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有朋友谈到愿意出钱读我的小说(原话说10块钱包月每月5万字更新,我觉得这样的用户就算很厚道啦!),聊到这个八卦多少有些得意(我也是有粉丝的!),但是事后想想就很惭愧:我这样两年写完一篇小说的烂作者还想靠写字赚钱,这种厚颜无耻真是到一定程度啦。用刘天王的话讲,这就是没有服务精神,今时今日,这种态度已经未够班。
然后就想到写字。写东西对我来说究竟算是什么呢?在所有的文字形式里,我真正喜欢的大概只有小说而已,说得透彻一点,不如说我更爱故事。
有人靠写作为生;有人以此为事业,想在这上面作出一些成就(这目前看来希望渺茫);有人想博出位,在单纯的写上面,又增加许多其他元素。想想看,这其中没有一条能代表写作于我的价值,虽然在年级小的时候,多少想过靠这个来博一些小概率事件;然而,对我来说,写作和我之间真正的关系,我想——应该是个能分享乐趣的好朋友吧。
好像《足球小将》里的大空翼说:足球,是朋友啊。这话虽肉麻,但很真实,小说于我,也是朋友。这里的小说,指的是“写它的过程”。球迷也爱足球,但看球的乐趣,和球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