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么,博客这个东西,完全是自由和随性的,有心情想写了写点,不想写了就不写,不要太勉强自己。写博客是这样,干什么事情都是要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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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不好意思呀,很久很久很久没有更新啦,被AM同学批评啦,我虚心接受啦,可是还是不能勤快起来。
最近非常爱看《恶作剧之吻》,很幼稚吧。其实也真是很幼稚的台湾偶像剧啊,哈哈。一开始没怎么爱看,可是后来发现继《蔷薇之恋》后一直还持续那么帅的郑元畅的份上
,而且林依晨扮的女主角也真是傻的可爱呀,才连续看了下来。等不及电视播的慢速度,索性在网上看了结局,哈哈,上面贴的搞笑郑元畅照片就是男女主人公结婚的时候反串的照片啊,小郑高大的身材穿着露肩婚纱,那个恶心呀,那个可爱呀
越说越远了,其实今天就想说说人心的问题,这个连续剧只是一个引子而已。
剧中的傻女爱上酷男主角,



