需要做的事情和负责任的决策得以实施的社会秩序;
7、我们支持各种有感知的物体,不管是人工智能、人类(即人类1.0)、后人类(即人类2.0)或是非人的动物所拥有的福祉,而且也拥护现代人性主义中的许多原则,我们不支持任何特定党派、政治家或是政治主张。
*
*
*
*
*
想象一下,不需要派童男童女赴海求仙药,却可以长生不老;一家美容院,广告词却是“把多达3个USB接口安装在脸上,我们能!”;不需要担心知识匮乏,移动存储设备可以把整个大英图书馆的文献拷进你的大脑;感觉不够强壮?那就把手换成机械的试试吧!这只手不仅足够强壮,而且它强得足以举起一架飞机……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不再是科幻小说里才有的情节,而是我们真实存在的世界所发生的一切。这听起来令人难以相信,但是,一个协会的诞生却让这一切都变为了可能。
世界超人协会(World Transhumanist
Association),一个致力于研究“人类2.0”的机构,目前已经成立,注册会员有3870人,他们的观点被称为“超人主义”,即借助科学的力量来完成自然无法完成的人类自身的“超进化”。他们的观点是超前和疯狂的,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评价他们的想法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思想”,而这个组织的领头羊也是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他就是剑桥大学生物老年学家奥布里格雷。两个不同科学派别的争论在各个领域引起了强烈反响,宗教和文化保守派认为“超人主义”是对人类天性的侵犯,左翼人士也对“超人主义”在平等和人权方面的含义敲响了警钟。
虽然世界超人组织遭到无数专业人士的怀疑和争论,但是我们不能排除在不久的将来,这就是我们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一种可能。从现在的社会道德来看,超人主义的思想过于偏激和前卫,不能为现代人所接受,但是,人类现在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尤其是生存问题已变得日益严重,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不否认要应用科技来改变自身以适应环境。就目前环境状况来看,环境正在变得越来越极端,所以未来的自然环境有可能像北欧神话中所描写的那场灾难一样,极端寒冷和酷热,如果动物和植物无法适应那样的环境,那么人类在未来的50亿年会灭绝将成为事实,或者我们的灭绝会比50亿年更早一些。当然,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也许将来,动植物也会以进化来适应环境,但是这对人类来说也意味着一种威胁。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在未来就不会是地球的主人,而有可能为对付进化后的动植物做着一系列的斗争,最终失去我们的霸主地位。
当然,谁也无法预测我们的未来会成为什么样,所以我们只能做一些猜测和努力而已。就我个人来说,50亿年后我的“转世”是什么样子我都无法确定,对于超人主义,我选择中立态度。在我看来,超人主义的观点虽然近似于疯狂,但是并非一无足取。如果超人主义的观点会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那么这将会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科技变革,它将会改变我们现在所坚持的一切道德准则。但是,这场玩命的科技革命也会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如果这个社会真的变为“人类2.0社会”,那么我们所有的想象将都成为现实:通过一些简单的基因技术,奇幻文学中的龙族会真实地存在于地球上;也许你被蜘蛛咬了一口,却因此拥有了超越常人的能力,成为现实中的“蜘蛛侠”;通过我们自己的信念,我们可以创造出我们心目中神的形象并赋予他\她神力……那时,艾泽拉斯大陆将不会是虚拟世界中的产物,而就是我们这个真实的世界,这对我们的想象力将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因为这个社会简直就是莫尔所说的“乌托邦”,那个无法实现的梦想世界。但是,如果不能对这个世界的秩序做出进一步的严格规划,那么战争随时都可能会发生,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将变得更加激烈,那时的我们就像站在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去一样,每天都要为此提心吊胆。《永恒之井》中曾有一位神秘人物说:“暗夜精灵在使用一种他们不喜欢的力量。”。现在,我也要说:“人类在使用一种他们无法掌控的力量。”
或许,我们知道得太多,对我们来说也意味着一种灾难。我们知道得越多,灾难就离我们越近。面对这一切,我们也许只能去向上帝祈祷,这个世界不要那么疯狂……
(本文中部分资料引自《环球》)
给《何谓“好汉”?》补完一下~(2007-02-13 09:46)
《何谓“好汉”?》写的有些仓促,所以又写了这个姊妹篇《何谓“英雄”?》补完一下~呵呵~
何谓“英雄”?
英雄好汉是男生经常挂在嘴边的词语,可以说,每个男生都希望自己能成为英雄。但是,英雄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有什么标准,每个人的说法不尽相同,最近在自己Blog留言里又见到了这个词,由此感慨颇多,便把英雄分成了这几种类型,供各位好汉参考一下吧!
英雄类型1:曹操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许劭这句话真是一针见血啊!曹操统一北方,建立魏国,由此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其后又颁布求贤令广纳贤才,为我国的文学立下了汗马功劳,加上他“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霸气,实乃一英雄也!做英雄好汉,曹操是典型模范!
个人感言:在这个问题上,曹公给了我们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要么做能臣,要么做奸雄!
英雄类型2:奥丁(Odin)
“一个人首要而永恒的责任和价值就是勇敢,他在面对无情的冷酷的命运时,必须将恐惧践踏在脚下,奋勇向前去完成男子汉天赋的职责——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勇敢是每个最热诚者的基础,否则他的思想将是错误的,行为将是卑贱的,将向无为的懦夫那样被神所抛弃,无缘进入奥丁的神殿!
——北欧神话中众神之父奥丁的信条”
作为北欧神话里的众神之父,他以一只眼的代价换取智慧,预感到众神最终会因战争而消失的结局。但是,他却并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在他巡游世界时到处召集勇士的亡灵进入英灵殿。尽管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徒劳,众神最终也没能逃脱命运的安排,但是他果断勇猛的精神却一直激励着生活在寒冷里的维京人,使他们成为欧洲历史上最可怕的蛮人之一。英雄,要的就是不屈服于命运的勇敢!
个人感言:做不了能臣和奸雄,做个勇士也快活!
英雄类型3:鲁迅
乍看之下似乎没什么威胁,但是鲁迅的文笔是颇令人敬佩的,他辛辣的讽刺常常令人瞠目结舌。在中国近代文学中,能写出“横眉冷对千夫指,扶手甘为孺子牛”的人,也只有鲁迅一人能办得到了。
个人感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凭这句话,鲁迅也算是真正的英雄!
英雄类型4:希特勒、阿尔萨斯、暗黑破坏神迪亚伯罗……
这种英雄类型就没有那么好的口碑了,希特勒极端仇视犹太人,由此引发了二战;阿尔萨斯本是圣骑士,在心理扭曲的情况下叛变,成为巫妖王得意的手下;暗黑破坏神就更不用提了,玩《暗黑》不就是为了消灭他而来吗?不过这些人也并非坏得一无是处,力量的强大是他们值得肯定的一点。当然,如果再帅一点的话,受到女生青睐是必然的。
个人感觉:这种类型属于“反派英雄角色”,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啊~!当然,现实生活中,个人并不希望找这样的对象交往。
英雄类型5:任意一个游戏角色或历史人物
这个位置是留给各位游戏玩家和莘莘学子的,也许我们现在正在为升级武器而发愁,或者沉浸在题海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但是总有一天,我们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我们的光辉,会闪耀在埃拉西亚,闪耀在克莱恩,闪耀在艾泽拉斯的每一个角落!所以,为了这个位置,从今天起,各位,努力吧!
(读书笔记)在蜘蛛之月的阴影下……(2007-01-26 15:37)

书籍信息:
(《暗黑破坏神》小说)《蜘蛛之月》
作者:[美]理查德·A.纳克 ISBN号:780741122
译者:刘静 开本:32开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装帧:平装本
出版:2007-01-01 版次:2007年1月 第1版
参考价:¥21.00元
“谨以此书献给热爱扎尔、洪巴特或者其他人物的读者。
——理查德·A.纳克”
趁着期末考试考完的一点闲暇时间,我又去了一次书店。店里的文学名著多的让人眼花缭乱,对刚考完试的我来说实在没什么心情去读,不经意间便看到了一本游戏小说朴素地放在这些书中间,那是《暗黑破坏神》的游戏小说《蜘蛛之月》。作为一个曾经的《暗黑破坏神》玩家,看到这部小说时很是惊奇,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在我打开书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让我为之疯狂的时代……
亘古以来,天使居住在高耸入云的天堂,魔鬼的乌合之众集结在烈焰翻腾的地狱,两大阵营为宇宙的命运进行着经年累月,了无止境的苦斗。如今,这一斗争也延伸了人界,使人类、魔鬼和天使都纠缠其间。
受到噩梦的驱使,艾尔德瑞克·吉坦领主来到了一个神秘的墓穴遗址,打算唤醒自特里斯特拉姆覆灭以来一直沉醉的一个邪魔阿斯特洛伽。受到日渐强大的暗黑力量的吸引,谜一般的死灵法师扎尔偶然间发现了吉坦的阴谋,但全然不知这可怕的一切正是由自己的一个教友卡瑞布都司一手操控。当蜘蛛之月缓缓升起时,邪恶的蜘蛛之神阿斯特洛伽正准备往圣殿送出自己的爪牙,为自己以及自己的主人——暗黑破坏神迪亚伯罗的复活创造有利的条件……
小说的情节略显拖沓,直到后面几个章节才显得紧张起来。文汇的翻译水平我们暂且不追究,不过值得肯定的是,这部小说对暗黑玩家来说绝对值得一看。小说以死灵法师扎尔受到神秘力量的吸引来到西马克王国为主线,在其中穿插了许多和游戏有关的背景故事。卡瑞布都司,这个曾经在死灵法师中极有威望的传奇人物,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宇宙平衡”,最终背叛了自己遵循的拉斯摩教义,操持着自己的塔格奥龙短剑,指向了自己的同类扎尔,而扎尔在受到西马克王国的众多官员的误解后,依然坚持着与自己的教友奋战到底,两个人尖锐的战斗似乎从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它的必然性。当看到那些令人厌恶的节肢动物寄生在人类的身上时,我还是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惧感。为了对付蜘蛛之神阿斯特洛伽,无数的人为之付出了生命,才最终封印了这个令人恐惧的魔头。但是,贼心不改的阿斯特洛伽竟然可以利用死灵法师卡瑞布都司的力量再次复活,并且妄图和扎尔合为一体,以致于差点毁掉了强盛的西马克王国,这个恶魔的实力由此可见一般。但是,正如扎尔所说,阿斯特洛伽的实力也仅此而已,他只能寄生在他的“寄主”人类身上才会具有更强大的破坏性,,这个蜘蛛之神注定只是一个小小的奴仆,他的主人暗黑破坏神迪亚伯罗本人才是真正的恐怖之神。还记得当初在对付暗黑破坏神本人时用的职业是德鲁伊,结果耗费了n多全面恢复活力药剂及HP\MP补剂才将这个家伙再次封印,在《暗黑破坏神》里,“恐怖之神”的封号非他莫属。
这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奇幻小说,但却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小说。暴雪,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它从未让玩家失望过,从《星际争霸》到《魔兽世界》,再到最新推出的《暗黑之门》,暴雪以它的实力征服了无数不同年龄玩家的心,而这本由它授权的《暗黑破坏神》小说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这个以架空大陆为背景的小说,本应该充满剑与魔法的史诗风格,在小说中却表现为一种哥特式的恐怖色彩,这与游戏本身的风格又不谋而合,实际上,这也正是《暗黑破坏神》游戏一个很有趣的特点。《暗黑破坏神》诞生于1997年,与同时代的欧美奇幻游戏不同,它一改过去的组队、探索、解密等传统、拖沓的游戏方式,玩家只需扮演一个冲锋陷阵、战无不胜的英雄就可以了,而且它支持局域网,实现了网络对战的“PK”,对后来推出的许多网络游戏诸如《魔兽世界》等都具有很深的影响,它的地图风格多样,时而是中东风格的鲁·高因荒地,时而又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非洲的原始部落森林,时而又像是在玩《星际争霸》,总之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像是在一个奇幻世界,而更像是在一个游戏世界的地图里游览。很有趣的是,玩家执行任务的地点不同,但是通过“任务记录”这一栏可以随意返回各个地点的传送站,这都是这个游戏非常有趣的地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这个游戏的官方站了解一下更具体的内容^_^。对于作者理查德·A.纳克,看过《魔兽》上古之战三部曲其中一部的读者对这个名字都不会陌生,虽然他的名字没有尼尔·盖曼或者J.K.罗琳这些响亮,也没有他们的名气大,不过作为一个读者来说,多认识一个游戏作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这场战争还真是让人捏了一把汗,不过总算结束了,但是,作为拉斯摩的信徒,扎尔的旅程仍在继续着,因为世界上不只有一个卡瑞布都司,也不只有一个阿斯特洛伽而已,只要这种威胁存在,暗黑破坏神的阴影就永远会在这片大陆上笼罩。尤其是在蜘蛛之月的阴影下,暗黑破坏神的阴影永远存在……
朋友,下次再见到蜘蛛时可要当心了,说不定它就是阿斯特洛伽的爪牙,时刻准备让毫无防备的你为它们的主人服务呢!
其他意见:在翻译方面,文汇这次请来的是个新手,有条件的还是自己弄一个原版的读比较好。
附:《暗黑破坏神》部分壁纸欣赏
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到这些职业,亚马逊、法师、圣骑士、野蛮人和死灵法师~

暗黑破坏神迪亚伯罗本人(看起来蛮帅的~)

(汗~)这个难道是卡瑞布都司本人?
盗贼·骑士(终章)(2006-12-16 11:31)
(三)
因为身边多了个骑士的缘故,让我后来的头道屡屡失利。每次我的偷盗计划接近成功时,他总是会从中作梗,这让我特别不爽。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是在忍无可忍了,便对他说:“帅哥,以后你别跟着我了。”
他看着我笑了,我却更加气愤,打了他一拳:“笑什么笑?!就算你的笑很好看又怎么样?!你这么做我这个盗贼还怎么混下去?!”
“你可以不做盗贼。”他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
“不做盗贼?那你说我该做什么?!”我看着他,恨恨地说。
“法师,”他看着我,目光有些深不可测,“我觉得你做法师更合适。”
我听了,突然沉默下来。
法师,真的……适合我吗?
一些往事又再次充斥在脑海里,让我没心思和眼前的这个骑士吵架。大概是见我没了反应,他无趣地耷了耷肩,独自去喂他那匹马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树林里突然刮起了一阵风。
“起风了。”我看着天空,若有所思。
他听了,身子猛地一颤,继而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不,这不是风。”他回答道,“这是一条龙的气息,它应该就在这附近。我们闯入它的地盘了,看来这家伙很不友好,它不欢迎我们。”
“龙吗?!”我听了,也感到不寒而栗。但是,在我和他未来得及考虑如何逃跑时,眼前一条龙已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骑士先生,你是对的,面前这个大家伙看起来的确不是很容易相处。
……
当巨龙怒吼着向我们扑来时,我不得不承认,在它面前,我认识到了一个以前从未想过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个大陆上,我们有多么渺小。
尽管我并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个庞然大物,但是面对它,我还是乱了手脚。他一直对我喊着些什么,可惜我什么也没听见,我只是震惊于这个上古生物那强大的力量,它的怒吼所带来的破坏力令方圆几十里的树林一瞬间化为灰烬。只是一瞬,一切便什么也灭有了。
这就是所谓的“龙族之怒”吗?力量真是惊人。
我惊叹于它的力量,更惊叹它所带来的破坏力。因为有那么一霎那,这条狂怒的龙用他愤怒的眼光看着我,就在他看我的一刹那,我突然感到一种紧迫的窒息感,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
再次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屋子里,屋里的蜡烛安静地燃烧着,忽明忽灭,桌子上满是杂乱的书,笔记本及魔法卷轴,看样子,这里像是个法师的家。而此刻的他正坐在床边看着我,海蓝色的眼中是满怀真切的关怀。
呵呵,终于又来到有同类的地方了,真好。
我想坐起来,却感觉全身又痛又痒,十分乏力。他让我躺下,说:“别担心,这里是我朋友的住处,我们现在安全了。你被那条龙击伤了,还需要休息。”
我点点头,听话地躺了下来。
我们彼此间沉默下来,也不知过了多久,他首先打破了这份寂静。
“抱歉,不该让你看到那种东西,”他拄着剑,自嘲地笑了笑,“那条龙是针对我来的,可没想到却把你也牵连进去了。”
顿了一下,他又向我勉强地笑了笑,说:“真是的!本来可以不干涉你的生活的,你一定觉得我很讨厌吧?”
我终于有了些气力,听了他的话,不知怎地,回答:“其实……你挺了不起的。”
他惊奇地看着我,笑道:“是吗?”
我点点头,说:“我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不管别人说什么,我都是我行我素的从来不在乎。不过,当我看见那条龙时,我真的感受对到了你的苦衷。一个骑士,不知何时要面对着那么恐怖的生物,一定很痛苦吧?”
他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还好,已经习惯了。”
说完,他又看了看蜡烛,接着说,“为了大陆上的人们能够快乐地生活下去,我们必须要这么做。”
“为了荣誉吗?”我问道,心里有些好奇。
“曾经是,”他看着我,又一次笑着回答,“但现在,我感觉这更像是责任。”
在听到“责任”这两个字时,我的心猛地一震。
一直以为那些骑士打仗只是为了获得象征荣誉的勋章,没想到,也会有人因为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而成为骑士。
“可是,责任是很不起眼的。”我指了指蜡烛,说道,“就好比那个蜡烛,你付出什么,别人都不会在意。”
“没关系,”他沉默了一会回答,“我不乞求人们可以记住,我只希望他们可以记得,只要曾经记得,这就足够了。”
我沉默了。原来,这个骑士不仅很了不起,还很伟大。
“你呢?为什么要做盗贼?”他看着我,脸上依旧是暖暖的笑。
我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回答:“没有为什么,我喜欢。”
“我去换支蜡烛吧!”他对我笑笑,转身走了出去。但是,不经意地,我还是看到了他的尴尬。
(四)
他的朋友是个很友好的人,有着许多和他相似的地方,在他的帮助下,我恢复得很快。可是,在我恢复后,他却像变了个人似的,每天都绷着脸,一言不发,我问他怎么了,他总是欲言又止,以至于我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原来,人都是会变的,为了那个该死的责任,他宁可对朋友冷漠。
事情的转机是在我们一起共同用餐的时候。
在我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着时,他一言未发。仿佛是考虑了很久,他突然说道:
“事情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明天必须走了。”
“走?去哪里?”我不明所以地问道。
他看看我,平静地回答:“去屠龙。”
我愣住了,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他的朋友要比我冷静许多,笑着点了点头:“嗯,这才像你一贯的作风嘛!”
他只是看了这位年轻的法师一眼,说:“这次我可能不会再那么轻松了,也许……”他顿了一下,说出了我们最不愿意听到的话:“我会真的成为一个传说。”
他说完这句话,那个法师也愣住了,许久,才问:“那……你真的决定了么?”
他点点头,说:“决定了。”
那位法师沉默良久,突然豁达地笑了:“又开这种玩笑,安列斯!我敢打赌,你一定会平平安安地回来,神总会眷顾你的!哈哈哈……”他这样笑着离开了桌子,只剩下了我和他。
我沉默着,许久,才说道:“呐,我明天也决定要走了,不如一起走吧!”
他看着我,目光又是那么深邃,可是这次,他却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离开桌子,眼泪就止不住地掉下来了。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再次洒在大地上时,我和他告别了法师,开始了我们的旅途。
这一路很漫长,也很辛苦。他牵着马,我叼着草叶,我们彼此之间就这样沉默着,像两个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
直到到了该分别的时候,他才首先打破了沉寂。
“我要走了。”
他还是对我笑着说,笑容依旧美好,却透露出几分哀伤。
“啊,”我像突然反应过来一样,说道,“走好!”
他被我逗得笑出了声,我的脸却“腾”地红了起来。
他骑上马,牵起缰绳,刚要走,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看向了我,把我看的一阵紧张:“还……还有事吗?”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我还是希望你去当法师,帮助那些善良的人。”
“如果可以,我会的!”我向他保证道,又做了个“V”字手势。
他又对我善意地笑了一下,像我们初次见面时的那种笑,这是一个少年最美好、最单纯的情感,仿佛是美神维纳斯不经意的一瞥,只一瞬,便又让我为之神魂颠倒。
于是,我亲眼见证了一个骑士奔赴前线前的情景。
头盔遮住了他英俊的面庞,他手中拿的长枪,比以前更加笔直和闪亮,他站在阳光下,被折射出耀眼的光辉。仿佛是一位从天而降的天神,又仿佛像一位视死如归的勇者。
在他即将出发时,我突然喊住了他:“喂!”
他回过头,问:“怎么了?”
考虑了很久,我忽然问了一个我自己都难以想象出的话。
“我是你喜欢的那种女孩吗?”
他先是一愣,继而摇了摇头,回答:“不,你不是。”
“哦!”心里有些小小的失落,表面上还要强词夺理,“是我自作多情了。”
“不过,”他紧了紧缰绳,用他海蓝色的眼看着我,说,“你是我心目中最美丽、最特别的女孩。”
我听了,先是一愣,然后就笑了:“真的么?”
他点了点头,最后一次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便驾着马,驶向了太阳升起的地方。
我理了理头发,看着刚升起的太阳,心情愉快了许多。
好了!我——盗贼莱娜的生活又将继续了!
并且,不会再那么无聊了。
(五)
那个骑士再也没有回来,我也没有去当法师。
生活还是这样继续着,只是偶尔会想起他,以及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和他分别了大概半年左右,我遇见了他的朋友,也就是那位法师,从他口中得知,他在与我分别奔赴战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死于那场战争。
出人意料的是,我竟一点也没有伤心。只是在回忆起他时,心里还是有一种苦苦的感觉,说不出来,也根本无法说出来。
在听说我并没有去当法师时,他的朋友很惊讶地问我为什么。我沉默了许久,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很久以前,在这个大陆上曾有一位法师,和许多法师一样,她喜欢追求力量,也喜欢用她的力量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所以,她一直很努力地学习魔法,希望魔法可以使她变得更强。但是,她的魔法不仅没有使她更加强大,反而令她更加卑微。后来,在某一天,她忽然意识到了一个自身的问题,那就是,以她的能力,她只会是一个合格的盗贼,而非一个合格的法师。
所以,她放弃了她的魔法,选择了她的匕首。
那个法师就是我。
所以,我根本不可能是一个法师,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我是被遗弃的。世界若要遗弃我,我又能做什么选择?
所以,请原谅,骑士,并非我有意违背誓言,而是,有些誓言,原本就是无法完成的梦想……
(《盗贼·骑士》全篇完)
盗贼·骑士(二)(2006-12-02 12:50)
盗贼·骑士(二)
那家伙的钱袋我一直留着,其实是我一直很希望再见到他,然后还给他。并非我良心发现,而是在我看来,他真的很不一样。
独自一人走在这个镇子的街道上,才发现自己一直是这么孤单。
这样想着,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
集市上熙熙攘攘,我却是一个人。
无聊地踢着路边的石子,我又开始打算继续我无聊的生活。不远处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我眼前这场比赛无疑又为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面前这两个笨蛋正在为一个无聊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从意思上来看,其中一个人似乎在怀疑另一个人偷了他的东西,而在场的人只是好奇地围观着,像是在看一场闹剧。
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看见这两个人,突然计上心来。
“喂!两位先生!你们为了这样的小事吵架是不是太无聊了些?”
听到这句话,吵架的两个人停了下来,看热闹的人也转过头,齐齐看向了我。
我定了定神,走过去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东西丢了,你们可以去找,干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你们看,别人可都在看你们的笑话呢!”
他们两个人愣愣地看着我,其他人大概感觉有些无聊,摇摇头,各自散去了。
机会来了!
我趁他们两个愣住的瞬间,偷偷地溜到他们身边,迅速地偷走了他们的钱袋。
他们两个还是在那里愣着,好半天,他俩像突然反应过来一样,对我喊着“站住!你这个可恶的小偷!”便追了上来。
本来,逃过这两个家伙的视线对我来说易如反掌,可是,面前突如其来的障碍物让我的计划一下子泡了汤。
“好痛~!”在我因为碰上了类似金属的东西而会过头来时,我看见了我很希望看见却不想在此刻看见的人。
上帝!怎么又是他?!
他一时也没反应过来,看着我,心急地说不出话来了。
“你……?!”
“啊,帅哥,是你啊!”我马上向他赔笑道,“我知道你很善良啦!所以,拜托你一定要帮帮我哦!”我边讨好地这样说着,边拉住了他的手。他吃惊地瞪大眼睛看着我,然后很不自然地抽回了手。
我吐了吐舌头,看来刚才情绪太激动了。
不过,眼前的现实已不容我多考虑什么。在我们说着话时,追兵已经近在眼前。
看到一个骑士全副武装地站在他俩面前,他俩马上停了下来,以一个很不雅的方式向他赔笑道:“您……您好!安……安列斯先生!”
原来他叫安列斯啊!呵呵,其实他穿着骑士的盔甲时也蛮帅的哦!
他冷冷地看了那两个人一眼,然后说道:“这里交给我来处理,你们可以回去了。”
这两个人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无奈碍于骑士的面子,也没敢做什么,悻悻地走开了。
“谢啦,帅哥!”我向他笑了一下,正想离开,手腕却猛地被他抓住了,同时,他冷冷地问道:“小姐,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吧?”
“什么?你搞错了吧?”我决定翻脸不认人,“我们?我们认识吗?”
正说着,手腕却猛地一紧,一阵剧痛便传遍了全身的每一个神经,而此时的他,眼中充满了愤怒。看得出来,这家伙是真的生气了,力气还真是大得惊人。
看见他愤怒的眼神,我忽然就有些心虚,别过头,看都不敢看。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他突然放开了我的手,平静地说:“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
什么?!这家伙脑袋秀逗了?!!
不过,还是很感激他的宽恕。没把我交给公会处理,这对我来说已经很宽容了。
我揉了揉被握痛的手腕,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找出了那个钱袋,递给了他。
“呐,还你!”
他看着我,眼中有些惊奇:“你没用?”
“没有。”我回答道,“放心吧!钱一分也没少。一直很想还给你的,今天见到你了,顺个便吧!”
顿了一下,我又对他笑了笑。
“终于物归原主了!”
艰难地说完这句话,我别过头,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原来,我在别人眼里是这样的啊!怎么以前就没发现呢?
自始至终,都是我自作多情了啊!
我无聊地向前走着,却突然听见了他的喊声。
回过头,恍惚看见了他脸上似乎带着些歉意。
“刚才……做的有些过分了。”他说话声有些低,似乎是底气不足,“不过,还是很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我看着他,问。
“你偷我的钱,我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为什么你偷了我的钱又还回来?难道你不想做盗贼了么?”
“不想?”我苦笑着,继而回答,“不想又能怎样?这由不得我。”
走出不远,他突然喊道:“那么,你打算继续做盗贼吗?”
我看了看他,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思考了一下,突然又喊道:“那我和你一起去!”
我相信这是我迄今为止从一个骑士口中听过的最荒唐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