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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侬神殿の地下
博文
侧耳倾听。(2008-10-22 10:29)

    

 

 这是个关于青春与爱情的故事。典型的宫崎骏式的爱恋,细腻而琐碎。
      在宫崎骏的动画里,每个人,每件物品,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故事。
      喜欢那个叫男爵的玩偶。喜欢它与老爷爷和他年轻时的故事。
      喜欢那只长得圆滚滚坐地铁到处流浪的猫。喜欢它不同的名字,喜欢它懒洋洋的晒太阳。
      喜欢滴滴,喜欢她写的诗,喜欢她改编的《Country road》的歌词,喜欢她的倔强,喜欢她的坚强,喜欢她的可爱与不可爱。
      喜欢圣司,喜欢他拉小提琴,喜欢他制作小提琴,喜欢他为了滴滴而在借书卡上写自己的名字,喜欢他最初的口是心非与最后的坦诚。
      那年的那年,你是不是也有个喜欢的人。你为了他拼命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写字,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最后的最后,也许,你们会一起看到这部动画片,然后一起回忆起最初的时光,心内泛甜。
      最后的最后,也许,你会一个人看到这部动画片,然后一个人回忆,那些时光仍然美好,变成心底的珍藏。
      滴滴说:其实我很害怕,害怕我心底没有原石,任凭努力都雕琢不出美丽的宝石。
      滴滴说:有了圣司在身边,我才能更加努力。
      滴滴说:明天我不能去送行,但是,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所以,亲爱的,无论你在哪里,我都在你身边。你甚至不需要转头寻找,因为,我就在你耳旁呼吸。

园子那家伙!(2008-10-19 19:43)

 

  说实话,没有很大的惊喜。尤其是凶手的动机,未免牵强。
  到是园子那家伙,平时看着不着调,说话办事也是花痴状,典型的怀春少女,可每每要说点什么了,还真让人觉得是那么回事。
  记得看《瞳孔中的暗杀者》,小兰失忆了,园子守在床边,一边哭一边说:不管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们这辈子都是最好的朋友。看得我眼泪也扑扑的往下掉。
  这次也是,最后的那句话“因为,我相信这位挚友。”也是看的我热泪盈眶。到是小兰那一句“我也是”显得诚意不足了。

给某人的QQ留言。(2008-10-14 17:38)
    猪啊,我想通了。所以以后我都不会觉得尴尬和难堪。所以,你也不用担心我。
    对于我来说,这么坦白的承认喜欢一个人,还是第一次。
    喜欢你是因为那天你说的那些话。第一次有人跟我说那些话。而且那些话真的捅到了我的软肋。你说的对。我连参加同学会的勇气都没有。从来没人追过我,也从来没跟人表白过,单身至今。实在是乏味之极。
    那天故意喝醉鼓起勇气给你打电话,其实这些都是遵从了自己内心的愿望而已。就像我今天给他们说我决定要去学画画一样。郭婷说我可能没天赋,学了也没结果。古平则说我为时已晚,成不了气。可是,没关系,喜欢了就去做啊。有什么大不了的?!过了自己心里的这道坎就没什么了。
    再说了,你不也挺喜欢我这性格的?没人会觉得我这张脸适合当悲情女主角吧。O(∩_∩)O哈哈~~~
    基于这些,我想我能够很坦然你面对你和我自己了。而且我以后会更勇敢和自信的。你那天说担心我其实我很高兴,有人担心总是好事,对不?
    所以,以后你要是心情不好喝酒了,还是给我打电话好了。我喜欢跟你聊天。
    至于以后的路,我依然忐忑如一只兔子,虽然知道前面会有无数个结实的树桩,但我想我还是应该全力奔跑一次。

要更爱自己,不再提及对谁的思念。

暧昧伤神。或者单身,或者爽爽利利的谈场恋爱。不再为谁伤神。

辞职了。(2008-05-04 11:47)

终于还是决定辞职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虽然很舍不得,但还是决定离开。

29号的时候还在很兴奋的跟大家分享上大夜班的感觉,转眼5月1号的时候就递了辞职信。有人说这是典型的冲动型选手,其实这个念头在我心里转了很久了。

这个月30号就是最后工作日,啊呀呀,到时候不要依依不舍啊,会很丢脸的~~!!

此生与君几擦肩?(2008-03-21 01:05)
 
  明明是颗剔透玲珑的女儿心,却错生成了男儿郎。如此也就罢了,偏偏是一副清水芙蓉的女相。娟秀的眉,婉转晶莹的眼。
  基本上是一部讲述同性之爱的好片子。悬念设计得也不错。
  首先说说影片开始时候的那段激情戏。李秀景在韩国一直以天然美女和清纯著称,此次的大胆裸露着实让人惊艳。只是这个角色略显单薄了。完全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没有自我,不挣扎,不反抗。甚至到后来变性之后仍被那几个混蛋糟蹋而不采取措施。
  这样的人,是太善良,还是太懦弱?
  李秀景漂亮,有女人味,可惜灵气不足。李尹西这个人物设定应该是充满艺术细胞的。之前的肖像画,和变性之后美甲师这一职业来说,李尹西应该是个充满灵气的人。看那些漂亮的指甲,不经意的在你眼前这么一晃,眼花缭乱,摄人心魄,是真真应了“妙手生花”四个字。可惜李秀景表现出了一个女人的风情,唯独缺少了那份灵气。
  灵气,应该是清晨花蕊上的露水,少了这份灵气,便显得呆滞了。养眼有余,回味不足。倒是饰演李尹西前身那个男演员将这份灵气诠释的较为通透,教人看了我见犹怜。
  最终,两个主角在错身而过和相互纠结的痛楚之后终于顿悟。这样的结局,虽然凄凉,倒也美满。
  黑色幽默的是凶手居然是得以生存那个,亲手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让她以一个优美的舞姿倒在怀里,将她占为己有。或者,活着比死更加痛苦。
  说到底,我手刃仇敌为哪般?这是爱还是恨?是一生一世的蛊,是点点滴滴的思念,煎熬,愤怒,羞愧,耻辱熬制成的毒,是大罗神仙也当不起的复杂。这毒在心里开出了花。
挣脱不开的心魔。(2008-03-21 01:02)
  法海从一开始就是个六根不净的修行者。
  二蛇为产妇遮雨,他看见的却是香艳横呈的裸体,光洁的大腿与坚实挺拔的酥胸。
  他收妖,不听解释,不分善恶,但凡是妖便是孽,统统收了,镇于塔底。
  打坐,入定,逃不出的,却是自己的心魔。梦中,光着身子的妖精对他施尽千般媚术,杀不尽的妖孽,扑不灭的欲火。醒来,额头上尽是细细密密的汗,沿了脸颊一路滑向唇边,一尝,苦咸涩口。抬头寻佛,但见佛颜斑斑剥落。
  杀,杀,杀。杀尽世间妖孽便能成就一身修为,到时再无诱惑纷扰,心如止水。
  与青蛇打赌。也许是对自己的考验,也许是一点凡心使然。青蛇妖娆缱绻,破了法海的金刚不坏之身,于是,之前对二蛇的一点相惜之心消失殆尽。
  杀尽妖孽方能断绝欲念。却始终忘记魔由心生。守不住灵台清明,以杀戮止欲念,不惜犯修行大忌。逃不脱,悟不透。法海,不过是空有一身修为的凡人。 
很爱很爱Lars。(2008-03-02 22:22)
  Lars很孤独。甚至表现出轻微的幽闭症。他的孤独源于他孤僻的老爸,逃避的哥哥,以及大半个孤独的童年。
  Lars不喜欢被人拥抱。他说拥抱让人疼痛。是一种灼热的疼痛,他自己描述说:这种灼热般的疼痛就好比本来是冻得麻木的双脚被突然放入一个温暖的热水中,渐渐缓和的疼痛。
  所以,Lars沉默寡言,独居在车库改装的房子,以及从来不跟哥哥嫂嫂一起晚餐,除非嫂嫂Karin用一种类似暴力的请求。
  Karin是个很好的女人以及嫂嫂,贤惠,乐观,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电影之初我甚至认为Karin爱Lars胜过哥哥Gus。
  Gus一开始总是很默然的样子,当Karin提出要多关心Lars的时候,他总是说:他喜欢一个人,他没有问题。
  那晚,Lars打扮停当,扭捏一如少年,他告诉Karin和Gus他来了一个客人,一个女客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她不能和他独处,要坐轮椅,他问哥哥嫂嫂,能不能让她住在“粉红小屋”里。
  Karin和Gus欣喜莫名,以为Lars终于开始学着与人相处。
  Lars于是郑重的向他们介绍了Bianca。
  第二天,Lars和Bianca一起被交给医生。
  随后,Lars和所有人,镇上的所有人,开始了一段特殊的心历旅途。这段旅途和所有这类电影都差不多,很感人,很温馨。
  但是,让人感触颇多的是后来他渐渐走出这个自我保护的世界。
  有一天,Lars狂乱的说:Bianca,你醒醒,不要离开我。于是他们在慌乱中拨打了911。警车呼啸而至。将Bianca推入急救室。随后,Bianca的病越来越重。医生说:这一切,都是Lars自己决定的。一直到最后Bianca的死。其实,我们看得出,Bianca是另一个Lars,她的不幸与Lars相同,她的沉默使Lars安心。
  后来我才知道,Gus其实很爱很爱Lars,他的默然来自于他的歉疚,当时母亲的死,父亲的性情变化,使当时还是孩子的他选择了逃避,丢下Lars一人。
  医生说:精神疾病只是患者在走投无路之下选择的与这个世界周旋的方式。
  可是,有太多太多的人,走进那个安全的世界之后便不再愿意出来。他们斩断所有伸向人群,外来世界的触角,同时拒绝周遭的信息。
  最后的最后,Lars满怀期待与好奇的抚摸Karin隆起的肚子,他终于不在惧怕与人触摸。冻得麻木的双脚在灼热的疼痛后终于苏醒。
  
  P.S.说句题外话,Lars长得很像以前我们公司的二把手Tom。现在Tom调到娄底去了,不知过得怎么样,祝他一切安好。
我最最亲爱的重庆。(2008-03-01 18:58)
    第一次看到张晓舟那文我就想说点什么了。一直憋着。反倒是后来越来越让我弄不明白的是咱重庆人自己的态度了。
    先不说怎么维护自己家乡的形象,就开始假模假式的说起自省的问题来了。自省没错,可到后来甚至开始内讧互骂,渐渐的发展到有人口口声声的说自己欣赏张晓舟,重庆就是一素质底下城市,我们要以张老师的文章做标杆,努力改过云云。
    说句糙话,装X装到这份上,是真真的没救了。我就奇怪了,这些个叫嚣着自省的各位爷真没看出来这厮在文中恶意诋毁的语气么?
    我猜大家还没高尚到一听骂自己个的文就开始自省的地步吧。
    豆瓣上有句话说得好,丫哪点水平就只够在《南方都市报》上那一亩三分地儿自娱自乐。
    至于道歉有没有必要。我倒认为这的确无所谓了。反正我看完那篇文之后我就告诉我自己:这人就一贱种!
    所以,我最最亲爱的重庆,以及我最最亲爱的重庆亲人们,咱就只当被疯狗咬了一口。这点担当咱还是有的。
荒草满后庭。(2008-01-03 00:51)
   这就是这个BLOG的现状了。我都奇怪为什么SINA还没把它收回去。
   我作为主人实在是无话可说。回想起才开通的时候每天更新两篇,到慢慢的一周两篇,两周一篇,到现在一个月都不见的更新。
   每天昏头涨脑的不晓得在忙碌些什么。
   好歹也是2008了,就算是东拉西扯胡言乱语几句也得象征性的更新一下。
   顺便许下2008心愿,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