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PS结尾Dumbledore却是这样对Harry解释Snape保护他的原因的:
I do believe he (Snape) worked so hard to protect you this year because he felt that would make him and your father quits. Then he could go back to hating your father’s memory in peace…
不过OotP里Harry看到Snape的一段回忆:a girl was laughing as a scrawny boy tried to mount a bucking broomstick. 指的肯定不是Lily,Lily不会嘲笑他。但也不太像Petunia。因为Petunia不了解Quidditch,而且Snape根本不鸟她,被她嘲笑决不足以成为Snape常年的痛苦回忆。我觉得罗琳那时候有可能设计的是Narcissa Malfoy,这样HBP开头她和Snape在Spinner’s End所表现出的交情之深以及Snape所发的Unbreakable Vow就更能解释得通了。这段情节误导性很强。如果是侦探小说,分散读者注意力虚晃一枪是绝妙之笔。但作为HP来讲,这一章就显得意义不明确了。难道只是为了呼应后面Narcissa救Harry的情节么?
老实说前面6本我最近没有重读,可能有些关键情节能驳斥我的论点但被我忘记了也说不定。Snape与James间的恩怨,甚至他《无间道》一样忍辱负重的卧底命运都极有可能是罗琳在最初就构思好的,但从前几本看不出他与Lily有什么深入的关系。罗琳很喜欢把线索都明明白白摆在读者面前,让没有本事抓住它们的读者有种“原来如此,我怎么没注意到呢”的悔恨。因而在DH里特意安排出现了那么多原来提到过的人和物。如果Snape和Lily的情节是最初就设计好的,应该会出现比“Snape喜欢注视Harry的眼睛”之类指向更明确的伏笔。网友Raphael甚至说:“从凤凰社开始,她的小说中同人桥段的成分越发严重(当然,英文同人占多数)。莉莉与教授这一段,同人中也是大有可考。这很可能是罗林写这一对的原因之一。” 我虽然不知道罗琳是否真会去读同人小说并被其左右,不过一个系列小说作家在创作后期颠覆前期的一些设想是绝对在情理之中的。
我并不是阴暗地否决王子恋爱的权力、讨厌Lily或怎样,正相反,因为Snape的爱我才变得比较喜欢Lily。虽说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但我对王子的爱情为他灰色的人生增光添彩是很高兴的,而且也很受感动~我提出这样的观点只不过是因为看完DH的第一直觉,觉得Snape这一段放在HP整体里显得不太协调,有些突兀。
有人认为罗琳临时杜撰这么大的事不可思议,我倒觉得为了整体效果什么都值得。至于为什么罗琳要做这样的改变,我可以提供一个设想:她反复斟酌后发现,“间接杀死Potter夫妇而悔恨”这理由不足以支撑Snape这么多年的忠肝益胆,同时Narcissa的人格魅力也不足以成为王子一生的痛,需要些更刻骨铭心的。

PS,啥时候再见个面儿啊?要不就该很长时间见不着了
2007年7月13日,星期五,我从宿舍中搬了出来,正式终结了我的本科时代。那是一个很凉爽的雨后的夜晚,我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既难过又不舍。离校办得匆忙、混乱,在大家都还没回过神儿来的时候,相聚的时刻就这么戛然而止了,只留给回到家的我们漫长的回味时间。
我的大学四年,简单得透明。大一刚来的时候很不适应,对校园、生活条件不满,室友令我产生隔阂,在同学中也格格不入。人的狭隘体现在本能地排斥异己的事物。高中的时候我曾常常感慨班里竟会有那么多各式各样的人物,但上了大学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地域差异。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思维方式、生活习惯都令我感到陌生。那时候我很孤独,经常哭,一有机会就往家里跑,把自己适应性的极差体现得淋漓尽致。然而不久我和室友相熟识了,发现她们是和我们一样的,甚至比我之前结识的大部分人更加的令我想要亲近。我的家族中没有和我同辈的小孩子,从小习惯独来独往的我突然拥有了如影随形的伙伴,这是个令人狂喜的收获。渐渐地我喜爱上了宿舍生活,随着毕业的逐渐临近,越发对我们那间凌乱简陋的寝室产生依恋。
为什么说大学交的朋友特别特殊,我现在能体会到是因为人在一起生活所结下的牵绊是非同寻常的。人身上的一点儿瑕疵在朝夕相处时都可能矛盾激化引发冲突,我们常常争吵,争吵后的谅解增进了了解,彼此间的关系也更加深入。迫于人际关系的种种束缚,我在和大部分人交往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隐藏起真实的自我,但对我的室友却从来都是心直口快。寝室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可装模作样的了,性格的每个角落都赤裸裸地展现在彼此面前。应该说我的室友,特别是我的上铺,是北理工最了解我的人。她们看尽了我这四年最狼狈的时刻、最卑劣的嘴脸、最自私行为,却还能忍我,真心真意地待我,我真的要谢谢她们的包容。
鑫鑫,你心思单纯,毫无城府,从不会猜忌算计,所以大家都喜欢你。我是个很敏感的人,遇事想很多,经常庸人自扰。有时候我很羡慕你像小孩子一样的内心世界,觉得和你在一起我的生活也变得简单纯粹了。我最怀念的是你、我、沈大力三人在一起的贫嘴,真希望日后还能再续啊。我没有兄弟姐妹,你就是我的妹妹。那天我喝醉说的话是真的,作为独生子女我很难主动为他人付出,但为了照顾你我发现自己常常不计代价。你需要的是增长自信。如果有哪个男生令你伤心,只说明他不够资格体会你的好。
沈大力,你我的性格实在相差太远,有些准则、信条简直就是背道而驰。就像你说的,这四年咱俩没少吵架,到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不过这都已经不再重要了。你为朋友两肋插刀、不计回报,每次遇到困难我首先想到向你求助;你胸襟宽广、别人亏待你也不以为意,所以我对你从不忌口,常将你作为发泄对象,让你吃了不少委屈。你最让我敬佩的是想做便做的魄力和克服困难的精神。以前我曾经无数次动过学日语的念头,要不是你我永远也不会开始自学。现在咱们分开了,我知道以后再也遇不到和我一同看动漫、一同打球、一同学日语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了。为了共度的时光和你的包容,对不起,谢谢。
小文,你永远沐浴在阳光里的性格为我的大学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你和慧君教会我一种随性、自我的生活方式。这些年我们的电影票我还留着,手机里还有我们最后一次出游的照片。那天目送你的车走远,眼泪突然流下来的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这么舍不得你。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和你在一起才对,我们有很多想做的事还没来得及做。大家一定还会再见,但这些人,以这种心情在一起,营造出的这种氛围,肯定将来何时何地也无法再现了。
如果问我大学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认识了这样一帮人。我性格上有很多毛病,比如心胸狭窄、依赖性强、好怨天尤人。虽然以前也多少意识到这些,但只有在上了大学后,结识了很多心胸宽广的朋友,朝夕相处,自己的一些为人处事就相形见绌;我才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了自身的缺点。我一方面打从心眼儿里佩服她们的豁达,另一方面耳闻目染,内心希望依照她们的榜样完善自己。要想真正做到这一点我还差很远,人想要完全克服性格上的不足是很难的,今后我还需要继续修炼。
我大学阶段的第二个收获就是锻炼了心态。大一、大二的时光基本上都奉献给了自习。刚上大学的时候高考复习的惯性还在,人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学习上非要拔个份儿不可。结果发现尽管自己学得很苦,却人外有人。困惑、不甘,继而是接受自己能力有限的事实,甘当中游,奋斗过对得起自己就行了。记得我放弃的第一门功课是大三的物理化学,老师授课的不负责任加上自己的放任自流导致我第一次对一门功课完全不知所云。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把那门课当作一个不祥的转折点。从那以后,几乎全部专业课都是敷衍而过。怎么评价我的这种转变呢?基础课阶段学习占用了我大部分精力,自习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的生活,真的值得么?到底放弃了什么?要说我大学四年有什么遗憾,就是生活太单调了,没能尝试社团、各种社会工作,还有体育运动、日语学习等等现在想起来也应该更早地开始。大三、大四我考了GRE、托福,学了日语,看了无数电影、动画,还有很多其它的活动充实生活,非常有成就感。然而终究我的学业是荒废了,现在我只能说对我的专业一无所知。我有个同学是学信息的,长期以来课业负担非常重,尽管疲惫但四年下来切实学到了东西。这样一想我又觉得自己的青春白白地流走了。生活就是这样,积累了经验就会平添很多懊悔,如果再一次回到大一,这四年时光似乎又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然而生活之所以珍贵,是因为不能走回头路,它的美也就包含在缺憾之中。
我大学的第三个收获是校园网的媒体资源。中国的P2P技术之强大,在大学里能获得最深刻的体现。平常来讲100、200k/s的下载速度已经能把人急死了。新上映的影视剧随手就可以找到,网上没有的老作品可以通过索档求得。周一在日本电视台播出的新番动画,周二就有人把翻译好的版本整理上传。我大三、大四两年的生活习惯就是开机先检查学校动漫、电影ftp有什么更新。每次打开学校ftp联盟的蓝色主页,都有一种回到家的温暖的安慰感。回想起来,我在看动漫、电影、写评论上花费了不知多少时间和精力。我觉得无论什么事情,只要过程中能给人带来快乐就值了。
然而,就是北理工这所学校,把天南海北的我们聚在了一起。夏夜在中心花园的草坪上三颗松下吃瓜乘凉,仰望星空;冬天从自习室归来的路上聚在理工餐厅里吃世上最香的麻辣烫;中午在食堂路的社团活动摊位抢纪念品;晚上在中教的大阶梯教室自习却遇到集体大停电……这校园记录着我四年的青春;每个熟悉的角落,都渗透着只属于我们的回忆。这一天,这个地点,是因为有了这些人,而变得珍贵。告别北理,告别的是一种氛围,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纵使日后故地重游,恐怕也物是人非。对这学校,终究还是怀念,是不舍,是喜欢。就为了逝去的岁月,不灭的回忆,我要谢谢她。
再见北理工。别了,我的大学时代。
| 分类:白 |
“我总是在孤独中享受着节日,也许只有一些最亲爱的人在屋里相伴,而且气氛非常宁静”。
勃拉姆斯的性格是我想象中标准德国人的性格---沉默寡言,但长于思考;不轻易表露情感,但绝非冷漠无情。这样的性格创作出的音乐,如同北方秋日的晴空,明净而高远。有人形容勃拉姆斯的灵魂是“穆然伫立在夕阳暮霭中的希腊圣殿般的古典主义的灵魂”;而勃拉姆斯的作品,则是“人们心灵的悠远史诗---从感知命运、畏惧命运、抗争命运,到理解命运,再以宽广高远的心怀去容纳命运的伟大历程”。
勃拉姆斯20岁那年,在别人的引荐下与他后来的老师舒曼相识,继而认识了舒曼的妻子、钢琴演奏家和作曲家克拉拉。勃拉姆斯对克拉拉一见钟情,然而从未向克拉拉吐露过感情,两人在表面上一直呈现的是友情。克拉拉对勃拉姆斯的感情并非一无所知,然而作为舒曼的妻子,克拉拉与舒曼的爱情来之不易,经历了很多的曲折和艰难。1836年舒曼与他的钢琴老师韦克的长女克拉拉热恋,遭到韦克的坚决反对,原因就是舒曼当时穷困潦倒、一文不名,好几年之后两人才得以结婚,共度了16年“诗与花的生活”(舒曼语),与勃拉姆斯相识时,克拉拉已经是7个孩子的母亲。
勃拉姆斯终生没有结婚,他创作过一首c小调钢琴四重奏,并毫不隐晦地说这首曲子是自己爱的美好的纪念和爱的痛苦的结晶,他在将作品交给出版商出版时曾告诉出版商:“你在封面上必须画上一幅图画:一个用手枪对准的头,这样你可以形成一个音乐观念”。歌德笔下的少年维特就是用手枪对准自己的头自杀,勃拉姆斯在作品中倾吐了自己对克拉拉少年维特式的爱和痛苦。
舒曼去世后,勃拉姆斯也离开了舒曼居住的地方,此后再未与克拉拉见面。与克拉拉分离后的第三年,勃拉姆斯认识了女歌唱家阿加特,两人常在一起研究歌曲的创作和演唱,慢慢产生了爱情,然而勃拉姆斯只说:“我渴望把你拥抱,但结婚是不可能的”,最后阿加特只好另嫁他人。5年后,勃拉姆斯送给阿加特一首G大调六重奏,曲中第二主题用阿加特的名字作为基本动机:A---G---A---DE,寄予他对阿加特并未忘怀的感情。10年后,阿加特生下第二个孩子时,勃拉姆斯将一首童谣编成了歌曲,送给阿加特和她的孩子,就是那首著名的《摇篮曲》。
1896年5月,克拉拉在法兰克福去世,一年后,勃拉姆斯也与世长辞。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埋藏心爱人的坟墓,那是生命的狂流冲不掉的”。
虽然我喜欢勃拉姆斯更多是因为他的经历,而不是他的作品,但这篇关于勃拉姆斯的文章写出来之后却并不是我原先想象的样子。我记录了他感动我的经历,却没有表达我自己的感动,这跟原来的设想是不符的。

PS, 这两天我去滑雪了,我发现我这人对于滑冰啊滑雪啊之类腿部运动比较多的运动没有什么天赋。今天我摔得很惨,并且决定以后能不滑就不滑。
装模做样的照片,在这之后的三秒钟之内我就摔了![]() |
| 分类:白 |
劳改释放……这比喻还真是……作为释放后的第一项活动,前两天我们去了龙庆峡看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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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白一样,我这个人也属于极其懒惰的人,一般不会给自己安排什么太过剧烈的活动,不过宿舍里的一些女的则属于完全相反的类型,所以这几年我也常常会参加这样的活动。说来龙庆峡这地方我还是上小学之前去过一次,后来就再也没去过,夏天去肯定是很凉快,但是冬天就满不是那么回事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一件衣服也没敢脱,还盖着羽绒服,然后还被冻醒好几次
唉,真是没出息的纨绔子弟……
冰灯景区不知道是不是中韩合资的,很多牌子上都是韩文,卖东西的小商贩全部会说韩语,另外还有成群结队的韩国人……感觉像是去了韩国旅游一样。韩国的男同学确实穿得很时髦,还带着很精致的诸如防风镜之类的配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果然是有差异的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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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吧。不知道为什么是阿拉伯 风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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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白的小学期结束了吗?哪天有空出来吃个饭啊
~咱有快一年没见过了吧!
| 分类:另一个白 |
| 分类:另一个白 |
今天的动漫人物中能出现像萨多这样复杂的人格较为不易,《兽王星》虽然还未能够得上经典,但从人物塑造角度讲已着实向经典靠近了一步。萨多所接受的任务在常人听起来应该是mission impossible,处在奇玛艾拉这样一个孤立无援的恶劣环境中,他更像是为了梦想而用生命下一场赌注。凭借着自己的冷静、机智,过人的洞察力和当机立断的应变才能,他将不可能变为现实,漂亮地完成了任务。回顾萨多在特尔身边的日子,他的每一步谋略都富有深意,作为一个将才实在让人佩服。萨多在奇玛艾拉的卧薪尝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在地狱中挣扎”,听起来像是无名英雄的一段传奇;在这一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是强者。然而从这个人物的终场来看他又是人生的弱者。
特尔银发白皮肤的形象在《兽王星》中本来独一无二,将恢复本来面貌的萨多设定的同特尔如此相像,即是暗示着两人相似的命运:同样执意追求缥缈的渴望而遍体鳞伤,到头来却惊觉一切皆成幻影。他们截然不同的结局源于性格的差异,从而引发承受心灵重创时不同的应对方式。
特尔双亲及弟弟全部因他而死,被蒙在鼓里的他从未能自主选择人生道路,岂不比萨多悲惨?然而特尔比较感性,即使处在最坏的情形,他细腻的心灵也能从周围人身上获得感动,从而支撑自己活下去。奇玛艾拉曾是他千方百计想要逃离的地方,经历过一切、也失去了太多之后,这里恶劣的环境并没有得到丝毫改善,但这时的特尔却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生活下去。真正的强者是面对惨淡的人生还能不放弃生的希望。
相比之下萨多的感情世界要狭窄的多,完全被一种单纯的渴望占据,这渴望神圣如信仰支配着他的一切行为。因此我们看到一个目的性极强的,甚至于冷酷的萨多,对其它一切事物采取漠视态度。在他一身军装出现时,我对这个将特尔的命运玩弄于手心的男人感到有些愤怒。不知道在奇玛艾拉的五年中他可曾从与同伴的相处中获得享受?从他在结尾阻止那个疯狂大叔改变奇玛艾拉自转速度的行为看,他对这颗星上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然而很遗憾,这种感情还不足以支撑他已崩溃的内心世界。
因为连续看了Last Exile和《兽王星》,难免拿这两部作品比较。同为外星球题材,同样抒发了地球人对家园的依恋之情;同时塑造了Alex和萨多两个颇为相似的悲情英雄形象。萨多将地球称为自己“在远方深爱的女人”,很感人~就像Alex,萨多终于为自己不复存在的爱人献出了生命。当人把对生活的希望狭隘地寄托在一件事上时,就预示着悲剧的酿成。挣扎着一路走来的萨多在旅途终点只看到梦想幻灭成泡沫,这时的他就像复仇成功的Alex,失去重心的生存骤然没了意义,整个人顿时崩溃了。他用枪口对准自己,固然是为了将生的希望留给特尔,同时也证明他已丧失活着的意志。“在地狱中挣扎的军人故事,也该结束了。”有人评论说“作者为了赚取廉价的悲剧效果而滥杀无辜”,的确是有,比方说提兹的死和拉奇的生死未卜。但萨多死得还算在情理之中。
萨多向深处坠落时耳畔响起长长的贝斯强音震撼人的心灵,这一幕带来的冲击力相信令很多人久久不能释怀。最后特尔以黑发黑皮肤的姿态出现,有种“萨多回来了”的感觉。或许这也是为了抚慰观众的痛心——这个在奇玛艾拉的阳光下露出微笑的男人正是萨多本应呈现的样子,如果他的心灵再坚强些。
| 分类:白 |
终于又来写blog了!唉,这学期我的表现实在是不好,blog写得太少了些。白你多多包涵哦
。
……于是我发现自己实在是很窝囊,面对这种情况唯一选择就是忍气吞声地放弃(其实直接抢回来就行了)
后来另外一群人过来跟我们说想拼桌玩儿killer,我们就答应了。白你知道killer吧,不过他们的玩法比较复杂,大致的规则就是一群人里面有两个人是杀手,两个人是警察,其余人都是平民,外加一个主持人。除了主持人和杀手之间、警察之间,其余人都不知道别人的身份,需要从每个人说的话里判断。如果杀手把两个警察都杀死了,就是杀手胜;如果警察把两个杀手都找到了,就是警察胜。然后我发现每次我说假话的时候都会很快被别人判断出来
……
现在的我应该是处于两种截然不同生活的交界处,可能性格也处于交界处。那种按部就班的中学生活,如白你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每天都是同样的规律的生活,同学之间没有切身的利益冲突,而学习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件只要努力付出就会取得回报的工作。这样的环境不需要我有多么复杂的性格,也无法锻炼出复杂的性格。其实大学阶段本来应该可以完成这样的锻炼,但现在我发现自己还是没有完成这样的转变,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失败
。
白你说你选择出国是因为想亲身体验一下那里吸引你的环境,我很羡慕这样的理由。因为我却倾向于选择稳定的生活环境,环境的吸引不足以成为我使自己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的动力。所以在我心中白一直是很有魄力的人,也许你自己不承认自己是这样,呵呵。但是稳定的环境并不意味着缺少挑战,比起在异国他乡求学,我即将踏入的环境可能反而会存在更多的挑战,更有利于我性格的转变。如果我有一天也能选择出国继续念书,估计是在我的性格完成预期中的转变之后吧。
有点沉重…不说啦。
呵呵,新年快乐。
PS, 最近好像跟电影绝缘了……近期有什么好片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