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竞选墙报贴出来,立刻就产生了非同一般的效果(为了以示区别,我们规定:凡许杰竞选班子的文章一律用淡蓝色的纸来书写,也算是别出心裁)。可以说在所有学生当中马上炸开了锅,弄得满校风雨,立刻成了学校的头号新闻,成了人们最热烈谈论的首选话题。之所以会如此,我想主要是因为我们墙报的出刊规模,其规模特别庞大,尤其与其它竞选班子的比较起来,文章种类繁多,涉及到了各种主题,可能有一种所谓的规模效应吧;另外,文章的标题取得好,内容显示了相当的学识深度和理论修养:既有宏观的理性前瞻,也有朴素的现实剖析;既有抽象的理论思辨,也有当下的利益诉求。
这些文章全都署名为许杰。一时间,学校哗然了。因为文章文采飞
说来有点凑巧,我们与许杰相识,还真富有那么一点戏剧性。
一天下午下课后没什么事,我和莫斯到操场附近去看那些竞选者发表的竞选宣言,这些宣言是抄写成大字报的形式被固定在两头系于桉树的绳子上的,宣言沿着我们回宿舍的过道满满牵了一长串。一眼望去,规模甚是壮观。我们一边溜达,一边浏览,想看看那些竞选者们究竟有什么值得过目的竞选主张。记得那些宣言五花八门,各个系的都有,还有学生会、团委和学校工会的,真可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看得人眼花
按我的理解,文化的范畴肯定应该承载更多理性思考的内容,除了应该传播有效的自然科学知识外,它还更应该偏重人文精神和神性思想的表达。我们所理解的文化,它是与观念的冒险,文字的精进,思想的探索及灵魂的自由表达联系在一起的,而不仅仅限于感性美的表达。作为人类自身最伟大的延伸物——文字,它应该是一种表达人类思想与情感的工具,是一种表达应该有文化内涵之物的工具,而绝不应该是一种用于制造文化假象的手段。人类文化的信息,不应该仅仅停留于文字本身,而应该最大限度地去发掘文字所蕴涵的那种精神隐喻、指称、转化和象征性的力量。我们认为,以《人类的知性》、《道德的形而上学》、《神学大全》、《我与你》等为代表的那些东西是文化的,而以《金光大道》、《艳阳天》、《创业史》、《唯物辩证法通俗读本》等为代表的那些东西是非文化的。如果文化指的是人类最高智力和巅峰智慧的代表的话,那么,书法化社会中的那些所谓的文化就只能算是一种文化的赝品和文化的假冒
书法之所以会被从它的同类中挑选出来担当如此重任,扮演一个大鬼当家的角色,原因是皇帝、文人都好这一口,因为这东西让他们得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使他们成了它的直接受益者。正是这东西使他们结成了联盟,为他们带来了某种“双赢”的局面。再加上皇帝拥有政治权力,文人拥有文化专利,一个放行,一个获准,一个默许,一个折腾,于是,这项目就做大了。许可证的发放,皇帝说了算,文化市场的营销,文人来把关。受益者为能够盈利的买卖吆喝、聒噪,那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难道不是这样吗?通过书法,前者的禁令执行了,享受了一种“安邦”的快感;后者的名声保住了,得到了一种虚荣的满足。由于有这两股势力的配合,书法就没有理由不兴旺发达,没有理由不朝气蓬勃。书法的泡沫就没有理由不吹胀起来,文化的造假项目也没有理由不大功告成。
社会学家莫斯曾经在他的《大颠倒》一书中描绘过动物国“大特区”的文化景观(所谓“大特区”是他一种比喻性的说法。他说,就像深圳是中国的一个行政特区一样,中国是世界的一个文化特区。既然是特区,自然就有它特异的精神路数和文化怪招,特异的思维惯习和行为方式。只是这一特区历史悠久、面积广袤、人口众多,所以叫“大特区”)。按照他的说法,由于整个社会灵魂被勾销,思想被禁止,文化被压抑,但人们又刻意要向世人展示出一付有文化的样子,假装出一种有文化的面貌,所以就不得不采取一些替用的手段来进行文化的做假。在“大特区”中,人们也热衷于一些像阅读和书写这样的堪称优雅的文化活动。但阅读的全部意义仅在于识字,好玩,添趣,糊口,打发无聊的时光,因为在动物国人们可用于做正经事的时光几乎是被排干了、抽空了的。书写的目的是为了观赏,好看,悦目,使其书写的媒介——文字本身——成为书写的结果,成为一种审美、娱悦的对象。在写的过程中,书成了手段,字成了
要谈书法的必然性,就肯定要涉及到中国传统的政治环境,涉及到中国专制集权的皇天下制度及其皇之变体的各种天下制度,涉及到它的文字狱、言论禁锢,以及对任何新思想、异质声音的绝对压抑与残酷排挤。如果忘记了中国的政治传统,以及现实社会那种极度刚固与暴戾的性质,我们就绝不可能对书法之所以会在中国产生这个问题有正确的认识。我认为,中国人选择书法来作为他们文化的面子、文化的象征,来作为他们文明的载体与证词,是有其原因,并且理由非常充分。事实上,也是一种必然。因为从本质上说,中国是一个动物国,是一个以动物的意向、动物的欲求、动物的本能来笼罩、调剂、激励、缓和、支配其全体国民意识,并塑造其国民生活品质的国家。只是在这一切之上有一些圣人言论、道德说辞、美好企愿的点缀罢了,有一些纯属是语言缝补术、语言致幻术的华盖锦面罢了。也就是说,在他们
我们知道,中国文字与西方文字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它的象形性,也即图画性。前者称为象形文字,后者称为拼音文字。比较而言,象形文字注重的是“形”,而拼音文字突出的是“音”。也就是说,中国人在创造文字、表达存在时,主要借助的是事物的形状,采用的是事物之形体方面的元素,而西方人在创造语言、表达实存时,主要根据的是事物的声音,采取的是事物之声音方面的特征。一者注形,另一者重
当然,万事皆有因。我们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为什么书法没有产生在西方,而是产生在中国?为什么在中国不是根雕、剪纸、蜡染,而是书法成了国粹的代表,文化的象征?是否一个东西为你所独有,你就可以无限上纲,无限加码,天花乱坠把它吹嘘成灵性奥秘、艺术灵魂之代名词的地步?是否仅仅由于是特产,就可以放肆地夸大它的特殊性、特异性,而无视它的流通性、传感性和共享性?为什么中国人称之为“文房四宝”的东西不是宗教经卷、科学典籍、文学名著和大百科全书,而是仅仅用于写字的工具和材料:纸、墨、笔、砚?何为“文房”?难道仅一个存放纸、墨、笔、砚的地方就可谎称为文化之屋——“文房”吗?“文房”究竟应该是文化之房,还是笔墨之房?究竟应该是充满意义内容的文本之房?还是存放笔墨的工具之房?是否仅笔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