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个消息,说某网站公然做起了人情生意:帮助介绍认识某某政府官员收费2000元;帮助请求某官员办事,无论成否都需要交费;帮助老百姓的孩子介绍进入托儿所,收费1000元……。如此明码标价的人情中介引起了网上的热烈讨论。大多数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无异于出卖公权力,必然加剧官员腐败。我对这样的看法表示支持。
但是,从现代西方的法律理念来看,这样的评论却也暴露出了我们民族在法治意识的偏执。我们的民众可以认识到这样行为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却看不到它对普通民事个体正当权利的侵蚀。他们痛恨腐败,痛恨政府与官员以公共权力谋一己之私,却很少会问自己为什么会痛恨这样的行为。而在一些人看来,痛恨的腐败的理由仅仅是由于腐败实在让人看不下去,它剥削百姓,鱼肉人民;腐败在我们的历史剧和现代剧里表现得那么可恨,所以他们才要痛恨腐败的政府与官员。然而,他们转身之后对于有资格腐败的政府与官员羡慕不已,一旦自己有机会爬上去,在权力的位置上,他们也开始狰狞地微笑,贪婪地攫取美色与钞票,这便我对所看到的许多人对待权力与腐败的态度的心得。
殊不知,今天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